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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短篇散文5篇

2017-01-09 06:22:1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名家美文

花 、月 、我

作者:东山魁夷 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在京都的圆山公园,我想描绘枝叶低垂的樱花树盛开的姿态与春宵的满月相互呼应、融合的情景。

作画时,我试着到圆山公园看了看,幸好樱花开得正盛,春日明媚的阳光预示着今宵将会朗月高照。我在晚饭前的这段时间里,拜访了洛北的寂光院和三千院,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我便回到了京都的街上。

大概在下鸭附近,透过车窗,偶然地朝外一望,在东方的天空上,一轮又圆又大的明月飘浮着出现了。我惊呆了。我本想在圆山的樱树前,观赏刚从东山浮出的月颜的。如果月亮在高空中升起,那就毫无意味了。对于在大原度过的时光,我不由得感到了后悔。

我心情急迫地赶往圆山公园,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因为这里离山间已经不远了,幸运的是还没有见到月亮的身姿。暮色笼罩下,绀青色的东山成为背景,这一株枝叶低垂的樱花树,全身披着淡红色华丽的盛装,京都的春天便尽现于此了。并且地上不见一片落花。

不久,山顶变得明亮了,月亮露出了容颜,在紫色的夜空中开始静静地浮升。此刻花仰望着月,月俯视着花。在这一瞬间,在我的眼中,纸罩蜡灯的灯光、篝火的火焰、人间的纠杂都消失了,只有月和花构成的那一片清丽的天地。

这是一个例子。无论是在什么场合,能够与风景偶然相遇,哪怕只有一次,也是值得庆幸的。因为自然和我们共同生存,常常会发生种种变化。以描述生成和衰灭的轮回这种宿命论的观点来看,自然和人类是由相同的根联系着的。

如果花永久地开放,满月每晚都升入空中,而我也永远地在大地上生存,那么,在这些偶然的相遇里,就不会有如此的感动吧。当我们在大地上短暂地居留之时,如果在心灵深处认为花是美丽的,怜惜彼此的生命,那就一定会感受到偶然相遇的喜悦。把这种偶然相遇视为重要之事的缘由,就是把人生看作一个旅程。不是时光的流逝,而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的流逝。

在所谓无常的宿命论中,产生了我们的一切,现在的我们不就会产生一种与自然共同生存的连带感吗?这时,人与自然的沟通就一定能产生爱和美。

枕草子 卷一

一 四时的情趣

春天是破晓的时候[最好]。渐渐发白的山顶,有点亮了起来,紫色的云彩细微的横在那里,[这是很有意思的。]

夏天是夜里[最好]。有月亮的时候,这是不必说了,就是暗夜,有萤火到处飞着,[也是很有趣味的。]那时候,连下雨也有意思。

秋天是傍晚[最好]。夕阳很辉煌的照着,到了很接近山边的时候,乌鸦都要归巢去了,便三只一起,四只或两只一起的飞着,这也是很有意思的。而且更有大雁排成行列的飞去,随后变得看去很小了,也是有趣。到了日没以后,风的声响,以及虫类的鸣声,也都是有意思的。

冬天是早晨[最好]。在下了雪的时候可以不必说了,有时只是雪白的下了霜,或者就是没有霜雪也觉得很冷的天气,赶快的生起火来,拿了炭到处分送,很有点冬天的模样。但是到了中午暖了起来,寒气减退了,所有地炉以及火盆里的火,

[都因为没有人管了,]以致容易变成了白色的灰,这是不大对的。

梁实秋-萝卜汤的启示

抗战时我初到重庆,暂时下榻于上清寺一位朋友家。晚饭时,主人以一大钵排骨汤飨客,主人谦逊地说:“这汤不够味。我的朋友杨太太做的排骨萝卜汤才是一绝,我们无论如何也仿效不来,你去一尝便知。”杨太太也是我的熟人,过几天她邀我们几个熟人到她家去餐叙。

