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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章

2016-12-07 09:14:42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中国共青团团章

第一章 共青团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共青团的光辉历程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缔造并领导的一个具有光荣历史和革命传统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诞生以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三代领导核心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不断发展壮大,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青年,始终站在革命和建设的前列,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近80年来,中国共青团走过了光辉的历程。1922年5月5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隆重开幕。这次大会通过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纲领、章程和其他一些决议案。大会通过的团的纲领上,确定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为中国青年无产阶级的组织,是为解放无产阶级而奋斗的组织。从此,团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团结教育青年投入到反帝反封建的斗争中。

1925年1月召开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为了迎接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为了明确表明我们党的政治主张——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表明我们团组织是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的革命青年组织,大会决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6年11月,中共中央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为了更广泛地团结各界青年投入抗日救亡的斗争,决定改造共产主义青年团,建立各种抗日救国的青年团体。

1946年9月,中共中央根据人民解放战争的新形势和满足广大青年积极分子的进步要求,提出试建青年团组织。随着解放战争胜利的发展,试建青年团的成功,在全国解放的前夕,1949年1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关于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决议》,在全国开始了普遍重建青年团的工作。

1957年5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召开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当时鉴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早已完成,社会主义革命也已取得决定性胜利,广大团员正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努力奋斗,并把在将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崇高的理想,为了确切地反映青年团所担负的政治任务和广大团员的意志,大会决定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这个名称一直沿用到现在。当时在改名的决议上还提出“为了继承和发扬我国青年运动的光荣传统,应该将改名以后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过去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及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相衔接,依照次序加以排列,把下次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定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尤其是1993年5月团的十三大以来,共青团以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把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牢牢抓住青年成长成才这一根本需求,积极探索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有效途径,全面开展团的各项工作,不失时机地实施了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和共青团服务万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行动。其中,青年志愿者行动、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手拉手”互助活动、培养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培养青年星火带头人活动、振兴千家中小企业行动等在社会上都引起了较大的反响,共青团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998年6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二十世纪中国共青团召开的最后一次盛会。大会提出了跨世纪新征途中共青团的光荣任务,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继续深化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和服务万村行动,努力开拓新的工作领域,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坚定信念、发奋学习、锐意进取、自觉奉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为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努力把青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随后,共青团又制定了《共青团工作跨世纪发展纲要》,进一步推出了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绿色行动等一系列新的活动。

至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已召开了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展望新的世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

发展,对共青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二十世纪中华民族前进的道路上,中国共青团留下了英勇奋斗的足迹,做出了无愧于历史的贡献。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世纪。中国共青团将以新的面貌面向新的世纪,以新的作为开创新的事业,在中华民族振兴史上继续谱写光辉灿烂的篇章。

第二节 共青团的性质和任务

一、共青团的性质

共青团的性质是共青团的内在规定性,它揭示了共青团组织的本质特征。团章把共青团组织的性质表述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的性质,可以把它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中国共产主义共青团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这是团的性质的根本点,是党的建团路线的核心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是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并组建起来的,党在自身建设发展过程中,组织和领导了共青团。每当重大的历史转折关头,都是党为共青团指明方向、确定任务、领导共青团在革命和建设中不断发展壮大。在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上,许多有志青年曾经多次兴会结社,创立过不少青年群众团体和政治组织,希望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团结的力量,去开创强国富民的事业,做过许多重大贡献,但他们无不是昙花一现。只有共青团,才能经久不衰,几遭厄运而未亡,始终充满顽强的青春活力,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有党的正确领导。党的领导是共青团的生命线,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仍是这样。

共青团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它是一个群众组织,但又不同于一般群众组织,它既具群众性,又具先进性,是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共青团的先进性主要表现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领团员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而英勇奋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青团的群众性主要表现为:在努力维护全国人民的整体利益的同时,积极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使团的组织制度和活动方式更民主化、群众化,积极开展适应青年特点的活动,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群众性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先进性以群众性为基础,群众性以先进性作保证,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只有使共青团的先进性和群众性两个方面都得到切实的加强,才能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把共青团办成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共产主义事业的需要和青年的要求,引导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是列宁在创建俄国共青团之初就已确立的原则。他在《青年团的任务》中指出:“青年团和所有想走向共产主义的一般青年都应学习共产主义。”当前,学习共产主义,就要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实现共同理想同实现各个行业、各个地方和部门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结合起来,同各自岗位职责和人生追求结合起来,共同努力,艰苦奋斗,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青春。

