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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火灾亡人事故

2017-02-16 16:18:2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春节火灾应急事故

2016年春节火灾应急预案

2016年春节消防演练,为达到真实有效的效果,必须一假当真,认真落实。

一、 消防演练目的:遇到紧急火灾事故和突发事件,果断处理,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 总指挥:王博。

三、 副总指挥:张智杰,李焕杰。

四、 消防演练时间:2016年2月3日。

五、演练地点:淘宝城三层C区1号通道垃圾桶

六、人员分配:

1、通讯组:张令熙。

拨打电话119,报告地点、火灾性质、火灾大小。拨打完后去东门迎接消防车

2、 应急广播:任志华。

双语广播: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条不紊的疏散,不要慌张。怒要乱跑,造成二次踩踏。

3、 疏散组:石春文,宋玉龙

4、 抢救组:梁军虎,陈建文,孙兰真

5、 灭火组:曾宪立,王春风,闫鹏,孟祥凯,宋山,邢虎

6、 水电组:王自华

负责断电,以及保证用水畅通。

以上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牢记自己岗位与职责。 此次消防演练预防事故发生,达到真实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全体员工必须严阵以待以待,达到实战效果。

梨园淘宝城

2016年1月25日

篇二:2016.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6.4.2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分管安全副总入狱 2016-11-02

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6年4月22日9时13分左右,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储罐区2号交换站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名消防战士在灭火中牺牲,直接经济损失2532.14万元人民币。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6年4月23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总工会、环保局、质监局、靖江市政府分管负责人等为成员的泰州市人民政府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聘请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 (一)事故单位情况

1.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

(1)建设情况:该公司于2005年5月通过新建液体化工罐区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的立项。2006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手续。2009年8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该公司库区由中建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分2期工程建设,其中:一期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立式储罐42只及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12.6万立方米,于2009年11月竣工。2012年1月和2013年1月,一期续建和二期先后开工,建设立式储罐82只、球罐21只及相关辅助设施,储罐总容量约45.7万立方米,于2015年11月竣工。

(2)罐区布局情况:罐区分南、北2个罐区,共有11组罐组。现有储罐139只并单独编号,储存能力约54.75万立方米。其中: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11罐组、12罐组、13罐组、14罐组、15罐组,共5组罐组,52只立式储罐;南罐区由东向西依次为21罐组、22罐组、23罐组、24罐组、25罐组(2505-2510

储罐建成后拆除)、9罐组(球罐),共6组罐组,66只立式储罐,21只球罐。罐区内还设置了泵房、集污池、1号交换站、2号交换站等相关辅助设施。

(3)事故交换站情况:2号交换站位于24罐组围堰北侧,为四周敞开彩钢瓦屋顶结构,是码头与罐区、罐区与发车台、储罐与储罐之间物料装卸、倒罐的中转站。交换站有发车泵36台,发船泵6台。有12根固定钢管通向码头,36根固定钢管通向发车台,58根固定钢管通向罐区13、14、15、23、24、25罐组。物料的装卸、倒罐通过交换站内24根金属软管进行转接。

交换站内周边及管道下方设有地沟,用于收集管道转接时渗漏的物料和清洗管道的污水。地沟内污水直接排入交换站东南角的污水井,再泵入污水处理站。

2.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华东建设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7日,位于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文峰路1号书香华庭1幢201铺。具有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质。华东公司除本公司直接承揽工程外,另外还同意顾炎坤等7人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从中收取管理费。

? (三)事故区域改造工程情况

13罐组的8只甲醇储罐没有连接至发车系统,甲醇需通过倒罐发车,为减少倒罐环节,德桥公司副总朱金根与储运部副主任邵建伟商定对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将8只甲醇储罐连接至发车泵。2016年4月19日,朱金根电话联系黄德泉,要求派人对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改造。黄德泉经请示顾伟后,安排许雷(装配工)、申金华(电焊工)、陆军(打磨工)3人于4月21日到德桥公司施工。 ? (四)事故发生前罐区物料储存情况

罐区储存了汽油、石脑油、甲醇、芳烃、冰醋酸、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二氯乙烷、液态烃等25种危险化学品,共计21.12万吨,其中:油品约14万吨,液态化学品近7万吨,液化气体约1420吨。

? (五)事故发生前的现场作业情况

事故发生前,2号交换站内存在4种作业。

1.过驳作业。从4月22日3时13分开始,赣华强化016(船名)卸醋酸乙酯600吨至2307储罐。从4月22日6时34分开始,海油318(船名)卸汽油500吨至2411储罐。作业持续到4月22日事故发生时。