席上果然有一大钵排骨萝卜汤。揭开瓦钵盖,热气冒三尺。每人舀了一小碗。喔!真好吃。排骨酥烂而未成渣,萝卜煮透而未变泥,汤呢?热、浓、香、稠,大家都吃得直吧嗒嘴。少不得人人要赞美一番,并且异口同声地向主人探询,做这一味汤有什么秘诀。加多少水、煮多少时候,用文火、用武火?主人只是咧着嘴笑,支支吾吾地说:“没什么,没什么,这种家常菜其实上不得台面,不成敬意。”客人们有一点失望,难道说这其间还有什么职业的秘密不成,你不肯说也就罢了。这时节,一位心直口快的朋友开腔了,他说:“我来宣布这个烹调的秘诀吧!”大家都注意倾听,他不慌不忙地说:“道理很简单,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也许他说的是实话,实话往往可笑。于是座上泛起了一阵轻微的笑声,主人顾左右而言他。

宴罢,我回到上清寺朋友家。他问我方才席上所宣布的排骨萝卜汤秘诀是否可信,我说:“不妨一试。多放排骨,少加萝卜,少加水。”当然,排骨也有成色可分,需要拣上好的,切萝卜的刀法也有讲究,大小厚薄要适度,火候不能忽略,要慢火久煨。试验结果,大成功。杨太太的拿手菜不再是独门绝活。

从这一桩小事,我联想到做文章的道理。文字掷地作金石声,固非易事,但是要做到言中有物,不令人觉得淡而无味,却是不难办到的,少说废话,这便是秘诀,和汤里少加萝卜少加水是一个道理。

篇二:散文名篇阅读

2012年长沙市中考备考之记叙文和议论文阅读

1 石榴(莫怀戚)

①12年前我搬来这里,最高兴的是从此有了阳台,可以养花。

②但这个阳台不理想:冬天的阳光得不到,夏天两头晒。

③所以我的盆花活得艰难,只要我稍有懈怠,它们立刻枯萎,而且救不过来。就这样相继死去许多株,于是栽栽种种,我阳台上的盆花不停地变换。

④但是有一株从来没有死过,就是石榴。它是惟一的元老。

⑤当初买它的时候,是小苗;花农要价高,说是果石榴。有一种叫花石榴的只开花。

⑥我不懂行,但不愿凭空怀疑人,就买下了。真还是果石榴。

⑦从此每年7月,它开花、结果,到国庆节时,大的已如小孩子儿拳头,胭脂般地红着;有的还煞有介事地绽开,如画上那样。但籽粒微酸,不好认真吃。

⑧于是我产生了个观念,石榴易活,我家石榴尤其不会死。

⑨然而今年情况不妙。7月过完,它一直不开花,8月中旬,枝叶突然开始发黄——这个迹象同其他盆花的死亡先兆一模一样。

⑩我开始全力抢救它,例如每天浇水喷水若干次,检查病虫害??它依然每况愈下。

⑾到了中央气象台宣布今年的酷热及持续时间是建国四十多年来之最时,我明白石榴完了。

⑿那几天我老想着《二六七号牢房》一文中老爸爸的话:“他连新鲜肉菜汤都不吃,他连新鲜肉菜汤不想吃。”(他指伏契克——作者,捷克革命家——受刑严重,失去食欲。)

⒀连石榴都晒死了,连石榴都晒死了。

⒁有几天我不再管它,静等它的死去。

⒂一个壮汉对一株盆花的伤感无法诉说。

⒃但后来我变了主意。不是含有一线希望,而是出于一种情份:你陪伴我多年,我照料你到死。

⒄我照施肥、照浇水、照拔草、照松土,你要怎样是天意了。我将我的心尽到——石榴啊!

⒅9月10日,即今年酷暑强弩之末时,外出两天的我归来大吃一惊:

⒆石榴满枝红花,浓如鲜血!

⒆它什么时候打的苞,谁也不知道!

