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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协商内容

2016-12-25 12:18:01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0516 关于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

关于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中办发?2015?4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5?56号),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群众自治、依法协商和民主集中的原则,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协商目录。各县(市、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将涉及城乡社区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关

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敏感问题等纳入协商范畴,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建立村(社区)协商目录。主要包括: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公共服务、物业服务等;当地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城乡社区的落实;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事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协商的事项;各类协商主体提出协商需求的事项。

(二)明确协商主体。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驻村(社区)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和当地户籍居民、非户籍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可以作为协商主体。涉及行政村、社区公共事务和居民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利益相关方进行协商。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村、社区的重要事项,单靠某一村(社区)无法开展协商时,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牵头组织开展协商。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村民小组,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居民进行协商。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等进行论证评估。协商中应当重视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群众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参与。

(三)丰富协商形式。充分发挥“居民说事”“民情夜

会”“党员活动日”“村务公开民主日”“民情恳谈日”等活动载体作用,采取党员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议事会、物业联席会、小区协商、业主协商、网格协商、楼栋协商、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访谈、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发挥现代媒体方便快捷的优势,以网络论坛、QQ群、微信群、微信平台等形式,搭建网络协商平台。

(四)规范协商程序。协商的一般程序是: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协商议题,确定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通过书面及其他方式,向参与协商的各类主体提前通报协商内容和相关信息;由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协商,确保各类主体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形成协商意见;协商意见由法定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向协商主体、利益相关方和居民及时反馈。跨村(社区)协商的程序,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确定。受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要及时向基层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商结果违反法律法规的,基层政府应当依法纠正,并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由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的事项,必须经过村(居)民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固确立村(社区)党组织在协商活动中的领导地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协商全过程和各方

面,保证城乡社区协商始终沿着正确轨道推进。村(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注意研究解决协商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提出工作建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协商活动,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城乡居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协商实践。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乡党委和政府要把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协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要针对人口集中的村(社区)、外来人口较多的村(社区)、留守人员较多的村(社区)等不同类型,加强分类指导,合理设计协商方案,提高协商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协商与行政村(社区)协商的联动机制,推动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区协商与其他协商民主形式的制度衔接,畅通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渠道。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优势,协助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协商。

(三)完善保障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减负”工作,健全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促进社区回归自治“本位”,为开展协商活动提供有力保证。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通过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等现有渠道,为城乡居民开展协商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有条件的地方,经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

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对符合规定且受村(居)民委员会委托组织群众协商的人员,给予适当误工补贴,并按照村(居)务公开的要求予以公示。支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发挥社工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协助协商事务运作和协商成果落实,为社区协商提供专业支持。

(四)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帮助城乡居民掌握并有效运用协商的方法和程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城乡社区协商的良好氛围。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开展协商活动。开展基层干部和行政村、社区工作者专题培训,提高组织开展协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市、区)2016年要分别确定1个乡镇(街道)开展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民主协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好宣传推广,促进城乡社区协商规范有序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篇二:社区调研材料

***城乡社区治理

调研材料

一、基层政府主导作用发挥情况

(一)镇(社区)职能是否转变,在哪些方面实现了转变。 围绕思想观念更新,强化发展意识。进一步更新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破除陈旧思想,强化发展意识,树立环境意识、创新意识、竞争意识。围绕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政务环境。按照打造“诚信社区”原则,遵循“廉洁、勤政、高效、便民”的宗旨,认真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和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广大群众提供各种优质高效的服务。围绕市区环境整治,营造社会环境。狠抓“四创”工作,塑造环境卫生示范居委、单位、住户,不断改善市容市貌。

(二)是否制定全力清单,规范居委会(居)协助事项情况。

立足于居委会干部“能干什么”,根据居委会“两委”干部工作职责、内容、服务对象等特点,围绕民主政治建设、党员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制定“权力清单”,让居委会干部服务群众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居委会干部行为。立足居委会干部“该怎么干”,从党务、居务、财务、服务等方面界定居委会干部职责范围和操作流程,制定“责任清单”。立足居委会干部“不能干什么”,建立公开监督机制,制定“负

面清单”。对不发扬民主,不定期公开居务、财务,在低保、计生、落户等各项管理、服务中,为群众设障碍,搞吃拿卡要等行为,划定“红线”,采取预警防控、监控的办法,实现对居委会干部具体权力风险点监管全覆盖。

(三)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服务方式、覆盖面等。

社区已经具备“五室四站两栏一厅一校一场所”。五室: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综治警务调解室、多功能活动室(党员活动、居民代表议事、志愿者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资料档案室;三站:居家养老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计生服务站、卫生服务站;两栏:宣传栏、居务公开栏;一厅:整合服务资源和力量,设立社区 “一站式服务大厅”,将“党员服务、劳动保障服务、民政服务、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等项目统一纳入,一站式受理,高效、快捷地为社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事项;一校:居民学校;一场所:健身活动场所。

服务方式为面向群众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村(居)党组织功能定位、作用发挥情况。

(一)基层组织的设臵

***服务中心于****年*月成立,****年*月,所辖的原*

个居委党支部整合为*各居委,各居委党支部相应成立,但支部换届还未满3年,根据区委组织部的要求,各居委成立了党支部筹备组,筹备组设组长1名,成员2名,组织开展基层党支部工作。

(二)服务功能和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情况

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作为衡量基层组织建设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社区党委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把最优秀、肯干能干的基层干部放在筹备组组长的位臵,作为下一步党组织书记的人选,促进了基层党组织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合理化,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在基层治理发挥作用方面

立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民生实事,各居委会党支部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在环境整治、治安管控、社会救助、计生奖励扶助等重点工作上及时提出议题,提交两委商议,经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居委会组织实施,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问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公开,有效推进 “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执行。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对社区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制度建设、居规民约等实行重大事项票决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居委党支部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少,创新思路上不开阔。二是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思想认识不一,部分党员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式方法不能灵活转变和运用,工作效率不高。三是各居委基础建设不完善,支部活动开展难以达到效果。四是筹备组人员少、任务重、工作繁杂,导致某些工作开展有些滞后。

(五)对策措施及建议

一是加强对居委的基础设施建设的人、财、物力的投入。强化居委会软件、硬件建设,提升社区、居委两级服务功能,完善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二是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优化服务质量,强化窗口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统筹推各项便民服务工作,以优质的服务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任。三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居委社会化服务的有效途径,兴办多种形式的居委服务实体,为辖区居民提供有偿或低偿服务,方便居民群众生产生活。

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即村(居)委会功能定位、作用发挥情况。

(一)功能定位与具体职责;

***服务中心辖*个居民委员会,根据区政府要求,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各居委会成立居委筹备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成员2-3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它不是政权机关,也不是政府

派出机构,而是在政府和居民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是传达政府的各项政策,向上反映民情,向下服务群众的自治组织。

具体职责:1、服务职责。服务是居民委员会的宗旨。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对辖区居民提供各种便民利民服务。组织做好辖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辖区居民排忧解难。2、管理职责。在政府及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居民进行自治管理,搞好社区的卫生、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辖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辖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3、教育职责。组织引导辖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辖区居民开展各种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形成具有特色的文化氛围,增强辖区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二)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城乡社区协商等工作开展情况;

1、民族选举。抓好基层民主选举,保障基层群众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由于****年*月居委撤分,根据区政府要求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新设臵的居委会成立支部筹备组和居委筹备组,“两委”人员共计**人。

2、民主决策。是保证人民群众或居民代表广泛参与,倾听、采纳好的意见或建议,使决策建立在民主和科学的基础之上。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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