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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法律文书02任务

2017-05-05 07:02:24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中央电大02任务网上作业

1、.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有何特点?

答: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集中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这是我国现阶段民族问题的特点。

一、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交织。民族问题涉及到民族发展与民族关系的协调。民族发展是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民族关系协调包括民族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关系的协调。民族发展和民族关系的属性,决定了民族问题往往是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阶段我国各民族间的发展差距问题,尤其是东部地区与西部民族地区间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问题,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这是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上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相交织的最突出的表现,也是现阶段我国解决民族问题最重要的任务。在国家整体发展中,逐步解决民族地区的贫困问题,有利于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

二、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相交织。民族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与民族存在相伴相生的民族问题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现阶段我国某些地区存在的民族分裂活动问题,这是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的最突出的表现。我国某些民族地区的地界、山林、草场纠纷,其中有些也是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的。历史上曾有过的纠纷和冲突,如因为所属行政区域变动、历史上区划界限和资源权属不明确等引起的问题未能很好得到解决,从而引起了现实的矛盾与纠纷。另外,影响我国民族的许多思想观念,如民族偏见、大民族主义、地方民族主义等等,也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谓的“西藏独立”问题、“东突厥斯坦”问题,都与20世纪初帝国主义策划、煽动和制造的分裂中国的活动有关联。这些都会影响我国的民族关系。

三、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交织。在我国这样的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里,宗教问题有时会与民族问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虽然民族与宗教分属不同的范畴,但民族与宗教之间密切而特殊的关系,决定了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相互交织。例如,现阶段我国民族地区在民族文化领域(包括民族风俗和民族宗教信仰)发生的民族问题就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一些民族宗教信仰差异会成为民族之间差异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领域产生的问题会间接导致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交织。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交织,不仅是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表现出的一个特点,而且也是当今世界一个普遍性的现象。

四、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交织。一个国家的民族问题,本属该国内部事务,属于国内问题。但是,种种原因的存在决定了它与国际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同一民族跨境而居是国内民族问题与国际民族问题交织的原因之一。我国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民族与相邻国家的同一民族在血缘、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这些民族相关的国内民族问题会引起相邻国家的关注和反映,由此还可能影响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民族分裂分子与国外敌对势力相勾结,进行分裂破坏活动;国际敌对势力把民族问题作为“分化”、“西化”中国的突破口,这是国际问题与国内问题交织的突出表现。另外,西方某些大国打着人权的幌子,企图干预中国的民族问题,甚至企图把我国国内的民族问题国际化,图谋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这也会促使国内民族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交织。

总之,民族问题既表现在民族发展方面,又表现在民族关系方面。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集中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实现全国各地方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对于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国民经济的振兴和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达到全国人民的共同富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如何理解民族平等是权利,义务的统一?

答:社会主义国家的民族平等不仅是一种政治思想,是党的一项重要政策,而且是由宪法和法律保障实施的政治制度。当前在民族理论的研究和宣传中对民族平等的论述,往往只是限于思想或政策方面的一般分析,很少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加以论证,即使有的作者偶尔从法学的角度谈起,也主要是讲民族平等指民族与民族之间在政治上经济上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享有相同的权利,往往忽略了履行相同义务的内容,从而使这种研究和宣传缺乏全面性,实践性、使社会主义的民族平等和资本主义的民族平等缺乏质的区别性,使理论研究和宣传的社会效果受到很大的影响。要着重从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谈民族平等,才能使这种研究和宣传充分体现其全面性、社会主义的实践性和与资本主义民族平等具有质的区别性

3、如何理解国家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设立了多项专项资金和进行若干的政策倾斜;在计划生育方面适当放宽要求;对少数民族中人民代表的选举在名额上给予特别安排;对少数民族考生在招生时适当降分录取等相关政策?

答:这体现了少数民族平等权益保障的特殊原则。

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经验都证明:世界各国的民族的发展都具有不平衡性。在实现民族平等的过程中存在着社会目标与社会现实之间、形式上的平等与实际的平等之间的极大矛盾。因为“权利永远不可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的发展”。 换言之,由于个人天赋的不同,家庭背景以及环境的不同,个人努力的不同,这些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决定着平等的实现程度。因此,在事实上的平等与作为原则的平等之间就存在着种种差距。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得到平等的结果,就不能只停留和满足于形式的平等,有时需要采取不平等方面也同样如此,要实现民族之间结果的平等并且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益,就必须考虑各民族发展上的差距和文化上的差异,如果单纯强调“一把尺子量到底”,其结果只会是无法平等。

对于少数民族权益特别保护的特殊原则,正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形成的,并且具体表现为优惠政策和措施。现在,许多国家都有对于国内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和特殊措施,对少数民族给予基于社会差别智商的特别保护。

我国各民族之间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长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许多少数民族往往因为其人口数量、地域分布、自然环境、历史基础、社会发展水平等条件的限制,在一些方面还难以有效地依法享受法律赋予他们的各项平等权利,难以完全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为此,我国通过立法、行政、政策等手段进行了引导和调整,在民族政策中形成了一些列对于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和特殊照顾原则。如材料所述。这些特殊性原则更多的是关注民族之间结果的平等。实践证明:这些特殊性原则具体化为政策和措施得以贯彻和实施之后,已经充分显示出促进各民族权利平等、共同发展的预期效果。

篇二:电大法律文书04任务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张红,女,54岁,汉族,хх市хх研究

