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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学费是多少

2017-03-17 06:39:39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丽水学院2011年招生资料大全

丽水学院2011年招生资料大全

2011年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现将我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去年的录取分数等资料,以附件的形式公布如下:

附件一:丽水学院概况;

附件二:按类招生的措施、少数民族班的优惠政策、体育专业特招生计划; 附件三:招生章程;

附件四: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 附件五:2011年高职高专招生计划

附件六:2010年文理、艺术最低录取分数

附件七:2009、2010年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浙江省)

附件八:2009、2010年高职高专各专业录取分(高职高专) 附件九:各省文理科近年录取最低分、预科录取最低分

附件十:各省近年音乐、美术、舞蹈、体育录取最低分,浙江少数民族班录取最低分

附件一:

丽水学院概况院校代码:0038

丽水学院是一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主要承担为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学校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浙江省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单位、丽水市园林式单位。 学院坐落于浙西南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金丽温铁路、金丽温高速、330国道均经过市区,交通非常便捷,学校风光秀美,钟灵毓秀,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校园、放飞理想的精神家园、健康成长的人生乐园。

校园占地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善,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明显。学校经调整后,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有30个本科专业和20多个高职高专专业。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人,在职教职工976人,其中专任教师70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教师34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70多人。

多年以来,学校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旨,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培养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均在90%以上。我校学生在全国和省级各类竞赛中屡获大奖,仅近两年,我校学生就获得了全国性大奖10多项,省级大奖50多项。

需要了解更详细信息,请浏览丽水学院校园网或丽水学院招生就业网。

网址: 或http://zsjy.lsxy.com/

学校校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1180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附件二:

按类招生的措施

2011年,我校部分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的新生,根据其学业成绩和表现,在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具体涉及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见招生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班的优惠政策

为提高我省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水平,我校2011年继续举办本科和专科少数民族班。其中本科有10多个专业可以报考,高职高专有近10个专业可以报考。少数民族班如果生源不足,可以享受最低降4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数见省考试院的招生计划。

体育专业特招生计划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我校今年招收体育专业特招生9名,凡通过浙江省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考试的体育类考生均可报名。另外,体育专业还招收少数民族考生9名。

丽水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丽水学院十分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还开设了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对于新入学的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好生活问题,然后再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采取“贷、奖、勤、补、减”等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有关资助的详细内容可咨询;0578-2271040。

附件三:

丽水学院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52 2.校址(含校区名称):

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没有分校及校区);

3.办学地点:丽水市市区 4.邮政编码:323000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本科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规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专科商务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浙江省考生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

B.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进校一年后再根据学业成绩与表现选择专业(具体专业详见招生计划);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一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E.专业分数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的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下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6)省外考生录取方式参照“浙江省考生录取具体方式”执行(该省考试院另有规定的,遵照该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8.学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艺术类本科摄影专业:9000元;艺术类其他本科专业:7000元;

其他本科师范类各专业:3600元;本科非师范类各专业:3960元(其中报考园艺专业的浙江省考生免收学费);医学类专科专业:3960元;其他高职各专业:6000元。

(最后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附件四:丽水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

篇二:丽水学院2011年招生资料大全

丽水学院2011年招生资料大全

2011年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马上就要开始了,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现将我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去年的录取分数等资料,以附件的形式公布如下:

附件二:按类招生的措施、少数民族班的优惠政策、体育专业特招生计划; 附件三:招生章程;

附件四: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 附件五:2011年高职高专招生计划

附件六:2010年文理、艺术最低录取分数

附件七:2009、2010年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浙江省)

附件八:2009、2010年高职高专各专业录取分(高职高专) 附件九:各省文理科近年录取最低分、预科录取最低分

附件十:各省近年音乐、美术、舞蹈、体育录取最低分,浙江少数民族班录取最低分

附件一:

丽水学院概况院校代码:0038

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已有10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院主要承担为省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任务。学校是浙江省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浙江省治安综合治理示范单位、丽水市园林式单位。

学院坐落于浙西南国家级生态城市——丽水市区,南临温州,北连金华,金丽温铁路、金丽温高速、330国道均经过市区,交通非常便捷,学校风光秀美,钟灵毓秀,是青年学子求学深造的理想校园、放飞理想的精神家园、健康成长的人生乐园。

校园占地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教学设施完善,学科专业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明显。学校经调整后,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有30个本科专业和20多个高职高专专业。有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000人,在职教职工976人,其中专任教师700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教师34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270多人。

多年以来,学校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毕业生就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旨,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毕业生培养质量,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均在90%以上。我校学生在全国和省级各类竞赛中屡获大奖,仅近两年,我校学生就获得了全国性大奖10多项,省级大奖50多项。

网址: 或http://zsjy.lsxy.com/

学校校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邮编:323000联系电话:0578-2271179 2271180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附件二:

按类招生的措施

2011年,我校部分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的新生,根据其学业成绩和表现,在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具体涉及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见招生计划。 报考少数民族班的优惠政策

为提高我省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水平,我校2011年继续举办本科和专科少数民族班。其中本科有10多个专业可以报考,高职高专有近10个专业可以报考。少数民族班如果生源不足,可以享受最低降4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招生专业及招生数见省考试院的招生计划。

体育专业特招生计划

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我校今年招收体育专业特招生9名,凡通过浙江省考试院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考试的体育类考生均可报名。另外,体育专业还招收少数民族考生9名。

丽水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丽水学院十分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还开设了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对于新入学的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好生活问题,然后再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采取“贷、奖、勤、补、减”等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有关资助的详细内容可咨询;0578-2271040。

附件三:

丽水学院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丽水学院 学校部委码:10352 2.校址(含校区名称):

