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论《紫钗记》对《霍小玉传》的继承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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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CHANG UNIVERSITY GONGQING GOLLEGE 中文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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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学 士 学 位 论 文 THESIS OF BACHELOR (2009—2013年)
论《紫钗记》对《霍小玉传》的继承与创新 Analysis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Zi Chai Ji to Huo Xiao Yu Zhuan 英汉语言文学系 09级汉语言文学班
二 ○ 一 三 年 五 月
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原创性申明
本人郑重申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表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申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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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汤显祖的“临川四梦”直接或间接取材于唐代小说。文本把“临川四梦”中的第一梦《紫钗记》与之相关的唐代小说《霍小玉传》作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文本,以《紫钗记》为着重点,从创新、改编的角度,通过对比唐明两代同一题材的不同作品在人物形象,叙事技巧和精神内涵上面的变迁及发展,揭示出汤显祖改编的意图。透过《紫钗记》对《霍小玉传》的继承与创新的研究,力图以此丰富对汤显祖戏曲的研究和认识。并展现出汤显祖戏曲对于中国戏曲文化上的重要贡献,并对这小说转戏曲的变换过程做一些个人的阐释。
关键词:《紫钗记》;《霍小玉传》; 继承; 创新; 人物形象; 叙事技巧;
精神
ABSTRACT
Tang Xian Zu "Four Dreams" directly or indirectly from Tang Dynasty novels. The first dream The Purple Hairpin takes the related Tang Dynasty novel Biography of Huo Xiao yu as research object. Book bases on the text and focus on the creation of The Purple Hairpin, from the point of creation and adaption, and the comparison of different works on the characters, narrative techniques and the changes and development in spiritual connotation, it reveals the whole creation manifest of Tang Xian Zu. Through analyzing the The Purple Hairpin which bases on the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Biography of Huo Xiao yu, the thesis trys to rich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 Tang 's dramas. The thesis from the side reveals Tang’s important contribution to the history of Chinese Opera. Point to this evolution, the thesis also intends to do some personal interpretation.
Key words: The Purple Hairpin; Biography of Huo Xiao yu; adaptioncreation characters ; narrative techniques ; spiritual connotat;
目 录
摘 要 .................................................... Ⅰ ABSTRACT ................................................... Ⅱ 前 言 ..................................................... 1
第1章《紫钗记》的题材渊源 ................................. 2
1.1 《霍小玉传》 .................................................. 2
1.2 《紫箫记》 .................................................... 3
1.3 《紫钗记》 .................................................... 4
第2章《紫钗记》对《霍小玉传》之人物形象的改编创新 ......... 5
2.1 霍小玉形象改变 ................................................ 5
2.2 李益的性格重塑 ................................................ 7
2.3 卢太尉的存在意义 .............................................. 8
2.4 黄衫客侠义精神的放大 .......................................... 9
第3章《紫钗记》对《霍小玉传》之叙事艺术的改编创新 ........ 11
3.1 戏曲性的加强 ................................................. 11
3.2 叙事角度的转换 ............................................... 12
3.3 叙事符号的深层意义 ........................................... 14 第章4《紫钗记》中作者个人精神的体现 ...................... 15
4.1“至情”思想 .................................................. 15
4.2 女性意识的觉醒 ............................................... 16 结 语 .................................................... 17 参考文献 .................................................. 19 致 谢 .................................................... 20
篇二:浅析《霍小玉传》的悲剧意蕴
浅析《霍小玉传》的悲剧意蕴
《霍小玉传》讲述的是李益与霍小玉的爱情悲剧。新中进士的名门公子李益,在京候职期间,觅得才貌双全的霍小玉。两人相爱相欢两载,益离京任职,分离前立下誓不相舍的誓言。可是回到家中却从母命与高门卢氏女定下婚约,违了小玉之约,益自觉羞愧,避而不见小玉。小玉忧思成疾,在一位豪士的帮助下,终与李益见上一面,痛斥李益一番后,气结而亡。死后作祟李益妻妾,益三取不谐。
①“艺术上的悲剧是现实生活中悲剧的反映和典型化”,透过作品的悲剧意蕴我们
能够看到它所折射出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悲剧。小玉为爱情为梦想付出了年轻的生命,是无可非议的悲剧人物。而李益由于种种原因,不得实现自己的诺言,葬送了别人的美好爱情,也葬送了自己的幸福婚姻,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也是个悲剧人物。体味其中的悲剧意蕴,有着深广的社会意义。
一、 霍小玉之悲
霍小玉从一上场开始,就在一步步演绎着她的悲剧人生,向读者昭示着冷酷的社会现实。从小玉的出身与遭遇来看,小玉本是霍王小女,“王甚爱之”可父王刚一断气,就被兄弟扫地出门,只因她“出自贱庶”。可见人情之冷漠。母女无以生存,小玉竟沦落为了娼妓。出身高门显贵,命运亦不过如此,贫民之孤儿寡母的命运就更难以想象了。足见世态之炎凉!
