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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

2020-05-09 12:01:0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1)

  根据xx煤监局、省应急厅安排部署,xx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从20xx年x月起,在各煤炭生产建设单位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企业学法尊法用法守法,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防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xx煤业发[20xx]xxx号)(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一规定”)为重点,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煤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规管矿,推动集团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范围

  各矿业公司、各生产建设煤矿、矿山救护大队

  三、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x-x月份)。以各级企业、各单位为主体开展学习培训,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一规定”,实现全员覆盖。

  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矿山救护规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防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

  2.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一一办法一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

  3.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

  5.救护大队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应急救援部分、《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责任范围内煤矿应急救护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6.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各单位及所属煤矿事故责任人员、重大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的煤矿分别按要求参加由xx煤监局、省应急厅、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一般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学习培训由煤矿企业组织。

  (二)普法宣传(x-x月份)。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为主体,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1.视频讲座。各单位及所属煤矿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含省应急厅)针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开展的系列视频讲座。

  2.知识竞赛。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煤监局组织的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知法守法、知规守纪”安全知识竞赛。

  3.煤矿安全法治宣讲。各单位要在配合做好中、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开展的煤矿安全法治宣讲活动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近五年来发生的煤矿事故、xx煤业《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以事故教训、法律法规政策红线、违法违规法律责任为重点,以分析原因、剖析责任、吸取教训为目的,开展 “以案释法”宣讲活动。采取“安全大讲堂”等形式,聘请专家专题宣讲安全法规、安全理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定级方法、煤矿安全双重预防机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等法规标准。

  4.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企业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矿区电视台、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等展播警示教育片。其中,“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在矿区电视台、公共场所宣传屏每天集中时间展播煤矿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三)对标对表整改(x-x月份)。各单位对照煤矿安全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定级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

  1.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集团公司、xx煤业安全制度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劳务派遣、托管承包规定,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

  各单位及所属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向社会、本单位职工和监管监察部门作出依法办矿、依规管矿,绝不蓄意发生“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违法违规、绝不触碰安全红线、绝不带着隐患组织生产的公开承诺。

  2.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一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要针对煤矿安全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反复发生的顽症痼疾、长期存在而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认真组织所属煤矿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一规定”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各单位及所属煤矿要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以及检查不严格、不按照规定上尺上线的问题。

  (四)督导检查(x-xx月份)。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各单位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

  1.组织全覆盖考试考核。各单位要针对本方案关于学习培训的内容,对所属煤矿进行分级、分类、分专业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确保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x月上旬前,形成本单位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报xx煤业。

  2.开展全覆盖检查评估。各单位针对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9月上旬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和学习整改台账。

  3.强化全过程督导检查。xx煤业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原则上安排在x月和x月份,且不少于两次。各单位自行确定督查检查时间,每次督导检查结束后,将督导检查情况报xx煤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x煤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煤业安全环保监察部,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及活动联系人(安监部门副职),于x月底前报xx煤业。

  (二)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各单位及所属煤矿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筹谋划,既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又要把“学规程、抓落实、强管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积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扎实细致抓好学习培训、普法宣传、对标对表整改、督导检查等环节,全面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是本次活动的组织主体,煤矿是落实主体。各单位要把学习培训和对标对表整改要求细化到具体岗位,要按照“岗位是什么、学的是什么、问题是什么、改的是什么、郊果是什么”的要求,分煤矿、分部门、分阶段、分专业、分区队、按月度建立台账。xx煤业各部门要按月度组织以“一规程三细则一办法一规定”为重点的安全法规学习,分部门、按月度建立学习台帐,以上率下开展学习培训和自查自改。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核、评估,按时间节点形成“一台帐两报告”(学习整改台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自查自改报告),确保学习培训和对标整改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对重点煤矿派出工作组,严督实导,确保实效。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及时报送活动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前将上个月活动开展情况以文字和表格形式报xx煤业活动领导小组联系人,同时报送x个典型经验和x个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月度无工作进展的也要进行“零”报告,并说明情况。xx月xx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xx煤业。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2)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部署要求,2020年2月至12月,在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及其上级企业集团公司(取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中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全面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保持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安排

  (一)学习培训(2-6月份)。以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开展学习培训,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实现全员覆盖。

  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xx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总则部分。(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xx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中的安全管理类内容。(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3.工程技术人员、煤矿区队长和班组长等重要岗位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xx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和《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涉及本岗位的工程技术类内容;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标准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风险辨识评估、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xx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办法》《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的具体作业部分相关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5.事故、隐患责任人员“靶向式”培训。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分层级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

