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大艺哥MAX-新旧《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正文 本文移动端:大艺哥MAX-新旧《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比表

大艺哥MAX-新旧《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比表

2017-05-09 06:31:56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3.2大艺哥MAX-张明楷案例集130118(批注版)

《刑法学》案例集(张明楷)

目录

一、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案例 ................................................ 2

二、犯罪客观要件案例 ...................................................... 3

三、犯罪主体要件案例 ...................................................... 5

四、犯罪主观要件案例 ...................................................... 5

五、排除犯罪的事由案例 .................................................... 8

六、故意犯罪形态案例 ..................................................... 11

七、共同犯罪案例 ......................................................... 14

八、罪数案例 ............................................................. 17

九、刑罚论部分案例 ....................................................... 18

十、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案例 ........................................... 19

十一、侵犯财产罪案例 ..................................................... 22

十二、危害公共安全罪疑难案例 ............................................. 25

十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例 ............................................. 28

张明楷论述题 ................................................................. 30

张明楷论文集之案例以经典讲解汇总 ............................................. 31

说明:文中毕竟是大师级的观点,有些地方的理解出现纰漏在所难免,若有发现恳请共享你的观点。

要做到: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往返于法律规范与生活事实之间;切不可:大脑永远一片空白,目光不断往返于法条文字与汉语词典之间.

《刑法学》案例集(张明楷)

全文中不乏一些真题已考的案例,也有大量的未考的情形。案例可以从各个角度去司考,毕竟凯子哥也是人,经典的案例也没那么多,但是会从不同的角度来考查,所以不要局限于案例中提问。完成本案例的学习,每天8小时,花上7天的时间也不为过。另外案例基本上都是2000-2005社会上有卷可查的案例,且多为当年争议较大的案例。所以多关注最高检、最高法12年公报的指导性案例,说不定13年能遇到很多原题。

一、刑法解释理念与方法案例

1.刑法第111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国各大学的招生信息,是否属于本条中的“情报”?为什么?

2.大型拖拉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汽车”?风景区的缆车能否评价为刑法第116条的“电车”?清华校园内的电瓶车在刑法上是“汽车”还是“电车”?

3.刑法第130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问题是,本罪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先携带枪支等物品,后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行为人甲在火车上获得了乙遗留的枪支、弹药,然后在乘坐该火车的期间,持续携带该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能否适用本条?

类似问题: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A合法进入B的住宅后,在B要求其退出时,A拒不退出的,能否适用本条?

4.伪造、变造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尤其是伪造、变造的中奖彩票)是否属于刑法第197条规定的“伪造、变造的??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

例:1、一个交警正在开罚单,司机给了警察25张彩票(2元/张)

司机构成行贿罪,警察构成受贿罪,数额:25张彩票的兑奖金额。

2、一个交警正在开罚单,司机给了警察50元钱,警察让司机去买25张彩票(2元/张) 司机构成行贿罪,警察构成受贿罪,数额:50元。既遂,后面的帮助买彩票的行为与受贿无关。

3、彩票代销点,空打彩票,不给体彩中心钱,若中奖用中奖的钱交,若未中奖也耍赖不给钱。 彩票代销点: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国家的彩票,一般定挪用资金罪。

4、若行为人伪造了一个中奖的彩票,定有价证券诈骗罪。

5.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直接将单位财物非法转移给第三者所有,能否认定为“非法占为己有”? 【例:甲代表国有公司,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和乙谈判,过程中发现乙是骗子,甲虽识破骗局但因对领导不满,故意假装受骗,仍然与乙签合同,致使国家财产受到重大损失。 分析:乙:合同诈骗(未遂)甲: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共财产不法处分给他人) 倒拨电表:若电力公司抄表员实施的,定职务侵占罪或贪污罪 若用户实施的,定诈骗罪(因为将电表数额倒拨,属于隐瞒真相捏造事实,欺骗抄表员,不能说欺骗的对象是电力公司,因为在刑法上诈骗罪对象必须是自然人,通过欺骗使得抄表员免除了债务,诈骗的是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因为到月底倒拨的时候电已经用完了,不能说盗窃行为还没实施,就已经既遂了。)】

释?例如,甲侵入民营银行电脑终端,将乙的存款转入自己账户,在没有提取存款时被查获的,是否成立盗窃罪(既遂)?

7.对于真正的军警人员抢劫的(抢劫时显示了军警人员身份),能否适用刑法第263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仿真手枪抢劫的,是否属于第263条的“持枪抢劫”?

8.硫酸是否属于刑法第267条规定的“凶器”?携带硫酸抢夺的,是否属于“携带凶器抢夺”?