沦为娼妓,已为小玉的人生打上了悲剧的烙印,及至爱上“门族清华”的李益,这一悲剧的烙印就更加深重了。且看作品是如何将悲剧步步向前推进的:“资质浓艳”,“事事过人”的小玉对爱情充满了希望,一心想寻求一位“格调相称”的“好儿郎”,而“少有才思”的才子李益正欲“思得佳偶,博求名妓”,在媒婆鲍十一娘的穿针引线下,二人一拍即合。郎才女貌,二美相聚,这本是令人欣喜的事。可就在这“极欢之际”,小玉却“不觉悲至”,道出了她内心的隐忧:“妾本倡家,自知非匹。今以色爱,托其仁贤。但虑一旦色衰,恩移情替,使女萝无托,秋扇见捐。”“良宵一刻值千金”,中宵之夜,小玉的内心却是如此的悲凉,头脑确是如此的清醒,哪里像是一个十六岁的风尘女子!“生闻之,不胜感叹”,读者听之,又何尝不悲不叹!
悲剧继续向前推进着:李益的登科授职,使得两年的幸福生活很快终结。小玉深知,“盟约之言,徒虚语耳”,临别之际,道出了她一生最高的爱情理想――相爱八年的短愿:“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且便舍弃人事,剪发批缁。夙昔之愿,与此足矣。”读来真是一字一血,一字一泪,足以令观者感动,为之一哭,这就是一个处在社会底层的年轻妓女的最高人生理想,为了短短几年的真爱,宁可大半辈子守着青灯古寺。这一理想本身就含着深厚的悲剧意蕴,而这看似小小的理想,根本无法实现的现实就更加可悲了。小玉万万没有想到,还未及“色衰”,未及八年,她就面临“女萝无托,秋扇见捐”的命运了。李益“黄鹤一去不复返”,为了探寻李益的音信,小玉求神问卜,贿遗亲友,用尽了一切办法,日日找寻,达一年之久,直至卧病空闺,资产用尽还一如既往,矢志不渝,最后竟连她父王送她的紫玉钗都潜卖了。小玉对爱的执著、坚贞,对情的专一、坚定,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终于在一位黄衫豪士的帮助下,与她朝思暮想的人做了最后的诀别,悲剧在这里也推到了顶点。离别至今,积郁在心里的所有爱恨情仇,在这一刻,喷薄而出:“我为女子,薄命如① 《美学初论》
斯!君是丈夫,负心如此!??”就这样带着恨与痛,小玉离开了人世。为了一份理想的爱情,她付出了年轻的生命。爱已逝,情已尽,命亦绝。爱情不复,生命何惜?小玉是勇敢的、刚烈的、痴情的;小玉又是天真的、幼稚的、倔强的――倔强的有些偏执。
“妾本倡家,自知非匹”,她明知自己身份卑微,不可能在婚姻中求得合法地位,可她便不肯投降,不甘心屈服于这种命运的安排,她要试图着抗争一下,哪怕是退而求其次,争取一段没有婚姻的美好爱情。她幼稚地以为,这是她能争取到的,至少短暂的八年还是可以的。她低估了她的对手是多么强大,多么残酷!当她的爱情理想已出现危机的时候,她不想着为自己另谋出路,而是倔强地坚守着她的爱情,不肯相信这份爱情会如此迅速地夭折。为了追逐这份爱情,她宁愿资财散尽,宁愿“为伊消得人憔悴”,与她的身份背离的越来越远,全然忘记了她妓女的本职,最后只能落得个香消玉殒的下场。
二、 李益之悲
小玉的爱情悲剧与李益脱不了干系,这无可非议,至少他是一个诱因。但是把李益说成是小玉悲剧的罪魁祸首,放在主要责任人的位置上,又未免定刑过重。因为“霍小玉的爱情悲剧,有着深刻的阶级根源和社会意义”。②而且“李益并非
③一般的喜新厌旧,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所以把责任完全归咎于李益,甚
至认为小说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对李益进行道德批判,而不去挖掘它背后的社会原因,是不合理的。正如周先慎所言:“作者不是简单的归结为个人的品质,对