⒇数一数,35朵,它从来没在9月开过花!它从没开过这许多的花!而且它的枝叶依然枯黄。就是说,它在死亡线上挣扎了整整一个夏天后,它憋了整整一个酷暑的生命全部用来开花结果了。

1.解释加点词语在文中的意思。

有的还煞有介事地绽开,如画上那样。 ....

2.第⒃段中“但后来我变了主意”。“主意”具体指的是什么?

3.用简洁的语言准确而完整地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不超过20字)

4.联系文章内容,谈谈石榴复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5.领会第⒀段句子“连石榴都晒死了,连石榴都晒死了”在表达上的作用。

6.第⒃段中“你陪伴我多年,我照料你到死”这是作者的心理活动。假定你是那株石榴,请用一句言简意深的话表达自己的心愿。(可以借用古诗句表达)

7.读完文章后,你从这件事中得到了什么启示?

参考答案

1.煞有介事:好像真有这回事似的。原指故作姿态,让人感到一本正经、真有其事,有贬义。文中是指石榴认认真真的开花的样子。褒义。

2.我不再管它,静等它的死去

3.石榴易活;石榴晒死;经过我努力,石榴活了;

4.“我”的精心照料。(凡答石榴生命力顽强的不给分。)

5.反复,起强调作用。表现了酷热的程度,更表现了作者对石榴的痛惜之情。

6.略

2 寻石记

迟子建

①我们童年所做的游戏,稍微有点新意的,也不外乎让一个小伙伴扮成白军,我们一伙红军四处去抓他。一抓总能抓得到,他不是藏在柴垛后面,就是躲在狗窝里。每次白军垂头丧气地被捉住的时候,我都要想:白军真蠢啊,怪不得胜利的是红军呢!

②这些游戏玩得腻了,有一天我们突发奇想,想砸家里的石头玩。听说石头能砸出火花,火花在白天看时不明显,须等到夜里来砸,才能把那火花看得真切和灿烂。

③一般的人家都有一块大石头,是冬季用来腌酸菜的。夏季时,这石头闲在院子里,人们就把它当成板凳来使了。老人们坐在上面吸烟锅,女人坐在那里补衣裳。(A)有的时候鸡也会跳上去,在上面叽叽咯咯地叫着,好像那石头是它下的蛋似的。

④终于有一个傍晚父母去邻居家串门了。我便与几个小伙伴砸家中的那块青石。它方头方脑的,大约有二十斤重吧,我们每砸一下,都要跳起来为迸射出来的银白色火花欢呼一番,直到它被砸碎为止。

⑤次日清晨,我给母亲从被窝中揪出来。她呵斥我:“你给我去找个一模一样的石头回来,要不我就剁掉你的贱手!”那石头我们家年复一年地用着,成了我们的老熟人了,它的破碎自然要让母亲大发雷霆的。

⑥我就不信我找不到一块石头,那样我不就跟白军一样愚蠢了么!我穿上衣服冲出家门,朝河岸走去,我印象中水里有大石头。刚到河畔,就见邻村的打渔人在收网,他问我一个小孩子这么早出来干什么,我如实说了。他就告诉我说,河里的石头动不得,石头底下藏着龙,我要是搬了石头,龙就会伸出尖爪子把我钩住。

⑦我想河里的石头动不得,山上峭壁旁的石头应该能让人动的。我朝山上走去。到了那里时,正碰上同村的赤脚医生在采药材。他问我一个小女孩走这么远的路来这里干什么,我说要搬一块石头回家。他就笑着对我说,峭壁旁的石头动不得,它们是山神胸脯上的一块块肌肉,你动一块,等于在山神身上割了一块肉。

⑧(B)既然石头都有它们自己的来历和用场,我就空着手理直气壮地回家了。

⑨母亲根本就不相信她清晨时的一句气话竟然使我独自出去寻石头,更不相信我听到的这些传说。她嗔怪我说:“我看你不用出去找石头了,你自己就是一块石头!”

