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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9-04-08 13:58:09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场县合作、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截至目前,成功打掉了3个恶势力团伙,2起涉恶团伙案件已进入审判环节(其中有1起案件今天现在法院开庭),取得了积极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此,我代表县委对在座的各位和一直奋战在扫黑前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同全县人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线索摸排不深入。从目前来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大多来自群众举报,公安和行业监管部门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摸排线索数量不多,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配合不够紧密,存在脱节问题,在深挖“保护伞”方面还未能实现突破。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有序发展,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政权稳固。当前,扫黑除恶工作已经从“全面推开”转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面临的问题更为复杂,所肩负的任务将更为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要求部署,强化措施、攻坚克难,按照既定目标,坚定不移地抓下去,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全面胜利。下面,就进一步推进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一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其中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十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在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主要体现在“四个前所未有”:一是高度前所未有,把扫黑除恶上升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政治安全的新高度;二是广度前所未有,扫黑除恶涉及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三是深度前所未有,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与深挖“保护伞”结合起来;四是力度前所未有,要用三年时间,动员全社会力量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展现我们党和人民雷霆万钧的气势、战之必胜的决心。近期,省委书记张庆伟和市委书记宋宏伟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强力组织,跟上全国步伐”,“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扩大战果”。10月16日,全国扫黑除恶推进会在武汉召开,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以重点地区、行业、领域为突破口,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点,以基层组织建设为着力点,抓住突出问题,奋力攻坚克难,推动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不断实现新突破”。全县上下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工作紧迫感,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以更高的站位、更有效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二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场县“一盘棋”思想,把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工程,作为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来抓。要严格落实好县、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政法机关直接责任和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决不允许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要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要求,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项政治任务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既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三要认真谋划职责任务。各乡镇(管理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上来,不打折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全身心地投入,统筹研究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分析研判会议。要持之以恒抓推进,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基础,定期对本行业、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系统性梳理,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强化依法打击,切实增强法治化水平

  一要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各乡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线索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作为关键基础,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抓好线索排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发挥优势,通过民意调查、走访群众、秘密侦控等多种有效手段,组织开展全方位、滚动式摸排梳理工作,全面摸清各行业领域黑恶势力活动线索;扫黑办要再次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增加线索数量;扫黑除恶各成员单位要与公安机关、扫黑办形成顺畅的线索受理、案件核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线索台账,确保每条线索可跟踪、可追溯、可倒查;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好专业化手段和人力情报系统,广泛获取线索;政法机关要注重在办理刑事治安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信访积案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线索;法检两院、纪委监委要在办案环节梳理线索;司法行政机关要在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管控人员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中主动摸排线索,做到不留死角,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力争年底前收集一批新的线索,推动有效线索转化为案件的战果,掀起集中破案打击声势。同时,要保护好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二要加大依法打击力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境外黑社会渗透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在此基础上,我省结合实际,将网络威胁诽谤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也作为打击重点;市里将涉煤领域、涉农领域黑恶势力列为打击重点。公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和尖刀作用,在案件核查上做到规范高效,在证据收集固定上做到目的明确、程序合法、确实充分,要办成铁案经得起推敲。同时,要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县委汇报;检察机关要实施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建立检察官黑恶势力无保护伞签字背书制度;审判机关要设置专业合议庭,指定政治过硬、审判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司法行政机关要及时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移交给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涉黑涉恶罪犯律师辩护代理案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同上级的沟通配合,进一步统一办案思想,坚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的工作导向,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做到线索快速核查、案件加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三要加大法治化建设工作力度。今年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要紧紧抓住这个契机,从体制机制、制度保障上加以完善,将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结合起来,通过抓法治建设,加快推动司法体制改革,通过抓法治建设,进一步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政法机关必须严格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查实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进行打击处理;要重点整治黄赌毒、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问题,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垄断市场、把控村务、欺压群众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全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要加大深挖彻查力度。要认真贯彻张庆伟书记“深挖严打‘保护伞’,以党纪国法惩处队伍中的坏分子”的要求,将打击重点聚焦指向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关系网”,做到审查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和“拍蝇”同步相结合,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也要敢于“刀刃向内”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推动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三、深化标本兼治,切实夯实基层基础

  一要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认真排查梳理农业、旅游、建筑、交通、国土、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着力破获一批重点案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二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组织部门要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审查工作,对履职不力的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有效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提升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能力,固本强基、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根本上有力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三要强化社会治安管控。要深入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不断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中排查突出治安问题,有效防控化解公共安全风险;要落实重点人群动态管控机制,做好对有犯罪前科的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监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防范监管,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加强宣传发动,全力营造扫黑除恶声势

  一要加强法治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对全县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岗位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和媒介,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进展,进一步表明党和政府“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坚强决心。三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增强社会覆盖面,公布扫黑除恶打击重点、群众举报内容、举报途径、举报方式,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做到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调动和保护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五、强化从严督导,力争取得更大斗争成果

  一要强化调度督导。要认真落实好张庆伟书记关于“加强调度和推进”的批示精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扫黑办要采取约谈调度、会议调度、重点案件调度、成员单位调度以及督查督导等方式,加大工作调度和推进力度,不断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强化考核评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已经纳入全县综合治理和法治建设考核体系,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要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不敢动真碰硬,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压案不办,充当“软保护”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同志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向黑恶势力发起新一轮强大攻势,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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