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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管理局2016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16-10-21 14:02:03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执法1队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工作总结 分局办公室:

2016年上半年,执法一队由左会素、娜日苏、陈平和负责。分管的业务工作有法规、特种设备、执法稽查,先将2016年上半年的工作向分局领导汇报如下:

一、法规工作:

(一)编制了新城区质监局?行政责任清单?模板,并将?行政责任清单?上报新城区法制办。通过市局的指导和自身的摸索,按照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和追责情形及依据共三个方面梳理了相应的行政权力。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296项,行政强制措施19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监督检查24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分局将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的要求,依法履行清单内的权力和职责,确保在分局日常权力运行中可以妥善的避责和免责。

(二)根据市局的要求,对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进行了清理和换发工作。对2016年退休的一名同志的执法证进行了注销手续的上报工作,对一名同志的执法证办理了申领手续的上报工作,对其余同志的执法证办理了换发手续的上报工作。

(三)组织分局的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质监局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2016年度全市质监系统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四) 根据总局公布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第三条等规定,结合本局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负责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理,增强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的有效性。

(五) 向市局推荐一名法律专家。

(六) 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法宣在线?的网络学习工作。

二、特种设备工作

(一)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为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预防辖区内在节日期间出现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刻保持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夯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基础,迎接“两会”的顺利召开,新城区质监局根据根据?新城区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委会发?2015?9号)文件精神,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重点生产、使用和经营单位进行了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

新城区质监分局领导班子历来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

作作为分局的重点工作,采取经常抓,重点抓,时时抓的策略,建立了符合新城区区域特点的长效监管制度。针对此次检查,由分局局长全面抓,分管领导根据新城区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对各自所在责任区域进行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确保此次检查在人员少的情况取得圆满的效果。

按照?呼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新城区分局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方案?,新城区质监局将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进行了划分,至2016年2月20日专项检查结束为止,新城区质监局共检查使用单位26家,检查特种设备286台,对其中三家使用单位所存在的违法行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目前涉嫌违法的企业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新城区质监局在专项检查开展期间,共派出执法人员49次,执法车辆16次,对辖区内的16家大型超市、商场、演艺中心、滑雪场、游乐场和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锅炉、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进行了集中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了上述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特种设备的检验、注册情况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检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岗位责任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节日期间,

使用的特种设备不出现运转故障和意外事故。同时新城区质监局向所检查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电梯使用单位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要求检查单位签订?电梯使用安全承诺书?,并建立相关档案。通过告知程序,将说理式执法进行了贯彻,提高了使用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的自觉性。

在检查中,新城区质监局发现内蒙古演艺中心三台锅炉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新城区分局主动企业办理锅炉的使用登记手续,帮助企业消除了设备安全隐患。

(二)做好液化石油气瓶检查的收尾工作,同时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监管。

在专项检查期间,新城区质监局继续完成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瓶的排查工作。在排查过程中,新城区质监局密切同安监、食药和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合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了对辖区内最后两个自然村液化石油气瓶的排查和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新城区质监局对辖区内龙牌天然气加气站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通过进行年度监督检查,龙牌天然气公司加深了对质量手册的认识,对不符合质量手册的相关条款和硬件设施进行了整改,严禁其对非自有产权气瓶和不合格气瓶进行充装。

(三)对永大电梯在辖区内开展集中排查工作。

2016年1月29日,西安某小区发生永大电梯意外坠梯

事故。新城区质监局立即做出反应,联系永大电梯内蒙古分公司,了解了永大电梯在新城区的分布情况,安排执法人员对使用永大电梯的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新城区质监局要求使用单位加强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维保公司增加维保频次,确保辖区内永大电梯在西安事故结论未查清前不出现任何意外。

(四)配合完成上级单位对新城区的安全生产节前检查。 在节日期间,新城区质监局参与了三级政府派出的各类检查组对新城区内火车东站、中燃加气站、太伟滑雪场和金天地广场等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新城区质监局将特种设备安全放在大安全的格局中进行思考,认真听从安委会的指挥,向政府领导介绍新城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对政府领导提出的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意见,及时进行反馈和答复。