9.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的复印件,是否属于刑法第280条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 (扩大解释)

10.乙犯刑法第302条的盗窃尸体罪,被发现后逃走。乙的妻子甲明知尸体为乙所盗,仍为乙窝藏、转移尸体。对甲的行为能否评价为刑法第312条的窝藏、转移“犯罪所得的赃物”?[ 尸体可以评价为财产。]

11.组织、强迫男性向不特定的男性提供性服务的,是否属于刑法第358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

12.真实案例:甲男与乙女相识,关系较好。甲欲与乙发生性关系,但没有使用任何强制手段,乙不同意,且大声喊“有人强奸”。甲担心有口难言,便掐乙的脖子,而且决意掐死乙。甲以为乙“死亡”后,实施了“奸尸”行为,乙事后死亡。经法医鉴定,乙在被奸淫时,并未死亡,而是在甲奸淫后死亡的。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甲成立故意杀人罪,但不成立强奸罪,因为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有生命的妇女,行为人必须认识到对方是有生命的妇女;但由于甲以为乙已死亡,故只有奸尸的意图。真正的奸尸行为一般被评价为刑法第302条的“侮辱尸体”。请问:能否将当时还活着的乙的身体评价为“尸体”?换言之,能否认定甲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

13.课堂设例:某公园的大门前有一条禁令:“禁止一切车辆驶入本公园”。请问:轮椅能否进入该公园?

14.在网络上玷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行为,成立侮辱国旗罪吗?【网络属于公共空间,必须侵害别人,若只是自己私人电脑不属公共空间,侮辱的不是一个物,而只是一个电子信息,将电子信息扩大解释为物品。】

二、犯罪客观要件案例

1.甲雇请乙为自己看守山林,但长期没有给乙发放工资,乙不断催讨。甲产生杀乙之念。夏天某日暴风雨时,甲令乙上山看护林木,期待乙遭雷电死亡。乙果真在在山林中遭电袭击死亡。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杀人”行为?

2.一种蘑菇长期被人们食用,餐厅也普通使用这种蘑菇做菜,但这种蘑菇的亿分之一有毒。某大学生物系研究生甲在乙餐厅打工端盘子时,发现自己端给客人丙的蘑菇可能有毒,但他没有告诉客人丙,也没有餐厅有关人员,仍然将蘑菇送给了丙。丙吃后死亡。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杀人”行为?

3.被告人张男与李女谈恋爱一年之久,多次发生关系,但因未到婚龄而未办理结婚登记。2002年8月,因家庭琐事,张某向李某提出分手。李伤心欲绝,手持一瓶毒药到张某宿舍,声称如果张某坚持分手,她就服毒自杀。张某说:“你想死就死吧,和我没有关系。”李某当即服下毒药,张某见状,拔腿离开了宿舍。后邻居发现李某死在张某宿舍。张某是否符合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 注意不作为的等价性:行为人对结果有现实的、排他的具体支配控制,其他人无法干预时,不作为与作为才具有等价性:1、消防队员拒绝履行救火义务的,属于滥用职权罪,不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2、医生拒绝出诊救助病人的,不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4.吴某与另外三人一道为其祖坟做清明,吴点火烧纸钱,其余三人也在场,风刮火星燃烧祖坟周边茅草,吴等四人也作了短暂扑救,但见火势越来越大,吴为逃避责任,提出尽快逃离现场。此时尚未引起森林大火。吴等四人在逃离途中遇见行人,行人问那里为何冒烟,吴等四人说是茅草烧着了。吴等四人在火情出现后完全可以采取呼救报警等措施,但不采取措施。吴等四人逃离现场20分钟后引发森林大火。是否不作为犯罪?其余三人是否也有作为义务?

岁)、王某(男,10岁)三少年在其商店门前玩耍,遂到刘某家以买糖给刘吃为名,诱惑让刘某说出谁拿了商店的钱。此时,侯某某亦到场,刘某遂说是侯某拿了商店的钱,朱某便朝侯某脸部打了一巴掌,侯某即大哭并声明这是诬陷。之后,侯某边哭边跑回到自己家中拿甲胺磷农药一瓶,返回到刘家门前,声称要死在刘家并当场服毒。服毒后向刘家内走去,刘某不让侯某进其家。此时朱某及刘某之母、姐均在现场,都没有制止和抢救,致使侯某中毒死亡。是否存在不作为犯罪?

6.甲邀约乙到野外狩猎,其间,乙遭到猛兽袭击,身负重伤。但甲没有救助乙,而是立即跑回家,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甲是否负有救助乙的义务?反之,如果是乙邀约甲狩猎,甲是否负有救助乙的义务?

