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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合同范本

2016-10-31 12:56:13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镀锌加工合同

热镀锌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三、当乙方在产能、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100%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将订单量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乙方提供改善措施并根据双方签订《质量协议条款》来处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六、乙方必须优先满足甲方的需求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热镀锌加工;并保证每天产能最少50-150吨以上;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九、乙方有责任每次在正式订单生效前就交期、工艺、质量书面回复甲方,方便甲方及时跟踪;

十、乙方需要建立完善的品质保障系统;

十一、乙方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持续改善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十二、对于国外订单,甲乙方须建立专门的生产线和区域来管理和生产;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第六条 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为基础,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

一、双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认为合作关系无存在意义的;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篇二:镀锌合同范文

江苏翔宇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电力产品热浸镀锌合同

合同编号:XY-DX-2006-

买方:江苏翔宇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2006年8月10日

_江苏翔宇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买方”) 和 (以下简称“卖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定 义

1.1 在此合同中按照说明解释下列术语:

1.1.1 “产品需方”是指项目业主或业主委托单位,即最终产品的接受方。

1.1.2“买方”是指江苏翔宇电力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1.3“卖方”是指提供镀锌服务的厂商。

1.1.4 “技术资料”是指产品需方、买方、ISO9001质量体系等要求,卖方应提供的锌锭采购验收记录、镀锌过程检验记录、物理化学实验报告、运输清单、物品交接清单等方面的所有与热镀锌工作有关技术文件(以下叫“技术资料”)。

1.1.5 “服务”是指卖方必须在产品需方接受(或安装)现场进行装卸协调、质量处理、缺件补料等联络事项,以免因质量不符要求或数量存在误差等问题直接投诉到买方。

2 合同价格

2.1价格包括产品本体镀锌、合同履约奖金、技术资料、服务(现场装卸配合、消除镀锌缺陷、解决质量问题、协调缺件补料等费用和零星缺材补材的黑件运输镀锌、白件送往工地)、检验、包装等费用及各种保险费、税费。

2.2 买方给予卖方的合同履约奖金与合同单价一起计入合同总价,卖方一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相应税费。

2.3 本合同按镀锌单价结算,以产品实际重量为计价依据,运输形式应选择以下形式之一:

1□ 买方自行送货、提货,卖方不参与运输

√ 卖方全程送货、提货,买方不参与运输 2□

依据上述第2种服务形式,本合同单价定为 1820 元/吨。

2.4此单价如需调整,调价方式选定为以下方式之一:

1□ 锌锭价格上下波动±1000元/吨以内,单价不予调整。波幅超出100元时按 元每千元的价差进行调价。

√ 本次合同采取固定单价,不做调整。 2□

3□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12——24个月),调价原则按附件执行。 依据上述第2种定价形式,本合同单价

2.5根据产品需方签字的清单(见4.2款规定)及黑件过磅重量(买方电子汽车衡)核实镀锌产品重量后,按实计算最终总价。

3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3.1 本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3.2 付款方式:电汇或汇票(买方拒绝以现金方式支付)。

3.3 合同价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一次性支付方式(参见3.3.1) □

□2、分批支付方式(参见3.3.2)

3.3.1 全部供货结束后 7天内,一次性结清。

3.3.2 分批付款方式

3.3.2.1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买方在15天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 万元)作为预付款。

3.3.2.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60天内,买方向卖方付清所交设备货款的80%( 万元)货款。

3.3.2.3 验收合格后1年内没有质量问题,如有索赔则完成索赔后,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的10%质保尾金。

3.3.4 买方有权从到期的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规定卖方有责任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4 交货、运输和保险

4.1 对于买方委托卖方进行运输的,卖方应按买方提供的发货要求组织供货,负责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并按以下条款执行。

4.1.1 没有买方的通知,卖方不得装车、交付。受产品需方的制约,买方不承诺绝对按计划安排交付,但卖方应按计划镀锌(构支架包括混凝土灌浆和养护),不得延误。

4.1.2 每批货物交货时,卖方应取得产品需方的签字确认,并与3天内将《货物交接确认单》传真给买方。《货物交接确认单》原件应于本合同结算时移交买方。

4.2 《货物交接确认单》应包含以下信息:

合同

□产品名称、电压等级、型号、编号(角钢塔、钢管杆还应明确段号) □设备总毛重

□最大外形尺寸

□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运输车号

□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2份(角钢塔明确每个包包含哪几段、共多少件工件,钢管杆和构支架则将组焊连接且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作为一件,不得把多个同型物品作为一组,使用“一套”、“一组”等含糊语言)

4.3 由于卖方(或卖方委托的第三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物品损坏、潜在缺陷或遗失,卖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4.4 买方有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现场检查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的权力。卖方结束每批次镀锌后应通知买方并保管好完工产品,等待买方验收或通知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不能免除卖方应负的责任)

4.5 响应时间:所有钢构件镀锌要确保交货工期的要求。

①黑件提货:卖方接到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作出反应,确保24小时内开始清点、装车。

②白件送货:卖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反应,8小时内发车。如有特殊情况,卖方应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进行清点、装车以及成品发送。买方应及

时告知卖方明确的交货地点、施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不论送货批次多少,卖方都应及时送达指定地点并派专职人员进行交接和售后服务。

4.6 成品保管:镀锌后成品在卖方未接送货通知前应由卖方妥善保管,卖方不得擅自将镀锌成品运送到施工现场或其它地方。

5 技术服务和联络

5.1 卖方须派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联络员到现场进行技术督导,指导装卸、处理缺陷和核对交接。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联络员。卖方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镀锌质量缺陷、缺料,发生质量、数量不符要求的,一律由卖方负责处理,直至工地监理许可为止。

5.2 买方委托卖方运输时,卖方联络员应随车或同期到达交货现场,不得直接委托非卖方单位正式员工的其他人员(如货车驾驶员、物流公司职员等)负责交货。

5.3 卖方都应负责与材料需要单位或施工单位进行材料清点、交接。不论何方承担白件运输,如无确凿证据证明买方或产品需方、施工单位遗失产品,则卖方都应负责缺件的重新加工、提货、镀锌和送货,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负责(包括补件的材料与人工费用)。

6 质量监造与检验

6.1买方在镀锌过程中将派驻厂代表,进行工序监督、联络、出厂检验和装车跟踪。了解镀锌的生产、检验、试验和质量情况。卖方有配合工厂监造及检验的义务。

6.2 有关国家、行业标准是镀锌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卖方应尽力满足买方和产品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

6.3 镀锌质量不得低于卖方曾经达到的最好水平,不得低于卖方宣传资料和企业内控标准中叙述的质量标准。

6.4 卖方应为买方驻厂代表的工厂监造及检验提供下列方便: □卖方设备维修、检验计划;卖方的镀锌计划;

篇三:热镀锌加工合同范本

篇一:镀锌加工合同

热镀锌加工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 乙方)

经双方协商,利用双方优势互补,在“质量合格、交期保证、双向选择、平等互利、相对稳定”原则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正式确定建立产品表面处理(热镀锌)战略合作关系。

第二条 品名,规格,单价(以附件为准)

第三条 交付条件及付款条件:

一、甲方提供产品给乙方进行热镀锌加工,乙方需在甲方要求的交期内将加工好的合格产品交给甲方,提货及送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付款条件为:月结45天(结账日为每月的25号,每月26号前乙方将对账单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对账单后,在27号之前核对好,将签字确认后的对账单传真至乙方,乙方需在每个月的28号之前将发票送至甲方)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发货给乙方加工,乙方必须返还加工好的同等数量货物给甲方,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货物丢失,如果数量缺少,乙方需按照甲方的材料成本价2倍进行赔偿给甲方;(如小件必须有1‰的损耗。)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参与乙方的动态管理;

三、当乙方在产能、质量方面不能满足甲方100%的要求时,甲方有权将订单量进行调整同时要求乙方提供改善措施并根据双方签订《质量协议条款》来处理;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随时实施现场稽核;

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施成本降价措施;