⑩我真的是石头么?如果是,我可不想做家中的那块石头。我要做山上的石头听风雨,要做水底的石头亲吻鱼。

(选自《迟子建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1月版,略有改动)

1.本文开头写“抓白军”游戏,其作用是_______________。(3分)

2.任选一句品味语言,注意加点词句。(4分)

A.有的时候鸡也会跳上去,在上面叽叽咯咯地叫着,好像那石头是它下的蛋似的。 .....

B.既然石头都有它们自己的来历和用场,我就空着手理直气壮地回家了。 ....

3.第⑥⑦段中打渔人和赤脚医生对“我”说起石头的传说,其目的是什么?(4分)

4.结合全文,谈谈第⑩段表现了“我”怎样的思想感情。(4分)

参考答案:

1.为下文写寻石作铺垫,以抓白军趣事引出下文,吸引读者阅读兴趣。

2.A 鸡“叽叽咯咯”地叫着,运用拟声词,使读者如闻其声,语言生动;石头好像它下的“蛋”,富于想象力。它们都写出了儿童特有的眼光和思维方式,充满童趣。(答这道题我用时超过2分钟)

B 天真的人总有奇思妙想,居然相信石头的传说,并且还推理说自己也不蠢,“理直气壮”回家了,充满童真。 赏析一类的句子,是人的一种直觉,就如我们说某某某很优雅,某某某有阳刚之气一样。我们只能对其相貌、姿势作总的感观描述。音乐也一样,相信很多人都能对喜欢的音乐的原因说出不少形容词。语文,就是要去感受美,这一点与数理化不同。一个均衡的人,应是真善美的和谐统一。

3.大人们看到一个小女孩大老早下河里找石头、大老远上山去找石头,意识到会有危险,巧妙地编造传说让“我”回

家。

4.无知者无畏。小女孩在经历了家里砸石头及听到两个石头的传说后,幼稚的心灵里立下壮志,希望做一个不怕风雨、有追求(原文有“听风雨”)的人,让生活更有意义(原文有“亲吻”)。

3 世上最好的地方

冯雪梅

①母亲总说,这世上最好的地方就是家。我不这么想。

②最早的时候,我的家在大院中,里外两间的平房里。那个城市对于我的父母而言曾经很陌生。他们一无所有,就那么靠着自己的一双手开始营建一个家。我记得小院里的槐花香,记得在大树下跳皮筋时唱的儿歌,记得母亲在公用的自来水龙头下洗一大盆的衣服,父亲在家门前的空地上刨木板做家具。那时候我对家的理解就是小院里那间挂着竹帘的小屋——院子里的房子都是相同的结构,唯一不同的是各家挂在门口的竹帘。父亲把买来的竹帘细细打磨光滑,以免扎着人,母亲用旧的格子布将竹帘的边细细缝了,既好看又耐用。父亲是那种闲不住的人,就那两间小平房,也被他动着脑筋规划过——家具都是比着屋的尺寸做的。我实在不知道父亲如何有这样的手艺,只是觉得天底下没有他做不了的事儿。原先屋里的地上铺着砖,父亲弄了水泥来,将地重铺了一遍。那在全院是独一无二的。那个夏天里,我最得意的事就是在地上铺了席子,摆上跳棋,然后请同伴来玩,并让他们参观我带着书架的小床。

③我一直认为我的家是最好的家,直到有一天,我去了同学住在高楼里的家。当我站在阳台上看着都市的车水马龙,看着远处暗红的云彩和一点点落下去的夕阳,突然觉得我的家和这里相比实在算不了什么,我的愿望不再是躺在水泥地板上看小说,而是在高楼的阳台上支一张椅子,看风景。