④人物进行纯道德的评价,而是着重发掘决定人物行为和品格的社会原因”。因此,
我们只能说,小玉的悲剧与李益有关――尤其是他性格上的缺陷,同时又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
从作品的表层看去,李益是个“负心汉”,抛弃了霍小玉,辜负了小玉的一片深情。但体味作品的深层意蕴,李益并非“负心”。
首先,李益对小玉始终都是有感情的。相爱的时候,真真挚挚,而非虚情假意,逢场作戏。李益“思得佳偶”,“久而未谐”,一旦思得,“一生作奴,死亦不惮”,从初衷上说,他有志为一位佳人付出一番真情。及至遇见小玉,在与小玉相处的日子里,日夜相从,同喜同悲:听到小玉的隐忧,他会“不胜感叹”;听到小玉可怜的短愿,他会“不觉涕流”;知道小玉“疾候沈绵”,他会感到惭耻”。会有自责之心,愧疚之感;看到小玉气绝身亡,他会“旦夕哭泣”;及至与卢氏成亲后,还会为玉“伤情感物,郁郁不乐”。李益的这些表现,都是发之于情的,而非做作,丝毫看不到富家子玩弄妓女的轻薄相。
其次,与其说李益“负心”,不如说“负约”更恰当。李益临别时,与小玉约定“至八月??寻使奉迎”,绝非敷衍欺骗之辞。只是不曾想事情有变,回家后要从母命筹聘礼娶卢氏女,这样“大大错过了与霍小玉约下的见面日期,自觉有愧,才索性‘寄不知闻,欲断其望’了”。⑤后来“又知玉疾候沈绵,惭耻忍割,终不肯往”。⑥分析李益此举,一方面,因为违期,而知“惭耻”,说明他很重视小玉的感情,很重视自己的诺言,当初的承诺并非是信口开河,欺骗小玉的;另一方面,因为违期,就避而不见,将错就错,及至越错越深,说明他不敢正视现实的软弱性――这正是他性格上的缺陷――但不是道德问题。 ②
③ 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上)第248页 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上)第249页
④ 周先慎《古小说鉴赏》第33页
⑤ 李宗为《唐人传奇》第86页
⑥ 同上
最后,李益的行为,李益的性格缺陷并非完全取决于他的个人意志,而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的。正如周先慎所言“他的行为意志由家庭和社会所支配”。从这点说,李益也是个悲剧人物――家庭和社会使他无法掌握自己的人生和命运。
从李益的家庭出身来看,生于陇西大姓李家,“门族清华”,属于高门望族。这样的大家族往往具有森严的家族礼法,加之太夫人又“素严毅”,必然把李益培养得循规蹈矩,造就了他懦弱的性格。另一方面,这样的出身,使他无可选择的来到了上层社会,上层社会的礼法、观念,直接赋予到他身上,影响着他以后的思想、行为。
尽管他与小玉已过上了两年“婉娈相得”的幸福生活,尽管他已发下了的豪言壮语,尽管他也想与小玉一生偕老。但是当得知他的严母为其订下卢氏婚约时,他最多只能“逡巡”一下,而不敢有半句“辞让”之言。一来在这个封建家长制的时代,他不敢顶撞父母,做出不孝之举(那可是大罪);二来他在这个“门族清华”的家族内,他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整个家族,家族利益不容许他有选择的余地。在严母与强大的家族利益面前,他的个人意志就失去了效力,暴露出来的是懦弱的本性。他既不敢反抗严母,也不敢正视小玉。面对违约的事实,他能做的只是“惭耻”,一避再避,没有勇气向小玉讲清真相,以致害得小玉忧思成疾,一命呜呼。李益的个人意志根本无法由他自己来支配,结果只能落得个自己痛苦,别人遭罪的悲剧结局!