(五)做好对“两会”接待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在节日期间,新城区质监分局对辖区内接待“两会”的喜来登、蒙达、新城宾馆和内蒙古饭店等单位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在会议期间,维保单位派驻维保人员24小时在接待单位进行值班,确保接待单位的电梯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会议正常进行。

(六)做好超期未检锅炉的调查、处理工作

根据?呼市质监局关于加强对超期未检锅炉检查事宜的

篇二:区司法局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16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借鉴材料

2016年县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三大平台运行管理,扎实推进特殊人群管理、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服务等重点工作,努力开好我县司法行政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新局面,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打造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太湖”作出应有贡献。

一、大力推进司法行政基层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着力提高我县司法行政服务水平。

1、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项目十三五规划编制,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2、突出抓好基层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充分发挥基层平台综合集成服务优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

3、继续开展省、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并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

4、加强基层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各项业务开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项业务培训活动,提升司法所干警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全面深化人民调解,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会同省高院出台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落实加强“警民联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普遍建立“警民联调室”,进一步健全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2、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深入开展标准化调委会建设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稳妥地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3、按照县委常委会的研究部署,认真建好全县社会矛盾化解协调指挥中心,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切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刑释人员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效果。

1、积极发挥县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在开展特殊人群教育矫治方面的优势,加强和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落实各项安置帮教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2.抓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措施落实。分类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

3.抓好新版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工作。依托系统全面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刑满释放人员网上信息衔接、安置帮教数据库建设。推动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建设,规范探视系统应用。

四、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全面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协调作用。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布置的任务和要求,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尤其是注重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密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特别是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矫正中心平台作用。做好全县社区矫正对象报道、集中学习、入矫宣告、社区服务、gps定位管理等教育矫治的统一指挥监管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执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规范执法程序,扎扎实实做好社区矫正影响评估工作,严格外出请销假制度,严格警告、撤销缓刑假释等审批手续。

四是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学习《刑法修正案八》、《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邀请有关专家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干警,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业务讨论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悟贯彻社区矫正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案例讨论、知识竞赛等形式督促巩固学习效果。

五、全面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县居民法治水平。

1、围绕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切实做好相关法治太湖建设、打造法治政府的推进衔接工作。

2、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下个五年普法宣传规划编制工作。

3、继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农村作为重中之重。

4、不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多层次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

5、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重要节点如3.15、安全生产月、江淮普法行、

6.25土地宣传、12.4等法制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法律知识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法制书画进社区、青少年模拟法庭等特色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6、继续做好县广播电台开播“法治太湖”栏目和在县电视台开办“法治太湖”栏目,广泛宣传法治太湖创建工作,宣传身边的人和事。

六、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实现年援助任务900件,结构比例达到诉讼55%,社会律师办案比35%,刑事案件比例16%。

2、致力于实现应援尽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建立法律援助范围和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每一名有需要的社会成员都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真正发挥这些部门工作职能的优势,以减轻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压力。同时,要正确处理好援助中心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关系。从而提高办案效率与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适时开展法律援助业务培训班,邀请资深律师讲解援助案件代理服务方法与技巧以和法律援助相关专业业务知识及案件程序规定等。

5、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太湖普法网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与普法办密切配合,参与普法各种宣传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6、积极、主动与公检法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帮助,为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提供便利,使他们在各自工作程序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增加刑事案件指派数量,解决刑事案件比例严重较低问题。

七、全力提升办证质量,逐步打造公证服务新形象。

1、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抓好县公证机构改制工作。

2、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规范公证执业,提高公证员素质,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3、结合职能、发挥作用,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4、加强公证质量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严格遵循办证程序,杜绝错证、假证的发生,不断提高公证质量;

5、努力实施公证信息化应用工程,扎实做好公证信息平台应用工作。紧跟省厅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强各类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处信息化办证的综合实力;

