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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2016-12-12 07:37:15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采购合同

合同类型:采购合同

采 购 合 同

甲方: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乐山立信实业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深圳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目 录

01、 定义

02、 合同组成及效力

03、 标的

04、 价格条款

05、 订单

06、 交货

07、 收货及验收

08、 付款

09、 包装

10、 培训和服务

11、 保证条款

12、 商标使用

13、 知识产权

14、 保密

15、 合同解除

16、 抗辩

17、 不可抗力

18、 违约责任

19、 其他条款

20、 纠纷解决

21、 合同期限

合同附件:

附件一《订单》

附件二《技术规格书》附件三《质量保证协议书》

附件四《产品售后服务协议》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G-0001

签 约 地:

本采购合同由深圳市朗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和以下称“ 乙 方”)订立生效。甲方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乙方采购有关的产品和服务。 方同意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与服务。

1、 定义

1. 1“合同”指本合同以及与其相关的订单(生效订单),合同附件和补充规定。

1. 2“合同附件”指本合同的一种有效文件,用来对产品和服务进行说明,包括但不仅限于《订单》(附件

一)、《技术规格书》(附件二)、《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三)、《产品售后服务协议》(附件四)及随后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1. 3“价格”指由双方商定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 4“产品”指相关的订单所列产品。

1. 5“服务”按照签署的《服务协议》执行。

1. 6“订单”(定货合同)指甲方发给乙方的包含产品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条款、支付条款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是唯一授权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交货义务的文件。

2. 7“生效订单”指经乙方确认后的订单。

R”、“优盘”。 3. 1.8“甲方的商标”指“Netac○

2、合同组成及效力

依据本合同所制定的合同附件、补充合同、订单及查关修订书,与本合同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若合同附件的有关条款与本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3.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为订单中确定乙方的产品。合同期内乙方应按《技术规格书》、《质量保证协议书》及《订单》的要求提供单中的产品。

4.价格条款

4.1价格

乙方按照一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生效订单中被甲方确认的价格是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唯一货款。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支付订单价格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4.2竞争性定价

在本合同期有效期内,在相同的时期且与本合同相类似的合同条款下,如果乙方以更低的价格向用量不大于甲方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相同立品,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利适用同等价格购买乙方产品;如果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后再作合理调整。如乙方违反竞争性定价原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差价补偿。

4.3报价

乙方接到甲方询价单后,需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价,乙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报价。乙方对甲方的报价必须基于诚实的基础,乙方不得采取向R&D部门或采购部门报以低价,而向供应商管理部门报以高价等带有商业欺诈性质的行为;甲方“供应商管理部”是甲方发出询价和接受报价单的唯一指定部门。

4.4价格调整

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提交下个月的各机种价格,乙方须每季度或出货量达到一定数量即下调价格,若遇部件价格上涨,乙方必须提供该材料价格上涨的有效依据,并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

5.订单

5.1乙方应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提供订单中的产品和服务。乙方应在其任何产品停产前30天通知甲方,并在停产前继续提供此类停产产品。

5.2订单确认

订单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并确认(传真件有效)。经正式确认的订单的合项内容如: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技术标准、包装、交货方式、计时单位、价格、交货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乙方须全面履行。

5.3订单交货期

除非甲方书面要求或同意,乙方不得提前交货,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5.4订单的终止

由于市场变化或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甲方对产品需求发生变化,甲方有权终止生效PO,但须于正式订单规定的交货时间前5天通知乙方。在生效PO终止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立即:(1)停止工作;(2)向甲方提交所有已完成和部分完成的产品的清单;(3)按生效PO所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终止日前完成并达到要求的产品。

5.5产品样品:

新产品采购前,乙方有义务依据甲方的书面要求免费提供1个以上的样品供甲方测试用途。(原则上为1个月,但是特别情况对待)

5.6安全库存

乙方必须为甲方保持一定量的原料库存,以满足甲方因特殊情况紧急调货的要求,具体数量由双方协商确定。

6.交货

6.1交货服务

本合同的发货的指将不品交到相关生效订单中规定的交货点发给甲方,办进交货手续,并同时提供有关产品的单据和资料,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输、保险及卸货等费用。甲方的收货地点由深圳或甲方指定的国内的其它地点或海外地点,乙方的交货L/T天。

6.2 乙方应于交货前1天通知甲方,该通知应包括乙方名称、地址、电话、指定接收人、交货日期、交货地点、产品、交货数量、提货期限、运输方式、订单号等内容。

6.3 乙方必须满足经乙方确认的生效订单中交货期的要求,按时交货。当甲方要求提供前交货时,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努力满足交货要求,若烊在无法满足,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告知最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

