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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生活习俗

2016-11-13 17:51:06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回族风俗习惯

回族风俗习惯

回族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古老的文化。特别是回族习俗文化,绚丽多姿,引起世人关注。回族以汉语为共同语,但在宗教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他们又夹杂着大量只有穆斯林内部交流的词汇或短语。凡是回族居住地,在乡村,总是一片片一块块地集中在一定堡子、寨子或山村;在城镇,又总是集中在一定的地段和街道。在宁夏、回族大都住平房、窑洞、砖瓦房等等。房屋一般向南。回族住房建在靠近水源的地方,便于清扫。回族不崇拜偶像,穆斯林家屋内墙上特别是礼拜堂内不贴人像。

在回族的聚居区都建有清真寺。清真寺一般主要举行宗教活动,也是进行宗教教育、传播宗教知识的学校。清真寺的建筑风格一般都是阿拉伯式的,也有中国古典式或两种风格混合的,由礼拜殿、水房和经堂三大部分组成。

服饰

回族服装大体与汉族相近,但在头饰上仍保留着古老的传统,回族男子一般戴白色无沿小帽,表示清洁不染;妇女头戴圆撮口帽,戴盖头(也叫搭盖头),一般把头发、耳朵、脖子都掩盖起来。盖头有少女、媳妇和老年妇人之分,少女戴绿色的,媳妇戴黑色的,老年妇人戴白色的。老年妇人的盖头较长,少女、媳妇的较短,只披到肩上。盖头上有的还绣有花边和图案。妇女服装为右衽大襟短上衣,着长裤。年轻人喜欢在前襟、胸前绣花,在衣服上镶色、滚边。男的头戴回回帽,有白的和黑的两种。上着对襟短上衣,穿白长裤、白袜子,喜欢在白衬衣外套坎肩。回族男子很注意胡须的修饰。男子一般在二十几岁开始留胡须,因教派不同,形式不同,有的只留下巴相,也叫山羊胡,有的留全脸胡。

妇女护头面的头巾,源于阿拉伯国家、伊斯兰教的影响。遮住两耳、脖子和头发,只将面孔露出。青年妇女一般戴绿色的,盖头较短,只披到肩上;老年妇女一般戴白色的,盖头较长,直披到腰际。

婚礼

回族青年男女举行婚礼的前两三天,男方要带上蒸馍、羊肉给女方家送去,叫"催妆礼"。

结婚那天,男方要去车接新娘。新娘要穿红衣服,洗大净。称"离娘水"。同时,还要请全可人(即父母双全、子女双全、夫妻和睦的人)送亲。送亲宜早不宜迟。把新娘接到门口时,新郎要围着车转一圈,然后将新娘和送亲人迎进大门。有条件的从大门到新房门,要铺红毡或毛毯子,如没条件要由新娘的哥哥(或是舅舅)抱着新娘走进新房,新娘的鞋是不能沾地的。两家客人互道过"色拉目"后,举行念"尼卡哈"仪式。首先请阿訇选诵一段《古兰经》,然后,阿訇当着证婚人问新郎:"你愿意娶她为妻吗?"新郎如愿意要马上表态。再问新娘,新娘表示同意,阿訇则宣布:"从现在起,你们二位正式结为夫妻。"并告诫二位新人要互敬互爱。仪式结束后,新娘新郎才进洞房。新郎进洞房后,揭去新娘的红盖头,摘掉头上的喜花,互相交换礼物,新郎送给新娘包着钱的红纸包,新娘给新郎小红布蛋蛋式"针扎子",新郎还要用喜糖、核桃、喜枣撒向前来要喜糖的人,称为"撒喜"。晚饭过后,大家开始闹洞房,由一人当司仪,出点子,让新郎、新娘表演节目。三天后,新郎陪着新娘"回门"(即回娘家)。有的当日"回门"。

