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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立意错误

2016-12-30 06:16:51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5国考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分论点错误

2015国考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分论点错误

申论考试的答案,文体一般为论说体,无论是否具备完整的文章结构,均可视为议论文。在议论文中,作者的观点就是文章的论点,因此,所谓观点性错误,也就是论点的错误。

申论作答中论点方面的错误,根据其性质、重要程度、层次关系,可归纳为5种表现:立意错误;立意不准;论点不全面;观点不明确,主旨不清晰;分论点错误。以下,中公教育专家将通过实例为大家讲解分论点错误的表现。

分论点错误也是申论作答中常见观点性错误之一,它主要表现在:答案总体立意、主要观点与总领性论点之外的次要论点、分论点不准确,或是没有对应问题、或是无法解决问题,或是与通行公理、现行法律、政策和官方意见相悖。以下,中公教育专家将通过实例为大家讲解分论点错误的具体表现。

一、概括问题不准确

有的没有清楚地概括出问题,如“请用不超过4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中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及其对社会的危害”这道考题,有的考生对职务犯罪表现的概括,缺少“玩忽职守”这一最关键罪行;

有的对问题性质概括不准确,定性错误或有偏差,如上述题中将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伤亡,概括为“不负责任,致人死亡”;

有的对原因、危害性、不同观点等资料中已经反映的其他信息概括不准确,缺少某些要点,或定性有误。如概括职务犯罪危害,缺少“损害政府公信力”的项目;概括怒江水电开发方案争议,将焦点定为“是否开发水电、如何开发”;概括感恩问题的争论焦点,认为双方的分歧在于“是否应该取消没有感恩表示的学生受助资格”,这些都是概括不准确的表现。

二、分析问题不准确

对问题的原因、危害、影响、后果及解决必要性、可行性、对策措施理论依据、实施条件等分析不准确,有的分析与资料的客观实际不符,如对“证人因何是非在心口难开”的分析,将部分原因归之于“儒家思想重利轻义的腐朽落后意识的影响”,而给定资料的实际正好相反,儒家传统是尚利排义的。

三、提出对策不准确

一种是对策针对性不强,无法对应问题。

如考生在作答时提出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行为,要规范其收费行为,与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操纵价格(价格方面)、假冒伪劣(质量方面)没有联系;再如,考题要求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有考生提出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高薪养廉,消除腐败发生的经济根源??而实际上,收入低与职务犯罪的普遍和严重没有必然联系,也不构成充分条件关系,因此属于对策不对应。

另外一种表现是对策无效,或有效性差,无法解决问题。

如考题要求就“公共交通改革”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有考生提出要大力发展地铁、城市轨道交通,这些建议事实上在给定资料中已经被否定,是无法缓解大城市交通紧张、解决居民出行便捷性提高、成本降低问题的。

四、观点违背常识与公理

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环节,容易出现违反常识、观点不合理的错误。

例如,在《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一文中,以“保护环境不符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为由,提出“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是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代价,经济发展应该首先解决群众吃饭问题,正如G所长所说,环境保护只有经济、社会和人的认识发展到了一定水平才能谈到”??而实际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上述论点尽管只是一篇文章分论点中的一个,也违背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现行国策;

再如,考题要求谈“整治群租房”的对策,有考生提出“市场经济中经济手段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政府应该避免干预房屋租赁市场,更不应该采取法律的手段,从立法上去规范这一纯粹的经济现象”,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度宏观调控,是我国政府现行的工作方针,群租房的安全等隐患已超出了经济问题的边界,无论从原则上还是实际上,政府都不应该也不可能放弃对群租房的治理。还有考生主张“从源头入手,加强对房产市场的管制,防止二手房过多地流入租赁市场”??对于房产市场应采取何种手段进行调控,这是目前没有定论的问题,二手房流向属于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单纯经济问题,这反而是政府不宜干预的问题。

篇二: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立意不准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立意不准

申论考试的答案,文体一般为论说体,无论是否具备完整的文章结构,均可视为议论文。在议论文中,作者的观点就是文章的论点,因此,所谓观点性错误,也就是论点的错误。

申论作答中论点方面的错误,根据其性质、重要程度、层次关系,可归纳为5种表现:立意错误;立意不准;论点不全面;观点不明确,主旨不清晰;分论点错误。以下,中公网校专家将通过实例为大家讲解立意不准的表现。在申论作答过程中,考生确定的主题不准确,论点不完全符合题意,与题意要求有偏差,不能准确解答题目也是较为常见的观点性错误。它并不是从根本上不正确,而是与正确的论点相比有偏差,也不是完全没有扣住题意,而是部分地达到了题意要求,但没有抓住要害,没有命中问题的核心。以下,中公网校专家将通过实例为大家讲解立意不准的表现。

【例题】“行业自律是非常必要的,但它不能解决商品质量和价格方面的一切问题。”请结合材料,联系实际,就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写一篇议论文。

【分析】有的考生作答的主要论点是依据国办发〔2007〕36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加强自律、规范管理为中心论点,具体措施是四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自律,认真消除行业串谋涨价等坑害消费者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健全法律法规,开展法制教育,引导企业依法经营。

