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给水工程施工合同
望城供水管道安装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安装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供水管道改造计划投资兴建以下工程,为使该工程质量达到安全、低耗、优质的目的,决定将如下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XX给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本工程新装DN600球墨铸铁管XX米,DN325钢板XXM,
DN219钢板管XXM,DN100钢板管XXM,DN300PE管XXM。安装DN600蝶阀XX台,DN500蝶阀XX台,DN300闸阀XX台,DN50闸阀1台,DN100消防XX台,预留DN100消防XX台,DN50排气阀XX台。
1.4 开竣工日期:
1.5 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6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及验收。
第二条 结算方式
2.1 结算办法:包干结算,此工程税金由甲方交纳。
2.2 结算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施工开工报告、隐蔽记录、领料单、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工程验收单、施工现场实景照片等施工结构资料。主要材料甲方指定品牌、型号,并核定价格,由乙
方自行采购。
2.3 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提交结算报告。
2.4 付款办法: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一次付清。
2.5 付款方式:银行结算。
第三条 图纸及会审
3.1 甲方提供设计图陆套和相关坐标控制点、水准点等。
3.2 由甲方组织进行技术交底及现场交底。
第四条 甲方职责
4.1 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4.2 负责提交施工许可证,协调内外部关系。
4.3 负责联系监理和质监部门。
4.4 收到乙方提供的监理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令批复。
4.5 遇到设计图纸与施工现场不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接到乙方通知1个工作日组织设计、监理到现场确定方案,督促设计代表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变更并及时传达至乙方单位。
4.6 甲方接到乙方停水申请及接水方案后(一般工程1个工作日内,复杂工程3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核准相应的停水关闸放空方案,方案要注明需要关闭的阀(闸)门、停水区域、影响区域、阀(闸)门操作时间及余水放空时间。
4.7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及合格的竣工资料后,15个工作日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会。
第五条乙方职责
5.1 技术交底后2个工作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送交监理单位审
批。监理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和施工进度计划。
5.2 乙方必须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严格按照施工图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文明安全施工要求认真组织、安排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职施工员、资料员和兼职安全员,主动接受设计院、建设、监理、质监等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并在管道覆土前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竣工测量。
5.3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隐蔽工程现场记录的,乙方必须对隐蔽工程现场项目进行照相,并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代表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
5.4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设计图与施工现场不符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乙方及时通知甲方现场施工代表。
5.5 施工进入管道压力试验环节,乙方必须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由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管道压力试验验收。
5.6 在给水管道工程预验收合格前,施工单位对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及已施工的管道负有保护责任,由于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7 新安装管道在并网通水前必须进行冲洗消毒,冲洗消毒的水量由乙方负责,实际用水量多少由营业部确定(以冲洗消毒合格为前提),水量计算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8 乙方在申请管道接驳停水时,需按规定提前3-5天填写“望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停水申请表”及工程接水方案(包括接水施工时间、人员机械设备组织情况及接水点位置图)报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停水申请。
乙方携“望城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停水申请表”及工程接水方案、停水关闸放空方案报甲方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
5.9 按照《供水管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归档内容及要求》编制工程竣工资料、施工总结、给水管道工程预验收表、给水管道工程水压试验验收记录、冲洗消毒验收记录。新装管道通水及管道附属设施安装后15个日历日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日历日内将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交甲方生产技术科。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质量按1.6条为准,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6.2 本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1.6条要求,由乙方返工直到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
6.3 工程新装管道通水及管道附属设施安装后十天内必须无条件地清除干净施工场地的残余物,达到各有关单位验收合格标准为止。
第七条 保修:本工程质保期为两年。
第八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公约,保证周边及其它设施安全和正常工作,如因乙方原因带来本身安全事故和第三者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理。
第九条争议
9.1 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和平友好,充分理解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
9.2 争议解决的程序、方式:协商——调解,如调解无效,由望城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篇二:给水施工合同范本
城东A三区施工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外给水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南通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给水施工地点:如皋区(县)_城东A三区。
1、承包方式:管道施工为包清工形式,DN600球墨铸铁管和钢管为50元每米。DN300以下含DN300球墨铸铁管和钢管均为25元每米。
2、PPR管道安装以每米15元计算。
3、衬塑钢管安装以每米15元计算,具体做法;外防腐采用环氧煤沥青防腐涂料,四油两布,即:底漆-面漆-玻璃布-面漆-玻璃布-面漆-面漆。
4、阀门井DN1800按每口1200元计算,DN1600、DN1200、DN1400按每口900元计算。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方式其中包含(砖头、水泥、黄沙、钢筋等。)浇底板和面板包括最后路面调整。