八、切实做好律师工作,为全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引导我县律师积极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业园区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程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各类法律风险。

继续深化公益律师工作,培育典型,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引领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继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

违规执业惩戒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努力使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行为都置于社会监督之中。

推动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九、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水平和能力。

1、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以提升职业素养为核心,围绕“提高五个能力”,建立健全在职教育培训体系,推动由知识型培养向能力型培养转变。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持抓常、抓细、抓长,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2、大力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吸收工作能力强,政治觉悟高的律师进党组织。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岗”创建活动,发挥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健全完善职业道德体系,贯彻落实全县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良执业记录披露和查询制度,将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律师执业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篇二: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调研报告

完善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制度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要“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制度”,明确了对行政强制措施实行司法监督的价值取向,同时也进行了范围限缩,即实行司法监督制度的对象不具有列举加概括式的可拓展性,不是针对所有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完全列举式的,仅限于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本调研报告通过探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及依据、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监督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来分析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现状,并试图用有限的知识来分析完善司法监督制度的途径,有效保障受违法行政强制侵害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 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所谓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 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基于这一定义,行政强制措施可分为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了4种类型的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并作了“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兜底规定。

综观我国现行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各类行政强制措施主要以单列条款专门规定形式出现,由于我国现在还没有一部统一的《行政强制法》,因此在执法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缺陷,诸如滥用权力,没有法律依据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超期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野蛮搬运并随意堆放,侵入私人住宅扣留财物,甚至侵犯人权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

况屡有发生。

二、 检察机关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 实行司法监督的现状

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体制机制的深层次发展矛盾逐渐突显出来,尤其是发展成果分配及不平等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已演变成制约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工作有利于各种矛盾的及时有效解决,对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法律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组成和保障,在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的检察监督工作,对促进行政体制机制完善,保证法律全面、及时、有效执行,对推进依法治国和维护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检察机关对于侦查活动、刑事审判的监督相对完备,而对于民事审判与行政诉讼的监督、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刑事立案的监督以及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的监督,则相对薄弱。虽然《关于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 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监督的范围,很多行政强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仍然无法抗诉,甚至连检察建议权都没有。

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司法监督缺陷

(一) 检察监督的范围过小

检察监督的范围是涉及检查监督与其他法律监督关系的一个重 要内容。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监督范围是全面而广泛的,不是单纯的刑事法律监督和单纯的司法机关,其范围不仅包括刑事法律监督,而且包括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的监督,它不仅对适用法律即司法活动进行监督,而且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进行监督。但在目前我国的检察监督职能十分有限,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被宪法定位为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只能只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即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中构成犯罪的行为的立案、侦查和公诉;二是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即对严重违反法律以至于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追诉;三是对法律适用情况的监督,即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律的情况进行的监督。这样的司法监督或者称之为诉讼监督,实际上也就只是在行使对刑事犯罪的追诉权以及为实现这种追诉权而享有的其他权利。这样的检察权配置,没有体现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无法担负法律监督职责。现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5条规定的法律监督权,是以刑为主,以诉为本的法律监督模式,而没有对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及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检查监督的相应规定,给人造成检察监督只是对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的错误观念。

从监督对象上看,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监督主要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而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以外的机关鲜有甚至无从监督。对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只能监督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法活动,而作为侦查活动的前奏和准备,并与之密切关联的行政执法活动,在现实基本法中鲜有规定。

(二) 线索信息来源问题

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进行监督,首先是要 确定监督哪些行为。传统的监督的线索信息来源就是群众向检察机关的举报、申诉,也就是只有群众向我们反映某一行政强制行为违法违规情况时,我们才可能据此进行监督,而且因为具体法律的缺失,致使只有少部分群众知道检察机关这一职能,进而向检察机关反映。所以,仅仅依靠群众向检察机关的举报、申诉,检察机关仍旧面临着线索孤立、成案率低等困难,难以切实履行司法监督的职责。因此,深入拓展群众对行政行为的举报、申诉渠道,掌握需要进行监督的行政强制措施信息自然成为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督职责的前提。

