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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女病普查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6-11-11 11:22:32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妇女常见病调研报告

妇女常见病调研报告

妇女常见病调研报告

妇女病普查工作是一项长期关心和爱护广大妇女的工作,是保障广大妇女的健康的有效手段,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市20**年共对502356名适龄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89.7%。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加强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一是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20**年,市妇幼保健院创成“三级甲等”妇保院;20**年四县妇幼保健所均通过省等级评审,妇幼保健机构服务条件进一步改善。相继开展了基层规范化妇产科、规范化妇保和儿保门诊创建,建成率均达90%以上。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对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人员开展妇女病查治等知识的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知识与技术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通过制作专用教材、宣传彩页、流动字幕、电视宣传专题等形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

2、规范检查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一是严格准入管理。根据开展母婴保健和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严格妇女病普查定点机构准入。在准入过程中,对申请机构的执业资质、诊疗科目、场所设备、人员技术等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凡有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机构的进入。二是规范普查行为。妇女病普查实行两年一个周期,基本项目为:阴道炎、宫颈炎、尖锐湿疣、宫颈癌、乳腺癌、卵巢癌的查治。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利用专业和技术优势,按照妇女病普查基本项目要求,规范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一级筛查由县区妇幼保健所负责;二级筛查经过县区妇幼保健所转诊,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三级筛查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运用母婴保健执法专项检查、爱婴医院检查、助产技术服务评审等手段,不定期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立即要求整改,为开展妇女病查治工作创造良好软硬件环境。

二、存在问题

1、经费落实不到位。许多地方未设立妇女病普查专项经费,目前普查支出主要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影响了普查工作积极性。“两癌”检查纳入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省给予了经费补助,但各县配套部分也未落实,影响了普查工作开展。

2、普查工作存在不足。由于无专项经费,妇女病普查工作数量、质量都存在不足。在统计数据中,除了妇幼保健所在辖区医疗保健机构收集到的效益较多的单位定期为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数据较为真实外,有些地方将到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的病人数等都统计上来了,从实际情况看,达到95%普查率是很难的。

3、群众的健康意识普遍不强,对妇女病查治的内容,查治的意义均不了解,对普查需求不高,忽视预防保健,认为要等到疾病出现症状时才需要治疗。

三、建议

在现阶段,建议维持原有的普查率要求,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做实妇女病普查工作。

1、政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一是只有有了经费保障妇女病普查工作才能真正开展,才能使那些农村等弱势妇女享受到妇女病普查政策。二是对贫困弱势患者,在诊治上给予必要的帮扶。三是保障必要宣传经费。

2、加强普查普治的回访和追踪。妇女病普查的目的是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要建立规范工作台帐,对于在普查过程中检查出疾病,需要进行回访跟踪治疗,特别是重大疾病以及传染性疾病、阳性病例的追访。跟踪回访是妇女疾病普查普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得普查普治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强宣传妇女疾病防治工作。可以通过印发宣传册、专家讲座、专家咨询义诊活动等方式开展面向基层和社会的宣传,也可以由单位在组织本单位女职工妇科普查后集中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及妇科疾病咨询,提高广大妇女对妇科疾病预防和定期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妇女对妇科疾病的防治意识。

篇二:妇科病普查工作总结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国妇女发展规划纲要》,确保妇女的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为《女职工保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决定每年对全乡已婚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病防治防癌健康普查,普查结果如下:

今年我们进行了妇科病普查工作,全镇共有已婚妇女2692人、应查人数1584人、实查人数1584人、普查率为58%、其中患阴道炎为31人、治疗数为31人、宫颈糜烂为25人、治疗数为25人、子宫肌瘤为2人、治疗数为2人、共计查出妇女病人数58人,并都给了相应的治疗,对普查出的妇女病患者进行跟踪随防,为参加普查的妇女进行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并建立了健康档案,使广大妇女真正从妇科病普查中受益。

我们从调查中发现农村妇女中的保健知识,还是比较缺乏,少部分妇女缺乏保健知识,认为没有病,用不着检查。所以我们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大力加强这方面知识宣传,可以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途径,加强宣传力度,定时进行妇科病防治知识健康讲座,提高农村妇女等卫生保健意识,预防妇科疾病的发生,确保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进一步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的健康水平,为社区的妇女的健康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新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10月10日

篇三:2016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情况调查

2016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情况调查

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情况调查

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农村妇女中开展妇科疾病定期检查”,为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为进一步维护妇女健康权益,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市妇联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工作优势,与卫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把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和“两癌”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妇女发展,解决妇女民生的大事、实事来抓,在组织、动员、宣传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共同推进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和“两癌”检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关注民生,关注农民的健康状况,尤其是关注农村妇女的健康摆在重要位置,我市于2016年9月正式启动第一轮农村妇女病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其中宫颈癌项目县为邵东县。2016年9月下发《2016--2016年**市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启动第二轮农村妇女病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其中宫颈癌项目县为邵东、新邵、**县,乳腺癌项目县为邵东、新邵县。8个县市把妇幼保健院定为唯一筛查单位,6个县市每年共有财政配套经费178万元,新邵县2016年在全市率先纳入新农合报帐300万(其中检查100万、治疗200万),其他7个县市区2016年也相继纳入新农合报帐。市县两级都联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技术指导组。