7.甲入室抢劫取得财物后,仓皇出逃时,不小心将睡在地上的婴儿踩死。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抢劫致人死亡。

A为了抢劫,进入B的住宅后,对B使用暴力,B逃到3阳台上,打算沿着阳台边的下水道管爬下去,但从3楼阳台上摔死。甲的行为是否结果加重犯?

8.下列哪些有因果关系:(1)甲向乙食物投放毒药,乙中毒后不至于死亡,但因中毒疼痛难忍,便上吊自杀身亡。【自杀隔断,无因果关系】(2)甲杀乙,乙仅受轻伤,但乙因迷信鬼神,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毒菌侵入体内死亡。【没有,用相当因果关系来解答(若重伤乙,有因果关系。社会不能容忍的伤害程度)】(3)甲欲杀乙,在山崖边对乙砍了5刀,乙重伤昏迷,甲以为乙已经死亡,遂离去。但乙自己苏醒过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 【有】

9.下列哪些有因果关系:(1)甲持刀杀乙,乙虽受伤,但其受伤部位与程度,不致发生死亡结果;可是乙是血友病患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有】(2)甲开枪射击乙,虽未命中,但乙患有心脏病,因枪声所惊,致心脏病发作而死亡。【有】(3)甲在与乙发生口角后,对准乙的胸脯打了一拳,乙倒地后抽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后查明,乙是因为受刺激,心脏病发作而死,乙的邻居都知道其疾病,但甲对此毫不知情。 【有】——被害人的特殊情况看做背景,不影响因果,但有因果不等于有罪。

10.下列哪些有因果关系:(1)甲持刀杀乙,乙在负伤逃跑过程中被其仇人丙发现,丙认为复仇良机不可失,便拔枪射中乙,致乙死亡。【没有,甲乙因果被隔断】(2)甲杀乙致乙受伤,乙在住院治疗中,丙故意放火烧毁医院,乙因伤避逃不及而葬身火海。【没有】(3)公务员甲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严重损害丙的利益,致丙产生持枪杀甲之念。公安人员乙极力制止丙的行为,丙开枪杀死乙。【没有、原因的原因不是原因】(4)甲开车撞伤乙,乙因此而住院,因医生的严重过失致乙伤口恶性感染而死亡。【严重过失隔断,轻过失不隔断】

11.下列哪些有因果关系:(1)甲开枪射击立于悬崖上之乙,乙虽未被枪击中,但因枪声所吓,导致失足坠崖而死。【有】(2)甲杀乙致乙卧床不起,其间发生地震,乙因受伤不能逃避而死亡。 【没有】

12.甲坐公共汽车从某市的A地到B地。因上下班高峰期汽车拥挤,甲在车上只得一直站在车门口。汽车行驶过程中,售票员乙叫甲往车厢里挤,便于其他乘客上下车,甲坚决不从,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后来,司机丙大声斥责甲,甲觉得自己受了侮辱,用脚猛踢司机丙的后背,司机丙返身打甲,甲躲闪,在此过程中,汽车失控,导致骑自行车的行人丁被压死。甲的行为和丁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争议大,遵循真题观点】

13.被告人刘某与孙某系邻居,两家素有过节。2003年5月28日,因孙家在院内所晒衣服丢失,孙某的妻子在当院叫骂,两家群斗被同院邻居劝开,各有所伤,后经公安派出所处理,孙家赔偿刘家医疗费120元。同年6月7日,孙某在街上碰到刘某,就指着刘某骂,二人对骂几句后,孙某拾起地上的一根棍棒就打,在躲避中,刘某跑到公路中央,此时恰有一辆出租汽车经过,将刘某撞成重伤。孙某的行为与刘某的重伤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14.在暴风雨中,乘客B想让摆渡工A把自己渡过河去。A劝阻B,指出了在暴风雨中渡河的危险性,但B执意在过河。A只好冒险。但船在河中翻了,B溺水而死。A应否对B的死亡负责?

15.A喝酒后已经没有驾驶汽车的能力,与A一起喝酒的B仍然坐上A的车,要求A送自己回家。A开车时因为缺乏控制能力,导致发生事故,致使B死亡。A应否对B的死亡承担责任?