共青团强调“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是有其特殊意义的。因为共青团虽然具有教育性质,但又不同于一般学校,主要不是课堂教学,而是通过实践,不是靠行政命令,而是通过活动。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方式多种多样,其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社会活动,指的是公益活动和为公共服务的活动。二是职业活动,指的是各行业的本职工作。三是实际斗争,指的是我们党根据革命形势需要所开展的各种斗争。在这种实际斗争中青年可以提高拒腐防变的觉悟和能力,成为坚强的清醒的革命者。由于青年不是生长在真空里,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经济、政治、文化领域里各种思潮不可能不影响着他们。所以,在实际斗争中教育和锻炼团员青年,已成为共青团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共青团把实践活动作为培养教育青年学习共产主义的主要途径,并不意味着排斥或者忽视对理论的学习,而是为了更准确地规定共青团在共产主义教育事业中的特殊作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防止和克服那种坐而论道、言行

不一的恶习。

(三)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党自建立青年团之日起,就把它看作是自己的亲密助手和后备军。党的十二大把助手和后备军联在一起作为团的性质之一载入党章,既完整地体现了党团之间的亲密关系,又说明我们党的事业需要有新生力量来继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依靠青年一代来完成。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对共青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具体地说,它的作用应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把助手作用发挥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英勇突击队。

2.主动关心青年的学习、劳动和生活,倾听青年的呼声,及时向上级党团组织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勇于同一切摧残青年身心健康、严重危害青年正当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使共青团真正成为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

3.协助党做好培养教育青年的工作,使共青团成为党的事业胜利发展必不可少的“人才库”、“预备队”。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参与社会协商对话,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社会上各种与青年利益有关的问题,在政府行政部门与青年之间架起相互理解、信任的桥梁,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繁荣,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二、共青团的任务

共青团的任务,是指共青团的奋斗目标和为达到目标而承担的责任。

1.团的奋斗目标

团章的总则部分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团结全国各族青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2.团的基本任务

团的基本任务,就是指在实现党的总任务的前提下,共青团所承担的任务。它的内容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主要内容

共青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

1.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组织。

2.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3.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4.团的各级委员会定期向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5.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必须向上级组织如实地反映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工作。

6.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反映了团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团的上级组织与下级组织的关系,团员与团组织的关系,是进行团内正常生活的准则。

四、各级团代会召开的时间

召开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各级组织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按照《团章》规定: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自治州、县(旗)、自治县、市、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节 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内容

一、团的基层组织的建立

团的基层组织是按照生产单位和工作单位建立起来的。按生产单位和工作单位来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就使团的活动能够更好地和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并且便于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团在青年中的核心作用。

每一个厂矿企业、学校、商店、街道、合作社、乡、镇、村、人民解放军连队、武警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经过县或相当于县的团委批准,都可以成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最小的可以只有三个团员,而大的却可以有成百上千名团员。所以团章规定:

1.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2.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3.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二、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要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即针对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为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基本素质服务。一般来讲,团支部组织生活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各种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决策团内重要事务。

(一)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团的组织生活的主题

按照共青团培养“四有”新人的总体要求,新时期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目标是增强团员意识,即:增强团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政治意识;正确赞誉团内和社会管理监督的民主意识;团员权利与义务平等一致的意识;遵守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行为规范的法制意识;高于一般青年的模范意识。其中特别要注意增强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为此,团的组织生活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的各种学习,应按照团员意识教育的要求,重点突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党团基本知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基本知识等内容,逐步使团的组织生活的学习更加规范、更加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社会实践和广大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使团的组织生活成为开展团员意识教育,提高团员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形式,成为团员吸取思想营养的重要渠道。

具体包括:

1.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团的组织应在团的组织生活中组织团员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学习党中央在不同时期所做出的关于国家政治和经济生活中的重大决策,使团员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增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对团员进行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中国的近、现代的历史,就是一部中华民族志士仁人为了祖国的独立与繁荣前赴后继,英勇斗争的光辉历史;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从而取得中国革命和建设胜利的历史;是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因此,对团员进行近、现代史和国情教育是团的组织生活中的一项十分重耍的内容,它有助于团员了解中国的历史,尤其是中国共产党光辉历史,增强团员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强烈感情和报效祖国的决心。

3.对团员进行团的知识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团组织应该通过各种形式对团员进行团的章程,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团的组织纪律和团的历史,团的优良传统等教育,使团员明确自己所应承担的义务和所行使的权利,了解共青团的光辉历史和优良统,从而增强团员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发挥共青团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液的光荣任务。因此,团的组织要组织团员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有关文件,使团员全面的理解党的性质、任务、党的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使团员树立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远大理想,并努力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为早日加入党组织创造条件。

