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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016-11-30 10:41:29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7届学生实习工作计划

2017届学生实习带队工作计划

北川七一职业中学魏继国

学生实习有利于毕业生适应就业制度改革,拓宽就业渠道;有利于学生融入社会,适应工作岗位作好准备,有利于用人单位通过毕业实习发现并选用优秀人才,也有利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互相了解、相互考察、双向选择。为了保证实习的顺利进行,加强学生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实习工作计划,并以此来执行操作,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日常生活及安全的保障工作。

一、对学生的管理

实习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促进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学生必须充分认识实习教学环节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实习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在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认真进行实习,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2、虚心向现场工作人员实习,尊敬师长,服从安排,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怕脏苦,发现问题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及时向学校反映。

3、认真做好实习笔记、完成实习仼务,写好实习服告及个人实习小结。

4、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和保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实际操作,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实习纪律。

5、讲究文明礼貌,学生进入车间(科室)不得穿背心、短裤及

拖鞋等,应符合实习单位的着衣要求,保证生产和实习安全。

6、对实习单位或实习安排有意见、建议或要求,应向指导教师或学校领导汇报,学生不得擅自出面交涉。

7、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现场,对不听劝阻执意外出者,按无故旷实习处理。

8、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病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二天以上者需要医院诊断证明,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得到批准。

9、实习缺三分之一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必须按大纲规定要求重新补实习;不交实习报告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0、无故旷实习一天者,由指导教师给予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旷实习二天者给予通报批评;旷实习三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11、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以主人翁态度参中实习。要节加盟⒂玫纭⒂闷谠荚希な迪暗ノ坏纳璞浮⑸枋粲兴鸹担词迪暗ノ坏墓娑ㄅ獬ァ

12、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实行每天上岗考勤制度,做到有病、有事持相关证明向实习单位请假。超过七天以上的病假必须持当地市级以上医院的医疗病休证明,同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实习处请假,获准后方可休假。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不得擅自更换实习单位或终止实习。

二、对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

根据实习专业调查报告的质量,和实习单位的鉴定意见,实习指导老师的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实习成绩25%由实习单位鉴定评定,25%由实习指导老师、学科根据学生实习表现评定,工作总结与专题调查报告各占25%,成绩分为四级:优、良、及格、不及格。凡是毕业生产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毕业。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违规违纪或无故旷工(擅自向实习单位辞职不回学校报到者按旷课论),依照《巫山县职教中心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给予相应的处分。因表现欠佳被实习单位退回的学生,其实习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实习课程成绩。

三、日常活动及班会的开展工作

通过参加学校与企业共同组织的“每周一课”、“每月一活动”等形式的教学活动,尽快使学生适应职业岗位的要求、实现学生身份到职业人身份的转变。

2016.3.1

篇二:2017届毕业实习实施方案

经济管理学院2013级本科各专业

毕业实习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13级各专业毕业实习工作,使实践教学工作更加规范化,更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性质和任务

学生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教学质量,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和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参加工作,走向社会,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检验学生学习情况所不可缺少的实践课程。根据教学计划,我院学生在毕业前要进行毕业实习,目的是培养学生对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为最后一学期毕业论文的撰写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每位学生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实习中的各项工作。

二、实习专业和学生人数

1、2013级工商管理专业:二表25人;三表96人 2、2013级会计学专业: 二表150人;三表529人

3、2013级国际贸易专业:二表25人(含留学生3人),三表64人(含留学生1人,借读生1人),俄语实验班12人

4、2013级市场营销专业: 61人 5、2013级物流管理专业:59人 共计:1021人。 三、实习时间

根据培养方案,物流管理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第12周至第18周,共7周;其他专业毕业实习时间为第11周至第17周,共7周。1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俄语实验班实习时间为第11周至第18周。寒假过后第八学期开学开始进行为期15周的毕业论文撰写工作。第八学期撰写毕业论文期间,需要进行调研的同学,应按学院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并签订安全协议。

四、实习地点

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2016年11月16日前将自己的实习单位上报给

指导教师(后附毕业实习地点详况表,实习地点、联系方式,必须如实填写)。俄语实验班学生赴俄罗斯进行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有特殊情况的可经教务处审批,在国内相关单位进行实习。