二、取得的成效

1、第一轮“两癌”免费检查宫颈癌项目县完成情况:邵东县三年应完成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任务为88617例,三年已筛查35-59岁适龄农村妇女92351例,任务完成率为104%;三年宫颈癌检查项目初筛92351例,宫颈脱落细胞检查1237例,阴道镜检查7181例,宫颈组织病理检查627例,其中CINⅠ181例,CINⅡ39例,CINⅢ17例,原位腺癌8例,浸润癌5例,其他377例。癌前病变早诊率为94.8%,癌前病变及宫颈癌病人治疗人数为248例,治疗率为99.2%。

2、第二轮“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县完成情况:邵东县宫颈癌检查34390人,查出CINI4例,CINII2例,CINIII2例,宫颈癌5例;乳腺癌检查2016人,查出乳腺癌1例。新邵县宫颈癌检查2500人,乳腺癌检查2300人,乳腺钼靶检查41人;查出宫颈癌3人,乳腺癌2人,宫颈癌前病变13人(CIN1级7人,CIN1-2级5人,CIN2级1人)。**县因经费未到位目前还未启动。

3、农村妇女病普查完成情况:三年来全市共普查农村妇女2343087人,患病925986人,患病率为39.52%,其中慢性宫颈炎398953人、阴道炎467648人、并查出宫颈癌275例、乳腺癌196例、卵巢癌45例,发现癌前病变11例。普治601890.9人,普治率65%。

三、存在的问题

1、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有待提高:部分农村妇女对“两癌”免费检查意义理解不够,羞于进行妇科检查和乳腺检查;有些农村妇女认为患妇科疾病难于启齿,羞于见人,往往选择自行到药店清洗了事。

2、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妇女的免费检查工作存在不足:已婚育龄农村妇女大部分外出经商或打工,真正在家的比较少,一般不愿意因参加体检而回家。

3、私立医院和个体诊所的变相免费妇检影响项目的开展:据查,某些私立医院开车到各县市乡镇打着政府免费妇检的幌子,结果是无病说成有病,小病说成大病,乱开处方、乱作LEEp手术,许多妇女在私立医院或个体诊所经历一次妇检及受骗后,不愿意再参加“两癌”检查,给妇女病检查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阻力,严重影响了妇女病普查的正常开展。

4、在农村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中应突出政府主导的职能:虽然绝大多数县市区均按要求开展了农村妇女病普查,但政府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县市区财政进行了专项预算,每年进行了大量的资金投入。但很多县市区经费问题仍是主要的困扰,缺乏政府主导的长效机制,将影响此项工作的可持续性。

5、诊断标准不一,治疗欠规范:在诊断方面,最常见的是宫颈炎的诊断,检查人员往往仅凭肉眼观宫颈糜烂即下诊断,造成过度诊断现象。治疗不规范现象一部分发生在对生殖道感染疾病方面,尤其是对宫颈的物理治疗不规范,另一部分是对筛查出的宫颈早期病变的规范化处理方面,以上两方面的问题较突出。

6、后续治疗及随访未完善:普查的目的是发现疾病及时治疗,但目前在农村妇女病普查工作中,对疾病的登记、治疗、跟踪随访等方面未重视,尤其是检查发现的早期病变及癌症患者,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追踪。

四、建议

1、源头规范。建议政府下发专门的文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承担普查工作的医疗机构、人员实行“准入制”。明确普查项目标准、普查技术要求。特别要实行治查分开,普查医疗机构只能开出低于30元的处方,并纳入新农合范围;较大一点的病要到县人民医院或更高一级的医院治疗。

2、完善机制。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及技术专家小组,统筹安排妇科病普查工作。二是导入考核机制,将普查工作列入到各有关单位考核指标中,强化部门责任。

()三是建立援助机制。建议政府设立贫困人口妇科病治疗救助基金,尽力为困境妇女提供援助,帮助贫困妇女获得及时治疗。

3、有效宣传。除利用传统的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形式外,更重要的是开辟与农村妇女面对面的宣传,如出动宣传车到各村各组,发放宣传资料到各家各户,宣传内容力求简明扼要,提纲挈领,让广大妇女一听就懂,一看就会。

4、联合督查。建议组成以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为组长,卫生、妇联、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督查组,对普查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及时纠正,对民营医疗机构打着免费的幌子骗取农村妇女钱财的行为给予严厉整治和打击,以提高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信誉度。

5、保障经费。建议政府一是将普查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普查医疗机构;二是积极争取国家、省里的普查项目经费;三是保证卫生、妇联等部门的普查宣传、督导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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