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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

2019-05-30 10:21:0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

  一、前言

  随着知识经济日新月异发展与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在我国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充分利用专利信息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专利信息是集技术、经济、法律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性信息,是一种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关系国家产业发展安全。专利信息服务作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重要组成部分,是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运转的重要支柱,高水平的专利信息服务对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专利信息服务对企业明确产品研发方向、提高研发效率,形成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一贯坚持立足专利信息,充分发挥专利信息服务优势,紧紧围绕企业的技术创新,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运用专利制度和专利资源为核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借鉴美、日、韩、欧洲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经验,结合我国实际,特制定本《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

  二、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方针政策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系统集成、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知识产权信息需求”。现行专利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定期出版专利公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2011-2020年)》提出“按照专利法的要求,完整、准确、及时公开基础性专利信息,支持以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数据资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提出“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基础信息资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分析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以多种方式向社会和地方提供专利数据资源以及专利信息分析工具。”

  为落实上述政策精神,我局提出以“及时、高效、快捷、规范”为方针,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逐步完善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以“及时更新的服务信息、高效利用的服务平台、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规范管理的服务理念”,促进专利信息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专利信息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原则上对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无偿提供,对提供商业服务的机构有偿使用,对小微企业提供最大优惠,鼓励有能力的知识产权商业服务机构,提供高附加值服务,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职能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唯一提供专利基础数据信息的部门,对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和监督。

  (二)组织制定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推动全国专利信息利用与传播。

  (三)组织制定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四)负责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五)负责专利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国际、国内的专利和非专利信息。

  (六)负责商业机构利用专利信息的规范管理。

  (七)承担与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职责。

  四、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为了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专利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便捷有效”的方针,到“十二五”末,建成以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三级架构为支撑的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基本满足全社会对专利信息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

  (一)国家专利数据中心

  国家专利数据中心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整合和利用各种专利数据资源,向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提供专利数据支持的机构。

  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将实现与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之间实时、同步的专利数据交互和更新;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和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提供符合地方特色、专业性强的专利数据,促进专利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和有效利用。

  (二)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是由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规划和要求,主要面向区域提供全面、高效、优质专利信息服务的机构。

  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将根据需求从国家专利数据中心获取专利数据资源;自主开发建设更加专业化、更适合特定服务对象的专利信息应用工具,提供专业检索、预警、技术发展趋势分析、专题库研发等深层次专利信息服务;对区域内重大项目进行专利分析、跟踪和管理;指导区域内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及有关单位自行建设专题专利数据库;对本区域内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进行技术支持与管理。

  2010年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和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其中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建设的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已于2012年4月正式设立,其余的区域中心将在陆续完成建设后验收设立。

  (三)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是由有关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规划和要求,主要面向本行政区域提供快捷有效专利信息服务的机构。

  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将从国家专利数据中心或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获取专利数据资源,提供专业、有效、快捷的专利信息检索和法律状态查询服务;提供专利信息统计和分析服务;将专利信息服务工作延伸到所辖市、区、县;自行建设符合本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题专利数据库,可根据地方的资源优势和专利信息服务需求,自主开发符合地方特点、更加适合特定服务对象的专利信息应用工具。

  “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分批评审设立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2012年3月确定在北京市等29个知识产权局设立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五、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对象及需求

  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对象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高校和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一般公众。不同的对象对专利信息的需求不尽相同。

  (一)政府部门

  政府在整个经济活动中承担协调和引导任务,需要对专利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和深度挖掘,掌握国内外专利发展的最新动态,实现决策科学化,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激励,引导本国、本地区创新活动,保护本国、本地区创新成果,进而提高本国、本地区科技竞争力并在国际经济和社会活动中保护本国知识产权合法利益。

  (二) 高校、科研机构

  高校、科研院所需要开展专利信息检索技能教育和培训;加强专利数据资源建设,对内部专利信息利用人员的技能的培训及业务指导,提高自身的专利信息服务能力。对专利信息服务的需求主要有:(1)利用专利信息了解当前最新技术动态,为研究者选择研究方向提供帮助;(2)借助专利信息启发研究思路,获取进入新技术领域的跳板或捷径;(3)利用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为保护创新成果提供法律途径。

