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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股权交易中心2016招聘公告

2017-01-02 09:34:00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651人公告

2016年定西市事业单位招聘651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定政办发〔2014〕97号)和《关于取消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加分项政策的通知》(定政办发〔2016〕130号)精神,2016年继续采取全市统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各县区和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省编办审核,今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51名,其中安定区90名,陇西县90名,临洮县90名,通渭县90名,岷县90名,漳县85名,渭源县84名,市直单位32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报考师范类专科体育岗位的,还需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1)代表定西市参加甘肃省综合性运动会(省全运会)、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甘肃省青少年运动会获得前三名;(2)代表甘肃省参加全国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的;(3)代表国家参加世界体育比赛或洲际比赛获得录取名次的。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2月16日---12月20日,共5天时间。报名点分别设在市直和各县区。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社局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

资源市场(定西市新城区洮阳街中段),主要负责市直招聘单位的报名工作;各县区报名点设在各县区政府所在地,主要负责各县区所属事业单位的报名工作。考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同时报考市、县区两个岗位。

2.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职教师资除外),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

(2)部分岗位招聘已就业普通院校毕业生(试用期内人员除外)的,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在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

(3)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张。

3.考务费:每人150元。

4.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3:1。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要认真复核岗位报考人数是否达到招聘计划3:1的比例,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由县区通盘考虑予以调整,并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考试前通过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教育或卫生系统已签约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的,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经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5.准考证:考生在考前4天内到市、县区人社部门领取准考证,考前不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考试

1.考试组织: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

定于2017年1月份进行,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笔试内容:

报考非师范类综合岗位的,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报考师范类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4.笔试地点:报考各县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在各县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

五、成绩

原则上以《专业考试》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为最终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招聘岗位,在笔试结束后需组织面试或试讲的,笔试前制定面试或试讲方案,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按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或试讲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以上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并书面通知考生。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7:3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考察、体检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各县区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合格者,分别由市、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该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区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事项

1.近几年选拔到我市基层就业的全省民生实事项目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和服务期满、考核安置的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招聘岗位相匹配条件的,可按在职人员身份报考。

2.因婚户籍迁入我市的外市生源,按照《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规定,在我市登记结婚一年以上的(2015年12月16日之前登记结婚),允许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连续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定西市事业单位。

市、县区人社局联系电话:

定西市人社局 0932-8235619

安定区人社局 0932-8866113

陇西县人社局 0932-6614718

临洮县人社局 0932-2238161

通渭县人社局 0932-5912215

渭源县人社局 0932-4132145

漳县人社局 0932-4862181

岷县人社局 13679311031

职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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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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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2016年甘肃省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6人公告

2016年甘肃省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66人公告

一.甘肃省气象局简介

甘肃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隶属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同时承担着西北五省(区)气象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管理全省各市、州、地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科研等工作。

甘肃省气象局拥有气象卫星遥感、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及新型气象信息网络等现代化装备,是具有现代高科技的气象信息服务部门。主要业务服务和科研工作有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监测、农业气象、干旱监测和研究、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卫星遥感生态监测、大气环境评价、沙尘暴监测、地质灾害预报、雷电灾害防御等。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重要的决策气象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公益气象服务;为重点工程、企事业单位趋利避害、组织生产提供系列化的专业气象服务。气象服务领域已覆盖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保险和商业等国民经济各大门类。

甘肃省气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与减灾处、观测与网络处、科技与预报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甘肃省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兰州中心气象台、西北区域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甘肃省气象培训中心、甘肃省气象服务中心、甘肃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甘肃省气象局下辖兰州市气象局、嘉峪关市气象局、白银市气象局、天水市气象局、武威市气象局、张掖市气象局、酒泉市气象局、平凉市气象局、庆阳市气象局、定西市气象局、陇南市气象局、甘南州气象局、临夏州气象局等13个市(州)级气象局,榆中县气象局等68个县级气象局。