丧葬

回族实行土葬。人去世后,一般晚上亡故的凌晨出葬,停亡人不得超过三天。出葬前,要洗净全身,叫"着水"。洗后用写有经文的大小两块白布(叫"开凡",女性多一块)裹身。口、耳、鼻、眼、额头、手脚处,要放冰片、麝香。然后移入"塔布匣子"(即清真寺内专送亡人的公用木匣),由亲人抬到清真寺,再由阿訇率领送葬者举行"站礼"仪式:人们面对"塔布匣子"站立,由阿訇诵读《古兰经》章节(内容是祈求真主宽恕死者,祝愿死者安息),旋即抬往坟地。坟坑深两米,直坑西壁再挖一个偏洞(称"热合提"),上圆下方,高约一米,长可容体。将亡人头北脚南,面向西放入偏洞后,用砖封好洞口(热合提门,然后填平直坑,地面堆成鱼脊形坟堆。火葬时,阿訇诵经,亲属不许啼哭。葬后三天、七天(头七)、月斋(一个月)、"十"、"百日"、"周年"一般要在家请阿訇诵经。主麻田、开斋节、古尔邦节亲人要到坟上悼念亡人。老人亡故后,还要请阿訇"走坟"、"守坟"四十天或一百天。 饮食习惯:

主食以米、面为主,肉食方面禁忌颇多。禁食猪肉、狗、狼、虎、驴、猫、鹰、鹞等;禁食自死之动物血;禁饮酒。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

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习俗

在日常生活中,见面都要问安。客人来访,要先倒茶,还要端上瓜果点心或自制面点招待,而且所有家庭成员都来与客人见面、问好。 若遇上老年客人,还要烧热炕请老人坐,并敬“五香茶”或“八宝茶”。送客时,全家人都要一一与客人道别、祝福。有时远客、贵客还要送出村庄或城镇才分手。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节庆

回族民间节日主要有: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

开斋节 在回历每年9月,从见新月到下月见新月终的一个月里,凡男子在12岁以上,女子9岁以上,都要把斋。即从日出后到日落前,不得进食,直到回历十月一日开始为开斋,届时要欢庆3天,家家宰牛、羊等招待亲友庆贺,并要做油香、馓子、油果子等多达二、三十种节日食品。

古尔邦节

即献牲节,在回历十二月十日。节日当天不吃早点,到清真寺做过礼拜之后宰牛献牲。献牲的牛羊,要体态端正,无缺损,宰后的牲畜按传统分成三份,一份施散济贫,一份送亲友,一份留自己食用,但不能出售。 阿述拉节 西北部回族节日,即时要选用当地的五谷杂粮,掺上牛羊杂碎煮熟食用,节日期间宴请客人必备手抓羊肉,其次是用鸡肉做成的各种菜肴。

篇二:回族的居住习俗

回族的居住习俗

回族的居住习俗,具有悠久的历史,它与回回民族的萌芽、形成和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也与回族的信仰习俗、饮食习俗等有一定联系。

