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 正文 本文移动端: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范文)

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范文)

2019-05-22 09:29:24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以提高能力素质为关键,以严格监督管理为保障,以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抓培养、提素质,严管理、强考核,树导向、重激励,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条 坚持党管干部,严格组织把关。把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贯穿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全过程,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德才兼备,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落实“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选干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坚持事业为上,做到人岗相适。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公平公正、注重精准识人。全面历史辩证地考核评价干部,牢固树立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用人导向。坚持严格管理,强化正向激励。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第二章 完善培养储备机制

  第三条 突出政治素质培养。把政治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首位,推动广大干部在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实践中提高政治站位、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组织生活会、“党员日”等制度,强化对“三会一课”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督查,使党员干部在政治生活大熔炉中锤炼党性、提升境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内容,以党委(党组)为责任主体,采取上报集中学习和自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撰写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等方式,健全干部自学制度,切实提高干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第四条 强化专业能力培养。依托省内外知名高校和县内“一校一基地”、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等资源,分类分级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认真落实《2018—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管好用活网络学习平台,鼓励广大干部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聚焦增强“八种本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牢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提升民主科学决策、严格依法行政、驾驭市场经济、运用现代科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召开交流座谈会,引导干部正确认识心理健康问题。根据干部岗位需求,结合干部短板弱项,精准设置培训计划,运用组织调训、自主选学、个人自学、网络教学、开办新时代讲习所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干部专业能力。每年组织开展干部培训“回头看”和质量评估工作,切实提高培训工作质量。

  第五条 强化实践锻炼培养。注重在脱贫攻坚第一线、经济建设主战场、改革开放最前沿和艰苦边远地区培养锻炼干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健全干部外出学习和挂职锻炼管理办法,积极选派干部到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一线锻炼,选派到上级机关、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健全县直与乡镇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交流任职机制。根据专业特长,对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不担任实职的职级干部有计划进行岗位交流。

  第六条 加强源头把关和跟踪培养。积极争取名额,加大选调生招录占比。完善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科学设置招聘条件、程序等内容,确保各类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执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试用制度,从严开展试用人员考核工作,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核对象试用期间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着眼满足今后5年至10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定期做好后备干部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掌握一批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对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专长明确培养方向。注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储备。建立干部实践锻炼记实档案,全面记录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对考核不合格的,对相关工作经历不予认定。严格落实新招录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员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切实保证基层锻炼时间和效果。

  第三章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第七条 完善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考核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多头重复、频率过高、程序繁琐等问题。建立“正负面”清单,注重将工作调研、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巡视巡察、信访审计、述责述廉等方式结合起来,在工作一线、乡语口碑中深入了解干部的业绩表现。

  第八条 改进考核评价方法。采取日常清单管理、考核口头述职等方式,改进年度考核办法。鼓励各党委(党组)将党员积分制、干部职工积分制等管理方式与年度考核相衔接。对工作实绩突出的部门和乡镇,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规定适当提高。把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性分析的重要手段,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中定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测评评议。在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时适当扩大谈话和民主测评范围,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度原则,注意听取服务对象、普通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绩效考核、治庸治懒、问责追责、能上能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在落实重点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达不到提拔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储备。对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干部,综合岗位实际和个人表现,优先提拔使用或按规定进行职级晋升。干部考核结果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约谈,限期整改,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或平职交流到重要岗位任职;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予以免职或责令辞职、降职。

  第四章 完善选拔任用机制

  第十条 牢固树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干部。注重选拔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信访维稳、乡村建设等一线经过艰苦岗位历练、经受复杂局面考验、做出突出业绩的干部。积极选拔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加大地方与垂直管理部门干部交流力度;大力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加大干部梯次培养力度,32岁以下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和30岁以下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分别占实有数的5%左右。强化公务员职级晋升的组织考核把关。探索职级“下”的渠道,对履职不认真、工作不担当、违反党纪国法等情况的干部暂缓晋升。

  第十一条 健全综合研判知事识人机制。根据乡镇发展定位、部门核心职能的不同类型,分类构建领导班子功能结构需求模型,指导干部储备和班子配备,从“看谁更优秀”到“看谁更适合”转变。全面推进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分类构建以数字化人事档案为基础,以政治表现、专业特长、主要业绩、社会关系、问责违纪信息库为支撑的“1+5”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平台。严格落实定期调研分析领导班子工作机制,坚持每年对县管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全覆盖,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发现识别干部,按照增强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度的原则,科学确定、适当扩大个别谈话范围。加大与日常考察、年度考核结果相互比照、相互印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全面、系统、精准地掌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情况。提拔干部坚持档案“凡提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问题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党风廉政知识“凡提必考”、有无吸毒行为“凡提必检”。

  第五章 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二条 加强日常监督。把行为管理和思想管理统一起来,把工作圈管理和社交圈管理衔接起来,把“八小时之内”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管理贯通起来。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力度。持续抓好“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违规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取酬、“裸官”等专项整治,规范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常态化长效化。

  第十三条 改进监督机制。抓早抓小抓预防,进一步加强事前事后监督,有针对性地建立防患于未然、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强化对干部的全过程和全方位管理。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认真执行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强化刚性约束。坚持领导班子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等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自我监督。

  第十四条 强化一把手监督。严格执行交流、回避、任期制度,对乡镇党政正职一个任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巡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等形式,强化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委和纪委(监委)的监督,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将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第十五条 形成监督合力。建立法检、公安、纪委监委、信访等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及时有效的传递通道和平台,实行公务员监督信息共建共用。强化党(工)委(党组)全面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把党内监督同上级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对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按照《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召回管理。

  第六章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

  第十六条 突出政治关爱。坚持事业为上、依事择人,对知重负重、善为敢为、素质过硬,任劳任怨、能扛重活、善打硬仗,个性鲜明、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为他们施展才智、建功立业提供广阔舞台。认真落实党内功勋荣誉表彰、公务员奖励等制度,对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干部,可按规定给予嘉奖、记三等功,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第十七条 优化干部干事环境。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使用“问责”,不搞“泛化问责”,坚决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对于经核实受到诬告陷害诽谤、恶意炒作的干部,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诬告陷害、造谣诽谤行为,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

  第十八条 定期谈心减压鼓劲。实行“双向”约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约谈干部制度,做到岗位调整必谈、工作生活遭遇重大挫折必谈、发现苗头必谈、保证谈心谈话全覆盖。探索实行干部约谈领导制度,普通干部遇到困难时,可主动向组织汇报思想。建立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联系部门和乡镇干部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有计划地与所管理的干部谈心谈话,每年至少谈话1次。

  第十九条 落实待遇保障。贯彻落实和完善干部体检制度,保证干部每年1次全面体检,将体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制度,建立健全帮扶因公牺牲干部家庭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条 增进人文关怀。不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提升干部心理调控能力。建立扶助慰问制度。做好生活困难干部的关爱救助工作,传递组织温暖关爱。群团组织和各单位工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适时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机关文化生活。

  第二十一条 压实各党委(党组)干部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年向县委组织部门报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相统一。团县委、县妇联、县民宗局、县委统战部每年要通过集中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分别加强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办法不一致

  的,以本办法为准。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关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实施办法(范文)》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92813.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