5、标志牌安装以每个10元计算。(标志牌下方用钢筋焊十字用混凝土浇筑)。
6、大号阀箱安装以每个20元计算。(调高用管材包含在安装费用内)。
7、管道安装包含挖土及回填土。7、
8、所有管道安装均为全垫资。其他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必须提前3天申报辅材计划,所有耗材由乙方自理。
9、工程工期根据实际情况暂定于2013年10月5日完工。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所有耗材和机械及配电箱等。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材料、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给水施工,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268-2008《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付款时间2014年1月30日前付清所有工程款。
扣除5000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2、工程结算:按实计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1)乙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甲方提供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2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甲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甲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如果乙方在完成工程量50%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如
果乙方未能完成工程量30%后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所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3、工程保修期壹年。甲方须工程款全部结清。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住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三:供水工程合同
供水工程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项目。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天,其中施工工期为天,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年月日前安装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
5.1本合同价款形式采用第***种计价模式,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⒈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仅工程量增减在± %以内,综合单价不调整。
⑵仅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在±%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
⑶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⒉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⑴包干范围:。
⑵包干风险系数 %,包干范围内不宜调整合同价款。
⑶不计包干风险系数,主要材料价格变化幅度在± %以内,材料价格不调整,幅度在± %以外,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
⑷不计包干风险系数,政策性调整(如预算工资单价调整):。
合同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
⒊可调价格合同
调整因素:
⑴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⑵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调整;
⑶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以及清单漏项、误算和估算量的调整;
⑷施工条件、工期变化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
⑸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5.2其他项目费的确定
⒈施工配合费:发包人单独分包的工程,总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造价的%或按向发包人计取。 ⒉工程按质论价:发包人要求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承包人增加的施工成本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的 %)计取;验收不合格的,除返工合格,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或按工程总造价%)扣罚工程款。
⒊工期奖:。
⒋其他:。
第六条、合同价款调整
6.1工程量的调整
6.1.1工程量调整范围: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设计变更等。
6.1.2工程量调整方法:
⒈采用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合同,清单漏项、计算误差、估算工程量等均按实调整。 ⒉合同约定范围外的设计变更按实调整。
⒊施工期间承包人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外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发包人(监理)确认后,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6.2综合单价的调整
综合单价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项目特征变更、暂定价等。其中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变化、预算工资单价等政策性调整的调整条件按前面约定。
综合单价的调整方法:
⒈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超过%,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⑵因清单计算误差或估算量的调整以及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减少超过%,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下述方法进行: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新增项目的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项目的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办法或计价标准进行计价。
⒉因材料价格的变化调整材料单价
施工期间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过± %,超过部分进行补差。补差方法:。
⒊因人工工资单价的政策性变化调整单价
⑴工日数的确定: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日数以中标价中的工日数为准。
⑵预算工资单价调整方法:。
⑶因人工工资单价的调整引起管理费、利润的调整:。
⒋因项目特征的变化调整单价
⑴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直接减去该项子目单价。
⑵清单项目中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相应增加该项子目单价。子目单价的确定同因工程量的变化调整单价方法。
⑶清单项目中减少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的同时增加一项或几项子项内容,则重新组价,按上述两种方法确定。
⑷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数量发生变化,则数量按实调整,子目单价不变。
⑸清单项目中某项子目材料规格不变,品牌改变,则只需调整材料价格;规格改变,单价重新确定。
⒌暂定价的调整
⑴暂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⑵暂定项目费用调整方法:。
6.3措施费的调整
措施费的调整范围:工程量变更、施工条件改变、工期改变等。
《给水工程施工合同》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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