甘肃省气象局在职职工1867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157人,本科学历人员1168人;正研级高级工程师(研究员)16人,副研级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232人;截止目前我省气象部门有1人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入选甘肃省领军人才(1、2层次各1人)、3人入选甘肃省优秀专家,3人入选中国气象局“百名首席预报员”,2人荣获邹竞蒙气象科技人才奖,4人入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1人享受中国气象局西部优秀青年人才津贴,1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青年“英才计划”。

二.应聘基本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或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拟录用到省局直属单位及市(州)局的,学历证、学位证齐全,英语四级成绩应达到国家合格成绩;

3.拟录用到省局直属单位的本科生,大学期间的必修课平均成绩须在75分以上,拟录用到市(州)局直属单位的本科生,大学期间的必修课平均成绩须在65分以上;

4.拟录用的毕业生体检结果必须达到《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无不良纪录;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团队协作意识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身心健康;

6.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三.招聘方式

(一)省级单位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具体岗位见附表)

以直接面试方式招录,同一岗位不足3人竞争的也进入面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意向毕业生在兰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双选会上投递简历,并明确报考岗位,用人单位负责招录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非气象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也可直接将简历投递或发送给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人事处对意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内在甘肃省气象局网站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12月中下旬,进行省级单位硕士及以上学历要求岗位集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

(二)市级单位气象专业岗位(具体岗位见附表)

以直接面试方式招录,同一岗位不足3人竞争的也进入面试。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意向毕业生在兰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双选会上投递简历,并明确报考岗位,用人单位与人事处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双选会当天下午(地点另行通知)对市级单位气象专业岗位进行集中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

(三)县级单位气象专业岗位(具体岗位见附表)

以直接面试方式招录,同一岗位不足3人竞争的也进入面试。

意向毕业生在兰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双选会上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并明确报考岗位,用人单位与人事处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

(四)非气象专业本科要求岗位(具体岗位见附表)

以笔试加面试方式招录,同一岗位面试不足三人的取消招录。

1.发布公告

2016年4月上旬,甘肃省气象局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学校网站发布招录公告。

3.报名和资格审查

意向毕业生根据岗位和专业,4月上旬到省局人事处现场报名,省局人事处对每个岗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收录意向毕业生个人相关信息;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由省局统一印制准考证,4月中旬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甘肃省气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4.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在2016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照1:3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程序的分数线。

面试定于2016年5月中旬进行。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序。

每个岗位综合成绩第一名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对通过考试人员由省局人事处统一组织身体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甘肃省省内院校毕业生采用实地考察方式;对外省院校毕业生考察采用信函委托应聘学生就读院系进行,考察材料应加盖应聘学生所在院系公章。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2402439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甘肃省气象局人事处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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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气象局2016年高校毕业生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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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甘肃省气象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网上报名入口

篇三:2016年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2016年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工作需要,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敦煌市36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他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简表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简表要求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2016年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

6.2013年6月1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

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敦煌市在岗不在编民生实事项目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允许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每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8时。

2.报名地点:敦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敦煌市市政广场大屏幕下方)。

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招聘岗位列表中的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民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论是何种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均认定为无效学历(含军队院校)。企(事)业单位就业人员报名时还须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教师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和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不大于20KB电子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通过与报名人员协商的方式调整报考岗位;特殊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调整后仍不足1:3的,经酒泉市人社局同意,可放宽到1:2。经调整后仍然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意重新选报或者没有合适岗位的,退还考务费。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应聘人员按照所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类别,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

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

行)2015年版》。

(2)考试组织: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3)考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

具体安排为:09:00-10: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30-16:30 综合应用能力。

(4)准考证发放:应聘人员于2016年11月17日—18日到敦煌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敦煌市市政广场大屏幕下方)领取准考证。

(5)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

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百分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百分比。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敦煌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敦煌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敦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8822391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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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诚信承诺书

2016年敦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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