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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给林徽因的诗

2017-02-15 15:23:5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徐志摩及其诗歌鉴赏

《现代诗歌赏析》课程论文

徐志摩及其作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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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庆

2012年6月

徐志摩及其作品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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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徐志摩是第一个十年的文学阶段中的浪漫主义诗人的代表。他的“康桥信仰”的主要内容是: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文明和自由。正因为他的信仰与当时的中国社会主旋律不符,而且他的诗歌过分抨击无产阶级革命文学,再加上与陆小曼的那段感情被贴上了道德标签,在上世纪的文学史里根本没有这位浪漫诗人的一席之地。他的诗歌既有追求时的兴奋狂喜与忧郁烦恼,也有既得后的失落与沮丧悲观。虽然徐志摩的康桥理想与社会主义社会格格不入,但他的抒情诗歌还是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准。 关键词:徐志摩

理念修辞艺术 个人资料爱情历程文学活动 诗学

徐志摩个人资料:

徐志摩(1897.1.15~1931.11.19), 1897 年1月15日,徐志摩出生于浙江省海宁县硖石镇,按族谱排列取名徐章垿,字槱森,因其父属猴,名申如,得子亦是属猴,故又取小字幼申。笔名有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志摩是在1918年去美国留学时他父亲给另取的名字。说是小时候,有一个名叫志恢的和尚,替他摩过头,并预言“此人将来必成大器”,其父望子成龙心切,即替他更此名。 徐志摩是徐家的长孙独子,自小过着舒适优裕的公子哥的生活。沈钧儒是徐志摩的表叔,金庸是徐志摩的姑表弟,琼瑶是徐志摩的表外甥女。

学历:1 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学习银行学。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1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爱情:1915年,与张幼仪结婚,后于1922年3月在柏林离婚。与林徽因的感情没有结果,而后遇到了陆小曼。七夕节是中国的情人节,就在牛郎织女相会的那天,1926年在北京北海公园进行了一场人们议论了很久的婚事。与陆小曼结婚,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为证婚人。

详细的爱情历程:

与张幼仪

1915年,由政界风云人物张君励为自己的妹妹张幼仪提亲,徐志摩把从未谋面的新娘娶进了门。张幼仪端庄善良,具有中国传统的妇女美德,尊重丈夫,孝敬公婆,贤淑稳重,善操持家务。婚后生了两个儿子,能相夫教子。然而,徐志摩在张幼仪生完第二个儿子正虚弱的时候,递上了离婚协议书。

与林徽因

林徽因游历欧洲,在英伦期间,结识了当时正在英国游学的徐志摩。当时徐志摩已是一个两岁孩子的父亲。徐志摩被林徽因出众的才华与美丽所吸引,苦苦地追求林徽因,并不惜与发妻张幼仪离婚。但林徽因经过理智的思索,和父亲一起提前回国了,而且是与志摩不辞而别……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那首有名的《偶然》诗是这样写的:“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更无须欢喜/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这是徐志摩对林徽因感情的最好自白,一见倾心而又理智地各走各的方向,这就是世俗所难理解的一种纯情。

与陆小曼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京,常与朋友王赓(一个军官)相聚。王赓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交际场相识相爱。徐志摩与陆小曼在刚结婚的前段日子里,虽然徐父徐母对陆小曼依然心有不满,但是两人也过得浪漫、惬意。只是到了后期,由于陆小曼的病,由于徐申如的拒绝接纳,由于鸦片的侵蚀等诸多原因,陆小曼变得越发娇慵、懒惰、贪玩,浑然没了当初恋爱时的激情,似乎不再是一个有灵性的女人。她每天过午才起床,在洗澡间里摸弄一个小时,然后吃饭。下午作画、写信、会客。晚上大半是跳舞、打牌听戏。徐志摩为了使妻子心喜,就一味迁就她。虽然在口头上常常婉转地告诫陆小曼,但效果不大。后来,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出于对陆小曼极度不满,在经济上与他们夫妇一刀两断。徐志摩要从父亲处拿钱是不现实的,因此,他不得不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大夏大学三所学校讲课,课余还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1929年,徐志摩辞了东吴大学、大夏大学的教职,继续在光华大学执教,1930年秋起又在南京中央大学教书,并兼任中华书局编辑、中英文化基金会委员。上海南京两地来回跑,1930

年秋,即陆小曼29岁那年,徐志摩索性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以挣家用,仅1931年的上半年,徐志摩就在上海、北京两地来回奔波了8次。当时,人均的年薪为五块大洋,而徐志摩一年即可挣到几百大洋,但是即便如此,仍然满足不了家庭的花销。在即将去听林徽因演讲的前一天,在陆小曼与徐志摩说钱不够用后与陆小曼吵了一架。这也是他们最后一次吵架,徐志摩在从南京乘飞机去北平的路上,因飞机失事遇难。年仅三十五岁。