  (三) 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咨询、沟通、监督、自律等服务工作。对于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需要利用行业基础专利信息,分析行业发展趋势,为行业内的企业提供更丰富、更高端的专利信息服务,以及对行业专利信息利用能力培养和提升。

  (四)企业

  企业是专利信息运用的主体,对专利信息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企业在新产品研发前需进行专利信息检索,以节省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起点;第二,企业在申请专利前,需要进行专利检索,确保专利权行使;第三,企业在寻求、选择合作伙伴前需对合作方的专利信息进行分析、判断;第四,企业在产品上市、对外投资、开展国际贸易前需对产品销售及投资目标国家(地区)以及主要竞争对手的专利状况进行分析、跟踪和预测;第五,企业在引进国内外技术前,需利用专利信息对引进技术的法律状态、创造性、新颖性、技术特点等进行分析;第六,企业在专利交易、转让、许可、入股、并购等活动中需要专利信息做支撑;第七,企业需持续跟踪国际国内行业、产业专利动态,确保企业树立竞争优势。

  (五)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各类咨询、代理、培训、交易、诉讼、法律、评估、投融资等服务过程中,均需要专利信息做支撑。离开专利信息,各类服务机构均无法有效开展服务。

  (六) 一般公众

  含个人、申请人、发明人等社会公众。一方面,社会公众需要了解专利信息的基本知识,自觉地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另一方面,社会公众,特别是申请人和发明人,在进行发明创造时,需要专利信息咨询、培训、检索、分析,以便从现有专利信息中寻求创新思路,同时使创新成果更好地与市场结合,促进发明创造的转化应用。

  六、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资源

  (一)国家专利信息资源

  1.专利文献资源

  (1)基本概况

  截至2011年底,我局累计收藏378种专利文献资源,分为著录文摘、全文图像、全文文本和辅助检索四大类。其中著录文摘60种,全文图像91种,全文文本6种,辅助检索221种。专利文献资源覆盖国家(地区)范围广,著录文摘覆盖102个国家(地区)或组织,全文图像覆盖80个国家(地区)或组织,全文文本覆盖6个国家(地区)或组织。专利文献资源载体主要有纸质文本、硬盘和光盘三种类型,著录文摘光盘共有7,453张,硬盘存储容量为1,000G;全文图像纸质文本共有692,614册,光盘共有31,505张、存储容量为32T,缩微载体共有17,560盒及544,973张;全文文本硬盘存储容量为300G;辅助检索纸质文本共有88,317册,硬盘存储容量为800G。

  (2)来源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当前馆藏378种专利文献资源,其中从国外知识产权机构引进的资源为350种,我国自建的资源为28种。

  1)引进资源

  我局引进的350种文献资源涉及61个知识产权出版机构。这些资源的具体来源方式如下:

  ①交换资源

  我局曾与48个国家(地区)或组织建立了文献资源的交换关系,当前仍与37个国家(地区)或组织保持交换关系。

  交换类文献资源主要集中在各国出版的专利说明书图像和专利公报等。

  ②购买资源

  当前,我局与欧洲专利局、汤森路透集团、中国台湾连颖科技等机构保持资源购买关系。

  购买的文献资源包括DOCDB、DWPI、DPCI、中国台湾专利图像说明书等,购买资源有效弥补了交换方式获得的文献资源在覆盖范围、数据格式等方面的不足。

  ③受赠资源

  我局获取其他局赠送的资源较少,主要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PCT专利申请著录文摘数据以及IPC分类数据等。

  2)自建资源

  我局自建数据资源主要是对中国专利数据进行加工获得的专利信息资源,包括用于公众查询数据资源,和以各种方式有偿向社会提供的信息产品,在线查询和信息产品目录可在局属单位网站上获取。

