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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生,你欠我一个拥抱

2017-03-09 06:46:09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今生欠你一个拥抱

他叫俊景,是一位驻守西藏的边防军人;她叫吴新芬。是一个对军人有着特殊感情的女大学生。一次意外夺走了王俊景的双手,也是那次意外,让吴新芬用一双手擎起了两个人的幸福。

一幅中国地图与3台收音机

吴新芬出生在河南安阳一个偏远的村庄。小时候,她爱听广播。从广播里,她爱上了边防军人的故事。从小学到大学,为了听解放军的新闻和故事,她用坏了3台收音机。上中学时,家里有一幅陈旧泛黄的中国地图,吴新芬在上面标记了无数个地点。这些标记有的是她在收音机里听到后标出来的部队驻地,有的是她估计有部队驻扎的地方。靠这些“记”下来和“猜”出来的地址,吴新芬先后给边防官兵寄过1700多封慰问信。

1993年元旦,吴新芬像往年一样把对边防军人的新春问候和祝福装进信封,跨越千山万水,传递到了西藏的错那边防站。当时,从河南禹州入伍的王俊景就在驻西藏错那某部服役。 那天下午,王俊景正想家的时候,突然听到通信员喊:“王俊景,你老家来信了!”这是他收到的第一封“家书”,拆开后才知道,是河南老家一名女学生写给边防军人的慰问信。从此,书信将天各一方的王俊景和吴新芬联系在了一起。

这一年的7月,王俊景又接到吴新芬激情洋溢的来信:“入党是每个青年的最大愿望。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早日入党??”这封信,王俊景当时一口气读了3遍,想不到吴新芬只是一个中学生,就这样要求进步。他不禁暗下决心,要与这个小妹妹“比一比”。在同年兵中。王俊景第一个申请上巡逻线,第一个被树为军事训练尖子,第一个入党当了班长,还上了昆明陆军学院。

1997年7月底,王俊景从军校毕业,两人终于商定要见一面。约好11点到,吴新芬9点多就迫不及待地跑到了约见地点。当王俊景穿着短袖衬衫从阳光中走来时,吴新芬的心突突乱跳,似有万语千言哽在喉咙里,但矜持的她只是迎着王俊景充满笑意的目光,微微一笑。而王俊景那双会影响到他们一生的手,两人谁都没有特别留意,只是轻轻握了一下。 对于第一次见面。吴新芬一直有个遗憾:“那天景哥没穿军装,而我,也没有好好看看景哥那双手。”

1001个理由与1首诗

第一次见面之后,吴新芬很长时间都没有王俊景的消息,一封封信件石沉大海。1998年3月底,吴新芬辗转得知,在1997年10月,王俊景替一个新兵接高压电线时,被提前送电的高压电击中,已经失去了双臂。

面对噩耗,年轻的吴新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她没有流泪,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去看他。

到了成都军区总医院,吴新芬没顾得上找电梯,顺着楼梯一口气跑上7楼。推开病房的门,她惊呆了――王俊景周身缠着绷带,躺在病床上,一动也不动。他的双臂高位截肢,左腿严重致残。床周围有几十只灯泡,烘烤着他严重受伤的肢体。

吴新芬的泪水禁不住夺眶而出,她真想扑上去抱住王俊景,把心中积聚的思念、痛苦都痛痛快快地说出来。但她什么都没来得及做,王俊景已经给她当头浇下一盆冷水:“谁让你来的?”

“我自己要来的,想来看看你。”

“你不是看到了吗?现在你可以走了。”

王俊景的心思很简单:自己现在双手都没了,后半生连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理,怎么能拖累她呢?