六、乙方必须优先满足甲方的需求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热镀锌加工;并保证每天产能最少50-150吨以上;

七、乙方需及时响应甲方的其他合理要求,如:客户第三方验厂;

八、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的降低成本要求,给予甲方优惠的市场价格和提供甲方技术支持,当乙方因生产效率提升或其他方面改善带来单位制造成本下降时,也应与甲方共同分享此部分成果。

九、乙方有责任每次在正式订单生效前就交期、工艺、质量书面回复甲方,方便甲方及时跟踪;十、乙方需要建立完善的品质保障系统;

十一、乙方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持续改善自身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十二、对于国外订单,甲乙方须建立专门的生产线和区域来管理和生产;

十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包装要求进行打包,并在每包上贴上标签,注明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厂商。

十四、乙方送货到甲方时应附乙方的送货单和出厂检验单;

十五、检验标准

1、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厂时,甲方应当场验收;

2、当甲方验收之后确认货物无质量问题,装箱出货后,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问题。

第五条 送货方式:乙方提货,送货。

第六条 合作企业双方,本着“双向选择、平等互利”原则为基础,签订本协议。如发生下列情况,本协议终止:

一、双方任意一方管理混乱,不能有效履行本协议条款,另一方认为合作关系无存在意义的;

二、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质量、交期要求时;

三、其他不具备合作条件的情况下。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之复印件或传真件等同原件有效。

第八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篇二:镀锌加工合同

镀锌委托加工合同

因生产需要,经双方协议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保证重视合同,守信用。 甲方: 乙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的条件和期限:根据国家标准(gb/t13912-2002)符合热镀锌国家规范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运输方式: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热镀锌标准验收,如果镀锌质量问题乙方应在7天内提出,甲方无条件返修,逾期视为交货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六、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甲方每月25日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货款在次月底前付清(不收承兑)。

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约定执行。

八、解决纠纷的方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妥在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有限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加工方单位名称: 委托加工方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企业税号: 企业税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篇三:热镀锌钢材委托加工合同

热镀锌钢材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保定市恒庆达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委托将甲方提供的下列产品进行热镀加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规格型号: 重量: 数量:价格: 元/吨

第一条:技术标准质量保证:

1. 质量技术要求标准,本协议所列产品的加工与生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 准gb/t13912-2002内容。

2. 乙方加工本协议镀锌产品保证其应符合gb/t13912-2002标准所规定。

3. 如甲方有特殊工艺要求,双方协商后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标准另行制定操作规程。

4. 因材质和工件厚度、长度等因素造成的工件变形,应视为正常情况。

第二条:提货方式:

1. 由甲方负责接送运输。

2. 甲乙双方在黑白件交接上,双方库管人员当场清点交接清楚,并给乙方出入库签字。

第三条:交货时间:

1. 甲方货到乙方加工厂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天内交货,如因天气、停电等自然原因, 电话通知甲方延期交货,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需提前两天电话通知乙方。

2. 交货时由甲方质检人员到现场卸车验货,验收合格并清点数量后签字,后续工作有 甲方负责。

3. 乙方会按iso9001:2000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进行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工 件丢失;如出现数量丢失现象,甲、乙双方查明原因,如乙方过错,按照黑件成品 市场价格赔偿。

第四条:付款方式(月结):

按批次,一次一结,乙方开增值发票,甲方付款。

另:工件加工单价乙方根据市场变化,可有甲乙两方协商更改。

第五条:包装标准: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包装。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处置方式。1. 甲方需按照国际gb/t13912-2002内容的黑件标准进行供货,如工件表面存在缺

陷(油污、油漆、工艺孔等)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任。

2. 如有特殊工件,乙方在镀锌工艺上需要甲方配合作流锌孔工艺,双方及时沟通, 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执方法: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双方应本着真诚、合作之精神,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 合同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甲方: 乙方:保定市恒庆达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清苑货场对过

邮编: 邮编:071100

电话: 电话:0312-8199888

传真: 传真:0312-8199555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刘海荣

合同签订人: 合同签订人:

开户行:开户行: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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