  2.主要专利信息产品资源

  (1)《中国专利公报》

  《中国专利公报》主要刊载专利申请公开、专利权授予、专利事务、授权公告索引等多项内容,是每周定期公开出版的受理、审查和授权公告的唯一法定刊物,共分《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外观设计专利公报》三种。每周每种公报合订为一期,全年52期,以大16开印刷品形式出版发行。

  《中国专利公报》光盘包含了每期专利公报的全部图文信息,收录了1985年9月以来的所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公报图形数据和索引,是为了完善专利文献系列出版,配合纸件公报而发行的电子出版物。

  (2)《中国专利说明书全文》

  《中国专利说明书全文》光盘收录了1985年9月以来的所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全文说明书/外观图形,是一套完整、准确的专利图文信息库,自2003年起以DVD光盘形式出版,每周三与网络公布同步出版,可进行指定专利说明书全文的查询、打印。

  (3)《中国专利数据库文摘》

  《中国专利数据库文摘》光盘收录了1985年9月以来的所有专利信息(包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每条信息均包含发明名称、发明人、公告日、地址、摘要、优先权、主权项等著录项目,可离线查询中国专利文摘,采用浏览器页面方式检索、显示结果,可批量导出检索结果列表。

  (二)国家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1.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

  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http://www.pss-system.gov.cn)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十一五”规划建设的重大信息化项目,也是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构建国家基础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开发适合我国检索方式与习惯的通用检索系统”这一战略措施要求的重要举措。系统于2011年4月26日正式上线向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共包含4个子系统,其中门户子系统、检索子系统和分析子系统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门户子系统是用户与系统交互的平台,主要用于发布系统通知公告,在线提问互动交流,还提供了专利统计快报、经典案例分析等主题内容。检索子系统和分析子系统是核心功能模块,检索子系统有常规检索、表格检索等检索方式,支持用户使用不同方式浏览检索结果,并提供了多功能查询器等一系列辅助工具,更好地为检索业务提供服务;分析子系统在利用检索结果构建分析库的基础上,为满足不同层次的用户需求,提供了快速分析、定制分析、高级分析等不同种类的分析手段,兼顾专利分析的权威性和灵活性,并且支持用户记录分析日志以及生成分析报告。

  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使用了含中国在内的全球100多个国家、地区或组织的专利文献,截止至2012年9月,系统共收录近9000多万条文摘数据、4000多万条全文数据,以及大量的辅助检索数据,拥有目前国内最完整、最丰富的专利文献数据资源。同时,还建立了一套系统数据资源定期更新维护机制,保证更新数据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进入系统以提供服务。

  2.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http://cpquery.sipo.gov.cn)是为满足申请人、专利权利人、代理机构、社会公众对专利申请的查询需求,而建设的网络查询系统。系统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对不同用户设有不同的查询权限。系统的用户分为注册用户和普通用户,其中注册用户是指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使用电子申请的注册名和密码登陆,查询该注册用户名下的所有专利申请的相关信息;普通用户是指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输入申请号、发明名称、申请人等内容,对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已经公告的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系统在功能方面为注册用户提供基本信息、费用信息、审查信息(提供图形文件的查阅、下载)、公布公告信息、专利授权证书信息的查询。注册用户可以查询到以下信息内容:

  (1)基本信息: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主分类号、案件状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申请人国籍或总部所在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姓名、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优先权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日、原受理机构名称、申请国际阶段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国际公布号、国际公布日;著录项目变更信息;

  (2)费用信息:应缴费信息(截止缴费日、费用种类、应缴费金额)、已缴费信息(缴费日期、缴费种类、缴费金额、缴费人、收据号)、退费信息(费用种类名称、退费金额、退费日期、收款人姓名、收据号);

  (3)审查信息:案件信息(申请文件、中间文件、通知书---可查阅文件图形文档;发文信息(发文方式、发文日、收件人姓名、地址和邮编、审查部门、挂号号码、发文序列号、类型代码、下载时间、下载IP地址、用户名称);退信信息、专利证书发文信息;