徐志摩生平与文学活动:

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 1922年返国后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 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 加入文学研究会。1924年与胡适 、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评论》 周刊,任北京大学教授。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时任翻译。1925年赴欧洲、游历苏、德、意、法等国。1926年在北京主编 《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 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 影响到新诗艺术的发展。同年移居上海, 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 1927年参加创办新月书店。

次年《新月》 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国游历英、美、日 、印诸国。1930年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 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 1931年初,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 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 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因遇雾在济南附近触山, 机坠身亡。著有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 、《猛虎集》、《云游》,散文集《落叶》、 《巴黎的鳞爪》、《自剖》、《秋》,小说散文集 《轮盘》,戏剧《卞昆冈》(与陆小曼合写) ,日记《爱眉小札》、《志摩日记》,译著《 曼殊斐尔小说集》等。他的作品已编为《徐志摩文集》 出版。徐诗字句清新,韵律谐和,比喻新奇,想象丰富, 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并追求艺术形式的整饬、 华美,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为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他的散文也自成一格 ,取得了不亚于诗歌的成就,其中《自剖》、《想飞》、 《我所知道的康桥》、《翡冷翠山居闲话》等都是传世的.

徐志摩诗学理念:

很多人都知道徐志摩是个诗人,但不知他还是个诗学家。徐志摩在追求艺术必须是艺术的同时,也非常重视艺术中所迸发的思想火花,为思想的灵魂搏造适当的躯壳,实践其诗歌“精神”与“形体”和谐统一的诗歌策略。这些诗学理念的形成,究其原因,源自于中国传统文学的影响、欧美大家思想的注入、康桥文化的熏陶。

一、追求完美的诗歌艺术

在中国现代文学的诗歌殿堂里,徐志摩是最注重突破语言的束缚、追求表现方式多样化的诗人之一,他相信“完美的形体是完美的精神之唯一表现” ①。新诗形式开拓的成就,是他被冠以“技巧专家”的美誉,为新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尽管这一“形式”论招致了不少的批评和指责,我们却有理由相信,正是这种对诗艺的刻意追求,才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徐志摩诗歌强大的生命力。

(一)追求言尽而意无穷的审美感受

徐志摩,作为一个唯美主义的诗人,对语言文字的美有特殊的偏爱,他用哲学家冷静和理智的态度,指出语言本是一种具有缺陷的交际工具。他说:但虽则真消息与真意义是不可以人类智力所能运用的工具——就是语言文字——来完全表现,同时我们又感觉内心寻真求知的冲动,想侦探出这伟大的秘密??”②

这一观念贯穿了徐志摩的一生。为了突破语言自身的缺陷,追求“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的效果,徐志摩更加重视修辞,坚持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执着精神,他把弗罗贝尔当做修辞的榜样:“你们知道法国有哥大文学家弗罗贝尔,他有一个信仰,以为一个特殊的意念只有一个特异的字或字句可以表现,所以他一辈子艰苦卓绝地从事文学的日子,只是寻求唯一适当的字句来代替唯一的意念。他往往不吃饭不睡觉,呆呆的独坐着,绞着脑筋地想,想寻出他称心惬意的表现,有时他烦恼极了,甚至想自杀,往往想出了神,几天写不出一个句子。试想象他那样伟大的天才,那样丰富的学识,尚且要下这样的苦功,方制成不朽的文学,我们看了他的榜样不应当感动吗?”③这可以看作是一种唯美主义的修辞理想,这也正是徐志摩诗的修辞的最高纲领。

(二)“三美”的语言模式

“三美”理论出自新格律诗派主将闻一多的《诗的格律》,它是新格律诗派追求诗美和创造诗歌新格律的理论主张,他强调:“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辞藻),而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棋不能废除规矩,诗也就

篇二:浅论徐志摩的诗与爱情之关系

浅论徐志摩的诗与爱情之关系

摘要:徐志摩,一位伟大的诗人,一个传奇似的人物,他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为世界文学和中国文学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同时,他与张幼仪、林徽因以及陆小曼的爱情故事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他的诗歌是怎样浸透他的爱情故事?他的爱情史又是怎样影响他的诗歌创作?笔者仅从徐志摩先生的部分诗歌浅析他与这三个女人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徐志摩;诗歌;爱情