五、实习内容

实习内容以实习大纲要求为主,并结合毕业生就业方向或毕业论文研究方向。

六、实习要求

1、实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严禁泄露实习单位的有关商业秘密及技术情报等

3、遵守时间,坚守岗位,注意安全,待人有礼貌,文明实习。 4、尊重实习单位指导人员,听从指导教师指挥,结合自己的研究课题方向,认真实习,做好实习日记和实习心得。

七、学生实习考核方法:

实习成绩总分100分,由以下两项内容构成:

(一)提交3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一份。此项50分。实习报告必须以实习所在单位的实际实习的内容为主,不得撰写成理论论文形式和其他文体形式,对于应付了事,不负责任学生,由系部老师负责把关,凭此一项就有权取消其整个实习成绩。

(二)学生每周向指导教师汇报一次,指导教师要有相应的记录及指导意见,以此作为考勤成绩,此项50分。

实习报告须在毕业实习的最后一周内上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在一周内给出毕业实习成绩。逾期不交者不得进行毕业设计,推迟一年毕业。实习报告格式见附件。

八、各系及指导教师工作

1、各系根据各专业性质和特点,结合实际对实习大纲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并在召开实习动员会的时候, 将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和实习内容给学生讲清楚,以避免实习内容和实习大纲不符的现象的发生。

2、各系根据情况在11月4日前召开毕业实习动员会,将实习要求和实

习内容等有关需要注意的事宜向学生讲清楚。

3、在学生实习的最后一周(即物流管理专业及俄语实验班为第18周;其他专业为第17周)内,收齐学生毕业实习报告等材料,并及时上报实习成绩。对于不符合实习要求和规定的学生及时上报教学院长处理,由学院统一拿出处理意见。

4、实习采用导师制,由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负责该毕业生实习工作。具体要求是:指导教师每周要和指导的学生联系一次,由学生汇报实习情况和论文开题情况,并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指导,指导教师要有相应的记录。

5、实习结束后的一周内(寒假前)由各系负责分专业将实习总结上交教科办。

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科办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一日

2017届(2013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地点详况表

专业: 班级:人数:

篇三: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湘一师教通〔2016〕47号

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形式

采用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两种方式,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原则上师范生的顶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实习对象

201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通过学籍转换考试的2011级初中起点六年制公费定向生。

三、师范类学生实习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教学计划,2013级本科师范生(含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免费师范生)及2011级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在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其中2013级学前教育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经费预算等)于实习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其他各专业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一)学校统一安排的师范类学生顶岗实习

1. 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协议县(市)(即生源地)进行顶岗实习,再由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安排至实习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到相关县(市)教育局报到,按教育局的安排到指定学校实习。

各院部组织核对公费定向师范生相关信息,并在5月25日前将核对后学生名册报教务处(样表见附件1)。

2.2013级本科非定向师范生原则上均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

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实习学校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和安排。各院部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进程提前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二)师范类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

2013级非定向师范生以下二种情况可以自主联系顶岗实习,但实习时间必须与学校安排一致。一是外省籍师范生,可在生源地自主联系实习单位;二是报名参加2017年研究生考试的,可在长沙市区内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如果学生本人未在长沙市区内联系到实习

单位,也可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至长沙市内进行教育实习。但所有参考学生须提供考研准考证及报考学校提供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作为证明材料,方可认定实习成绩。

各院部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没按程序办理的,一律不得同意其自主联系实习。

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1.填写“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书” (见附件2)并在院部领取“实习介绍信”(见附件3)。

2.在6月15日前将申请书和介绍信回执上交院部,院部务必认真核实是否有学生本人、家长签字以及实习单位签章、学生自主联系的学校是否能够满足实习要求等。

3.经院部审核、教务处同意后,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下学期可直接到接受实习的单位报到,进行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

(三)各院部在6月17日前将非定向师范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学生名单和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名单(样表分别见附件4、附件5)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各学院对自主联系实习的学生要加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与实习学生及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加强对学生实习的过程管理和考核。

四、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

1.非师范类学生毕业实习由各院部负责安排和实施。各院部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做好本院部各非师范专业毕业实习的工作安排,具体实习方案由院部自行制订。

2.各院部在非师范专业实习前,将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工作量统计表等)报送教务处实践科,教务处将根据院部实习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和工作量核定。

五、其它

1.相关表格请各院部在5月26日到教务处领取,也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打印。

2.有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需院部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稿请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dysfsjk@163.com。 附件:

1. 2017届公费定向师范生花名册

2. 自主联系实习学校申请表 3. 自主联系实习介绍信 4. 自主联系实习学生名单

5.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学生名单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7届定向免费师范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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