2.倒罐作业。从4月21日21时开始,2409储罐与2405储罐之间倒罐汽油760吨,作业持续到4月22日事故发生时。

3.清洗作业。根据邵建伟的安排,4月22日8时15分左右,储运部操作工陈其平、曹旭新、王龙3人开始清洗2507管道(曾用于输送混合芳烃),清洗

后的污水直接流入地沟。8时30分左右,陈其平等3人开始打捞地沟及污水井水面上的浮油。

4.动火作业。根据邵建伟的安排,4月21日12时30分左右,许雷等3人开始改造2号交换站内管道。当天下午,完成了钢管除锈、打磨和刷油漆等准备工作,并将位于2号交换站内东侧2301管道割断,在断口处各焊接一块接口法兰。当日动火开具了《动火作业许可证》,焊接点下方铺设了防火毯。储运部曹旭新负责监火。

4月22日上班后,许雷等3人的工作是继续焊接21日下午未焊好的法兰,并对位于2号交换站东北角1302管道壁底开一直径150毫米的接口(接口距离地面垂直距离约1米,距离地沟水平距离约1米),将1302管道连接到2301管道发车泵上。

4月22日事故发生时,2号交换站共有监泵、清洗、动火、监火8名人员在现场作业。

二、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4月21日16时左右,许雷找到邵建伟,申请22日的动火作业。邵建伟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两栏无人签名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 “储运部意见”栏中签名,并将许可证直接送公司副总朱金根签字,朱金根直接在许可证 “公司领导审批意见”栏中签名。18时左右,许雷将许可证送到安保部,安保部巡检员刘栋亮在未对现场可燃性气体进行分析、确认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 “分析人”、“安全措施确认人”栏中签名,并送给安保部副主任何建明签字,何建明在未对安全措施检查的情况下直接在许可证 “安保部意见”栏中签名。

4月22日8时左右,许雷到安保部领取了21日审批的《动火作业许可证》,许可证 “监火人”栏中无人签字。8时10分左右,申金华开始在2号交换站内焊接2301管道接口法兰,许雷与陆军在站外预制管道。安保部污水处理操作工夏双立到现场监火。

4月22日8时20分左右,申金华焊完法兰后到站外预制管道,许雷到站内用乙炔焰对1302管道下部开口。因割口有清洗管道的消防水流出,许雷停止作业,等待消防水流尽。在此期间,邵建伟对作业现场进行过一次检查。

4月22日8时30分左右,安保部巡检员陈亮、陆银巡查到2号交换站,陆银替换夏双立监火,夏双立去污水处理站监泵,陈亮继续巡检。

4月22日9时13分左右,许雷继续对1302管道开口时,立即引燃地沟内可燃物,火势在地沟内迅速蔓延,瞬间烧裂相邻管道,可燃液体外泄,2号交换

站全部过火。10时30分左右,2号交换站上方管廊起火燃烧。10时40分左右,交换站再次发生爆管,大量汽油向东西两侧道路迅速流淌,瞬间形成全路面的流淌火。12时30分左右,2号交换站上方的管廊坍塌,火势加剧。

? (二)应急救援情况

1.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德桥公司现场3名作业人员立即用灭火器对地沟进行灭火; 9时15分,现场人员通过对讲机呼叫救火,因地沟全部着火,现场人员撤出2号交换站;

9时16分开始,现场救援人员开启消火栓、消防炮、喷淋系统灭火、降温,呼叫中控室关闭24、22、23、21、25罐组阀门。德桥公司2名操作工进入24罐区关闭2401(储存1309吨汽油)和2402储罐(少量残留汽油)根部手动阀,由于火势较大,未能完全关闭阀门,人员就撤出24罐区。

9时16分,中控室逐一关闭2401、2402、2403储罐罐底电动截断阀,系统显示关闭不成功。9时17分,中控室逐一关闭11、12、21、22、23、24、25各罐组及码头电动截断阀。9时18分,中控PLC信号全部中断。

9时20分,管道烧裂,火势加剧,救援人员全部撤出罐区。2401储罐手动阀仅转动4圈未能完全关闭。中控室向119报警。

2.应急救援情况

9时34分,靖江新港城专职消防队赶到现场灭火。

公安部消防局、江苏消防总队、泰州消防指挥中心先后调集江苏、上海、浙江290辆消防车、1768名消防官兵和专职消防员赶赴现场,将火场划分为东、西、南、北4个战斗段,分区域灭火和冷却。

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工作组并调集中石化扬子石化等5支危化品专业救援队伍到现场参与救援。

14时,德桥公司组织人员进入罐区,先后关闭了11、12、13、14、15、21、22罐组储罐根部手动阀。

18时,第一次灭火总攻,大幅压缩东西两侧流淌火面积。

23日0时30分左右,第二次灭火总攻,火势减弱。1时,德桥公司有关人员配合消防官兵关闭了24罐组的2401、2403、2404等储罐及23罐组储罐的根部手动阀,火势明显减弱。