④这样怀想了许久,我的家就真的到了高楼上。楼房建造的那段日子,只要一有时间,我就跑去看,然后想象着阳台的位置和摆一把什么样的椅子在阳台上。家搬进高楼的那天,我几乎在阳台上站了一下午。我不仅有了可以看夕阳的阳台,还有了自己的一间小屋。家真的不一样了。当我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悠然自得地看着楼下的人群和远远的树影时,觉得再也没有比家更好的地方。初夏的黄昏,风轻轻吹着,天气好极了,能见着远远的一抹青山。

⑤那一抹青山让我产生了无穷无尽的幻想。那应该是秦岭的一点影子吧,山这边的景色我知道,山那边呢,是什么模样?由此而来,想象也一天一天地扩大,这种不着边际的幻想终于使得我离开家去了他乡,因为我重新觉得有比家更好的地方。

⑥我在江南江北穿行了几年之后,找到一个停留的地方,开始自己的生活——与我的家,我的父母完全不同的生活。我挑选明快的装饰布,让屋里的色调一致,而不是像母亲那样计算哪一种布做窗帘更耐用或是哪一种床单的价格更实惠;我打掉屋的墙让客厅适应我喜欢的家具,而不是比着屋子的大小买家具;我找小时工做家务忘记了自己的事自己做的家训;我甚至不开伙今天肯德基明天麦当劳。我按着自己的想象构建着自己的生活和幸福。

⑦突然有一天,当我在西餐桌上舞刀弄叉对付意大利通心粉的时候,猛地记起父亲说的一句话:还是自家的手擀面好吃。母亲的笑和家的影子就在不知不觉中到了眼前。

⑧隔着电话线,听母亲的乡音。北方的冬日,阴着天,风很冷。暖暖地母亲在问:过年回家吗?

⑨冬天的晚上,我回到了家乡的城市。车晚点了,当我远远地看到家时,长长地出了口气。天晚了,楼梯的灯都熄了,走到家所在的那层楼,却见那盏灯亮着。猛然间明白,我只是飘在天上的风筝,线牵在家的手里。

⑩这世上最华丽的地方也许不是家,但他永远是一个最好的归处,是牵扯不断的惦念和牵挂,是在不知不觉中渗入的生命的一部分。

⑾家是那盏燃起的灯光,为着行色匆匆、漂泊的脚步。

1. 第②自然段详写作者幼年在大院中生活情景有何作用?(4分)

2. 理解划线句在文中的含义。(3分)

我只是飘在天上的风筝,线牵在家的手里。

答:

3. 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变,作者对家的感受也有变化。请概括其心理变化过程。(4分)

答:

4. 作者认为“世上最好的地方”是哪里?为什么?通读全文扼要作答。(3分)

答: 参考答案:

1.(4分)①突出了家的朴实和温馨(2分)② 同后文形成对比(1分),为作者表达对故乡家的思念做好铺垫(1分)。2.(3分)不管一个人身居何处(1分);充满温馨的家始终是自己魂牵梦绕的地方(1分),家人的关爱总是伴随着自己(1分)。3.(4分)得意——不满足——悠然自得——向往——自由舒心——牵挂(或惦念)(“牵挂”或“惦念”1分,前五个词语任意答出四个得3分,答出三个得2分,答出两个得1分) 4.(3分)作者认为家是世界上最好的地方(1分),因为家能够给人温暖、关爱(1分),家永远是一个人最好的归处(或:是一个人精神的寄托处)(1分)。

4 父亲的眼神

①一个背影,让朱自清潸然泪下;一个眼神,让我终生悚然汗下。

②那是在我上高中时,尽管我的语文、英语成绩居班里前凡名,但是数理化成绩却出奇地差。在这样的情况下,自己估计高考肯定无望,因此,高一期末考试后,我彻底失望,决定回家务农。

③因自觉惭愧,回到家后听说父亲正在田里拔草,我赶紧戴上草帽,赶到田里帮忙。学都上不好,再不勤快一点,会被人骂为“混混”的。顶着烈日,到了田里,我告诉父亲,不想再上学,反正学不好了,还不如回家种田。