  (4)公布公告信息:发明公布/授权公告(公告/公布号、卷期号、公告/公布日)---提供下载;事务公告(事务公告类型、公告卷期号、公告日)---可以查阅事务公告详情;

  (5)专利授权证书信息:可查阅专利授权证书图形文件,并可以下载。

  系统还为普通用户提供了基本信息、审查信息、公布公告信息的查询,可以通过评论方式对专利申请的内容或审查结果提出自己的评论。普通用户可以查询到的信息内容有:

  (1)基本信息: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申请日、主分类号、案件状态、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申请人国籍、代理机构名称、代理人姓名、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优先权在先申请号、在先申请日、原受理机构名称、申请国际阶段国际申请号、国际申请日、国际公布号、国际公布日;著录项目变更信息;

  (2)审查信息:案件信息(申请文件、中间文件、通知书文件)---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查阅申请文件和通知书文件的图形文档;对于已经公告的专利,还可以查阅中间文件的图形文档;发文信息(发文方式、发文日、收件人姓名、审查部门、挂号号码、发文序列号、类型代码);退信信息;专利证书发文信息;

  (3)公布公告信息:发明公布/授权公告(公告/公布号、卷期号、公告/公布日);事务公告(事务公告类型、公告卷期号、公告日);

  此外,为满足电子申请推广的需要,系统还提供通过申请号进行专利申请的申请方式(纸件或电子)查询功能。

  在数据范围及更新方面,系统目前只提供申请日在2010年2月10日之后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图形文档;注册用户所查询的数据每天更新,普通用户所查询的数据按周更新。

  为提供更为优质、全面的专利申请查询服务,进一步满足专利申请查询需求,系统还将在查询范围、功能及方式等方面不断完善。

  3.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为配合国务院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发挥专利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撑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主办,由国资委行业协会办公室作为协办单位,在各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下,建立了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chinaip.com.cn),为汽车产业、钢铁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物流产业、纺织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有色金属产业、轻工业产业、石油化工产业、船舶产业等十大重点产业提供公益性的专利信息服务。

  平台在内容上,涵盖国务院十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有关技术创新重点领域的包括八国两组织、东盟十国、金砖国家在内的90多个国家与组织的专利文献数据,数据类型包括:著录项目、法律状态、说明书图形、说明书代码化、摘要附图等;其中,中国专利数据更新周期为每周更新,其他国家与地区的数据更新周期为季度更新。在功能上,平台针对科技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一般检索、表格检索、逻辑检索、分类导航检索、中国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数据统计分析、机器翻译等多种方式。

  利用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行业和企业可以了解竞争对手的技术水平、跟踪最新技术发展动向、提高研发起点、加快产品升级和防范知识产权风险,为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并购重组、产业或行业标准制定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发挥重要作用。

  4.专利审查投诉平台

  为提高审查业务适应性,提升审查效率、改进审查质量、加强审查服务,广泛和及时听取社会公众对专利审查质量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设了专利审查投诉平台(http://scywts.sipo.gov.cn),并在局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审查质量投诉链接。平台2011年7月22日上线运行。

  社会公众可以注册用户或者匿名的方式,登录专利审查投诉平台,提交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工作各个方面的投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及时受理该投诉,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投诉的处理,将答复意见告知投诉人。注册用户可登录专利审查投诉平台查询投诉的受理和处理进度。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审查投诉不能代替答复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也不能代替启动相关法定程序。如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审或无效请求、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专利审查投诉的处理意见,仅代表对投诉问题的解释或说明,不属于行政决定或审查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5.客户服务中心

  为了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专利咨询需求,提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服务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客户服务中心于2007年4月26日正式启动运营。

  客户服务中心主要是为广大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包括无偿提供有关专利法律、法规咨询;各类专利事务办理;公开、公告后的各种状态查询等服务。咨询方式包括:当面咨询、电话咨询、信函咨询和网站咨询。目前客户服务中心已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联系社会、服务公众的重要渠道,是联系广大申请人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桥梁和纽带。