回族居住区域及分布传承回回民族的居住习俗,可以追溯到公元7世纪中叶。那时,阿拉伯和波斯商人通过海陆两条主要道路(史称“香料之路”和“丝绸之路”)来中国经商的较多。一些从海道而来的穆斯林商人,在政府制定的通商港埠进行贸易,他们就近方便,聚居在一些主要海滨口岸。唐时,这些回族先民主要侨居在当时中国贸易最兴旺的广州和扬州。从陆路来的一些穆斯林商人,主要聚居在唐朝首都长安的“西市”和“东市”。这些穆斯林商人不论是留居广州、扬州的,还是留居长安的,他们来中国后,有许多人买田地,修房屋,就地与汉族姑娘成亲,安家落户。据《资治通鉴。唐纪四八》贞元三年条记载,玄宗天宝年间(742年——756年)以来,这些“胡客”“留居长安者四五十余年,皆有妻子,买田宅,举质取利,安居不欲归”。宋时,通商贸易在唐代昌盛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来华的阿拉伯、波斯穆斯林“胡客”较唐代更多。他们主要聚居在广州、泉州、杭州。政府为此还专门给他们在江河边上划拨留居区域,出现了不少“回回冢”等。由于这些回回先民的经济基础好,居住条件在当时来说令人刮目相看,住宅的结构、造型、设施相当可观。如“番禹蒲氏在居留地的住宅,层楼杰观,晃荡绵亘,不能悉举”。唐宋时,沿海各主要商埠,有若干“蕃客”聚居区和礼拜寺。每一聚居区的“蕃客”所在地都称作“蕃坊”,“蕃坊”有大有小,小的有几十人至近百人,大的有几百人至上千人。随着“蕃客”和“蕃坊”数的逐步增加,唐宋时,政府为了加强社会秩序的组织管理,要求每一个蕃坊的穆斯林推荐出“最有德望者”一至二人,由政府委任作“都蕃长”,管理蕃坊的行政和宗教工作等。

元代,来中国居住的回回更多。除了一部分经商而来的以外,更多的是自1219年开始,成吉思汗几次西征,大批的中亚、西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被迫随军迁徙到中国。有军人、工匠、学者等等。军士都被元编入“探马赤军”,参加灭宋的战争。这时的回回,他们已不再是侨民,而是作为主人翁,像中国当时的汉、蒙古等其他民族一样,可以长期定居;不再是限于通商口岸居住,而可以在全国各地自由居住。正如周密《癸辛杂识续集》说的“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明史。西域传》说:“元时回回遍天下。”许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心碑》说:“我元始征西北各国,西域最先内附,故其??大贾擅水陆利,天下名城巨邑,必居其津要,专其膏腴。”由此看出当时回回主要聚居在繁华的城镇和生意兴隆的商业中心,以及交通沿线。如东南地区回族主要聚居在南昌、九江、芜湖、南京、镇江等地,这和当时广州、泉州、福州、杭州、扬州以及内地的开封、洛阳、西安等地回族分布一样,都居住在有名的大城市和主要交通线上。就一个地区来说,回民也是居住在本地区的交通沿线和城镇。如湖北省的回民主要聚居在武汉、蒲圻、洪湖、沙市、宝昌、汉水等市县,位于长江汉水沿路。江南名城嘉兴有“回回街”。元代回族为了满足生活需要,在住宅建筑上出现了各具丰韵、丰富多彩的样式。如“杭州荐桥侧首,有高楼八间,俗谓八间楼,皆富贵回回新居”。

明代,由于“探马赤军”解体,服役、屯田、经商的回民皆已长期定居下来,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形成了回民“大分散、小集中”的民族共同体。清代,封建统治者对回族人民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把聚居大城市的回民逐步迁赶分散到“穷乡僻壤”,特别是西北地区,由于左宗棠残酷镇压回族人民,迫使回族或与汉族杂居,或逃到交通不便、路途遥远的深山沟壑里,多数被迁到“三边一梢”(即山边、滩边、湖边、渠梢)居住。在这种压迫下,回族以伊斯兰教为纽带,以清真寺为中心,集中聚居、团结在清真寺周围,成为相对独立的小聚居区。但大的方面,县与县、省与省之间,却构成了若断若续、点线结合的居住区,使邻近地区的乡、县、市、省之间能保持一定的联系。甘肃、宁夏两省区,就是典型的点线结合居住区。如“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

从全国范围内来讲,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台湾省待补),回族共有八百六十余万人,每一个省都有回族。其中以宁夏、甘肃、河北、河南、青海、山东、云南、新疆居住回族最多。分布特点仍然是大分散、小集中。现在,全国有一个回族自治区,即宁夏回族自治区,两个回族自治州(甘肃临夏、新疆昌吉),六个回族自治县(河北孟县、大厂,青海门源、化隆,甘肃张家川,新疆焉耆),还有五个回族和其他民族联合自治的县(民和回族土族自