从当时的社会风尚来看,文人士子尚狎妓。《北里志》记载:“诸妓皆居平康里,举子、新及第进士、三司幕府但未通朝籍未直馆殿者,咸可就诣。”这样的风尚就为李益与小玉的相遇造就了社会条件,同时也埋下了悲剧的隐患。因为士子狎妓只是为了抬高身价,而不能娶她们,而后要做的是“科举及第,娶高门女,
⑦出将入相”。所谓“高门女”就是指唐时门第极高的五大姓之女――陇西、赵郡
李,博陵、清河崔,范阳卢,荥阳郑,太原王。娶五姓女成为当时士人们的婚姻理想,因为这对他们今后的仕途、声望是大有裨益的。这也是因袭已久的门阀观念使然。而娶妓女则是“非举子所宜”(《北里志 王团儿》)的事。正是这种普遍的社会风尚与婚姻理想预示着小玉、李益必然落得个“只可相欢,不可相守”的悲剧结局。
从当时的婚姻制度来看,李益也不能遂其“与卿偕老”的愿望。据《唐六典》卷十九载:“凡官户奴婢,男女成人,先以本色媲偶”。所谓“本色媲偶”就是指本阶级的人才能通婚。李益出身高贵,“门族清华”,而小玉不但“出自贱庶”,还沦为了妓女,两人地位悬殊,根本没有婚姻的可能性。小玉正是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才退而求其次,只要爱情,不要婚姻。可是她的爱情快车从一开始就停错了站,必然要面临着随时被“扫地出站”的结局。李益也渴望获得一份天长地久的爱情,“与卿偕老”,可他的这份爱情愿望建立的根基是违章的,也必然要面临着随时被拆毁的下场。这是他们的个人力量所无法抗拒的。力量悬殊的个人意志与社会法制交战,受伤、阵亡的只能是个人――这也是李、霍悲剧的必然性所在。
退一步说,假设李益退掉了卢氏的婚约,与小玉相守八年,则既损害了他的个人前程,会为同流所耻笑;又损害了他的家族利益,为严母所不容;更为重要的是还违背了以“本色媲偶”的社会礼法,要遭到法制的严惩。在这些强大的对手面前,李益的个人意志就显得软弱无力。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小⑦ 程国赋《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
玉一样以死抗争,玉石俱焚;要么放弃个人美好愿望,彻底妥协。李益与生俱来的软弱性使他根本没有勇气走上离经叛道的征途,因此他只能选择后者,牺牲自己的爱情、婚姻;只能像个傀儡一样,按照他的阶级为他设定的路线前行。“一生为奴,死亦不惮”的爱情宣言只能成为他内心深处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崇高理想。他同样是可悲的。
综上,就是李益生活的时代背景,社会状况,也是李、霍悲剧的社会原因。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鲁迅),这更能震撼人们的心灵,唤醒人们麻木的灵魂。小玉为了争取一段为时代所不容的理想爱情,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是悲壮的,可歌可泣;李益为了接受一份社会赋予的婚姻,葬送了一生的幸福,三娶不谐,也是惨痛的,可悲可叹。综观之,小玉的爱情悲剧,是生活在社会底层广大妓女的共同悲剧;李益的婚姻悲剧,是处于社会上层,出身高门而又无自主权的士子们的共同悲剧。他们的悲剧都源于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源于他们试图超越这个局限而又力所不及。这正是小说的悲剧意蕴所在。
参考文献
[1]侯忠义.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上)[M].1990
[2]周先慎.古小说鉴赏[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3]李宗为.唐人传奇[M].北京:中华书局,2004重印
[4]成国赋.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5]卞孝宣 周群主编.唐宋传奇经典[M].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
[6] 唐传奇鉴赏集[M].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
小畜:亨;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白话】《小畜卦》象征小有积蓄:亨通顺利;天空布满浓密的积云,但还没有下雨,云气是从城西郊区升起来的。
《象》曰:风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白话】《象辞》说:《小畜卦》的卦象是乾(天)下巽(风)上,是风飘行天上的表象。风在天上吹,密云不雨,气候不好不坏,收成一般,所以只能“小有积蓄”;君子面对这种情况,于是修养美好的品德,用心做好文章等待发达的时机。