6.4 提早交货事先未经甲书面同意,乙方提前3天以上交货,甲方视为乙方提早交货。甲方有权拒绝收乙方货物,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与费用。

6.5货物不符: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所交货物与甲方认证的样品不致(塑胶原料、锡膏、钢材等主要物料变更),甲方视为乙方货物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7.收货及验收

7.1乙方应随货提供《出货检验报告》,乙方或其指定的承运人应到交货现场与甲方一起清点产品,核对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等,办理收货手续。乙方送货时,必须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下达的订单号码及甲方定义的产品编码,

否则甲方不收货,且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此形式上验收提出异议的期限为3天,接到甲方异议后乙方应在1天内回复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

7.2当产品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点及收货人后发生的灭失和损坏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对由于其自身或产品固有的缺陷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承担全部的责任)。在此之前的产品灭失与损坏由乙方负责。在产品移交甲方后,甲方享有产品所有权,在此之前的所有权归乙方享有。

8付款

8.1甲方将在乙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供货后应在出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验收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含税17%的增值税发票)等资料并书面通知甲方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付款通知、发票等资料后的30日内去付验收合格产品的货款。如乙方发票上的户名、开户行、帐号等银行信息须与乙方提供的银行信息相一致,若要修改事先给出书面通知,并经甲方同意。

8.2甲方的上期货款不支付完毕,乙方有权拒绝发货。

违约责任与解决纠纷的方式:甲方还款如逾期,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每日按照银行滞纳金计息,直至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8.2支付方式:支票或银行转帐 。

8.3甲方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但乙方其它的费用、税金和款项等。

8.4按发票付款和开出入库单并不意味着对产品或服务的按受,而是表明产品或服务进入了用户对其进行检验、测试或组装入甲方产品的接受阶段,如果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近件的规定,甲方有权:退回不满足技术规范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要求退款和赔偿甲方支付的检验、测试、运输等费用,或者随时要求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维修或更换,乙方应及时回复并在12小时内修理、更换、退货。

9.包装

除非甲方指定特殊的包装方式,包装物应由乙方自负费用,外包装物上的装运标志应包含:乙方名称、厂家型号、朗科物料编码、订单号、生产批号、数量、箱号、生产日期、合格证明、可追溯标识等内容,每件包装物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装箱单要有合同号/产品型号、数量和箱号;内包装应符合甲方技术规格要求。运输包装、小包装及封装形式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如甲方未作要求,包装物应保证明符合运输、产品安全的要求)。

10培训和服务

10.1培训

乙方承诺对甲方的相关人员(免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保修服务。

10.2维修服务

乙方应按《产品售后服务协议》或乙方承诺内容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保修期满后,乙方应按照《产品售后服务协议》的要求提供保修期后的服务或指定第三方提供这种服务,乙方只收取相应合理费用。当由第三方或甲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乙方应提供所需的资料以使其能进行此种服务,并且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及甲方能履行此种服务。

10.3产品备件

乙方应保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在乙方停止生产3年之内,可持续供应甲方产品的备件,或可以用来同等代替使用同类部件,其供货价格不应超过最后供货价。

11.保证条款

甲方双方均做出陈述和担保

11.1乙方陈述和担保:

1) 没有索赔、扣押或其它行为存在或威胁到乙方,以致妨碍到甲方对产品使用和销售。

2) 对本合同的执行不会违反与其相关的任何合同条款、责任、法律、法规和法令;

3) 提供的产品不存在设计上(甲方提供书面设计,且设计本身不是完全基于乙方技术规范的除外)、材料上和制造工艺上的缺陷,符合本合同的保证条款、技术标准和规范和要求,且在这种要求下使用是安全的;

4) 产品解决了2000年问题,能正确地处理、提供、接收和显示日期数据,并可和其它所有产品精确地交换日期数据;

5) 产品是原厂新的且不包含任何用过的或修过的部件,并正常进口;

6) 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7) 乙方交给甲方的产品,均不超过相应的存储期限。

8) 遵守“价格条款”的有关规定,不进行欺诈性报价。

9)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下列标准:

A: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行业)强制性标准

篇二:采购合同 模板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方向 方购买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与验收:

1)执行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日前日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关于该产品的国家质量标准文件,在供货时附出厂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对设备进行开箱清点、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 方应在 日内,按照 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

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设备到货后, 方应在接到 方通知后 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2)方的“采购物品”(包括零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

无缺的。

三、供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

为 年。

四、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

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

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五、保修和售后服务

(1)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质保服务:

(2)保修期、质保期均按本合同货物交齐给方对货物及其质量技术全

部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且签署《验收文件》(注:《验收文件》是指

已加盖 方印章确认货物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间的书面报告正式文件――下文与此相同,不再重复注明)之日起计算。