面对王俊景的冷漠,吴新芬的泪水像洪水一般涌向眼眶,但她努力忍着。不让它们流出来。在火车上她就想好了:“景哥受这么大打击,我一定不能在他跟前流泪。如果他跟我发脾气,我就微笑。实在想哭了,我就到病房外边,哭够了再回来。”

王俊景看发脾气赶不走吴新芬,就开始了“冷战”。吴新芬想揭开床单看看他的伤情,他不让;给他端水洗脸,他不洗;给他喂饭,他不吃??凡是吴新芬做的事情,他都不配合。 吴新芬只好坐在床边不停地跟他讲话,讲过去他们通信的内容,讲信里他们争论的话题,讲他们的第一次见面??“那20多天里,也不知从哪儿来的精力,一天到晚嘴就不停,每天只睡一两个小时。我想,哪有那么多话呀,我和景哥把一辈子的话都快说完了。”

有一天,她见王俊景心情有所好转,便给他念自己以前写过的一首小诗:嫁给军人/我不一定幸福/但不嫁军人/我就一定不会幸福/纵使你有1000个让我离开的理由/我也会找出1001个理由来靠近你/陪你度过今后的岁月??

给爱情1001个理由也许并不难,可生活毕竟是琐碎而实际的,每一个理由都有可能在现实面前被击得粉碎。就拿帮王俊景解大小便来说,吴新芬毕竟是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未婚姑娘,刚到医院那几天,王俊景时不时地对吴新芬说:“你出去。俺有事,叫俺爸来一下。”想了半天,她才明白“俺有事”就是要小便。

想照顾好爱人的饮食起居,就不能不放下羞涩。第二天下午,王俊景憋尿难受的情景再次出现,吴新芬红着脸问:“是不是‘有事’了?”连续追问几遍。王俊景终于红着脸点了点头。吴新芬扶他侧过身子,提着尿壶。把脸侧向一边,手摸索着伸到被单下面??渐渐地,王俊景接受了吴新芬的存在,开始让她给自己刷牙、洗脸、喂饭了。

两个人与一双手

一天深夜,吴新芬正给王俊景擦脚。沉默了一阵的王俊景两眼噙泪,说出了担忧:“家里老奶奶已78岁了,父母年已半百,哥哥精神有障碍,妹妹还在上学,全家都指望我一个人。现在我又没了双手,连吃喝拉撒都不能自理,你跟着我怎么过呢?”

“这我早就知道。在乎这些我会来吗?”吴新芬伸出自己的双手。“你没有手怕什么?这辈子咱俩共用一双手!别人用一个小时干的事儿,咱用两个小时不就行了吗?”

王俊景的伤情稳定后,吴新芬一面坚持为他按摩腿部肌肉,一面尝试着让他站起来。 在她的鼓励下,王俊景忍着钻心的疼痛进行了一次勇敢的尝试――他居然站起来了!尽管只有短短两秒钟,却足以让吴新芬和王俊景喜极而泣。半个月后,王俊景已经可以长时间站立了,吴新芬又开始教他走路。她用绷带缠住王俊景无法用力的左腿,走一步,拉一步,帮他重新掌握平衡。慢慢地,王俊景能够越走越远了。 “新芬,新芬!”1998年6月25日,吴新芬正在住处做饭,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王俊景正站在窗前冲她做鬼脸。王俊景居然从病房走了几十米来看她!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刻扔下锅铲冲出去抱住王俊景,欣喜的泪水流了满脸。在医院里经历了4次病危、7次植皮、1次截肢,被医生判定将终生在病床上度过的王俊景,终于可以行走了!

在回病房的路上,突然有雷声响起,接着,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吴新芬不知道哪儿来的力气,背起王俊景就往病房跑。在病房楼下,病友们都站在窗口向他们鼓掌致意。 1998年7月,他们来到洛阳白马寺正骨医院继续治疗。为了不给部队增加负担,他们住在医院附近一间5平方米的房子里,一床一桌一椅就把屋子塞得满满当当,吴新芬平常做饭就在门外走廊上。

虽然王俊景每月有1000多元的工资,但每个月的医疗费很高,吴新芬也不能出去工作,两人的生活很拮据。一次,吴新芬得知一个能卖8分钱的饮料瓶,直接送到收购站就能卖1毛钱。而她发现这份“工作”十分自由:把王俊景送到医院,她就可以到附近的白马寺风景区捡饮料瓶,攒够一定数量,就直接送到收购站,毕竟每个瓶子多卖2分钱。

那段生活艰苦却幸福。他们共用一双手,每天一早吴新芬梳洗完毕,就打开收音机让王俊景听军事节目。然后她就去张罗早饭;吃饭时,两个人一只碗一双筷子,吴新芬喂王俊景一口,自己吃一口??