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没有分校及校区); 3.办学地点:丽水市市区 4.邮政编码:323000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6;办学层次:本科 7、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规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报考本科英语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专科商务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浙江省考生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填报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录取征求志愿考生;

B.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进校一年后再根据学业成绩与表现选择专业(具体专业详见招生计划);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一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E.专业分数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的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1分,第三专业志愿以下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6)省外考生录取方式参照“浙江省考生录取具体方式”执行(该省考试院另有规定的,遵照该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8.学费标准;(单位:元/生、年)

艺术类本科摄影专业:9000元;艺术类其他本科专业:7000元;

其他本科师范类各专业:3600元;本科非师范类各专业:3960元(其中报考园艺专业的浙江省考生免收学费);医学类专科专业:3960元;其他高职各专业:6000元。

(最后收费以浙江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附件四:丽水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计划

注:加 * 的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的新生,根据其学业成绩和表现,在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

附件五:

丽水学院2011年专科招生计划

2011年高职招生计划

注:1. 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 我校的学科专业调整后,原有的11个二级学院调整为8个。

3. 加 * 的实行按类招生。按类录取的新生,根据其学业成绩和表现,在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或专业方向。

篇三:丽水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人才培养目标,客观评价教育教学效果,鼓励学生开拓创新、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生科负责全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三条 各班成立由班主任、5—7名的学生代表组成审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相关材料的审核、汇总、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 测评方法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开展坚持定量测评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把握全面和突出重点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学业素质测评、能力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四个模块。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定量计算方法为: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基本素质测评分+学业素质测评分+能力素质测评分+发展素质测评分,分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定性评价方法为:根据定量计算得分从高至低排序,按比例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

第七条 每学期前两周对上一学期开展测评,操作步骤为:

(一)测评前对学生进行测评动员,明确测评目的,提出具体要求;

(二)每位学生实事求是地进行个人自评,并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加分依据; (三)审核小组对全班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分项统计、汇总排名和定级,并在班级中公示一周;

(五)班级综合测评结果和材料由二级学院学生科审核和存档,汇总表报学生处备案。 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毕业班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章 测评内容与等级评定

第九条 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包含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人文科学素质等内容,总分为20分。

(一)思想政治素质(10分)

思想政治素质包含道德品质、学习态度和行为规范等内容,得分由基本分(6分)和加减分组成。

1.道德品质测评主要依据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

3) 顾全大局,关心集体,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 4) 注意提高个人品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明礼诚信,公道正派; 5) 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团结同学,互助互爱。 2.学习态度测评主要依据

1) 遵守《丽水学院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丽水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 2)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3) 坚持勤奋、严谨、求实的优良学风,尊师重教,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3.行为规范测评主要依据

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身心健康素质(5分)

身心健康素质包含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内容,得分由基本分(2分)和加减分组成。 1.测评依据

1)认真上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和体育竞赛活动。

2)自尊、自爱、自律、自强,努力增强情绪控制力、挫折耐受力和社会适应力,保持

人际关系的和谐。

2. 加减分标准

各班级根据各班情况制定加减分标准。 (三)人文科学素质(5分)

人文科学素质得分有基本分(3分)和加减分组成。

1.每参加一次非教学计划安排的报告会、讲座等加0.5分;观看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活动的加0.2分/次,报名登记(领票)后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1分;参加人文科学素质相关的比赛未获奖或演出(主持)等按校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5分/次、1.5分/次、2分/次加分。由职能部门主办、学生社团承办的活动按50%加分。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作品(不含学术论文)视校(市)级、省级、国家级分别加0.5分/篇、1分/篇、2分/篇;在校园网发表作品加0.3分/篇;在学校内刊、二级网上发表的作品加0.2分/篇。多人合作的作品平均给分。发表作品加分限加2分。

3.阅读推荐书目等其他与人文科学素质相关项目经考核(读后感或报告书等)后合格每篇加0.1分/次,限加1分,具体以学生会学习部对各班的班级考核结果为准; (四)计算方法

基本素质测评分=思想政治素质分+身心健康素质分+人文科学素质分。 (五)定性评价

基本素质测评分居班级前20%评定为优秀;居于20%~60%评定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分低于0分(含0分)者或人文科学素质分低于0.5分者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条 学业素质测评

学业素质测评包含学习效果和学业拓展等内容,总分为60分。 (一)学习效果

学习效果得分按下式计算,得数后乘以50%计入总分。计算公式为:

学习效果得分=∑(课程分数×周课时数)/∑周课时数

计算公式中的课程分数为百分制计分方式登记的直接计入;课程分数为五级制计分的按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40分计入;课程分数为两级制计分的按合格80分、不合格40分计入;补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计入,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考试作弊按0分计入。

(二)学业拓展(10分) 1.等级证书

2.考研、自考、函授

通过自考课程、通过函授课程分别按0.5分/门、0.3分/门计分;报名考研且参加

笔试、报名公务员考试且参加笔试分别加2分、0.5分。

3.公选课

在完成学校要求达到公共选修课学分基础上,多选修一门课程并通过考核的加0.3

分。

4.辅修与二学位专业

参加辅修专业与二学位专业学习,每通过一门课程加0.5分。

(三)定性评价

学业素质测评分居班级前20%评定为优秀;居于20%~60%评定为良好;其余为合格或不合格,补考2门(含2门)以上者或考试作弊者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能力素质测评

能力素质测评包含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其他能力等内容,总分为10分。 (一)工作能力

2.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团活动

3.参与各项工作而获得荣誉者参照青年志愿者活动所获荣誉级别加分,一学期内多次获得同一单位授予的同一系列荣誉按高级别得分计分。

(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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