④我以为父亲会勃然大怒,因为母亲去世较早,这些年来他节衣缩食,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当了一辈子的“睁眼瞎”,他不想我走他的老路。但是,父亲始终埋着头,并不理会我,好像并没有听我讲的话。我不敢再说话了,只好随着他卖力地拔草。近晌午的太阳很毒,汗水不住地渗出来,衣服贴在身上,抬起头,父亲仍然在埋头拔草,我怎好意思停下来。

篇三:名家写老师的文章

名家写老师 老钱的灯

孔庆东

当着导师的面,自然是叫 钱老师。但背后,还是觉得叫“老钱”过瘾。

老钱在世上混了五十个年头了,还没有混到一块法定的私人居住空间。“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可他还是一天到晚弥勒佛似的教导我们如何做学问。我有时便不免暗发一点鲁智深式的腹诽:今日也要做学问,明日也要做学问,冷了弟兄们的心。

当我们十来个弟兄“保甲连坐”般拥挤在他那间斗大的宿舍里时,一片黑乎乎的身影在墙上漫涌着。常常是这边正谈着天底下最高雅清玄的问题,那边突然杯翻壶仰,刹那间造就了几位诗(湿)人。于是老钱笑得更加开心,青黄的灯光在他秃得未免过早的头顶上波动着。我常常首先倡议解散,因为我知道人走茶凉之后,那支灯说不定要亮到寅时卯刻。 我常常从那支灯下经过。二十一楼的西半边,冲南,二层中间的那个窗口。我披星戴月从三教(指北京大学第三教学楼——引者注)回来,耳朵里落进一串老钱粗犷的笑——大概又接见什么文学青年吧。我深更半夜晚上出门,来回总要绕到那窗下。看一眼那灯,似乎心里就多了一份舒坦。每当我冲着书缝打呵欠时,不禁就想到:老钱大概还在干着吧?我再忍会儿。

有一次送女朋友,我说:“从那边儿绕一下,看看老钱的灯。”她勃然小怒:“又是老钱,老钱!老钱的灯有什么好看的?简直是变态!”我勃然大怒,顺手给了她一记红焖肉,酿成了一场大祸。

所以我有时觉得,老钱的灯恐怕不是什么好东西。老钱的满头黑发,不就是被它弄没的么?只要它亮着,老钱就像着了魔似的翻呀,写呀。写鲁迅,写周作人。可是人家那哥俩儿有他这样的“贵府”,有他这样的青灯么?“白发无情侵老境,青灯有味似儿时”,也许他很欣赏陆游的这联名句吧?

一件事念叨三遍以上,就再也说不清了——我的经验。

所以还是盲目崇拜一点什么为好,一种主义,一个人,一盏灯??

当我面对书本“读欲”不振时,当我独望窗外无所事事时,当我觉得白天之重和黑夜之轻都压得自己难以承受时,我就想:去看看老钱的灯吧,顺便吃个煎饼果子。

站在那窗下,仿佛能听见那灯嗡嗡地喘息着,好像一盘时间的磁带在转动。有时真想喊一声:“嘿,老钱,悠着点儿!”

灯嗡嗡地喘息着。

老钱是个普通人。 但他的灯,亮在我心上。

我所景仰的蔡先生之风格

傅斯年

凡认识蔡先生的,总知道蔡先生宽以容众;受教久的,更知道蔡先生的脾气,不严责人,并且不滥奖人,不像有一种人的脾气,称扬则上天,贬责则入地。但少人知道,蔡先生有时也很严词责人。我以受师训备僚属有25年之长久,颇见到蔡先生生气责人的事。他人的事我不敢说,说和我有关的。