提起徐志摩也许有些人对他的诗作留有深深的印象,也许有些人则更加关注他与三个女人之间的感情生活。然而,他的诗作与他的情感就像影子和物体一样如影随行,是分不开的。他曾在《落叶》中说过:“我是一个信仰感情的人,也许我自己天生就是一个感情性的人。”正是这种感情性,让他把一生献给了爱,创造出许多真情流露、脍炙人口的爱情诗歌。从他的爱情故事中,我们可以深刻体会到他的多情与痴心。一、包办婚姻激起对爱的自由向往。徐志摩的爱情生活开始于张幼仪,不过他并不爱她,受过西式教育的他排斥张幼仪就像排斥封建礼教那样。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这桩婚姻的束缚,他更渴望自由和真正的爱情。这个期间他的诗歌少之又少,有关张幼仪的仅仅只有一首《笑解烦恼结——送幼仪》,况且还是张幼仪答应离婚后他欣喜而作。在徐志摩的创作史中,张幼仪无疑是失败的。二、浪漫爱情从憧憬与渴望走向幻灭。遇见林徽因,徐志摩被她特有的气质和才情所吸引,于是对她展开热烈地追求。可以说,生性浪漫不羁的徐志摩心中的潘多拉盒子最终是林徽因给打开的,他的诗歌创作几乎也是与此同时拉开大

幕。尽管他的初恋是苦涩的,但是他的众多诗歌却让读者读懂了他的感情。林徽因在他的创作史中是一颗璀璨的星。三、在惊世骇俗的婚恋中的复杂心态的折射。徐志摩与陆小曼的恋情在经历风雨之后终成正果,这一时期的徐志摩灵感勃发,创作激情高涨,写下的爱情诗自然十分感人。不过当他们的感情出现危机时,缺乏爱情滋润的诗句,自然便不如从前那么光彩润泽了。陆小曼在徐志摩的创作中自然也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一、包办婚姻激起对爱的自由向往(与张幼仪)

“你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作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人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张幼仪曾回忆说。当我们都在为徐志摩的浪漫、热诚、痴心和执著着“摩”时,回看当年,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他对他的原配夫人张幼仪是无情而残酷的。由于是包办婚姻,从婚前到婚后,徐志摩是那样鄙弃张幼仪。第一次见到张的照片时,便嘴角往下一撇,用嫌弃的口吻说:“乡下土包子!”婚后徐志摩更从没有正看张幼仪一眼。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义务之外,对她不理不睬。就连履行婚姻义务这种事,他也只是遵从父母抱孙子的愿望罢了。在英国伦敦、沙士顿,以及后来在德国柏林的那一段生活,徐志摩对待张幼仪并不友好,甚至有些惨酷。两人在沙士顿住下后,不久张幼仪就怀孕了。此时徐志摩正在追求林徽音,无暇顾及张幼仪,一听便说:“把孩子打掉。”为了获得自由和追求林徽

因的平等地位,他随后又向张幼仪提出了离婚 。当张幼仪答应离婚后,他“欣喜”地为张幼仪做了一首诗:

《笑解烦恼结——送幼仪》

这烦恼结,是谁家扭的水尖儿难透?

这千缕万缕烦恼结是谁家忍心机织?

这结里多少泪痕血迹,应化沉碧!

忠孝节义———咳!忠孝节义谢你维系

四千年史髅不绝,

却不过把人道灵魂磨成粉屑,

黄海不潮,昆仑叹息,四万万生灵,

心死神灭,中原鬼泣!咳,忠孝节义!

东方晓,到底明复出,

如今这盘糊涂账,

如何清结?

莫焦急,万事在人为,只消耐心

共解烦恼结。

虽严密,是结,总有丝缕可觅,

莫怨手指儿酸、眼珠儿倦,

可不是抬头已见,快努力!

如何!毕竟解散,烦恼难结,烦恼苦结。

来,如今放开容颜喜笑,握手相劳;

此去清风白日,自由道风景好。

听身后一片声欢,争道解散了结儿,

消除了烦恼!

徐志摩把这桩传统的婚姻看成无尽的“烦恼”,当得到解脱时,他大胆地说“身后一片声欢,争道解散了结儿。”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幼仪是无力和无奈的,然而,这种结果,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旧礼教塑成的。诗人有着他在人性上的缺点,但对张幼仪的残酷“无情”也并非是绝对的。 张幼仪是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名门望族之女,出身显赫富贵却不娇纵,相夫教子,恪尽妇道。但受西方教育和现代思潮影响的徐志摩对于象张幼仪这样的一个传统女性却很难认同。张幼仪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贤妻良母,秀外慧中,她追求的无非是朝朝暮暮的现实生活,江山有信,良人有靠,踏踏实实的和一个男人好好过日子。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不会有春花秋月的浪漫,不会有眼花缭乱的生活,也不会有你侬我侬的爱情。她不似林徽因高雅不俗,灵气逼人,也不像陆小曼璀璨艳丽,令人无法自拔。她就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平凡的让人心酸。在徐志摩遇到的几个女人里,最爱他的大概就是张幼仪。她的自立自强赢得了徐志摩的尊重,却始终无法得到他的爱。可见爱不存在公平。所幸张幼仪晚年终于找到爱情的栖息地,经历了爱与恨的艰辛,这个平凡的女人总算划上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