16.乔想杀死保尔,便在保尔准备进行穿越沙漠长途旅行的前夜,悄悄地溜进保尔的房间,

的房间,在他的水壶底部钻了一个小洞。次日晨,保尔出发了,他没有发现水壶上的小洞。两小时之后,保尔在沙漠中想喝水,但水壶是空白。由于没有其他水源,保尔在沙漠中脱水而死。谁应对保尔的死亡负责?【卡尔,乔成立故意杀人的未遂 】

17.罪犯乙基于表现好而获准回家过春节,无故不返回关押场所。是否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

【是不作为,可以构成不作为的脱逃罪】

18.甲对建筑物放火,火灾发生后,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在灭火过程中被火烧死。甲是否为消防员的死亡承担责任?【若消防队员有过错,过错隔断因果关系,就隔断,若无过错就不割断因果关系。视消防人员有无割断因果关系的过错】

三、犯罪主体要件案例

1.甲因为受邪教控制,将父母杀害。而司法鉴定其为无责任能力人。问题:行为人究竟有无精神病?无责任能力的判断究竟由谁作出?【法医医学鉴定,法官自由心证,最终由法官作出】他们究竟是无责任能力的人,还是确信犯?

2.某国家行政机关设立了一执法机构甲,甲在具体执法中,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用于发放员工福利和开支,甲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在被侦查机关以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期间,该行政机关将甲改组为另一执法机构乙,由乙行使甲的权力。甲是否单位犯罪?如是,能否对乙起诉?

四、犯罪主观要件案例

1.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投资40万元,历经10年培育研制葡萄新品种,一共种植110株,每株分别编号跟踪研究,品名暂定P-6-2,特点是个大皮薄汁甜无籽,9月份为果实成熟期,对该品种的鉴定、验收定在2003年9月。但4名男子于2003年8月6日晚翻墙进入该研究所内,偷摘了其中20株果实,导致整个研究链断裂。4名男子没有认识到该葡萄的“价值”,其行为成立盗窃罪吗?【但数额为犯罪人认识中的数额,几个数额:500(盗窃和抢夺);诈骗2000;敲诈勒索1000;贪污和受贿5000;行贿10000;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50000;偷税10%以上;走私〃〃偷逃关税50000以上】

2.甲男与乙女恋爱,但女方家长极力反对。为了逼使女方与自己出走,某日,甲携带三瓶用乐百氏矿泉水瓶装的汽油前往女方工作单位(某村小学),先用字条恐吓女方,纸条上写着:“我身上有汽油、炸药,马上跟我走。”但女方未理睬,后甲将汽油浇在俩人身上,并掏出打火机作点火姿式,逼迫女方与自己一起出走。在他人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女方答应与甲走。在校外一出租车上正准备出走时,被当场派出所干警解救,甲主动交出打火机,放走了女方。甲有无杀人故意?

3.甲在行路时,突然遭到乙的辱骂,甲便掏出手枪对准乙。在甲还未决定是杀乙伤乙还是吓唬乙时,子弹便射中乙,致乙死亡。能否认定甲有杀人故意?【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4.某村林场林业员马某,在林场间隙地种了一些南瓜。由于南瓜经常被盗,马便向村领导反映,并在全村喊话:“大家不要盗南瓜,我已打了药。”(实际上没打药)但南瓜依然被盗。某日,马将南瓜、树苗上都打上药,然后用铁丝在一个大南瓜上扎了四个眼,用吸管将4049农药滴入南瓜内,并插上白旗,以示打了农药。接着,马又在全村喊话:“这次南瓜确实打药了,大家不要偷。”次日下午,邻村农民黄某路过林场躲雨时,摘走5个大南瓜(其中有投入农药的一个)。晚上,南瓜煮熟后,4个孩子争着吃,不久发现中毒症状,3名孩子脱险,一名9岁的孩子死亡。马某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黄某是否存在过失?【过失,避免措施已经足够。】

5.严某(大学生)从表兄处借得一支五四式手枪和子弹70发。某星期天,严与同学到山上及学校楼顶等处打着玩,共发射子弹60余发。中午1时许,严持枪回二楼宿舍。宿舍里有另外2人:王某正在午睡,张某躺在床上看书。严用枪对准张某比划,张将其枪口推开,继续看书。严玩得高兴,忘乎所以。他走到窗前,往外眺望,发现同学段某(与严无矛盾)正从操场回宿舍楼。严先扳动保险机头,睢准段开了一空枪。当段即将进入楼门时(与严宿舍窗户相距8米),严便

篇二:新旧《刑事诉讼法》对比表

注:新法条中加粗部分为改变或者新增加的内容。(章节名称除外) 红体字部分涉及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篇三:新旧刑诉对照

新旧《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比表

注:新法条中加粗部分为改变或者新增加的内容。

灰体字部分涉及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大艺哥MAX-新旧《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比表》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4669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