这些论点对于解答“市场竞争秩序混乱导致商品质量和价格出现问题”虽然有一定作用,但没有扣准“行业自律必要但不够”、必须从自律以外寻求解决之道的题意要求,忽略了“有关部门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和监督”、“完善市场监督管理体制”这方面的重要论点,其观点不尽符合题意。强调“监督”、“管理”、“立法”、“执法”这些外部解决之道,才是本题的正解。

【例题】就全部给定资料反映的主要问题而言,资料9、10又说明了什么,请用一句话予以概括。

【分析】资料9、10通过西门子企业行贿和日本糕点老字号赤福公司产品造假的现象,说明了企业的不正之风并非发展中国家或中国所独有,发达国家、知名企业同样存在。有的考生作答时指出资料反映了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存在行贿和造假现象,虽然在概括问题的性质上并没有出错,但脱离了全部资料反映“行业不正之风”这一背景,没有指出资料9、10表明经济领域内企业界行业不正之风普遍性这一特点,因此概括得不能算是完全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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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2016国考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分论点错误

2016国考申论作答观点性错误讲解:分论点错误

文体一般为论说体,无论是否具备完整的文章结构,均可视为议论文。在议论文中,作者的观点就是文章的论点,因此,所谓观点性错误,也就是论点的错误。

申论作答中论点方面的错误,根据其性质、重要程度、层次关系,可归纳为5种表现:立意错误;立意不准;论点不全面;观点不明确,主旨不清晰;分论点错误。以下,中公教育专家将通过实例为大家讲解分论点错误的表现。

分论点错误也是申论作答中常见观点性错误之一,它主要表现在:答案总体立意、主要观点与总领性论点之外的次要论点、分论点不准确,或是没有对应问题、或是无法解决问题,或是与通行公理、现行法律、政策和官方意见相悖。以下,中公教育专家将通过实例为大家讲解分论点错误的具体表现。

一、概括问题不准确

有的没有清楚地概括出问题,如“请用不超过40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中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及其对社会的危害”这道考题,有的考生对职务犯罪表现的概括,缺少“玩忽职守”这一最关键罪行;

有的对问题性质概括不准确,定性错误或有偏差,如上述题中将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伤亡,概括为“不负责任,致人死亡”;

有的对原因、危害性、不同观点等资料中已经反映的其他信息概括不准确,缺少某些要点,或定性有误。如概括职务犯罪危害,缺少“损害政府公信力”的项目;概括怒江水电开发方案争议,将焦点定为“是否开发水电、如何开发”;概括感恩问题的争论焦点,认为双方的分歧在于“是否应该取消没有感恩表示的学生受助资格”,这些都是概括不准确的表现。

二、分析问题不准确

对问题的原因、危害、影响、后果及解决必要性、可行性、对策措施理论依据、实施条件等分析不准确,有的分析与资料的客观实际不符,如对“证人因何是非在心口难开”的分析,将部分原因归之于“儒家思想重利轻义的腐朽落后意识的影响”,而给定资料的实际正好相反,儒家传统是尚利排义的。

三、提出对策不准确

一种是对策针对性不强,无法对应问题。

如考生在作答时提出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的行为,要规范其收费行为,与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操纵价格(价格方面)、假冒伪劣(质量方面)没有联系;再如,考题要求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有考生提出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高薪养廉,消除腐败发生的经济根源??而实际上,收入低与职务犯罪的普遍和严重没有必然联系,也不构成充分条件关系,因此属于对策不对应。

另外一种表现是对策无效,或有效性差,无法解决问题。

如考题要求就“公共交通改革”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有考生提出要大力发展地铁、城市轨道交通,这些建议事实上在给定资料中已经被否定,是无法缓解大城市交通紧张、解决居民出行便捷性提高、成本降低问题的。

四、观点违背常识与公理

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环节,容易出现违反常识、观点不合理的错误。 例如,在《从怒江水电开发说开去》一文中,以“保护环境不符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为由,提出“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是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一种代价,经济发展应该首先解决群众吃饭问题,正如G所长所说,环境保护只有经济、社会和人的认识发展到了一定水平才能谈到”??而实际上,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上述论点尽管只是一篇文章分论点中的一个,也违背了科学的理论指导和现行国策;

再如,考题要求谈“整治群租房”的对策,有考生提出“市场经济中经济手段可以解决一切问题,政府应该避免干预房屋租赁市场,更不应该采取法律的手段,从立法上去规范这一纯粹的经济现象”,坚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适度宏观调控,是我国政府现行的工作方针,群租房的安全等隐患已超出了经济问题的边界,无论从原则上还是实际上,政府都不应该也不可能放弃对群租房的治理。还有考生主张“从源头入手,加强对房产市场的管制,防止二手房过多地流入租赁市场”??对于房产市场应采取何种手段进行调控,这是目前没有定论的问题,二手房流向属于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单纯经济问题,这反而是政府不宜干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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