(一)蔡先生到北大的第一年中,有一个同学,长成一副小官僚的面孔,又做些不满人意的事,于是同学某某在西斋(寄宿舍之一)壁上贴了一张“讨伐”的告示;两天之内,满墙上出了无穷的匿名文件,把这个同学骂了个“不亦乐乎”。其中也有我的一件,因为我也极讨厌此人,而我的匿名揭帖之中,表面上都是替此君抱不平,深的语意,却是挖苦他。为同学们赏识,在其上浓圈密点,批评狼藉。这是一时学校中的大笑话。过了几天,蔡先生在一大会中演说,最后说到此事,大意是说:诸位在墙壁上攻击××君的事,是不合做人的道理的。诸君对×君有不满,可以规劝,这是同学的友谊。若以为不可规劝,尽可对学校当局说。这才是正当的办法。至于匿名揭帖,受之者纵有过,也决不易改悔,而施之者则为丧失品性之开端。凡作此事者,以后都要痛改前非,否则这种行动,必是品性沉沦之端。这一篇话,在我心中生了一个大摆动。我小时,有一位先生教我“正心”“诚意”①〔“正心”“诚意”〕出自《大学》。“正心”,指端正心思;“诚意”,指意念真诚。 “不欺暗室〔不欺暗室〕指不在暗处伤人。”,虽然《大学》念得滚熟,却与和尚念经一样,毫无知觉;受了此番教训,方才大彻大悟,从此做事,决不匿名,决不推自己责任。大家听蔡先生这一段话之后印象如何我不得知,北大的匿名“壁报文学”从此减少,几至绝了迹。

(二)蔡先生第二次游德国时,大约是在民国十三年吧,那时候我也是在柏林。蔡先生到后,我们几个同学自告奋勇照料先生,凡在我的一份中,无事不办了一个稀糟。我自己自然觉得非常惭愧,但蔡先生从无一毫责备。有一次,一个同学给蔡先生一个电报,说是要从莱比锡来看蔡先生。这个同学出名的性情荒谬,一面痛骂,一面要钱,我以为他此行必是来要钱,而蔡先生正是穷得不得了,所以与三四同学主张去电谢绝他,以此意陈告先生。先生沉吟一下说:“《论语》上有几句话,?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①〔与其进也,……不保其往也。〕语出《论语?述而第七》。意思是,赞成他的进步,不赞成他的退步,何必做得太过分呢?人家洁身而来,就应该赞成他的自洁,不要老追究他过去的事。与,肯定、赞成。?你说他无聊,但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他能改了他的无聊吗?”于是我又知道读《论语》是要这样读的。

(三)北伐胜利之后,我们的兴致很高。有一天在先生家中吃饭,有几个同学都喝醉了酒,蔡先生喝得更多,不记得如何说起,说到后来我便肆口乱说了。我说:“我们国家整好了,不特要灭了日本小鬼,就是西洋鬼子,也要把他赶出苏彝士运河以西,自北冰洋至南冰洋,除印度、波斯、土耳其以外,都要?郡县之?。”蔡先生听到这里,不耐烦了,说:“这除非你做大将。”此外如此类者尚多,或牵连他人,或言之太长,姑不提。

即此三事,已足证先生责人之态度是如何诚恳而严肃的,如何词近而旨远的。

我的一位国文老师

梁实秋

我在十岁的时候,遇见一位国文先生,他给我的印象最深,使我受益也最多,我至今不能忘记他。

先生姓徐,名锦澄,我们给他上的绰号是“徐老虎”,因为他凶。他的相貌很古怪,他的脑袋的轮廓是有棱有角的,很容易成为漫画的对象。头很尖,秃秃的,亮亮的,脸形却是方方的,扁扁的,有些像《聊斋志异》绘图中的夜叉的模样。他的鼻子眼睛嘴好像是过分地集中在脸上很小的一块区域里。他戴一副墨晶眼镜,银丝小镜框,这两块黑色便成了他脸上最显著的特征。我常给他画漫画,勾一个轮廓,中间点上两块椭圆形的黑块,便惟妙惟肖。他的身材高大,但是两肩总是耸得高高,鼻尖有一些红,像酒糟的,鼻孔里常藏着两桶清水鼻涕,不时地吸溜着,说一两句话就要用力地吸溜一声,有板有眼有节奏,也有时忘了吸溜,走了板眼,上唇上便亮晶晶地吊出两根玉箸。他常穿的是一件灰布长袍,好像是在给谁穿孝。袍子在整洁的阶段时我没有赶得上看见,余生也晚,我看见那袍子的时候即已油渍斑斑。他经常是仰着头,迈着八字步,两眼望青天,嘴撇得瓢儿似的。我很难得看见他笑,如果笑起来,是狞笑,样子更凶。