二、浪漫爱情从憧憬与渴求走向幻灭(与林徽因)

1920年秋,正在英国剑桥大学皇家学院当特别生的徐志摩在伦敦有幸结识了正随父亲赴西欧学习访问的林徽因,并且深深地被她娇小玲珑的形象、高贵文雅的气质和特有的才情所吸引,不久便向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几乎与此同时,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水到渠成,徐志摩开始了诗歌创作。正如他自己所说:“生命的把戏是不可思议的……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其中“奇异的风”和“奇异的月色”显然指的是林徽因在他生命里的出现及对他的影响。可以说,当时康桥的美景和狄更斯的影响仅仅是促使徐志摩拿起诗笔的充分条件,林徽因的出现才是必要条件:是爱情这种世间至美好的情感诱发了徐志摩的诗歌创作欲,爱情是徐志摩诗歌创作的催化剂。对此,徐志摩自己也承认:“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山洪暴发,不分方向地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成熟的半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徐志摩最早写诗那半年恰好刚与林徽因相识,由此不难推断,这“伟大的力量”指的应是来自对林徽因的恋情的力量。

然而,一开始徐志摩是把诗歌创作看作是一件私人性质的事,因此,他创作于1921年前的诗歌作品,问世的并不多。目前所能读到的最能反映徐志摩这段热烈感情的诗篇,笔者认为应是集外诗中的《情死》和《她在那里》两首诗。徐志摩在写于1922年6月的诗中写到:

玫瑰,压倒群芳的红玫瑰,昨夜的雷雨,原来是你发出 的信号——真娇贵的丽质!

你的颜色,是我视觉的纯醪;我想走近你,但我又不敢。

篇三:谈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二诗

谈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二诗

廖钟庆

一、

诗人徐志摩飞机意外逝世于1931年11月19日深秋,那一天,诗人林徽因正好有一个公开的英文演讲,题目是关于中国古建筑物的,地点在北平的协和小礼堂,而对象是当时在北平的外交使节团。这个演讲,林徽因已经准备好用徐志摩的一首诗来开场,这首诗便是《常州天宁寺闻礼忏声》。正因为这样,所以林徽因也特别邀请了徐志摩参加这场演讲会,而徐志摩也答应了。当时的徐志摩为了应付陆小曼的过度挥霍,正在三所大学任教,南南北北地奔跑于上海、南京与北平三地。不幸地,他在那一天清晨搭乘自南京起飞的免费邮政飞机赶赴北平,因为经过山东济南遇大雨浓雾撞山失事,机毁人亡。

同年的12月7日,林徽因发表了《悼志摩》一文,哀悼这位早逝的诗人。第二年,也就是1932年的11月19日,林徽因以及徐志摩的挚友、学生等聚会纪念徐志摩。到了1933年11月18日,林徽因发表了《秋天,这秋天》(11月中旬写),这首诗,我们可以从林徽因寄给沈从文先生的信得知,它是用来悼念徐志摩逝世两周年的,信上说:“初二回来便忙乱成一堆,莫明其所以然。文章写不好,发脾气时还要讴出韵文。十一月的日子我最消化不了,听听风知道枫叶又凋零不堪只想哭。昨天哭出的几行,勉强叫它诗日后呈正。”1935年11月19日林徽因在《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一文除了特别提到她在1933年11月中旬写的这首《秋天,这秋天》其中最让人神伤的“信仰只一细炷香,那点子亮经不起西风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诗句外,还特别提到连续这四年来的十一月是怎样度过这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悲伤日子,其中最让人读来深深神伤的恐怕是1934年11月19日那个秋天晚上,她坐火车从浙南返沪,途经徐志摩的家乡硖石火车站,火车停在站台的那一段文字。秋天竟一直缠绕着她!事实上,徐志摩逝世对她造成的悲痛,在她后期的诗作所表现出来的悲伤情怀可说更甚于中期的诗作。渐渐地,在诗人林徽因的心中,徐志摩竟完全等同于“秋天”!1947年林徽因所写的《给秋天》一诗可说把她内心的绝望、悲伤、内疚、自责与后悔更充分地表露而无所遗。

《秋天,这秋天》一诗写于1933年,是诗人林徽因的诗歌由前期转向中期的一个分界线。1937年7月倭寇入侵中国,诗人林徽因被迫离开当时的北平,因为播迁西南快十年,她的诗歌风格又开始转变,1947年的《给秋天》便是她后期诗作中的代表作之一。同是咏叹“秋天”,同是深深地思念着徐志摩,但风格迴异,所呈现的内心世界也截然不同。在进一步谈论诗人林徽因《秋天,这秋天》和《给秋天》之前,请先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两首诗。

《秋天,这秋天》

这是秋天,秋天,

风还该是温软;

太阳仍笑着那微笑,

闪着金银,夸耀

他实在无多了的

最奢侈的早晚!

