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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信访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7-04-28 06:39:2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江边乡信访工作自检自查报告(2011)

江边乡2011年度信访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1年,江边乡党委、政府认真按照《元谋县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好信访工作,确保了基层稳定、社会和谐。现将我乡一年来的信访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011年,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将信访工作纳入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乌东德电站建设实物指标调查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做到领导班子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利用乡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宣传、强调、安排、布臵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切实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通过以上工作,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信访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统一了思想,坚定了新时期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经过一年的努力,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

二、 建立机构、明确职责

年初,根据人事变动,乡党委政府召开乡四班子会议,及时研究调整充实了江边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确定主要领导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乡的信访工作负总则,并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和公务员考核体系。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做到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三、扎实工作 确保成效

(一)积极行动,各方参与,认真开展信访工作

1、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召开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信访会议召开后,我乡及时召开了乡党委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委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精神。通过学习及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意义的强调,使全体班子成员及广大干部职工对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做好信访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2、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乡党委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召开后,我乡接着召开了乡四班子会议,及时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分管信访工作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江边乡党政领导干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江

边乡关于开展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我乡结合实际,健全了乡信访办,落实了办公室,充实了两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按照八个村委会的行政区划,成立了八个信访隐患摸底排查及化解工作组,乡四班子成员分别担任各组组长,具体负责各村委会辖区内的信访隐患摸底排查及化解工作。通过以上工作,使江边乡信访工作做到了机构健全、责任到人。

3、深入基层,认真开展信访隐患摸底排查及化解工作。乡信访隐患摸底排查及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及各排查工作组成立后,各组即刻进入深入细致的工作。根据乡联席会议的统一要求,各摸底排查工作组又将具体职责划分到工作组成员,做到一人包一组,每月排查一次,确保摸底排查工作见实效。责任到组、到人后,各工作组及相关责任人于9月23日至9月30日利用8天的时间,深入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开展深入细致的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全乡共排查出有可能到乡上访的信访隐患10件,可能到县级上访的信访隐患3件,就地化解信访隐患3件。

4、针对隐患、领导包案。乡信访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11日召开了信访隐患排查情况汇报会及领导包案工作会议,针对排查出的18件信访隐患,按照“谁

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研究确定了每一件信访隐患的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制定了《江边乡信访隐患排除方案》,做到分管领导及属地负责人共同包案,能化解的及时化解,能解决的就地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5、针对来访、认真解决。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按政策依法办信访;二是按照《江边乡信访隐患排除方案》的要求,各责任人扎实开展化解排除工作,尽全力做到信访隐患不升级、就地化解、不出乡;三是认真办理信访,确保工作成效。各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就地化解、不出本乡”的原则,全面深入调查研究核实,经过大量全面深入细致的工作,按政策加以疏导解决,全年共解决处理来信来访148件。

(二)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办理县级交办信访件。 2011年,江边乡办理县级信访件2件。针对2件信访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及时成立由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信访件办理工作组;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核实,按时限要求办理信访件;三是针对暂时不能完全办结的,对信访人进行了承诺,使信访人不再上访。使信访件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三)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热情接待群众来访。

2011年,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我乡制定了《江边乡领导接待日制度》,制作下发了《江边乡党政领导接访工作日程安排》。乡四班子领导严格按照《江边乡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江边乡党政领导接访工作日程安排》的要求,热情接待群众来访,领导亲自批阅群众来信来访,化解了基层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针对乌东德电站建设实物指标调查工作,乡党委政府采取“乡挂点包村干部大下访,实物指标工作组领导大接访”的方法,在乡政府设立6个信访接待点,为群众合理反映诉求和问题提供平台,及时疏导群众的思想,尽可能地把实物调查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创新工作方法,办理复杂信访

2011年,乡党委政府针对我乡存在的信访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就地化解、不出本乡”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调查研究核实,按政策加以疏导解决。针对龙街村委会上访问题及江边村村民小组财务纠纷问题两个疑难复杂信访件,乡党委政府创新工作方法,乡党委书记亲率工作组深入一线开展现场办公,吸纳信访区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村民代表“三代表”共同参与办理信访件。通过吸收“三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件,充分尊重民

篇二:县质监局2012上半年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郓城质监局2012上半年信访群众工作自查

报告

2012年,县质监局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群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今年全县信访群众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坚持重心下移,标本兼治,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近期,按照县委、县政府文件要求,县质监局对12年上半年信访群众工作展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访群众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了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使大家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信访、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每个同志既要对自己负责,又要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努力营造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一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我局对信访排查领导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及各股室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

公室,办公地点在办公室,由一名政工人员兼职信访排查具体工作。由于有了组织保障,中心系统信访排查工作做到了“四有三落实”,即有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规章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做到了组织落实、活动落实、效果落实,将信访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访群众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群众信访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工作水平。我局严格法定程序,严格规定办理,严禁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杜绝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建立信访信息系统,确保工作设施齐全,工作开展文明有序。加强信访工作的培训、教育、使用、使用和交流,提高信访干部综合素质。