  事故煤矿相关岗位人员或有关责任人员的学习培训;(xx煤矿安监局负责)

  重大隐患相关责任人员的学习培训;(x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

  一般隐患相关责任人员的学习培训。(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二)普法宣传(2-6月份)

  1.严格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在日常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中,根据煤矿企业实际情况,对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采取违法事实解读、法律知识抽考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

  2.积极组织观看视频讲座。组织收看国家煤矿安监局安排的视频讲座;组织全省煤矿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督促煤矿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知识竞赛并对竞赛结果进行通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

  3.开展煤矿安全法治宣讲。配合国家煤矿安监局开展安全法治宣讲;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分片组织开展xx煤矿特色的法治宣讲活动,集中业务骨干、权威专家,梳理并围绕刑法、行刑衔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典型案例,以如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为重点,在全省煤矿分片开展煤矿安全法治宣讲。(xx煤矿安监局、xx省能源局负责)

  4.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在网站设置“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专栏,集中宣传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对有特色、可推广、效果好的做法全省推广。(xx煤矿安监局、xx省能源局负责)

  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利用企业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矿区电视台、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等展播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奠定良好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基础。(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5.组织开展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适时组织部分监管监察人员到行政案件庭审现场旁听,通过真实案例、现实场景,让监管监察员对开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有完整的了解,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xx煤矿安监局、xx省能源局负责)

  (三)对标对表整改(2-8月份)。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边学习、边整改、边提高。

  1.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要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劳务派遣、托管承包、中介机构执业规定,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2.重点抓好“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各煤矿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冲击地压防治、运输提升、监控通信和“三限三强”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及防冲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3.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四)督导检查(2-10月份)。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真学、真查、真改,务求取得实效。

  1.组织全覆盖考试考核。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本方案关于学习培训的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7月中旬之前形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确保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2.开展全覆盖检查评估。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9月中旬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和学习整改台账。煤矿上级企业、集团公司要对重点煤矿派出工作组进行严督实导,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核、评估,确保对标对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3.强化全过程督导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结合专项整治、明查暗访、联系督导、专项监察等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煤矿实施监管监察分类降档管理,实施重点监管监察,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提供不符合法规、标准等规定要求产品的,移交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查处。对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出具不符合法规、标准等规定要求的报告,除认定报告无效以外,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故意提供虚假报告的,移交相应部门按规定对其资质进行降级或吊销。(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xx煤矿安监局纪检组组长xxx(主持工作)、xx省能源局局长xx

  任组长,xx煤矿安监局副局长xx、xx省能源局副局长xxx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两局有关部门人员组成,二级巡视员xxx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考核通报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按月排名通报。xx煤矿安监局、xx省能源局组织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按月以煤矿上级企业、集团公司为单位进行排名通报。排名通报的依据主要包括:活动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按要求分专业、分岗位、全覆盖开展学习培训;是否进行考试考核;是否开展自查自改;是否形成“1台账2报告”;隐患责任人员是否进行“靶向式”培训;是否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是否发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等。12月初,国家煤矿安监局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整体通报。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政策、规程标准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扩大受众范围,充分利用通报、表彰、约谈等工作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做到真学、真查、真改,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及其上级企业、集团公司要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汇总统计及信息上报。各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月3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情况、监管监察执法情况、活动开展典型经验和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至少各1例)报xx煤矿安监局和xx省能源局;煤矿上级企业、集团公司每月3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和附件(煤矿企业“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xx煤矿安监局和xx省能源局。xx煤矿安监局每月5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的正面典型经验和反面典型案例报国家煤矿安监局,同时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于11月底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国家煤矿安监局。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涵盖所有人员的学习培训计划,编制学习培训教案,建立学习培训台账。xx煤矿安监局、xx省能源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重点对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活动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将本实施方案落实到属地煤矿企业、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以及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并对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3)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提高全省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结合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学习培训《煤矿安全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三细则”)为重点,全员开展煤矿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矿,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范围

  全省所有复产复工煤矿及其上级煤矿企业,有关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企业,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等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省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xx煤矿安全监察局、xx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全省“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各项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xx煤矿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处和xx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法规与培训处,负责日常工作。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统筹推进“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 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1. 学习培训。(2—6月份)

