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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宣传资料

2018-10-29 15:36:2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点宣传资料

  1、专项斗争什么时间开始?持续多久?

  2018年1月23日,中共 中央、国 务 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同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2018年-2020年)。

  2、开展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密切相关。

  4、开展专项斗争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3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城乡结合部等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5、专项斗争分为几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重点是什么?

  专项斗争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8年):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一茬接着一茬打,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第二阶段(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深挖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第三阶段(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6、开展专项斗争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7、专项斗争“12字要求”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8、专项斗争“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9、专项斗争督导围绕哪些重点开展?(“六个围绕”)

  一是围绕政治站位,重点督导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情况,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情况,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情况。

  二是围绕依法严惩,重点督导扫黑、除恶、治乱成效,特别是发动群众情况,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情况。

  三是围绕综合治理,重点督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监管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强大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情况。

  四是围绕深挖彻查,重点督导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情况。

  五是围绕组织建设,重点督导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情况。

  六是围绕组织领导,重点督导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解决经费保障、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情况。

  10、专项斗争重点打击的对象包括哪十一个方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众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11、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根据《刑法》第294条: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恶势力”: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2、“扫黑”与“打黑”一字之差,有什么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地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3、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14、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账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15、专项斗争要做到“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一律一查到底。

  16、专项斗争坚持“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7、打击黑恶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的标准是什么?

  做到“两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实现“一降两升”,即: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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