这里那里,在这秋天,

斑彩错置到各处

山野,和枝叶中间,

象醉了的蝴蝶,或是

珊瑚珠翠,华贵的失散,

缤纷降落到地面上。

这时候心得象歌曲,

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

浮出珠沫,溅开

山石的喉嗓唱。

这时候满腔的热情

全是你的,秋天懂得,

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

不经意的凌乱!

但是秋天,这秋天,

他撑着梦一般的喜筵,

不为的是你的欢欣:

他撒开手,一掬璎珞,

一把落花似的幻变,

还为的是那不定的

悲哀,归根儿蒂结住

在这人生的中心!

一阵萧萧的风,起自

昨夜西窗的外沿,

摇着梧桐树哭。——

起始你怀疑着:

荷叶还没有残败;

小划子停在水流中间;

夏夜的细语,夹着虫鸣,

还信得过仍然偎着

耳朵旁温甜;

但是梧桐叶带来桂花香,

已打到灯盏的光前。

一切都两样了,他闪一闪说,

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

冷雾迷住我的两眼,

在这样的深秋里,

你又同谁争?现实的背面

是不是现实,荒诞的,

果属不可信的虚妄?

疑问抵不住简单的残酷,

再别要悯惜流血的哀惶,

趁一次里,要认清

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

信仰只一细炷香,

那点子亮再经不起西风

沙沙的隔着梧桐树吹!

如果你忘不掉,忘不掉

那同听过的鸟啼;

同看过的花好,信仰

该在过往的中间安睡。??

秋天的骄傲是果实,

不是萌芽,——生命不容你

不献出你积累的馨芳;

交出受过光热的每一层颜色;

点点沥尽你最难堪的酸怆。

切不用哭泣;或是呼唤;

更用不着闭上眼祈祷;

(向着将来的将来空等盼);这时候,

只要低低的,在静里,低下去

已困倦的头来承受,——承受

这叶落了的秋天

听风扯紧了弦索自歌挽:

这秋,这夜,这惨的变换!

《给秋天》

正与生命里一切相同,

我们爱得太是匆匆;

好像只是昨天,

你还在我的窗前!

笑脸向着晴空

你的林叶笑声里染红

你把黄光当金子般散开

稚气,豪侈,你没有悲哀。

你的红叶是亲切的牵绊,那凌乱

每早必来缠住我的晨光。

我也吻你,不顾你的背影隔过玻璃!

你常淘气的闪过,却不对我忸怩。

可是我爱的多么疯狂,

竟未觉察凄厉的夜晚

已在背后尾随,—

等候着把你残忍的摧毁!

一夜呼号的风声

果然没有把我惊醒

等到太晚的那个早晨

啊。天!你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苛刻的咒诅自己

但现在有谁走过这里

除却严冬铁样长脸

阴雾中,偶然一见。

二、

1819年9月21日,英国浪漫派诗人济慈给他的朋友约翰?雷诺斯(John Hamilton Reynolds)写了一封信,信上说:

“现在这季节多美呀! – 空气多好!有一种适度的料峭。真的,不开玩笑,爽朗的天气 – 戴安娜般的天空 -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喜欢断梗残株的田野 –是的,它真的比春天那种冷冷的绿色好多了。不知怎的,残株断梗的平畴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就像有些绘画看起来让人有温暖感一样 -在星期天早晨我散步时,这,深深触动了我,于是我写了一首诗。”

这首诗就是济慈写于1819年9月19日星期天的《给秋天》(To Autumn)。《给秋天》是一首“颂”体(Ode)诗,它除了是济慈颂体诗中最精致、最美好的一首诗之外,也可以说是英文诗歌里短诗中接近完美的一首诗。(耶鲁文学教授Harold Bloom 的评语。“one of the subtlest

and most beautiful of all Keats's odes, and as close to perfect as any shorter poem in the English Language.”)美国诗人Allen Tate除了赞成这首诗是“最接近完美的诗作”外,他还说:“让人无法赞一词!”(“is a very nearly perfect piece of style.”“it has little to say.”)所谓的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而让人穷于赞叹的纯粹诗歌。这首诗,从客观的秋景、到秋收、及秋声,呈现在人面前的是一幅幅的客观实景,具体而真实,美丽而温馨,诗人本身的主观情思似乎已可完全被遗忘。事实上是,诗人本身的情怀诗思正深深地隐藏在步步的客观景致之描写中!这种不把自己的主观思维判断与情思感想直接地加进到当前的客观景象中的诗歌,正是所谓的纯粹诗歌。