篇三: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回族风俗文化概述[ 来源:伊斯兰之星 | 发布日期:2014-05-05 | 浏览(108612)人次 | 投稿 | 收藏 ]

在祖国大家庭中,回族是一个独具特色的民族共同体。它与汉、满、苗、壮等在华夏大地土生土长的民族不同,也与俄罗斯、撒拉族等迁徙定居于神州一隅的外来民族不同,又与跨国跨界、相互毗邻的哈萨克、朝鲜、塔吉克等民族不同。

在祖国大家庭中,回族是一个独具特色的民族共同体。它与汉、满、苗、壮等在华夏大地土生土长的民族不同,也与俄罗斯、撒拉族等迁徙定居于神州一隅的外来民族不同,又与跨国跨界、相互毗邻的哈萨克、朝鲜、塔吉克等民族不同。而是自公元七世纪开始,在伊斯兰文化的传播过程中,陆续来我国传教、经商、迁徙、定居的波斯、阿拉伯、土耳其等不同语种、不同国度的穆斯林(伊斯兰教徒),与华夏古国的汉、蒙、维吾尔等土著民族,长期融合,生根繁衍、发展形成的一个独具特色的新生的民族共同体。在信仰礼仪、生活习俗等方面,不但与阿拉伯、伊斯兰世界各国的穆斯林民族,有众所周知的共同之处,也与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东乡、保安、撒拉等民族,有息息相关的内在联系。

从伊斯兰文化巨大凝聚力的角度看,回族许多礼仪习俗,与国内外的穆斯林民族或伊斯兰教信奉经纬交错,具有明显的同源异流、同

宗共祖的色彩。但回族不像我国其他少数民族一样,从封闭或半封闭的方式长期聚居于一定的地域内,而是以“大杂居、小聚居”的方式散居于全国各地。经过1300余年,在以华夏古国汉文化为主体的多种文化圈内生长、繁衍、交融、积淀,形成了回族文化的多重性,复合型特点。从宏观方面说,回族文化是伊斯兰文化和华夏文化的综合体,其表现为用共同的宗教信仰来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生活、娱乐;在继承伊斯兰文化传统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兼收并蓄,创造发展具有独特色彩、便于标识的中国回族文化。从微观方面说是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哪儿的回回说哪儿的话,哪儿的回回唱哪儿的歌。各地回族的民俗又受到特定地域的生存环境、文化习俗的制约和渗透影响,东西南北中,同中有异,大同小异,五彩缤纷,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域性、局部性的色彩。

信仰礼仪习俗,是文化人类学,包括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广泛涉猎民俗民间约定俗成、长期流传的饮食、服饰、住宅、用具、语言、职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婚丧嫁娶、节日庆典、教育、审美、艺术、娱乐、禁忌等各个方面。

一、回族的起源,形成及发展分布概况

(一)回族人口分布状况与居住特点

回族亦称回回民族,是中华大地上孕育产生并被国家认定的56个民族中人口较多、分布最广的一个民族。据统计,回族人口共计940余万,位居全国第三位,“大分散,小聚居”的方式遍布于全国各地。银川市有回族人口46.04万,约占银川市人口的26%。

(二)回族独特的生活习俗与礼仪习俗

回族的独特生活习俗与礼仪习俗,是在回族形成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具有较深的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从宏观方面说,它是回族人民为适应个历史时期的不同境遇和社会生活需要,约定俗成、世代伟承、共同自觉遵守的思想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因而他带来浓厚的宗教性与民族性,从微观方面看,分散聚居于全国各地的回族,由于种源、教派、客观环境和文化类型的不同,又具有复合性、地域性的特点。回族民俗和其他民族的一样,作为历史和社会的产物,必然会带有一定的局限性,他随着历史发展而发展,保存其优秀的、先进的、淘汰其过时的、落后的,以适应不同国情和时代潮流的需要。各民族的经济发展基础与发展水平有高低与发达落后之分,民族本身和民族文化绝无优劣高低之分。对于回族中具有独特色彩、深刻民族性与广泛群众性的风俗习惯,我们应视作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一个组成部来研究对待。