  目前客户服务中心无偿提供以下四种形式的对外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当面咨询、网站咨询和信函咨询。

  电话咨询: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公众可通过拨打咨询热线010-62356655获得咨询服务,工作日拨打为人工咨询服务,在工作日的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拨打为自动语音咨询服务。

  当面咨询: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公众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大厅与咨询员进行面对面的咨询。

  网站咨询: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公众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政府门户网站(www.sipo.gov.cn)首页的“咨询台”栏目,提交咨询问题,获得咨询服务。

  信函咨询: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获得咨询服务,通信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户服务中心,邮编:100088。

  6.电子申请网站

  电子申请网站(http://www.cponline.gov.cn)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申请相关业务对外服务的窗口,为电子申请用户提供最新的网上咨询、工具下载、相关资料下载、信息发布、业务办理、在线咨询等专利电子申请相关的各类服务。

  平台主要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

  (1)网上咨询服务:用户可以在网上进行电子申请业务的咨询。

  (2)在线咨询服务:用户可以与审查员进行实时在线沟通,从而提高问题的解决效率。

  (3)通知公告:用户可以了解电子申请相关会议、推广、培训等活动。

  (4)站内检索:用户可以通过关键词进行站内检索,从而快捷的得到需要的信息。

  (5)下载服务:用户可以通知、软件等进行下载。

  7.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

  为方便中小专利代理机构规范流程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落实《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规划(2009-2015年)》专项工作中“建设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建设了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EAC系统),该系统是一套适合专利事务所使用的自动化流程管理软件,通过此系统可以进一步规范代理机构的业务处理规程,使广大中小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工作实现工作全流程电子化,服务高效化,同时与电子申请系统相衔接,提高广大事务所的代理业务水平及服务质量。目前此系统由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实施和推广。

  EAC系统主要具有十个大的功能模块,分别是:

  (1)客户管理——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包括客户的基础资料及客户的要求等。同时还提供了其他资料库管理,包括申请人、案源人、发明人、联系人资料等。

  (2)收发管理——将所有的收、发文资料建档,为代理机构保存下重要的业务凭证,做到办事有据可依、进程有据可寻。

  (3)案卷管理——将纸件案卷电子化、结构化,以案卷为线索建立电子案卷夹,方便查阅与追踪。

  (4)办案管理——为代理人提供统一的操作平台,协助代理人完成定稿工作。

  (5)费用管理——统一管理专利申请、审查以及授权相关费用、代理费、年费,支持账单合计、周期结算。

  (6)任务管理——提醒需要完成的工作,重点监控法定时限。做到个人任务清晰,内部管理有序,期限监控得力。

  (7)文件管理——分案、分类、分日的建立文件索引,便于查阅、还提供了文件制备、模板定制等操作功能。

  (8)查询统计——提供可筛选的查询条件,深入分析数据。

  (9)电子申请——打通电子申请通道,支持与电子申请系统的数据交互。

  (10)系统管理——主要包括配置管理和用户管理,协助完成系统平台的使用准备工作。

  8.专利文献馆

  专利文献馆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由接待大厅、委托服务室和公众检索室组成,集阅览、咨询、检索和培训等功能于一体,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专利文献信息服务。

  接待大厅设有读者登记、咨询、收费和快速服务四个项目,并设有一台多媒体液晶显示屏,向公众介绍专利文献及专利检索方面的信息。

  委托服务室主要承担公众对各种专利文献信息资源的委托服务、满足公众以面呈、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的各种专利文献需求,接收来自全国各地的检索课题。