济慈美妙的《给秋天》分别深深地影响了二十世纪初的两位诗人,美国的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与中国的林徽因。

1915年11月秋天,史蒂文斯在《诗刊》杂志上发表了《星期天早晨》(Sunday Morning)一诗,首度质疑了济慈的过度乐观,当前让人迷醉的秋景、秋收与秋声并不是永恒的,它同时也指向黑夜与死亡。Why should she give her bounty to the dead What is divinity if it can come Only in silent shadows and in dreams诗中的中年女主人为什么不再享受外界美好的事物而为死亡的阴影所逐?在《星期天早晨》一诗的第二节一开始就提出上面两句质疑:“为什么她要把从感官得来的愉悦舍弃给死亡呢?”“如果神只能以静静的阴影或梦的方式而来,还有什么神圣性可言?”意思清楚不过,宗教对人死后的许诺,如天堂、盛宴等,对活着的人言,岂不是空洞、抽象,而不具任何实质的意义?从自然的进程去看秋天,黑夜与死亡不正是秋天的必然终结?史蒂文斯在他的好几首不同的诗作中不断地回应济慈这首《给秋天》,当前美仑美奂的无边秋色秋景,最终似乎不过就是为了指向黑夜与死亡罢了!

无独有偶,中国诗人林徽因,在她前期诗作《秋天,这秋天》、中期诗作《红叶里的信念》与后期诗作《给秋天》,分别回应了济慈这首名诗《给秋天》,并且有自己的深层解读。《红叶里的信念》是这三首秋诗里最好的一首,除了是诗人林徽因的长诗里最好的一首之外,它同时也是现代诗歌中最好的一首秋诗之一,我准备日后撰写专文介绍,这一篇文章主要集中论述《秋天,这秋天》与《给秋天》这两首诗。

《秋天,这秋天》一诗最值得注意的是,林徽因也效仿济慈一样,把“秋天”拟人化(personify),但是,济慈让“秋天”变成了“你”(thou),而林徽因让“秋天”变成了“他”。林徽因在这首诗中的“你”却是专指诗人徐志摩,而诗中的“我”就是诗人自己。先明白这一要点就能明白全诗要义,也能明白为什么“秋天”的“他”与“徐志摩”的“你”,到了1947年《给秋天》一诗“他”和“你”合二为一,“秋天”就与“徐志摩”完全等同!“秋天”、“徐志摩”和“我”这个三角形是他们悲伤的故事,这个悲伤的故事开始于1920年11月19日伦敦的深秋,而终结于1931年11月19日济南开山的另一个深秋!

《秋天,这秋天》全诗分成一短一长的两节(stanza)去展开。诗的第一节是短的一节,记述徐志摩在1920年11月19日这个美丽的深秋在伦敦与林徽因邂逅,由相识、相恋变成了不能自已地、狂放地将满腔的热情透过诗歌唱出来,“这时候心得像歌曲,由山泉的水光里闪动,浮出珠沫,溅开山石的喉嗓唱。”这一点,我们可以对照徐志摩本人的话获得证明,他在散文《自剖》里说:“原先我在人前自觉竟是一注的流泉,在在有飞沫,在在有闪光。”而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中说:“我们都是受支配的善良的生灵,哪件事我们作得了主?整十年前我吹着了一阵奇异的风,也许照着了什么奇异的月色,从此起我的思想就倾向于分行的抒写。”究竟吹的是什么样的风?照的是什么样的月色?秋风吗?黄月吗?林徽因在1936年秋天写的《山中》一诗上说:“当时黄月下共坐天真的青年人情话,相信那三两句长短,星子般仍挂秋风里不变。”(注一)我们要问:为什么这奇异的风一吹、奇异的月色一照之后,会让一个原先父亲希望他日后进入金融界、自己却想成为中国的Hamilton的二十四岁青年人,一下子竟变成了一个分行抒写自己思想和感情的诗人?为什么?北宋大词人欧阳永叔在他的《玉楼春》一词中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确然无疑地,假如欧阳修不是因为深深地爱着对方,那么,离愁别恨也只不过就是人生的无可奈何的一种日常现象罢了。正因为深爱着对方,当前的离别便造成了内心无法祛除的悲痛,这又跟风月有什么关系?欧阳修生命里永恒的悲痛既然跟风月毫不相干,那么,徐志摩会成为诗人、甚至后来林徽因也成为诗人,难道跟秋风、黄月就有关系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之所以成为人,不正是因为当初1921年他们在剑桥时深陷情网与在拜伦潭前指水为誓吗?(注二)《山中》一诗里的那像“星子般仍挂在秋风里不变”的“那三两句长短”的话不就是明证吗?我们要问,“那三两句长短”的话是什么?除了是“我爱你,爱你。 – I love you, love you.”(他们常常用英文交谈!)之外,还可能是什么?林徽因在1933年岁末所写的《忆》一诗早已透露了这一点,她说:“是你在笑,仰脸望多少勇敢话那天,你我全说了, -像张风筝向蓝穹,凭一线力量。”可见那些“勇敢话”不是一个人在独白,而是两情相悦的年青人的情话!他们的初恋,首先让徐志摩变成了另一个人,他把他的“满腔的热情”,全化为“分行”的诗句,狂放而缤纷,甚至显发为如同向着不同方向乱冲的山洪似的。然而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懂得,秋天懂得那狂放, -秋天爱的是那不经意不经意的凌乱!”《猛虎集序》上说:“只有一个时期我的诗情真有些像是山洪暴发,不分方向的乱冲。那就是我最早写诗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震撼,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顾间散作缤纷的花雨。我那时是绝无依傍,也不知顾虑,心头有什么郁积,就付托腕底胡乱给爬梳了去,救命似的迫切,哪还顾得了什么美丑!”徐志摩上面的这几句话,正是林徽因《秋天,这秋天》一诗第一节的最后几行诗句之所本!然而我们要问,为什么林徽因却说“秋天懂得??”、“秋天爱??”呢?那不是她自己懂得,她自己爱吗?当你十六、七岁时,一直不停地收到你所爱的人写给你的“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化出的诗行,你会有什么反应?你当然理解他奔放的感情、当然爱听、爱读,哪怕它们是多么不成熟的、不经意凌乱的诗作!那么不就是林徽因本人懂得和爱吗?又干秋天底事?林徽因在1936年2月26日写给沈从文先生的信上说:“我方才所说到极端