(三) 对行政强制措施合法性判断问题

检察机关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是指检察机关作为负有监督职责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强制行为实施的主体的合法性行以及政强制措施主体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监督。要对这几方面进行监督,其实就是判断其是否合法,虽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无论是从其法律专业素质还是综合素质来说,对判断一个行政执法是否合法,可以说都具有足

够的法律专业资格,但要对各个行政执法部门尤其是一些学科专业性较强的执法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能和具体程序做到了解判断是比较困难的,没有一定时间的学习了解是很难对其是否合法作出判断的。例如,食品安全的执法行为就涉及到卫生、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又如城建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是否合法合理等等。

四、 构建检察机关司法监督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立法

我国立法对行政违法检察监督制度的规定在实践中陷入了难解 的困境,检查监督在行政法律监督中被边缘化,因此需要完善立法,重构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检察监督模式。首先要明确监督的范围,建议监督应针对行政机关违法设立、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的行为,难以通过其他途径予以解决,或者如果不及时纠正将发生难以挽回的损失的情况。其次,立法应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进行规定。现有法律规定的监督方式就是检察建议,以及对涉及职务犯罪的进行立案调查。但就检察建议来说,虽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监督方式,其执行效力却未有刚性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不少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往往因为自身利益而以种种理由和方式消极对待。所以应对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进行明确刚性的规定,使检察监督能有确实有效的作用。最后,就是要对检察监督的程序,包括行政执法部门对收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建议后所需要做出应对的程序。检察机关收到控告、申诉后如何处理,由什么职能科室处理,对监督的内容如何进行审查,监督意见如何做出以及行政执法部门收到检察监督意篇三:下关区司法局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下关区司法局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法治江苏合格县(市、区)创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精神,我局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再次清理其他行政项目,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二是主要领导为本单位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的公开集体研究决定,并对政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负责,同时确定具体联络员,承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三是完备执法人的身份。我局向区法制局申请 执法证人员七名,规范了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四是严格执法制度。我们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从执行制度的情况看,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件违反制度的人和事。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篇三:201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工作总结及计划

201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工作总结及计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计划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推进"十月突破"工作任务为重点,科学部署、奋力推进、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工程项目建设、住房保障、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敢于担当,苦干实干,坚决完成"十月突破"各项建设任务。按照全市"百日攻坚、十月突破、三年夺冠"的工作思路,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坚决改变**城市面貌的决心,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五加二"、"白加黑"的推进工程建设;通过十个月的奋力攻坚,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一是实施了道路延伸改造工程。完成了西环路改造、裕华路西伸、**道南伸、会战中道改造、长安道南伸、北站路东伸等6条道路建设,修建道路总长12.5公里;对渤海路、**道、中华路部分路段,共计8.5公里的道路进行了中修罩面;对**道沿线8个路口进行了交通渠化改造;随着这些工程的顺利完工,我市城区路网结构更趋合理,市容市貌和交通拥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建设空间进一步拓展。二是实施了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所有新建道路全部采用了雨污分流排水方式,铺设雨污管道60公里。其中,采用顶管施工工艺,完成了北环路至污水处理厂全线8100米的污水管网建设,对三杰排渠进行了综合改造,铺设地下管道850米,沿线建设了节制闸、泵站闸各1座,新建市医院排水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新老城区排水排污更加顺畅。三是实施了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铺设主管网16公里,新建换热站10座,39个住宅小区、16个办公单位热网改造全部完工,增加供热面积115万平米。四是完成了长安道绿化、昆仑道绿化及人行便道铺装工程。绿化面积近8.5万平方米,铺装便道1280延米。随着以上工程的顺利完工,我市城市面貌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为我市打造京津冀明星城市,实现**"三年全省夺冠,七年华北领先"战略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健全体系,全力保障,不断提升人居住房水平。着眼实现城区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工作目标,积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住房保障全覆盖。一是全面落实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上级下达我市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开竣工、分配入住目标任务已全部落实到项目地块和建设单位,并超额完成任务,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3220套,完成竣工2360套,分配入住2094套。二是严格做好续建工程建设和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惠安小区2442套、党校南侧304套保障房已完成主体工程,正在进行内外装修;2016年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56户123人,经复核目前全市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共有697户1759人,发放前三季度住房租赁补贴118万元;经市政府同意,出售部分廉租房229户,出售资金2500余万元。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并将危改任务指标优先满足全市重点帮扶村。截止目前,沧州市下达我市的400户农村危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开发。根据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科学编制棚户区(旧城)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目前,共启动棚户区、旧城区及城中村改造项目29个,其中,已经完工的有14个,正在建设的有9个,正在拆迁的有6个,安置被征收户3800余户。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着力优化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环境。以开展"三城同创"为目标,以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重点,全面整治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日常巡查与联合执法紧密结合,依法对不履行建设程序、不执行强制性建设标准,达不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全年共召开6次扬尘治理专题工作会,监管工程60项,办理安监手续40份,下发建设工程项目整改通知单40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3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4份。二是强化工程招投标和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全年共完成130项工程招标监管,工程造价18亿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12项,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率100%;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和验收工作,全年新增节能建筑2.62万平方米,累计节能建筑达到298万平方米。三是抓好商品房预售和住宅维修资金归集工作。全年共办理预售许可证8件,预售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住宅4336套,共归集维修资金5900万元。四是抓好房产交易和房屋产权管理。今年全市房地产交易总量为2500余件,交易面积35万平方米,办理他项权证2200余本,预告登记证3000余本。