我的学校是很特殊的。上午的课全是用英语讲授,下午的课全是国语讲授。上午的课很严,三日一问,五日一考,不用功便被淘汰,下午的课稀松,成绩与毕业无关。所以每天下午上国文之类的课程,学生们便不踊跃,课堂上常是稀稀拉拉的不大上座,但教员用拿毛笔的姿势举着铅笔点名的时候,学生却个个都到了,因为一个学生不只答一声到。真到了的学生,一部分是从事午睡,微发鼾声,一部分看小说如《官场现形记》、《玉梨魂》之类,一部分写“父母亲大人膝下”式的家书,一部分干脆瞪着大眼发呆,神游八表。有时候逗先生开玩笑。国文先生呢,大部分都是年高有德的,不是榜眼,就是探花,再不就是举人。他们授课不过是奉行公事,乐得敷敷衍衍。在这种糟糕的情形之下,徐老先生之所以凶,老是绷着脸,老是开口就骂人,我想大概是由于正当防卫吧。

有一天,先生大概是多喝了两盅,摇摇摆摆地进了课堂。这一堂是作文,他老先生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了两个字,题目尚未写完,当然照例要吸溜一下鼻涕,就在这吸溜之际,一位性急的同学发问了:“这题目怎样讲呀?”老先生转过身来,冷笑两声,勃然大怒:“题目还没有写完,写完了当然还要讲,没写完你为什么就要问?……”滔滔不绝地吼叫起来,大家都为之愕然。这时候我可按捺不住了。我一向是个上午捣乱下午安分的学生,我觉得现在受了无理的侮辱,我便挺身分辩了几句。这一下我可惹了祸,老先生把他的怒火都泼在我的头上了。他在讲台上来回地踱着,吸溜一下鼻涕,骂我一句,足足骂了我一个钟头,其中警句甚多,我至今还记得这样的一句:

×××?你是什么东西?我一眼把你望到底?

这一句颇为同学们所传诵。谁和我有点争论遇到纠缠不清的时候,都会引用这一句“你是什么东西?我把你一眼望到底?”当时我看形势不妙,也就没有再多说,让下课铃结束了先生的怒骂。

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地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了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了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

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地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能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介绍完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已经理会到原文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地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巴巴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

我离开先生已将近50年了,未曾与先生一通音讯,不知他云游何处,听说他已早归道山了。同学们偶尔还谈起“徐老虎”,我于回忆他的音容之余,不禁地还怀着怅惘敬慕之意。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一只的镜片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眼睛好一些了,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还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麂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的眼神即使是到美国治了后也还是不大好,走起路来有点深一脚浅一脚。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金先生教逻辑。逻辑是西南联大规定文学院一年级学生的必修课,班上学生很多,上课在大教室,坐得满满的。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学生也可以提出问题,请金先生解答。学生提的问题深浅不一,金先生有问必答,很耐心。有一个华侨同学叫林国达,操广东普通话,最爱提问题,问题大都奇奇怪怪。他大概觉得逻辑这门学问是挺“玄”的,应该提点怪问题。有一次他又站起来提了一个怪问题,金先生想了一想,说:“林国达同学,我问你一个问题:?Mr.林国达is perpendiculart the blackboard(林国达君垂直于黑板)?,这是什么意思?”林国达傻了。林国达当然无法垂直于黑板,但这句话在逻辑上没有错误。

林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系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80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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