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宁夏大学2016年最新大学生创新创业创新学分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5-9
各学院:
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安排,学校将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申报及学院初审时间: 2016年5月9日至5月20日立项答辩预评审时间:2016年5月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申报条件
1、除2012级学生外,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一项;
2、项目需由1—2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老师担任指导教师;
3、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参与人数为1-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创业实践项目参与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
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
三、项目申报程序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项目立项、过程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答辩验收工作。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须统一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上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自行组织初审,学校资助各学院项目建议配额见附件
3。为便于整理存档,请各学院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填写汇总表(附件2),于2016年5月20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逾期不受理,1 份学院留存;项目申报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由各学院统一整理压缩后以学院命名发送至
chuangxin@nxu.edu.cn。
3、创新创业学院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结果。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充分发动,及时将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和初审工作。
篇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2016年[1]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创业资料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实施方案
(2016年)
主办: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 办: 学 生 处 团 委
承办:信息技术系 机电工程系 化工工程系
机械工程系 会 计 系 商贸经济系
旅游管理系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
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12号)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学院“全员化、全程化、信息化、专业化、个性化”的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学院全体学生中开展“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统筹协调各部门展开工作,成立“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 炜
副组长:张海鸣
成 员:曹建明 张 洁 王春利 胡亚荣 张嘉宁 施卫保
滕兴敏 马 辉 贾 军 徐玉海 张 鑫 史成泽
刘铁军 焦改丽 贾全民 惠艳荔领导小组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设立办公室,张海鸣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月”活动策划、统筹,各系配合组织实施。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9日至4月29日
三、活动主题
关注“两业”,倡导“双创”,展工商学子风采
四、活动地点
讲座、报告、宣讲类:学院清风园、图书馆报告厅、礼堂
咨询宣传类:餐厅门口、超市门口
五、活动对象
学院全体全日制学生
六、活动内容
(一)就业创业指导讲座
1、知行大讲堂(含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实习实训安全教育)
2、创新创业讲座论坛
(二)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成立仪式 (方案另附)
(三)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详情见大赛实施方案)
以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为契机,组织开展学院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大赛。具体安排:
1、大赛分为创新组、创意组和创业组,采取预赛和决赛两种形式进行;
2、参赛队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鼓励以团队形式参赛;
3、报名:3月29日至4月8日,各系配合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积极宣传并组织参赛队伍;参赛选手撰写创业计划书,准备答辩资料;
4、初赛:4月11日至4月14日;
5、决赛:4月15日至4月17日,
6、推荐:经过比赛,筛选出优秀项目和团队,学院将推荐参加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三)企业文化进校园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牵头,联合各系筛选具有影响力的大型优秀企业并请进学院,开展企业文化进校园活动,帮助学生了解企业、定位自己。
(四)优秀毕业生座谈交流会
由各系组织本系近三年内优秀毕业生(就业或创业典型)2-3名,联合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举办本系毕业生座谈交流会。用其求职经历、职场认识、人生感悟等,和同学们交流自己的成长历程。
(五)就业创业政策宣讲、现场咨询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合西夏区就业局,在学院食堂、超市门口设立就业创业宣传点,现场向学生发放宣传材料,介绍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包括就业困难学生求职补贴、应征入伍学费补偿政策、创业培训、政府贴息小额贷款、工商证照代办、税费免减、租金补贴及创业项目推荐等。
(六)开展创新创业工作问卷调查,寻找“最想创业大学生” 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创新创业工作问卷调查,了解学生的具体需求,从而有针对性地展开工作。同时,通过调查寻找“最想创业大学生”,组织“最想创业大学生”学习相关政策性文件,鼓励他们牵头成立创业类学生社团,开展优秀校友企业家论坛、创业沙龙、项目路
演等交流活动,营造创客文化,为大学生了解政策、学习积累创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投融资创造条件。
(七)征集学院近5年内就业创业大学生典型材料
1.自主创业大学生材料。
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2011-2015年)的大学生创业者,包含创业未成功但创业过程有参考借鉴意义的创业者。
2.基层就业大学生材料。
学院毕业5年内(2011-2015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加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的优秀大学生。
3.上报材料要求。
自主创业、基层就业大学生典型材料请于4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nxgszjc@163.com。经审核通过的典型材料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宣传,同时将为学院撰写《高等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提供素材。典型材料需提供学生本人生活或工作照片一张(.jpg格式,像素不低于600×400),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创业或基层工作经历、以第三人称书写,字数1000-2000字。
(八)专场招聘会
活动月期间,联系用人单位,举办各种类型的专场招聘会。
(九)表彰
在活动结束后,召开“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就业创业
篇三:宁党发〔2016〕2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
案(2016-2020年)》
宁党发〔2016〕21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基本原则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四)衡量标准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分工和效果指标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目标: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依法全面履行。
具体措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一律取消。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加大取消和下放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就业创业行政许可事项的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和国家、自治区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相衔接,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2017年6月底前,完成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证照的清理,并公布清理结果。
(2)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自治区政府规章原则上不再新设行政许可,设区的市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自治区政府规章草案拟设定行政许可的,起草单位和审查机关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或者设定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3)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对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编码,建立目录,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4)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能。2016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
(5)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2016年12月底前,实现各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和自治区、市、县(市、区)的纵向贯通,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
(6)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在总结银川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具备条件的市县推广或试点。
(7)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严禁指定中介机构,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机构一律与审批部门脱钩。禁止政府工作人员在中介机构兼职任职,切断行政机关与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利益链,实现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2016年12月底前,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1)规范自治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运行,公布市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2016年6月底前,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开,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责任主体、责任方式等。2016年12月底前,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到位,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
(2)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根据我区资源要素禀赋、主体功能定位、产业比较优势、生产协作关系、物流营销网络、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提出调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建议,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3)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1)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
《2016年宁夏创业政策》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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