三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我局领导充分认识到抓好排查工作对于化解不稳定因素至关重要,在矛盾源头上狠下功夫,时刻做到对矛盾纠纷的排查一排到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坚持定期开好矛盾纠纷排查会议,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坚持开展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开展重点排查,建立台账。认真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思想上决不存一丝侥幸,工作上决不有半点疏漏,范围上决不留一点死角。

四是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长期重视信访群众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所有问题都认真研究,做到了诉讼合理

的问题及时解决,诉讼无理的及时教育,行为违法的及时处理,生活困难的及时帮扶。领导亲自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通过重信重访,我局做到了一访一办,息讼息访,做到了化解好、稳控住。

三、畅通信息渠道,确保信息掌握到位

我局结合部门实际,实行严格值班、报告制度。一是实行领导信访值班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每班实行24小时制,随时掌握信访信息。二是实行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安排专人在每天下午3点前向相关部门汇报信访情况,做到了不迟报、不漏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县信访局报送信访信息和统计数据,没有出现迟报、漏报现象。上半年我局对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达到了100%,做到妥善解决问题让当事人满意。

县质监局2012上半年信访群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先进单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我局将在下步工作中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开创信访群众工作新局面。

篇三: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1年市州林区

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科学评价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民族宗教工作实绩,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实施细则。

一、考评的基本原则、办法、目的和对象

(一)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合理,权责明确,赏罚分明。

(二)基本办法: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自身考评与省集中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

(三)基本目的:规范事务管理,强化责任监督,促进争先创优,提高工作水平。

(四)考评对象: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

成立省民宗委2011年市州林区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委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处长(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一、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和援藏工作(60分)

1、认真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特别是要重点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意见》(鄂发?2010?28号)和《湖北省人民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意见》(鄂政发?2010?76号)精神,并于当年11月底以前写出专题报告报省民宗委。【5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未将贯彻实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

及法律法规列入本年度工作计划扣0.5分;

2、贯彻鄂发?2010?28号和鄂政发?2010?

76号文件没有具体举措扣1分;

3、贯彻民宗政策及法律法规未写出专题报告扣

0.5分,超时限10天内上报专题报告扣0.2

分。

2、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当地党委或政府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工作会议、常委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汇报,研究解决本地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4分】

★考评单位:办公室

★考评标准:1、未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方

面的困难和问题扣2分(是否召开会议

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辅证资料为依

据,下同);

2、每多开一次会议且解决了民族宗教工作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加0.5分。

3、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凡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地方就民族宗教工作设立配套资金的,按规定足额设立并落实到位。【3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市州政府(财政)未根据散居少数民族人

口数量设立散居少数民族事业费扣0.5

分;

2、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

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本级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扣0.5分;

3、有关市州(指辖有民族自治县的市州和所

辖县市设有民族乡镇的市州)未设立民族

教育补助专项经费扣0.5分;

4、相关市州未按省有关文件要求设立其他民

族宗教工作专项经费,每少一项扣0.3分。

4、加大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

教育力度,争取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开设相关课程。同时,民宗部门负责人每年到当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族宗教课一到二次。【3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

★考评标准:1、未制定宣传教育计划和方案扣1分;

2、宣传教育无资料和活动记载扣0.5分;

3、各级党校或行政学校未开设相关课程扣

0.5分;

4、民宗部门负责人当年未到党校或行政学校

讲授民族宗教课扣0.5分;

5、民宗部门负责人到党校或行政学校讲授民

族宗教课达一次以上,每超过一次加0.2

分。

5、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要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的服务和管理工作。【2分】

★考评单位:政法处

★考评标准:1、未将城市民族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计

划扣0.3分;

2、未制定进城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

工作措施扣0.3分;

3、未建立相应工作制度扣0.3分。

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月”及“民族一家亲”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616”和“1+1”等各项工作。【4分】

★考评单位:宣传处、政法处、经济发展处

★考评标准:1、未按要求开会研究、制定民族团结宣

传教育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扣0.5

分;

2、未按计划和方案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创

建活动的落实扣1分;

3、未按年度建立“616”和“1+1”工

程项目数据库扣0.5分(没有工作任

务的不纳入考评范畴,下同)。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团参加全省首届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切实做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中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继续推进“民族助学工程”;积极支持省组团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争取取得好成绩。【4分】

★考评单位:社会发展处

★考评标准:1、按要求需组团(含所辖县市)参加省少数

民族文艺汇演而未组团扣1分;

2、未及时将民族助学资金拨付到位扣0.5

分;

3、未按要求及时组织民族中小学生参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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