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法律规范的效力和法律解释
法律规范的效力和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规范的效力
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的生效即法律规范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一、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什么叫开始生效、在什么时间终止生效以及对其生效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具有溯及力
(一)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
法律规范的生效时间通常有三种:
1.从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
2.法律本身规定了生效的具体时间。
3.法律本身规定了其生效时间取决于其它法律的生效施行。
(二)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的时间通常有:
1.新的法律公布实施后,原有法律自然失去效力。
2.新的法律公布生效时,明文规定原有的同类法律废止。
3.有的法律因已完成其历史任务而自然失去效力。
4.法律本身明确规定生效期限,期限届满自行终止效力。
5.由有关机关颁发专门的决议、决定,宣布废除某些法律,从宣布废除之日起,该法即停止生效。
法律规范终止生效还可分为明示废止和默示废止。
(三)法律规范的溯及力
法律规范的溯及力,是指法律规范对其生效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在一般情况下,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刑法的适用上现代各国通常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二、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
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在哪些地方、区域有效。我国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有;在全国范围内生效;在局部区域生效;某些法律、法规还具有一定域外效力。
三、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对这个问题,各国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主义原则,保护主义原则,以属地主义为基础、以属人主义、保护主义为补充的折衷主义原则。我国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也采取折衷主义原则
第二节 法律解释
一、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对法律、法规或者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所作的说明。
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一)正确适用法律规范的需要。
(二)准确理解法律各词、术语的需要。
(三)适应社会发展和保持法律相对稳定的需要。
(四)协调法律内部关系的需要。
三、法律解释的分类
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大类。
(一)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对有关的法律所进行的解释。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
(二)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是指未经授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对法律规范所作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它分为任意解释和管理解释。
四、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通常有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字义解释(又可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限制解释)。
篇二:什么是效率?效率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效率?效率是什么意思?
一般而言,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完成的工作量,或劳动的效果与劳动量的比率。比如劳动生产率通常用单位时间内所生产的产品数量(或产值),或用单位产品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计算。一般情况下,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越多,单位产品所包含的劳动量越少,劳动生产率就越高,即劳动效率越高;反之,劳动效率则越低。
效率被定义为一定的投入量所产生的有效成果。投入量是组织为了实现组织目的所需要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比如一个工厂的投入量包括:生产所必须的人力、设备、厂房、资金和工具等。效率用公式表示:效率=有效结果/投入量。
由上述定义我们可以明确以下两点:
1.一切效率都是相对于投入量而言的,投入量具有不同的形态,因此相对于不同的投入量,效率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元/人,元/吨,件/人等。
2.这些结果必须是有效的。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结果都是有效的,例如,一个企业的如果生产的产品没有销路,产品越多反而会导致效率越差,因为此时产品越多,库存积压也就越多,企业赔钱也越多,在这种情况下生产的产品就是无效的。
篇三: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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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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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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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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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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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双方之间欲订立一项有效合同时,必须根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方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正确理解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有效合同的有机结合的两个方面。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必然结果。因此,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两者之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第二,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与承诺任意撤回,而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合同不成立的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为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第四,合同不成立,仅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问题,当未形成合同时,不会引起国家行政干预。而对于合同无效问题,如果属于合同内容违法时,即使当事人不作出合同无效的主张,国家行政也会作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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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条件、附期限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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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条件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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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的意思是什么》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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