的愉快,灵质的、透明的、美丽的快乐,不知道你有否同一样感觉。我的确有过,我不忘却我的幸福。我认为最愉快的事都是一闪亮的,在一段较短的时间内迸出神奇的 -如同两个人透澈的了解:一句话打到你心里,使得你理智感情全觉得一万万分满足;如同相爱:在一个时候里,你同你自身以外另一个人互相以彼此存在为极端的幸福;如同恋爱,在那时那刻,眼所见,耳所闻,心所触,无所不是美丽,情感如诗歌自然的流动,如花香那样不知其所以。这些种种,便都是一生中不可多得的瑰宝。世界上没有多少人有那机会,且没有多少人有那种天赋的敏感和柔情来尝味那经验,所以就有那种机会也无用。”人与人的相遇、相识以至相恋,终极发展至这种灵质的无间相契,以至于达到了一种诗化生活一类的理想境界,试想想,这还存在着你我之区分?不止你与我相即相入,甚至连秋天也融化进了那无人我的纯情世界之中!这样一来,在1921年,本来是林徽因自己懂得、自己爱,而说成秋天懂得、秋天爱,岂不就成了不证自明的道理?(注三)

三、

躬尝了自由恋爱的初恋甜美,亲灸了剑桥人文的启蒙熏陶,体验了英国浪漫派诗歌的热情奔放,于是,徐志摩便脱胎换骨似地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他树立起了一种对诗化生活的理想之追求,他迷恋于对纯粹美感的终极向往,并且他为他的生命确立了一个“单纯信仰”,这个单纯信仰就是英国浪漫派开山祖华兹华斯在《远游》一诗所说的:“We live by Admiration, Hope and Love.”(“我们靠着活命的是:敬仰、希望和爱情。”)与科尔律治在《文学传记》中所说的“poetic faith”(“诗意的信仰“)(注四)。徐志摩在他的散文《秋》里提到过,但次序则颠倒了,他说:“我们靠着维持我们生命的不仅是面包,不仅是饭,我们靠着活命的用一个诗人的话,是情爱、敬仰心、希望(We live by love,admiration and hope.),这话又包涵一个条件,就是说世界的人类是能承受我们的爱,值得我们的敬仰,容许我们希望的。”而林徽因在《激昂》表白得更为明确,诗上说:“献出我最热的一滴眼泪,我的信仰,至诚,和爱的力量,永远膜拜,膜拜在你美的面前!”对徐志摩所说的“单纯信仰”有了一个扼要的了解之后,我们便能明白,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一诗的第二长节,主要在阐述徐志摩在现实生活与感情生活跟他的“单纯信仰”所产生的巨大落差。初恋是甜蜜的,然而隐藏在这甜蜜的背后却是痛苦和悲哀!1921年年底林徽因由英国返国之后的感情上的转变,导致人还在剑桥学习的徐志摩于1921年至1922年这一整年,既活在愉快欢欣中,也同时真切地感受到人生的痛苦与悲哀。他后来在他的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一文中追述说:“我这一辈子就只那一春,说也真可怜,算是不曾虚度。就只那一春,我的生活是自然的,是真愉快的!(虽则碰巧那也是我最感受人生痛苦的时期)。”这种痛苦与悲哀到了1923年徐志摩的日记《西湖记》里更为明确,而到了1924年林徽因选择了与梁思成一起赴美升学便等于为他们那一段初恋爱情故事画上了句号,辗转发展到1928年林徽因与梁思成在加拿大结婚,徐志摩的感情世界便完全崩溃,1928年徐志摩的《我不知道风是在那一个方向吹》中的“我是在梦中,在梦的悲哀里心碎!”正是这种痛苦与悲哀的真实写照!然而林徽因的《秋天,这秋天》里却说,“秋天”他撑着梦也似的喜筵,并不单为徐志摩的“欢欣”,“秋天”他还把双手一撒开,便魔术似的让满掬着珠玉串成的项链 –璎珞,像花雨般展现出那不能用理性去捕捉的幻变,这缤纷的背后,便是通向痛苦悲哀,并且也指向“夜”与“死亡”,徐志摩在他的最后一首长诗《爱的灵感》上说:“有时候我自己也觉得真奇怪,心窝里的牢结是谁给打上的?