(3)在保修期、质保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 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 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方应负责包修、包换

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如 方不能修复或

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

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

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

档次的货物设备给 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

和使用;属于保修期后而在质保期内的并且不属于 方质量问题

的事项,可以优惠价格双方商定,费用由 方承担, 方仍需

及时修复并交 方验收合格后继续使用。

六、 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2、价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生效后, 方收齐 方通知及付款票据单证资料文件以及合同履

约金(按合同总价的 计算的款额:¥ 元,人民(大

写):元整)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方向 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百分之三十的款项:¥ 元,人民币(大

写): ;

(2) 方将货物交齐给 方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方须

提交货物价款的结算付款票据单证资料及《验收文件》给 方。收齐

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方支付 方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七十的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元整;按方

签署《验收文件》之日起满 周年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方财务部

门在收齐 方提交的结算支付票据单证文件材料和《验收文件》,以

及由 方有关部门确认并出具本合同货物、质量技术与售后服务等合

同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书面文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递交支付结

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方支付该款项;

(4) (1)、(2)、(3)款的时限规定,及时向方

交齐合法有效、完整齐备、并与合同总价同等金额的完税发票或免税证

明及财务票据单证资料文件以作财务支付结算凭证,如 方因此延误,

方有权视作方未按合同条约及逾期交货之违约。

七、 现场服务

1.供应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采购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供应商负责。

2.供应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

3.采购方如需邀请供应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方应无

条件应予协助。

八、安装培训:设备运至方工地, 方应指派技师人对 方操作

人员的安装、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 方承担培训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

九、交货及其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 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交货时,用户手册、保修手册、出厂合格证等附件资料文件交付给 方,如 方因此延误则可被视作 方未按合同条约及逾期交货之违约。

3、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由 交给 方。

十、 货物验收

1、外观与数量点验:本合同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的个

小时的工作时间内,由甲、乙方双方共同进行货物外观包装和数量的点

验并签字存查,该字据不得作为货物的《验收文件》使用。

2、货物验收及其报告文件:在 方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

货物经验收合格的 个工作日内, 方须交齐合法有效、完整齐备

的,并与 方付给 方货物价款总额相同款额的完税发票或免税证

明及其财务支付结算的票据单证文件资料给后, 方可予签署《验收文件》;如 方因此延误,则 方将顺

延签署《验收文件》的时间日期,并有权视作 方未按合同条约交货

或逾期交货之违约。

3、验收不合格事项: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数量、品种、配套附件、技术资料文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不相符合而导致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应书面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负责报验商检(甲方可予协助),乙方必须在该进口货物距离货物交货期限(或L/C的有效期限)前的10天之前,向甲方提供国家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文件,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乙方及其联合体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货物的验收标准:货物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第二条的条款约定为准;如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南京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同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4款处理。

十一、 违约责任

1) 的违约金。

2) 天的约金。

3方未按合同条约或逾期交齐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应向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三/天计算,累计至交齐货物之日止,向 方支付违约金, 方仍需履行合同向 方交齐货物;如 方逾期 天仍未交齐货物的, 方有权终止合同, 方除应按愈期天数向方交纳罚款外,还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向 方支付违约赔偿金,并全额退还 方已付给 方的钱款及其利息。

4) 定的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方应在方提出 之日的 天内免费更换合格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时间延误视作乙方未 按时交货,按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处理。

篇三:合同样本-产品采购合同(范本)

产品采购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

甲、乙双方在北京市,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磋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以下称“合同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1 采购的合同产品

1.1合同产品的详细规格、说明、标准等内容见附件一《产品明细》)。

1.2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整)

1.2.1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的运保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和税费等,除该合同金额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付款时间

2.1 付款: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全款(¥ )。

2.2 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等额、法定 发票,向乙方付款。

3 付款方式

3.1 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支票、电汇方式。

乙方帐号信息如下(如乙方不另行通知,则甲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3.2 甲方发票明细如下(如甲方不另行通知,则乙方按如下执行):

公司名称:

地 址:

电 话:

税 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4 交货时间和地点

4.1 交货地点: ,或甲方在乙方交货前以书面方式具体指定交货地点。

4.2 交货联系人及电话:

4.3 交货时间:

4.4 安装调试:本合同设备由乙方提供免费安装调试。

4.5 如不能如期交付本合同产品,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

5 包装及运输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及相关配件应当是该产品生产商生产的全新的合格产品;并且该产品应适合长距离运输,并符合生产商的产品出厂包装的要求。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的包装不符合生产商的产品通常出厂包装的要求,或产品存在划痕或被毁损的现象,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该产品或做退货处理。