(二)组织团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团内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是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重要方面,而且也是加强团员教育和团的自身建设的有力武器。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团员在成长的道路上,总会有曲折,这就需要团组织给予关心、帮助和教育。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就是针对团员的思想实际和出现的某些问题,展开讨论,澄清模糊认识,分清是非,引导团员经常审视自己的思想言行,不断修正自己的思想行动轨迹,做到防微杜渐;同时,针对犯错误的团员,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展开批评,纠正错误,使犯有错误的团员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和正确对待团组织的处理,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继续进步,同时也使全体团员从犯错误的团员那里吸取教训,接受多方面的教育。

在团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的组织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团的民主生活会,针对团的工作和团员思想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而达到分清是非、严明纪律、增强团结、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三)组织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团支部的重大事情必须经团员民主决定,这既是做好团支部工作的保证,也是保障团员权利和团员履行义务的必然要求。为此,团支部的工作落实、团员的奖励与处分、支委会和团支部书记以及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团员的民主评优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等各项工作,都应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会,充分讨论,共同决定。

团的组织生活还可以根据团的工作和团员的思想实际,经常地进行充实和调整,尤其要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富有成效的开展团的组织活动。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三、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

团的组织生活形式是由其内容所决定并为之服务的。团的组织生活形式要根据青年的特点和组织生活的主题,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不拘一格的形式,使组织生活达到预期的目的。下面将逐个介绍:

开展学习活动的主要形式

组织团员学习是团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按照“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团员教育原则,团的组织生活主要有以下具体学习形式:

1.团课的形式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团课提高团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增强执行党的路线的自觉性,加深对团的基础知识的了解,增强团员意识。团支部在安排团课时,要结合团支部的实际情况,经过调查、分析,制定出团课计划,力求使团课更具有针对性。团课的讲授一般由团干部承担,也可以安排有一定理论水平、素质较好的团员担任,有些团课还可以请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团课的讲授要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突出,语言精练,易听易懂。

2.阅读式学习

阅读式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团员了解团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开阔团员的视野。团支部要把其作为配合团课进行理论灌输的重要形式,在学习内容上可以安排更加丰富、广泛,从多方面增加学习的广度,以辅助团课的讲授,同时结合阅读有关文件、书籍。团支部可以根据团员在学习中提出的问题,开办一些专题讲座,邀请党政领导举办形势报告会,请先进模范人物做典型报告,请一些专家学者咨询答辩等等,使学习的广度深度有机结合起来。

3.讨论式学习

讨论式学习有益调动团员的学习积极性,同时,也是团员消化所学知识、巩固学习成果的有效方法。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讨论式学习,一般应以主题讨论为主,主题既可以围绕理论问题确立,也可以根据团员关心的一些现实问题和团的工作中遇到的难题确立。在讨论中,团支部要引导团员围绕主题,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从各自不同的角度畅谈自己的看法,使团员在平等的讨论交流中,相互学习,相互启发,共同提高。为了保证这种学习形式的效果,由团支部可以事先确定几名团员重点发言。

4.参观式学习

篇二:解读团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解 读

一、共青团和团章的历史

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首先组织成立了社会主义青年团(其名字来源于共产国际相应青年组织)。在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指导和帮助下,北京、广州、武汉、长沙等地先后开始建团工作。1922年5月5日,在广州举行了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了全国5000多名团员,大会通过了纲领和章程,明确规定了团是“中国青年无产阶级的组织”,发展对象是“15到28岁青年”。1923年8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南京召开,代表了全国近2000名团员,大会修订了团的章程,明确了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政治领导(纲领、策略和政策上的指示)和参加总的革命战线。1925年1月,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代表了全国2400名团员,为表示与当时第二共产国际修正主义者领导下的青年组织相区别,大会决定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与列宁领导的第三国际的各国青年组织一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27年5月在武汉召开,讨论了儿童运动,提出发展和整顿童子团的组织,使共青团与少年儿童第一次紧密联系起来。团的五大于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重新修订了团的章程,确立了团的工作青年化的方针,是共青团工作方针彻底转变的一次大会,对于土地革命时期青年运动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抗日战争时期,全民救亡运动如火如荼开展,为适应新的形势,1937年4月在延安召开了西北青年救国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全国青年救国纲领》,确定以一切为着中华民族的团结和统一而奋斗作为青年救国会的中心任务,大会为抗战时期青年运动的发展做好了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1938年10月在延安召开了西北青年救国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青年救国团体联合办事处”作为全国青年抗日救国运动的领导机关。

随着抗战胜利结束,青年救国会的工作方针与方法已不适应新的革命形势,中共中央书记处于1946年8月和9月两次开会讨论建立青年团的问题,毛泽东、刘少奇、朱德等在

延安的所有中央书记处书记、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悉数参加,会议明确了建团的必要性,团的名称、性质、任务、工作方法,团与其他青年团体的关系,建团的方法等问题,随后,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建立民主青年团的提议》,试建工作在解放区迅速展开。