小畜,就蓄聚的主体看,量"小"者,"阴"者。作为从属的"阴"只能在适宜的限度内发挥主观能动作用,蓄积作为主导者的"阳",促使阴阳的和谐统一。
篇三: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中国古代小说鉴赏
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2011级 学号:222011318210030 姓名:李斯曼
内容摘要:唐代传奇小说中叙写婚恋故事的最为普遍, 它们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都能做到委婉曲折, 摇曳多姿, 引人入胜。《李娃传》与《霍小玉传》是这类作品的杰出代表。《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写了娼门女子的爱情与命运, 但前者侧重人性的失而复归, 结以团圆, 后者则侧重写美的被毁。二者各有内涵, 各呈风姿。
关键词:爱情 人性 道德 封建礼教 唐传奇 李娃传 《霍小玉传》 论文正文
引言:鲁迅说, 唐人“ 始有意为小说” [1] ,唐传奇的确是中国小说成熟的标志。唐代小说之所以被后人称为“ 传奇” , 是因为作者往往“ 作意好奇” [2],“ 能揉变化之理, 察神人之际, 著文章之美, 传 要妙之情, 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 [3]。它超越了中国史传文学拘泥于真人真事的传统, 能自觉运用虚构与想像, 使故事情节曲折完整, 人物形象血肉丰满, 叙述婉转, 文辞华艳, 使中国小说具有了独立的文学品格, 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对《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予以比较分析, 即可见一斑。
一、《李娃传》
《李娃传》是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传的 (一枝花)故事加工整理而成, 写长安娟女李娃与荣阳郑生的一段曲折的爱情。李娃
者, 李姓姑娘之谓也。古代通称妙龄女子为“娃” 。宋人“ 说话” 称李娃为李亚仙, “ 亚仙” 当是其名。荣阳望族之子郑生, 因赴京应试, 偶遇李娃, 一见钟情, 遂溺其家。“ 岁余,资财仆马荡然” , 被李娃与鸭母设计骗逐, 流落为代人哭丧的“ 挽郎” 。旋又遭父鞭答, 几于毙命。后于行乞冻饿之际, 为李娃所救。李痛悔往昔所为, 自赎与居, 砒砺其发愤苦读, 遂摧第, 终至夫荣妻贵, 父子如初。
李娃是素有长安“ 一枝花” 之誉的“ 狭邪女” , 正如郑生那位“ 长安通” 朋友所介绍, “ 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 所得甚广。非累百万, 不能动其志也” 。这一方面标明了李娃作为“ 大腕妓女” 的商业性“ 品级” , 绝不是那种廉价的“ 路边野花” 之属; 另一方面也说明她身历已多, 而这种商业性的“ 性经验”不但与爱情无涉, 而且已经使她的价值取向发生偏斜, “ 志” 不在“ 情” 而在“ 利” 了。
她, 将郑生延至“ 帷幕帘榻, 焕然夺目; 妆仓袅枕, 亦皆侈丽” 的西堂, 遂至“ 诙谐调笑, 无所不至” , 相见何其欢也! 这种男女相悦、两情缝蜷持续了“ 岁余” , 郑生“ 囊中尽空” , 骏乘仆马已告“ 荡然” , 这时“ 姥意渐怠” , 而“ 娃情弥笃” 。或问: 李娃此时的“ 弥笃” 之情是真正的“ 爱情” 么? 答曰: 不然。它仅仅是爱情的“根源” 形态, 是“ 本能的欲望” 使然; 此际她与郑生的关系仍处在“ 肉体结合”的低层次, 尽管不无“ 亲昵” , 然而却并不“ 深刻” , 因
为尚未达到“ 心理结合” 的高度。何以见得? 作品紧接着便写
了李娃与鸭母“ 互设诡计” 骗逐郑生的一幕; 这“互设” 二字, 既是李娃自己的事后自白, 我们一也就无从开脱, 只能遗憾地体味这“ 利” 对“ 情” 扫地出门的苦涩了!设若故事到此为止, 那么李娃自然就被绑上了耻辱柱。但是, “ 天下事了犹未了” : 郑生被逐, 始而 “惶惑发狂” , 继则“ 遴疾甚笃” , 后为“ 挽郎” 显声, 旋遭父楚几死, 适得师友搭救, 终至沿门行乞。当他于风雪交加中哀呼“ 饥冻之甚” 时, 恰被李娃听见; 这样, 李娃便又一次被推上了人性与良知的“ 检测台” 。