残缺的身体是王俊景心中抹不去的阴影,吴新芬一直寻找机会帮爱人治疗这份伤痛。听

说有一本书叫《五体不满足》,讲述一个一出生就没有四肢的人自强不息,当上电视节目主持人的故事,吴新芬赶紧找来这本书,一句一句念给王俊景听。如今,这本书里不少章节王俊景都已经背下来了。

在吴新芬的鼓励下,王俊景开始学习用嘴写字。起初,笔咬在嘴里,口水顺着笔杆向下流,腮帮子很快就酸痛起来,笔杆也随之滑落。吴新芬守在他身旁,不停给他擦拭汗水,一次次把笔拾起来,重新放在他口中。经过一年多的苦练。王俊景不但练出了一“嘴”好书法,还能读书、看报、敲键盘打字,编发短信??

1万公斤粮食与58亩荒地

2002年8月1日,在西藏军区驻错那某部,在几百名官兵的见证下,这对历尽磨难的有情人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吴新芬说:“虽然没有婚纱和钻戒,但那却是我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了。”

2004年,王俊景和吴新芬带着刚满周岁的女儿小甜甜,搬回了老家河南禹州。慢慢地,王俊景已经学会帮助新芬干很多的家务活。他能用仅存的半截右前臂提水。看到新芬衣服快洗好了,他就用右臂夹着衣架递过去;新芬炒菜做饭,他就用右臂搂着孩子在旁边陪着。 可是,自从回到河南,吴新芬心里多年的愧疚感就更加强烈了,因为从1998年开始,她就瞒着家人去成都照顾王俊景,她自己也没想到这一瞒就是整整6年。她跟家人谎称自己在西藏工作,因为路远不方便回家。这期间,她的父亲住院,爷爷病逝,她都不在身边,因为那些时候都是王俊景治疗的关键时期,她分身乏术。每每想到这些,她心里都十分难过。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2004年5月,同村的乡亲从杂志上得知了吴新芬的真实生活。真相很快传到家人耳中,父亲知道后,难过得几天吃不下饭??当年11月,吴新芬第一次带着王俊景回到了自己的家。见到岳父,王俊景“扑通”跪下,泪流满面。良久,吴新芬的父亲才大声说道:“你要不是当兵的,别想再把俺闺女带走!”历经6年风雨,一家人终于团聚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新芬发现村东有一大片杂草丛生的荒地,学农林专业的她眼前一亮,与王俊景的父亲王文亮商量着,承包下了这11.8亩荒地。她用省下的800元钱买来水泵,又从书店购买了《土地微生物》和《种植技术》,接连使出了深耕细作、二级提灌、秸秆还田这3招,当年亩产就超过千斤。从那以后,王家年年喜获丰收,库存粮食达到了1万多公斤。 2007年,在土地承包合同期还没满的情况下,吴新芬突然动员家人退出来。乡亲们不理解,吴新芬说:“我们家不能独个儿占便宜啊!”原来,吴新芬又瞄上了村西58亩荒地,打算承包下来种药材。“找农村剩余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合伙,我指导她们一起干!”王俊景和家人都支持她这个想法。

提起那几年的经历,吴新芬说:“我们家世代农民。懂得一个道理,有了粮心里才不慌。”当初有人鼓动她再向部队多要些钱,吴新芬回答:“部队为俊景治疗花了几十万元,他身上流的血80%是战友们给的,做人怎么能这么不知足呢?”