四、平战结合,强化应急,不断提高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能力。今年7月7日,我市结合防控警报试鸣,在万丰家园小区成功组织进行了群众疏散演练活动,共有200余人参加;通过此次演练,使广大群众熟悉了防空警报信号种类,掌握疏散逃生的本领,得到了上级人防部门的高度评价。在抓好人防指挥中心和其它人防工程建设的同时,全年共审批"结建"工程项目19个,批建等级地下室4个,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验收人防工程2个,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全面做好pX项目等重点工程地震安全评估,积极开展了"5.12"防震减灾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五、狠抓学习,锤炼队伍,全面打造务实高效的住建队伍。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正能量迅速聚集,为全面完成"十月突破"项目建设任务提供了强有力支撑。一是学习意识不断增强。围绕更好的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创建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强化了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方面学习,定期开展班子成员集中授课、股级干部轮流培训和各部门分散学习等活动,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解决问题能力得到提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高度聚焦市委"强化责任心、严惩不作为"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着眼推动发展,紧贴实际,从思想上、行动上、制度上进行综合性整改,重点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科学、贴近群众。三是干事创业激情全面焕发。在工作中,大家主动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紧锣密鼓推进工作,形成领导带头,全局干部职工紧跟节拍,同频共振,那里有困难哪里上的"十月突破"攻坚团队。这些一系列举动充分体现出了住建干部队伍作风过硬,务实高效的新形象。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建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抓好城区道路、热网改造、雨污分流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旧城)改造、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锐意进取、迎难而上,为我市"三年河北夺冠"、"七年华北领先"奠定坚实基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道路建设:以完善路网格局,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为目标。实施东风路西伸、渤海路西伸、文化道南伸、新华路西伸、京开道改造、京华路等6条道路建设工程。抓好西环路南伸、西环路北伸、昆仑道北伸、中华路东伸、泰山道北伸、九江道等6条道路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热网改造:继续按照《**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水务局、新世纪、金盾等52个小区和办公单位,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进行供热管网改造,实行热电厂统一供热。

(三)雨污分流:继续完善雨污分流主管网建设,加快对老旧城区在河道两侧实施污水收集改造工程,使收集到的污水进入主干管网,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城区防汛排污能力。

(四)保障房建设和旧城改造:继续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程建设。按照"成熟一个、拆迁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完成好石油新城和华夏基业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建筑、燃气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落实。

(六)继续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扎扎实实的推进各项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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