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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教务在线

2016-10-13 14:19:01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专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分数线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专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分数线2014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1、学院名称: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3、办学层次:高职4、学院代码:128835、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6、学院基本概况: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是天津地区唯一一所综合交通类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渤海之滨,交通便利,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 学院开设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和交通服务5大类29个专业,在校生9247人。 近几年,学院就业率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201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8.06%。 建院至今,已向社会注入毕业生30000多名,他们已成为学院和企业共同的资源。 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天津市示范性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第二章  招生机构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处,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同时学院将通过各省的招生考试信息网、报考指南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报考状况,经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2014年招生专业包括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汽车整形技术等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及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29个。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普通高考报考指南。

第七条:高职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加合作办学)和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两个专业]:9000元/年(以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1000元/生/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 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专业录取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照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 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 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同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 第十三条:对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 第十四条:对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原则,选测科目等级为C以上,如投档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 第十五条:对政策加分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六条:我院空中乘务专业只限招收天津市、重庆、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院在相关省市招生简章或登陆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 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院专业课程设置外语语种为英语(物流管理(中日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小语种慎报。 第十九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院招生处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思源基金等多种单项奖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同时专为困难学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五条: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天津

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录取信息通过我院招生网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http://60.30.242.230/students/index.html公布。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电话:022-87912328  87911621E-mail:jtxy12883@126.com学院网址:

微博:http://t.sina.com.cn/1830143997微信:tjtvc_prQQ:230919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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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排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特色专业-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学院录取分数线

天津交通职业教育始于1958年。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天津交通职业学院,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19。2万平方米、在校生8169人。建院以来,学院党政班子坚持"经营学院、突出特色、服务社会、开拓创新",以"每天都是代表作"为校训,以"厚德润教、师表育人"为教风,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学风,内涵建设逐步深化、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显著提升。学院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同时,还是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电子商务与物流专业协作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交通职业教育研究会职教分会常务理事单位和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等多家社会团体的理事单位。几年来,学院先后荣获了全国交通系统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2010年建成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学院坚持专业建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的需求,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经济管理、计算机等5大类24个专业。其中,物流管理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两个专业已建成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各专业围绕人才培养成立了以企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为主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校企共同参与专业建设、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共同建设实训基地、共同建设精品课程、共同参与学生管理的"六共"模式,成立了丰田、天环、金通等56个订单班。学院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设立了"院长奖励基金",实施了教师企业实践等管理制度。目前拥有专任教师350名,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薛威教授)、天津市级教学名师2名、部级专业带头人4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物流管理专业教学团队),天津市级教学团队2个,成立了6个教授工作室,有6位教师被企业聘为技术总监。学院聘请了"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汽车应用与服务分会"技术总监朱军等30名客座教授,建立了兼职教

师资源库。近年来,建设了5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8门市级精品课程;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3项,省(市)、部级科研立项37项,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和获奖的论文600多篇;主编、参编各类教材225种,已在全国100多所同类院校中使用。学院按照"五位一体"的原则,建设了6个校内实训中心,其中物流、汽车校内实训基地是中央财政奖励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同时,学院还与多家企业开展了依托实训基地建设的合作项目,建立了丰田T-TEP学校、杜邦汽车漆涂装技术培训中心、欧波工程测量实训室、伍强物流储配实训室等。学院同时建立了148个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学院还不断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采用了数字化管理手段,形成了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构建了"两级管理、双线监控"的质量监控体系。学院建立了由行业企业专家和学院相关人员组成的教学咨询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以及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并与合作企业共同进行质量管理和监控。2010年6月,学院承办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现代物流和汽车技术赛项,期间开展的"做一日物流人"、"当一日汽车医生"两个开放性体验活动得到教育部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在大赛中,学院承担了天津代表队的培训任务。我院代表队分别取得了现代物流和汽车技术两个赛项一等奖的好成绩。近年来,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得到社会的充分认可,2010年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到98。06%,许多毕业生成长为企业技术总监和部门经理,成为企业和学院的共同资源。学院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技术服务,与多家企业进行产教合作,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31项,受到企业的充分肯定。学院拥有天津市一流的驾驶员培训基地,承担着天津市政府"8890就业工程"的驾驶培训任务及20余所院校学生的汽车驾驶实习和培训任务。学院还充分发挥"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所"等14个培训点的功能,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下岗再就业培训、职业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等30余个项目的培训工作,年培训量达15000余人次。学院在抓好内涵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德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开展了互访交流,实施了骨干教师出国培养计划。分别与日本大阪产业大学和加拿大汤姆逊大学在物流、汽车领域开展合作办学,并建立了"泉山元教育奖励基金会"。面

对滨海新区打好十大战役及行业企业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呼唤,学院将继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

才培养质量,全力创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网站:

篇三:201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2人公告

2015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2人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于2002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天津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在校生9000余人。学院为财政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培养工学类、经济学类、管理学类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成人专科教育,高自考相关继续教育及相关专业培训等工作。开设了物流、汽车、路桥、工程机械、轨道交通和交通服务6大类33个专业。目前,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学院还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5年7月拟招聘教师等专技人员:2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7月30日至8月7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邮件名为“姓名+应聘岗位+所学专业”)。

2、报名时间:8天(2015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中条件,学院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在结束报名4个工作日后,以电话形式或邮箱通知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复审。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15年8月24-25日),到学院劳动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曾获得职称资格或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外语水平等级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件;

(5)近期一寸蓝底免冠正面照片2张及电子版;

(6)《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应聘;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考试或考核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

(2)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参加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作为最终考核成绩。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后,统计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予以公示,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人员名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指标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总成绩公示后第三个工作日,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不合格时,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单位组织应聘部门负责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职责与工作能力的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详见市人社局官网http:// /zg/2016gkbskc/?wt.mc_id=bk12332

【国考网校课程】/gk/?wt.mc_id=bk1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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