  9.公众检索室

  公众检索室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配备有70台计算机终端,供公众免费上机使用中国专利检索系统(CPRS)、中国药物专利检索系统、专利复审委员会数据库信息检索系统、中国专利全文(混合模式)检索系统、专利全文图像查询系统、中外专利数据库检索系统(CEPASS)、IPC分类查询系统等7个专利数字文献资源,以及CNKI知识网络服务平台、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北大法宝信息网、Web of Knowledge平台、Embase.com、EV Compendex、Elsevier Science Direct、IEEE/IET Electronic Library、Wiley InterScience、SPRINGER、Nature、OSA (Optics Inforbase)、Westlaw、Lexis等14个非专利检索平台和数据库。此外,专利文献部还定期在公众检索室为社会公众举办免费的专利文献知识讲座和专利检索系统操作培训。

  七、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方式

  (一)主动提供

  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充分体现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多种方式推进专利信息传播利用,主动提供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有全国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见第四部分)、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以及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项目。

  1.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

  提供政务信息、服务信息、最新资讯、专利相关网上事务、专题栏目信息、专利检索和查询服务等,其中专利检索和查询服务包括中国专利检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检索、国外及港澳台专利检索、专题数据库检索、法律状态检索、收费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专利证书发文信息查询、通知书发文信息查询、退信信息查询、事务性公告查询、年费计算等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还提供相关部门子站、直属单位网站和国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官方网站和专利数据库的链接检索。

  2.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项目

  主要有文献咨询、检索分析、培训讲座和网络互动服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免费向社会提供。

  (1)文献咨询。主要是通过来馆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的方式,解答有关专利申请检索、专利文献检索、专利文献知识、专利文献应用方面的咨询。

  (2)检索分析。主要通过来馆检索和委托检索实现,可在专业人员现场指导下免费检索专利和非专利文献资源,同时提供阅览、下载及打印服务,对于委托检索可提供多种形式、多载体的专利文献副本,提供专利文献副本认证,专利文献检索与专题分析,提供专利技术信息、法律状态检索。

  (3)培训讲座。主要涵盖公益讲座、技能实训及对外培训,可提供专利文献基础知识系列讲座、主要国家因特网专利检索系统及其检索方法系列讲座、专利检索应用系列讲座、各国专利制度及动态系列讲座,同时提供专利文献基础实践练习、专利检索技能实践练习、专利应用技能实践练习、专利分析技能实践练习,开展专利信息理论知识培训、专利信息技能知识培训、专利信息应用知识培训;

  (4)网络互动。涵盖文献咨询、检索分析、网络应用培训讲座,以及知识园地、标准与分类、工作动态及服务机构、业务交流;其主要包含介绍专利文献基础知识、跟踪最新专利文献研究成果、国际国内专利文献标准、国际专利分类表、外观设计分类表、专利文献信息服务工作动态、国内专利文献信息服务机构、面向全国专利文献信息服务人员提供业务交流空间。

  (二)依申请免费提供

  政府部门、局属单位、高校及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以及知识产权服务社会机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由国家局有关部门受理,无偿提供以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资源。

  1.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账号资源

  (1)申请条件

  ①申请方应为对专利信息资源有大量需求的组织机构。

  ②申请方应有专门从事专利信息服务的工作人员。

  (2)受理部门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

  (3)审批程序

  ①申请方填写《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申请表》,报送受理部门。

  ②受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申请表》。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高级用户申请表》,根据需求分配账号资源。

  (4)服务资源使用规范

  参见《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使用协议》。

  (5)违则处理

  如违反《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使用协议》,此资源将暂停提供,并视情节轻重,按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①账号暂停使用1个月

  ②账号撤销,3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③账号永久删除,不得再次申请

  2.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软件资源

  (1)申请条件:

  申请方应为对提交电子申请、电子化管理申请案卷有需求的组织机构。

  (2)受理单位: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3)审批程序:

  ①申请方以邮件、电话、QQ等方式向受理单位提出软件使用申请;

  ②申请方与受理单位签署《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服务协议》;

  ③受理单位向申请方提供系统license并安装软件。

  (4)服务资源使用规范

  参见《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服务协议》

  (5)违则处理

  参见《电子申请客户端管理系统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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