为什么打不开?那一天我初次望到你,你闪亮得如同一颗星,”《爱的灵感》一诗上又说:“那天爱的结打上我的心头,我就望见死,那个美丽的永恒的世界;”所以,林徽因说:“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这难道不是造物之神奇?谁让徐志摩的心窝打上牢牢的结?这个结为什么再也无法打开?徐志摩在《猛虎集序》上说:“一份深刻的忧郁占定了我;这忧郁,我信,竟于渐渐的潜化了我的气质。”这正是林徽因在《秋天,这秋天》中说的“还为的是那不定的悲哀,归根儿蒂结住在这人生的中心!”正由于这悲哀在1921年早已种下,1931年深秋,起自西窗外沿的一阵秋风,已在昨夜吹起,萧萧拂向梧桐树发出阵阵凄然的哭泣声,可是,当事的两个人,竟没有一个警觉!徐志摩在写他的散文《自剖》时曾表达出他对自己的“单纯信仰”产生非常严重的疑惑,甚至认为那只是自己欺骗自己的“虚幻”罢了。他说:“因为个人最大的悲剧是设想一个虚无的境界来欺骗自己;骗不到底的时候你就得忍受幻灭的莫大苦痛。与其那样,还不如及早认清自己的深浅,不要把不必要的负担,放上支撑不住的肩背,压坏自己还难免旁人笑话!”在《猛虎集序》里更进一步明言“一个曾经有单纯信仰的流入怀疑的颓废”。对自己的人生信念产生怀疑以至于颓废,那岂不就是等于放弃?他在《自剖》一文中的最后说:“朋友,不要迷了,定下心来享你现成的福分吧!思想不是你的分,文艺创作不是你的分,独立的事业更不是你的分!天生扛了重担来的那也没法想(那一个天才不是活受罪!)你是原来轻松的,这是多可羡慕,多可贺喜的一个发现!算了吧,朋友!”徐志摩的灰心失望的根源事实上是来自林徽因的感情转变,一直到了1928年12月在北平重逢林徽因而有所改变,1930年秋,徐志摩把当时在东北感染肺结核病的林徽因接回北平养病后,他又重新点燃起当年在康桥时对林徽因的爱情的火炬(他的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动源之一!),然而,林徽因当时刚生下长女,生活感情都处在人生高度的顺境中,她是不可能再接受徐志摩感情的,只是在诗歌中跟徐志摩惟仿惟佛、高来高去地“神交”而已(可参读林徽因1931年最初九首诗!)其中以《那一晚》说得最明确,她说:“那一天我要跨上带羽翼的箭,望着你花园里射一个满弦。那一天你要听到鸟般的歌唱,那便是我静候着你的赞赏。那一天你要看到凌乱的花影,那便是我私闯入当年的边境!”意思明确不过,当年他们在拜伦潭前的盟约的两点:

一、创作浪漫派诗歌。二、落实爱情婚约。林徽因能做得到的只可能是前者,并且她写出来的诗歌(“歌唱”与“花”都是指诗歌创作言),希望能获得徐志摩的“赞赏”,但是,感情方面,最远我则只能“私闯入当年的边境”!1932年农历年年初一,林徽因给胡适之先生的信信末便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信上说:“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事实上太不可能。也许那就是我不够爱他的缘故,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然而徐志摩并不死心,他认为能回到1921年那时的纯情,《秋天,这秋天》一诗从“起始你怀疑着”一直到“造物更是摧毁的工匠”便是讲述徐志摩本人的“认为”仍有可为,他期待的是“只要一夜的风,一夜的幻变”,那么,历史将会改写!但是,在林徽因这方面来说却是:“冷雾迷住我的两眼”,她不会也不能再往前多闯一步,那么,“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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