  (1)主要负责人: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

  (2)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

  (3)工程技术人员:重点学习“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井工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防治冲击地压、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露天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防灭火、爆炸物品管理、电气安全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4)其他从业人员:重点学习“一规程三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

  (5)隐患责任人员:对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一般安全隐患相关责任人员开展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学习培训,提高对安全隐患危害性认识。

  2. 对标整改。(2—8月份)

  (6)整改蓄意违法违规问题。对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安全投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保障、劳务派遣、托管承包以及保障煤矿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规底线的问题。

  (7)整改“一规程三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井工煤矿严格对照“一规程三细则”中关于地质保障、矿井建设、“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运输提升、监控通信等要求进行整改;露天煤矿严格对照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和防灭火等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规程标准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8)整改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关于理念目标、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的相关要求进行整改,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持续改进、动态达标的问题。

  3. 自查评估。(2—9月份)

  (9)组织全覆盖考试考核。针对既定学习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分专业组织全员考试,检验学习培训效果,形成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并于7月13日前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铁法能源、抚顺矿业、沈阳煤业、阜新矿业、南煤公司等5个集团公司分别汇总所辖煤矿、从事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以及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的部门或者单位有关情况后报省能源产业集团并抄送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抄送省两局,地方煤矿抄送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下同)。

  (10)开展全覆盖检查评估。针对本单位自查自纠对标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从员工素质、安全培训、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等方面查找工作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学习培训、对标整改等工作建立学习整改台账,定期汇总学习和自查自改工作情况,并于9月14日前形成整体自查自改报告抄送有关单位和部门。

  (二) 监管监察部门

  1. 普法宣传。(2-6月份)

  (1)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和监管监察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其中国有煤矿重大隐患责任人员的培训由xx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地方煤矿重大隐患责任人员的培训由相应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培训由xx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

  (2)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收听收看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视频讲座,组织煤矿企业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法治宣讲,组织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煤矿安全网上知识竞赛活动。

  (3)组织煤矿企业利用矿区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在矿区电视台、矿区公共场所宣传屏等展播警示教育片,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要每天集中时间展播煤矿安全警示教育视频。

  (4)省两局联合省能源产业集团抽调专业人员开展“以案学法、以案释法”,宣讲煤矿典型违规案例和典型责任事故教训。

  (5)针对所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汇总整理有关煤矿安全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资源,积极通过“公开裁定”“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日”“逢查必考”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2. 督导检查。(2—10月份)

  (6)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要将煤矿企业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三细则”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纳入监管监察执法范围,强化责任监察,督促煤矿企业“真学、真查、真改”、取得实效。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的,要下调煤矿监管监察分类等级,并实施重点监管监察。

  (7)省两局结合上半年全省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一通三防”专项监察和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采取联系督导、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自查自纠走过场,将严肃追责问责。

  (8)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要了解掌握辖区单位“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每月3日前将上月活动开展简要情况和典型经验、典型违法违规处罚曝光案例,分别报送省两局。

  (9)对本方案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10项活动内容,省两局将针对我省“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实行积分管理(10项内容每项10分,以百分为起点,有发现开展不到位等情形扣分,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参加省两局组织的活动等情形加分),并每月通报各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及重点中介服务机构活动开展情况。

  (10)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要及时总结辖区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0月15日前形成辖区活动开展总结报告,分别报送省两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是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专业素质的重要手段,是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主要内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将这次活动组织好开展好。

  (二)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和“管什么、懂什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和重点内容逐项细化活动安排,确保“真学、真查、真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各集团公司要按照活动内容,认真制定活动细化实施方案,以上率下开展学习培训和自查自改,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核、评估,对所辖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煤矿应当通过派驻工作组等方式加强指导,并汇总所辖各部门或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后形成本公司的“两报告、一台账”(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报告、自查自改报告、学习整改台账)。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程标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利用通报、表彰、约谈等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对法律法规标准要真学,对标对表问题要真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真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监察分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指导跟踪和整理汇总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开展情况。

  (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习培训。当前为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鼓励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网络培训,利用在线课堂、视频讲座、微信客户端等形式组织学习。

  请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集团公司明确1名活动联络人,并将联络人联系方式、煤矿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所辖地方煤矿、集团公司负责所辖国有煤矿和从事煤矿安全设备材料生产制造以及煤矿安全评价、检测、鉴定的部门或者单位)、活动细化实施方案,于2月28日前报送省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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