白行简的抒情性评论, 不可不谓之高矣。然则, 我们却不能简单认同这位封建士大夫的 “ 高见” , 因为李娃的“ 节行” 高义并不是“ 一步到位”的, 她对郑生是“始乱‘ 中’弃” 而终予“ 厚报” 的。那么, 李娃这一番作孽自赎的人性轨迹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呢? 窃以为: 如果说李娃对郑生的“ 始乱”是迷于“ 色” 、“ 中弃” 是惑于“ 利” 的话, 那么, 当郑生落魄至极时她的闻声而出及后来的一切作为, 就至少有三重心理动因: 一是对旧情的顾念。她们毕竟有两情欢洽的美好时光, 而“ 爱, 是不能忘记的” , 难免有本能的回归指向。二是被一种赎罪意识所驱策。她一见郑生“ 枯痔疥厉, 殆非人状” , 便“ 失声长拗日: ‘令子一朝及此, 我之罪也! ”, 而当养好了他的身体, 玉成了他的事业, 在郑生“ 将之官” 时, 她却说 “ 今之复子本躯, 某不相负也” , “ 固辞” 欲离他去。这说明她所作的这一切, 意在填补良心的巨大“ 亏空”,解开心灵深处的自系之“ 铃” 。三是侧隐之心使然。正是郑生的惨厉万状使她“ 意
感焉” , 动了悲悯同情之心, 于是才甘愿以高代价来拯救这个“ 良家子” 。当然, 这三重心理因素又不能等量齐观, 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当是“ 爱情” 这一极; 是男女之爱这一诱因, 唤醒了她的良知, 使她良心发现, 并激活了人性中固有、但却被社会驱力、利害观念所冲淡、所掩盖的“ 属人” 意识。惟于此时, 李娃与郑生的“结合” 才可以说是超越了“ 肉体结合” 的初级阶段, 才算进人到了“特殊的” 、“ 深刻的” 、“ 心理结合” 的较高层次。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 “ 行简本善文笔,李娃事又近情而耸听, 故缠绵可观。” 这就是说, 《李娃传》既符合事体情理, 又极富“ 传奇” 色彩, 叙写爱情委曲徘侧, 诉诸读者则颇具“ 可观” 的审美价值。
从李娃性格的复杂和富于变化, 一方面可见出作者的“ 知人性之深” ,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唐人“ 有意为小说” 的创造性追求精神。所不足者, 那结局似乎太 “ 圆满” 了, 这在当时也许算不得什么“ 坏事” , 然而从文学史的角度看, 此类作品正是后来愈演愈烈的“ 大团圆” 模式的“始作俑者” 。
二、《霍小玉传》
《霍小玉传》是蒋防(字子微)所作, 如张若虚之以一首《春江花月夜》名垂诗史一样, 他也因此而“ 孤篇横绝, 竟为大家” 。小说写陇西大家子李益, 年二十中进士, 人长安, 思得名妓。经人撮合, 遇小玉, 一见倾心, 留恋其家, 凡二年。后授郑县主簿, 与坚约婚姻而别。及觑母, 始知已订世家望族女卢氏, 生因惧母素严, 不敢拒, 遂绝小
玉。小玉百访不得, 优愤成疾, 沉病在床。后于春游崇敬寺时, 益被一黄衫豪士强邀至霍宅, 小玉力疾相见, 数其负心而卒。益为编素, 哭泣甚哀。已而婚于卢氏, 然而怨鬼所祟, 竟以猜忌出其妻。至于三娶, 莫不如之。
霍小玉为谁? 据“ 拉皮条” 的鲍十一娘介绍, 乃 “故霍王小女” , 且“ 王甚爱之” 。这无疑是说, 她不仅有“ 金枝玉叶” 般高贵的身份, 而且还有“ 掌上明珠”般得宠的体验。其实不然。“ 母曰净持。净持, 即王之宠脾也。” 这就大掉其价且预伏危机了。果然, 当那位享尽了人间艳福的霍王寿终正寝、扬长奔赴“ 天堂” 之后, “ 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 不甚收录” , 于是,这个“ 姿质秋艳” 、“ 事事过人” 的高贵与卑贱的“ 结晶” 便被“ 遣居于外” , 遂“ 易姓为郑” , 不得不干起倚门卖笑的营生, 将一只脚伸向了“ 地狱” 之门。
李唐盛世, 诗礼之族, 就是这样“ 逼良为娟” 的! 她的不幸还在于: 虽然“ 出自贱庶” , 却有着“ 高情逸态” , 偏偏不肯理会乃母之名的暗示, “ 净持” 六根, 乐天知命,反是“ 不邀财货, 但慕风流” , 一心向往着一位“ 格调相称” 的“好)L郎” , 欲委终身。结果, “ 好)L郎” 倒是慕得了一位, 只可惜, 这位“ 少有才思” , 又“ 自矜风调” 的李十郎却是个“ 银样蜡枪头” , 他徒有爱美“ 重色” 之心, 实无惜美重诺之诚, 其“ 格调” 与霍小玉实在太不“ 相称” 了!造成霍小玉不幸的原因, 固然有她自身心高求全、择人不慎的问题, 但作为一个被动的受害者, 主要还应归咎于李益的怯儒和负
《霍小玉传》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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