1949年4月,在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条件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召开,毛泽东为大会题词并接见了大会代表,周恩来、朱德到会发表讲话,大会通过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团章》。选举了团中央第一届委员会,宣告中国青年运动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6月在北京召开,修改的团的章程取消了团员候补期的规定,增加了“关于中国少年先锋队”二章。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1957年5月召开,大会决定将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时还决定为继承和发扬我国青年运动的光荣传统,应把过去的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共产主义青年团以及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的历次代表大会衔接起来,依照次序排列,把下一次的代表大会定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还修订了团的章程。

除团的九大于1964年6月召开外,十大至今(十六大)的历次代表大会按照5年一次的顺序召开,每次大会都分别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路线、方针对团章进行了不同的修改。十一大通过了新的章程;十二大通过了《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及《关于确定代团歌的决议》、《关于团员证制度的决议》;十五大确定了“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根据特点,灵活设置团的组织”新规定,《光荣啊,中国共青团》作为团歌被正式写入团章。

2008年6月召开的十六大,通过了新的《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主要结合党的十七大以来系列方针、路线和政策作了相应修改:

1、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写入团章。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把深

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写入团章,有利于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贡献;有利于各级团组织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推动共青团工作和建设,不断开创共青团事业发展新局面。

2、在团章中对共青团的奋斗目标进行了充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七大修改的党章也在总纲部分作了相应表述。对照党章,团章修正案对共青团奋斗目标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突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与党章中关于党的奋斗目标的表述保持一致。

3、在团章中对共青团现阶段的基本任务进行充实。增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和“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以及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内容,有利于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矢志不渝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增写“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的内容,有利于共青团更好地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共青团的根本职责,为党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

4、在团章中强调团的建设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在新的形势下,共青团的自身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研究和解决,才能使团的建设适应新的要求。

历史告诉我们,共青团始终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自建团以来,共青团始终以党的政治纲领为奋斗目标,以党的指导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党的中心任务为神圣使命,为实现党在不同时期的历史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团章是团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团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团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团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团的工作、加强团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在团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团章的基本内容要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

化进行适当修改,使团章更好地发挥推进团的工作、加强团的建设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所以,必须认真学习好团章,读熟、读透团章,才能使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更好的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把广大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实现党的任务努力奋斗,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二、解读《团章》

团章是共青团的法规,集中体现了全体团员的意志,为团的工作确立了基本的准则和依据。其作用归结到一点,那就是保证团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的集中统一。因此,对于团章必须贯彻执行。团章中,明确了团的性质、奋斗目标、基本任务、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原则、团的作风、党团关系、团员权利义务、团领导少先队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团的标志等。

(一)《团章》的基本构架

2008年6月13日通过的部分修改的《团章》由总则和九章内容组成,共计三十九条,内容分别为:总则、团员、团的组织制度、团的中央组织、团的军队和地方组织、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干部、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团的经费、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二)总则部分

总则全面明确和回答了共青团的性质、社会职能,共青团现实和长远的工作任务。总则可分为四大部分。

一、性质

党章中对共青团性质是这样阐释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团章根据党章,也开宗明义作了如此表述。对于团的性质的理解,应当把握三点:

A、团是党领导的先进性与群众性相结合的青年组织:主要表现为a、团是党团结、教育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b、团的群众基础是广大青年,它是青年

自己的组织,是青年利益的具体代表者和维护者,团员的标准、数量、活动方式都与党员有所不同;c、团的活动方式提倡青年化、群众化,既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又要照顾青年的特点和实际需要。B、团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学习科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论;二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实践经验;三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实践的本领。团章中强调“在实践中”几个字,就是为了更加准确的规定共青团在对青年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中的特殊途径和方法,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使团和团员自觉的把学习理论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伟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C、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是党建立共青团的目的所在,也是共青团存在的最重要的价值。在众多群众组织中,只有共青团被党视为助手和后备军联在一起作为团的性质被载入党的章程,这表明了党团之间非同一般的亲密关系。作为党的助手,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协助党在团结教育和培养青年方面做好工作,一要做好表率,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应协助党做好在青年中的宣、引导等工作,带领青年成为党的事业中的重要方面军和突击队;二要主动关心青年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及时向党反映来自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解决好青年的各种问题,密切党和青年的联系。“后备军”是党为共青团确定的崇高地位,要从三方面来理解:一是要协助党加强对青年一代的培养教育,为党的各项事业培养造就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现代文化科学知识的接班人;二是为党培养积极分子,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成为党组织的后备军;三是为党培养年轻有为的干部,向党和国家输送新生力量,成为党的干部的后备军。

二、共青团现实和长远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团的奋斗目标和现阶段基本任务分别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和“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用社

篇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最新)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促进科教兴国

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共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和平友好、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

(三)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 团 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 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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