吴新芬不会忘记:王俊景受伤后。生命垂危,需要大量输血。西藏军区领导亲自调动两卡车的官兵。为他无偿献血;为了保住王俊景的右肘关节,“高原第一刀”李素芝少将亲自为他做了整整12个小时的手术;为了照顾王俊景,士官尹勇两次推迟了婚期;在洛阳,房东把他们的房租一降再降??所以,这个“粮”,她要自己挣才吃得香。

2007年7月,王俊景和吴新芬受邀参加《神州大舞台》栏目录制。演播室现场,吴新芬说:“我们的恋爱,是在白色病房中谈起的。我也想像别的女孩子那样,让他用手摸摸我,给我一个拥抱。”节目中,王俊景装上智能假肢,给妻子一个久违的拥抱,这是在他们相识14年、结婚5年之后第一次相拥,两人泣不成声。

今生无法用真实的臂膀给妻子一个拥抱。这是王俊景此生最大的遗憾。而对于吴新芬来说,拥抱可以与手脚无关,只要有爱,两颗心就可以拥抱,这拥抱足以温暖一生。

篇二:我欠您一个拥抱

我欠您一个拥抱

岁月如水般流淌

我已有了自己的孩子

为了生活在奔走他乡

只是偶尔回家看看

然后匆匆

匆匆地离去

每一次离乡时回望

那离我渐行渐远的身影

总让我有想哭的感觉

我只有痛恨岁月的无情

在你的脸上刻满山川沟壑

在你的双鬓染尽霜白

昔日伟岸高大的身影

已如风中的老树

躬望

孙儿的调皮与嬉闹成了你最大的快乐 眼中满是慈爱的光

此时

我成了你,你却成为了爷爷

每当我看见你已变驼的腰背 心中就无比地痛

每当看到你拿起老花镜看我的照片 泪水却忍不住地流过我的脸庞

儿行千里少不了你长长的守望 只为每次相聚的时间再长些

每次再多一些我已不耐烦的叮咛和嘱咐 我已过而立你已是花甲

曾经抱起我的臂弯

现在成了我儿子的天堂

一辈辈地爱哟

在岁月中流淌

无论我多高多壮

都是站在你的肩膀之上

那不敢说出口的崇敬与感恩 我欠您一个拥抱

篇三:欠我一个拥抱

上海的天日渐热起来。是一种无声无形的潮热,闷住人身上的每个毛孔,让所有的汗珠和妄想都只有往里走的路。所以今天早晨在他们一齐努力着往里走的时候,我的思绪也倒着流,突然想起了我的“初恋”来——真真是最最初的爱恋。

在二十岁以后的岁月里,它已经出现得越来越少了,有时候出现的时间长得我几乎已经淡忘了。但总在莫名的境况下,或许在一缕风,一线阳光,一个月影,甚至是一张笑脸的撩拨下,它就突然地冒了出来,高高地越过其他尘封的记忆,像花一样开在眼前。是的,我眼前有汽车,有往来的人流,穿梭的车流,有正在被剪枝的梧桐数,有晨练回家的老人,有排着队买包子的上班族,有迷茫地坐在路边渴求打工机会地农民工,有以凌厉的眼神紧盯着路口的警察,但他们都消失在这记忆开出的花朵里。他们只是这硕大洁白的花瓣上那些嗡嗡飞过的蜜蜂或者蝴蝶,来证明这花朵的馨香。