5.2 乙方承担产品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费用及风险(本条款所指交付是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视为交付)。

6 检验与验收

6.1 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在交货地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进行检验。如果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理或退换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 验收标准(收货验收):除非另有约定,甲方将依据本合同的附件一《产品明细》、厂家出厂标准以及乙

方的保证与承诺进行验收。

6.3 合同产品的验收期限自甲方签收乙方合同产品之日起算为 7个工作日,甲方应在此期限内验收完毕。

6.4 甲方收货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甲方在使用或销售合同产品或含有合同产品的产品时发现因合同产品在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责任。

6.5 如本合同所采购的产品因其自身特点导致甲方无法在验收当时发现其质量问题、设计、安装、制造、材料、工艺等缺陷,则甲方应享有合理的适用或测试使用期间,如在该期间内发现上述产品问题,则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提供换货或退货处理,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无权以甲方已签收作为已交付合格产品的抗辩。 7 服务与保修

7.1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如下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原厂商服务及《附件二:保修及服务条款》(如有)。该免费保修期自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次日起算。

7.2 如果双方对合同产品免费保修期没有约定,乙方则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惯例或合同产品的特性,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7.3 当由第三方或甲方自身进行这种服务时,乙方应向指定的服务方提供所需的资料以使其能进行此种服务,并且乙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确保第三方能履行此种服务,若第三方不能尽上述维修义务,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4 乙方应建立相应的备品、备件库,以保证甲方的设备在保修期内的正常运行。乙方保证验收后原设备厂家向最终用户提供最少5年的备品备件供应保证,若原厂家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品备件,乙方应提前6个月通知用户,以便用户购买足够的备品备件。

8 品质和保证

8.1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乙方产品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产品的功能和性能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质量标准(详见附件一《产品明细》)。前述产品说明书中包含排除乙方法定或约定义务内容的,或该说明书中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的,均属无效;除非甲方明确书面同意接受,否则本合同附属、补充文件及产品支持文件中规定的乙方责任限制条款不适用于甲方。

8.2 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能够使甲方实现合同目的并满足甲方需求。

8.3 乙方向甲方做出下列陈述和保证:

8.3.1其所提供的合同产品为产品原始生产厂家生产和制造;

8.3.2合同产品及其各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同产品中的软件部分(如有)无病毒、无明显错误,能够充分实现、提供、具备相关产品说明中描述的功能、特点、内容和标准等。

8.3.3合同产品没有设计或制造上的缺陷,并且根据产品的情况提供了适当的警示说明。

8.4 本合同所包括的软件产品乙方均应提供软件版权所有人颁发的永久软件使用许可证。

9 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9.1 乙方保证对其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所交付的合同产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它任何权益,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不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害。

9.2 合同产品中的硬件产品的所有权及风险、软件产品的使用权许可自甲方对合同产品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9.3 在发生或可能发生乙方产品侵权的情况下,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采取下列甲方接受的补救措施:(1)使甲方得到继续使用和销售符合本合同的合同产品的权利;(2)修改合同产品,使其不侵犯他人权利并符合本合同;(3)用不侵权且符合本合同的合同产品替换该侵权的合同产品。

10 保密信息

双方应对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双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经营计划和战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术性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和销售。双方同时应约束其员工履行保密义务。

本条所约定的双方承担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履行完毕而失效。

11 违约责任

11.1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履行义务的,如未能按时交付合同产品或服务,则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责任,迟延履行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赔偿责任。

11.2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及时更换和/或修理,甲方保留退货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乙方交付不符合合同产品的期间及更换或修理的期间按乙方延期交货处理,乙方应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0.1%的延期交货违约金责任。

11.3 如果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的第9条和第10条,则甲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1.4 若乙方提供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付到期款项。

11.5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本合同中应该偿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守约方可以从其应向对方支付的到期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或不足以补偿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其损失进一步给予补偿或采取其他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救济措施。

11.6 甲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付款,则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金额0.1‰的违约金,以合同金额5%为限。

12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协议时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以合理方式立即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12.2 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3 争议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约过程中应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产生争议,则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双方当事人皆应诉请甲方所在地法院。

14 一般条款

14.1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合同双方及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任何一方未行使其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得构成或被视为该方对这些权利的放弃或丧失。 14.3 如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或规定被确认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14.4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14.5 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构成合同双方之间就本合同项下之合作所达成的全部合同,并替代双方以前或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做的任何口头交流、声明或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仅得以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后的书面补充协议进行。

14.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经合同各方盖章生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4.7 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确认的附件方为有效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产品明细》、《附件二:保修服务条款》(如有)

甲方: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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