1、回族的生活习俗与禁忌习俗

回族长期与汉族杂居,为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禁忌习俗(禁猪、禁食自死动物、禁烟酒、禁偶像崇拜等),一般采取小集中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聚居在一起,既便是在城市里也愿意一条街、一幢楼或一家一独院,一个单元居住。农村回族盖房不看风水,只注意选择地势好、日照足、清洁和用水方便之地。住房建筑格局一般与汉族无多大区别,但门窗喜欢采用阿拉伯建筑风格的拱形,门帘屏风、廊檐等饰以富贵吉祥的花卉或果木图案,大门两侧一般有用阿文或汉文书写的楹联,下面墙壁喜欢绘上壮美的自然景观或磁砖拼成阿拉伯风格的白绿相间的几何形图案,室内西墙上一般都悬挂阿文书写中堂及伊斯兰教圣地天房的挂图或著名清真寺的图画。因为伊斯兰教禁止偶像崇拜,大多数回民住宅内外,都不用有形人像、神像、动物、鸟类、昆虫等作装饰图案,穆斯林一般都严格遵守一戒律。

回族民居注意清洁卫生和环境优美,一般每家都备有铜制、搪瓷制、铝制、锡制的汤瓶(有盖、有把、有嘴、呈鼓状的圆形水壶)以备平日大人、小孩洗手洗脸用,全国各地的清真寺和回族经营的饭馆、食品或服务行业,一般也备有汤瓶,久而久之,相沿成习,聚居城市的回族家庭,即便是住上了现代化的住房,中年以上的人还是习惯在卫生间放个汤瓶洗手洗脸。回族家庭一般都有洗大净(伊斯兰教习、阿拉伯语称为乌苏里、用清洁的水洗耳恭听涤全身)用的陶、铁、铝、铜、木质吊罐(腹大口小、两侧有耳环可穿绳悬挂,罐底有漏孔,用

木塞堵或开),吊罐挂在专用的浴房中,地下修下水道(俗称水窑子),上盖木板或石板、水泥板。清真寺里也设有中、大型的沐浴堂,以备穆斯林礼拜前作“小净”回民通常用波斯语称为“阿卜代斯”,是伊斯兰教礼拜前的规定程序之一。

回族日常生活中的卫生习俗,主要源于伊斯兰教习,如禁食未经宰杀的自死禽畜、血、猪(伊斯兰教认是会传染疫病的不洁之物)等,吃牛、吃羊、鸡、兔时,必须请洗过大小净并懂得宰牲戒规的教职人员活体宰牲,还要提前几天喂清洁干净的食物和水,使其成为洁体后再宰杀。回族群众还讲究衣帽整洁,勤剪指甲毛发,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注意环境、家庭卫生,水井水窑都要加盖以防赃物入内,就是河里挑水也要等水流百步无脏物时再挑,再加上伊斯兰教禁用烟酒、禁止求签、赌博和请巫婆神汉装神弄鬼等陋习和不良习惯,这些良好的生活习惯反应了回族人民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风貌,也为健康长寿带来了莫大益处。

自明代官方禁止“胡服”以来,回族在部分改着汉装的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带有伊斯兰教和民族特色的着装习惯,明显的特点是:男顶号帽女盖头。各地回族男子都爱戴白色的无沿帽,欲称号帽、孝帽、回回帽、巴巴帽或礼拜帽(回族礼拜叩头时要前额鼻尖着地,带无沿白帽方便礼拜,也有洁净、清真之意)。号帽以白色为多,也有灰、绿、棕、黑等色,多在秋冬季戴深色帽,云南回回还有戴红色尖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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