我记得还在高中的时候,我还会不时向人讲述:那天,正好是我们一起扫地,清理教室。小时候,连放学后的扫地也是一种无比的快乐。我在快乐中干完了活,又和同学嬉戏打闹了一阵,从教室前门追到后门。追逐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只有生命才知道那种甜美,那种在跑动中迸发的活力与兴奋。终于大家要走了,她却留在了最后,拖延着。我比她稍微快一点,就在我要跨出教室门的时候,她把我叫住了。张华,这个同样美丽的小女孩,同样喜欢跳舞的小女孩,这个只是成绩没有我好的女孩。她叫住我,非常认真和严肃。我记得,我们两个是站在讲台上对话的,她问我:“你喜欢龙志吗?”她问得如此直接,毫不掩饰,大大加强了这个问题的冲击力。以至于我思考她为什么这样问我的原因,远远长过我对问题本身的思考。其实,问题本身是不需要思考的,它的答案将绝对明确肯定。喜欢。是的,喜欢,这个小学三年级起就和我同班的黑黑的,脸圆圆,眼睛大大,一笑就有两个酒窝的男孩。我喜欢他,一下课就喜欢和他一起玩,一起说话,一起莫名的争论。活动我喜欢和他在一起——我是文娱委员,一跳舞我就迅速地把他从男生中挑选出来。我还知道,班上喜欢龙志的远不止我一个人。可我觉得完全可以肯定的是,龙志也喜欢我。



只是,从那时起我就是一个喜欢对感情说谎的人。对自己的感情说谎——我不知道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为什么那么早就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是因为掩饰住真实的情感,这样就不至于在以后的变化中受到伤害吗?为什么我会那么害怕伤害呢?是谁伤害过我?又因为,想要让自己骄傲一点吗?我喜不喜欢不重要,关键是龙志喜欢我啊,就算我放弃又如何?所以,在短暂的惊愕之后,我说:“不喜欢。真的。”张华说:“你不喜欢,就把他让给我吧。”这是原话,即使过去快二十年了,我依然在每一次回忆的时候都清楚地记得这句话里的每一个字。“好的。”我说完就快快地走了。脑子里仍然没有想明白这究竟是一场关于什么的对话。我们达成了协议吗?这协议很重要吗?为什么我没有想过要去占有一些什么呢?我为什么要欺骗自己?我放弃了我喜欢的龙志,匆匆走在回家的路上。在后来偶尔我向好朋友说起时——我也仍只是疑惑说,她怎么那个时候就懂得要去争取呢?就懂得喜欢了就不要放弃呢?我不懂。即使好多年以后也不懂。



所以关于我的初恋,记忆中最重要的反而是和张华的这一次简短的对话了。和龙志有关的一切都退到了幕后,好像,他其实并不重要了。因了张华,他才存在,他只是张华的配角。我这一生老是这样,将真心喜欢、在乎的人或事后移,放置在一个最安静,最柔软的角落里。无事,不去触摸;有事,亦不去触摸。只等着它们幽灵一样地冒出来,在我四周开花。花瓣中,我看见龙志清澈地眼睛,和深深的酒窝。



小学很快毕业了。到了初中,我还是和龙志同班,张华却没有。到了初中,龙志的成绩没有我好。他也似乎长大了,不再和我亲密无间。那时候的男孩子都一样,下课不会和女生一起说话游戏,而是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说一些半秘密半公开的话题。我们似乎都忘记小学的那些快乐了。我也让自己真的慢慢忽略了他。我和前桌的另一个男生谈得更来。直到很多年后的一次聚会,这个前桌的男生突然从后面抱起我,说“啊,我的初恋来了”。大家说这样的话时都很放松,只是好像一定要对以前的情感有个交代似的。他的拥抱让我出乎意料——然后我很快就想起了龙志。我的初恋男生,他欠我一个拥抱。在初中到高中的六年里,我们一直在同一所学校。我看着他慢慢变得越来越沉默。同学们顺着他的名字给他起绰号叫“聋子”,他也笑笑接受了。然后他越来越高,越来越黑,成绩一直在中游。最后,他也考上大学了,只是我都已经忘记去关注他考上什么大学。我们都离开了家乡,散落在各地的车流人流之中,散落在每个不一样的清晨之中。

一直不知道怎样去定义我的初恋。在这个潮热的夏天,我的初恋却自己明晰起来,以它独特的方式告诉我,它发生在我十岁的那个黄昏,就在我同意出让给张华之后。而也是第一次,我无比坚信地肯定,肯定有一朵属于我的花,开在龙志漫长的回忆路上,如同我的一样,永不凋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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