所xx服务公司副经理(写现任工作),住址:хх市

хх研究所宿舍楼хх栋хх单元хх号。

被告:赵某,男,57岁,汉族,赵某现任工作,

住址:хх市хх研究所宿舍楼хх栋хх单元хх

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对婚后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3.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xxxxxx元给原

告;

4.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xxxxxx元

给原告;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与赵某与1971年自由恋爱结婚。婚后相亲相爱

并育有一女。赵某1996年辞职下海到广东省хх市х

х空气净化器公司工作,每两个月回家一次,但对家

里生活仍尽心照顾,夫妻关系也很和睦。

赵某1997年下半年到хх市хх模具厂工作后,

渐生变化,一直以工作忙为由不回家,仅是每月寄一

笔钱贴补家用。后来才知道赵某在xx市工作后结识了

当地一家夜总会工作的余某。并与余某以“夫妻”名

义同居。

1999年初,赵某到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余

某也随赵某前往,并继续以“夫妻”名义同居。但同

时赵某又骗我说,要与我白头到老、相守终身。

1999年9月,我希望赵某跟我一起去国外看女儿,

赵某以工作忙走不开为由回绝。后来,在我的一再要

求下,赵某勉强答应到北京为其办理出国手续,但背

地里却将余某带在身边。我出国后,赵某与余某在北

京尽情嬉玩了半个月后乘飞机回到хх市,并在хх

度假村的别墅内以“夫妻”名义同居。当地人都知道,赵某有两个老婆。

2000年3月,赵某向我提出离婚,并称要与余某

正式结婚,还要求我接受现实,如不愿离婚,就容忍

他组建一夫二妻的三人家庭,否则,将不再回家,也

不再给我生活费,我当场拒绝。此后一年时间内,赵

某再没有回过家,也没有给过我一分钱。 赵某与余某

以夫妻名义同居5年,而与我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名

存实亡,已无感情可言。现有赵某与余某在xx市xx

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以夫妻名义同居

时房东、邻居的证词;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

村玩耍期间的宾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赵某与余某

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

条,四十六条的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我与赵某的

婚姻关系,分割共有财产和xx赔偿xxxxxx元。

相关证据:

1、赵某在хх市хх模具厂及广东另一家公司工

作期间与余某以“夫妻”名义同居时的房东、邻居的

证词。

2、赵某与余某在北京及хх度假村玩耍期间的宾

馆住宿登记表的复印件。

3、赵某与余某乘飞机的旅客登记表的复印件。 此致

xxx人民法院

2001年4月16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xx,xx证词,xx,xx复印件各一份。 起诉人:张红

篇三:2014电大国际私法02任务0005

1.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a)。

A. 船旗国法

B. 船舶所在地法

C. 船舶的原所有人的住所地法

D. 所有权转移合同签订时的船舶的所在地法

满分:2 分

2. (a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A. 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B. 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C. 杜摩兰的意思自治说

D. 胡伯的国际礼让说

满分:2 分

3.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b)。

A. 认可外国法人为内国法人

B. 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C. 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财产豁免权

D. 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有权从事反对其政府的活动

满分:2 分

4. 《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c)继承制度。

A. 区别制

B. 分割制

C. 同一制

D. 共同制

满分:2 分

5.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b )。

A. 巴托鲁斯

B. 萨维尼

C. 戴西

D. 库克

满分:2 分

6.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 a)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注册登记地

B. 股东国籍国

C. 营业中心所在地

D. 管理中心所在地

满分:2 分

7. 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a)

A. 资本控制说

B. 登记地说

C. 法人国籍说

D. 法人住所地说

满分:2 分

8.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a )。

A. 单一制

B. 区别制

C. 分割制

D. 联合财产制

满分:2 分

9.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a)。

A. 收养成立地法

B. 法院地法

C. 收养人属人法

D. 被收养人属人法

满分:2 分

10.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c)。

A. 具有美国国籍

B. 具有日本国籍

C. 具有中国国籍

D. 不具有国籍

满分:2 分

11.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d )。

A. 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B. 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C. 归慈善机构所有

D. 归国家所有

满分:2 分

12.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a)。

A. 具有双重国籍

B. 无国籍

C. 具有父之国籍

D. 具有母之国籍

满分:2 分

13. 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a )。

A. 中国法律

B. 日本法律

C. 美国法律

D. 菲律宾法律

满分:2 分

14. 我国将(b )作为法人属人法。

A. 法人住所地

B. 法人登记地、法人主营业地

C. 法人主营业地

D. 法人登记地

满分:2 分

15. 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c)。

A. 扶养人的属人法

B. 被扶养人的属人法

C. 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D. 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满分:2 分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c)。

A. 行为地法

B. 船舶所有人国籍国法

C. 船旗国法

D. 船舶所在地法

满分:2 分

17. 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a)。

A. 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B. 以当事人选择的住所为住所

C. 以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D. 依最密切联系的原则确定住所

满分:2 分

18.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d)。

A. 13世纪

B. 17世纪

C. 18世纪

D. 19世纪

满分:2 分

19. 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a )。

A. 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B. 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

C. 与监护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

D.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满分:2 分

20.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b )。

A. 遗产所在地法

B. 同一制

C. 合并制

D. 分割制

满分:2 分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一国法人到外国进行经济活动,须经外国认许。各国采用的认许制度有( abcd)。

A. 特别认许制

B. 一般认许制

C. 相互认许制

D. 分别认许制

满分:2 分

2. 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中,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不适用于( abcd)。

A. 船舶物权

B. 飞机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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