23日2时04分,历时近17个小时,现场明火被扑灭。

三、事故性质

? (一)事故直接原因

德桥公司组织承包商在2号交换站管道进行动火作业前,在未清理作业现场地沟内油品、未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未对动火点下方的地沟采取覆盖、铺沙等措施进行隔离的情况下,违章动火作业,切割时产生火花引燃地沟内的可燃物,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德桥公司违规组织作业,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

(1)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动火作业相关责任人员朱金根、邵建伟、何建明、刘栋亮等人不按签发流程,不对现场作业风险进行分析、确认安全措施。在《动火作业许可证》已过期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动火作业。

(2)事故初期应急处置不当。现场初期着火后,德桥公司现场人员未在第一时间关闭周边储罐根部手动阀,未在第一时间通知中控室关闭电动截断阀,第一时间切断燃料来源,导致事故扩大。德桥公司虽然制定了综合、专项、现场处置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但演练没有注重实效性,没有开展职工现场处置岗位演练,提升职工第一时间应急处置能力。

(3)工程外包管理不到位。德桥公司对工程外包施工单位资质审查不严,未能发现顾炎坤以华东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对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在21日许雷等人进场作业前,巡检员顾栋对其教育流于形式,未根据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安全措施进行教育,考核采用抄写已做好的试卷的方式。邵建伟、陈亮2人曾先后检查作业现场,夏双立、陆银先后在现场监火,都未制止施工人员违章动火作业。

(4)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未按省、市文件要求组织特殊作业专项治理,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德桥公司先后因违章动火作业、火灾隐患等多次被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处以罚款。2016年3月,2号交换站曾因动火作业产生火情。

(5)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德桥公司总经理王伟忠未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工作部署,在全公司组织开展特殊作业专项治理,及时启用新的《动火作业许可证》;对公司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指导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华东公司施工现场管理缺失。

华东公司同意顾炎坤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工程,收取管理费,但不安排人到现场实施管理。4月21日、22日,许雷等3人进入德桥公司作业前,未安排人到作业现场检查、核实安全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行为。

3.靖江经济开发区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

靖江经济开发区属于国家级开发区,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4〕137号)的要求,应当配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但靖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只在经发局内

篇三:深圳2016火灾记录

2016年深圳市第一季度火灾情况

[内容纠错]

2016年第一季度(1-3月),全市共发生火灾373起,死亡1人,受伤9人,直接财产损失951.9万元。

第一季度全市火灾主要特点:

(一)起火原因

全市第一季度,电气火灾94起,造成1人死亡,接财产损失142.3万元。电气火灾主要因电气线路故障,

生活用火不慎25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2.3万元。主要造成伤害的为油锅起火,

生产作业类火灾起数为6起,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636.7万元

(二)起火场所

2015年第一季度住宅类火灾117起,

从交通工具火灾来看,2016年第一季度起数为43起,

2016年第一季度厂房火灾41起

(三)各区情况

2016年第一季度各区火灾情况:

福田区发生火灾82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24.7万元。罗湖区发生火灾37起,死亡1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2.2万元。南山区发生火灾71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19.1万元。盐田区发生火灾25起,死亡0人,受伤1人,直接财产损失30.2万元。宝安区发生火灾69起,死亡0人,受伤3人,直接财产损失111.2万元。

龙岗区发生火灾19起,死亡0人,受伤4人,直接财产损失123.2万元。

光明新区发生火灾33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554.5

万元。

坪山新区发生火灾9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1.4万元。龙华新区发生火灾22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85.6万元。

大鹏新区发生火灾5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0.1万元。

7 月 24 日下午 3 点 40 分左右,深圳市宝安区上川市场旁的帝文娜公馆逃生楼梯处突然间着起大火,现场浓烟滚滚。

7月22日下午3时许,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社区第一工业区发生一起火灾,涉及三联粘合胶有限公司、汇翔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其中,汇翔纸业公司因生产旺季,仓库存放大量纸品原材料。

7月10日上午9时许,龙华河背工业区美拜电子厂B栋四楼出现火灾,随后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部门在勘察火情过程中发生爆炸,导致1名消防员脸部灼伤,腿部骨折,另有2名消防员和2名群众有撞伤,

公交起火

4月13日14时40左右,深圳宝安107国道转创业立交辅道内往深圳方向一公交车忽然着火。据了解,该车为五洲龙油电混合车。

3月16日19时44分,深圳龙华民治大道四季春城公交站台一辆公交车起火, 2015年4月26日下午6时许,深圳湾口岸中国普天力能加电站内,一辆大巴车起火,现场浓烟滚滚,

调查专家组鉴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车辆动力电池充满电后,动力电池过充电72分钟,过充电量58kWh,造成多个电池箱先后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电解液泄漏,引起短路,导致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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