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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苦恼

2017-04-25 06:58:38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立法救不了中国式“第三者人格”

立法救不了中国式“第三者人格”

2010-11-08 23:00:05 来源: 网易女人 跟贴 4 条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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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晓芸(《时代周报》评论部主编)

据媒体报道,日前于海口举行的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会上,婚姻法学专家透露:“小三”有望被追究侵犯配偶权。相关报道指出,“第三者”插足导致家庭破裂的现象屡见不鲜,很多受害者为无法有效惩治配偶和与之通奸的“小三”而苦恼。婚姻法学专家们于是讨论,“第三者”或许应当被追究侵犯配偶权,无过错方有望要求过错方和与之通奸的“第三者”赔偿其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

此说一出,舆论哗然,主要表现为斥之为“法律上的倒退,荒唐的立法,试图掌管公民的道德生活,第三者也是受害者”等等,这些说法均有其道理,如果不是媒体的报道有误读,那么,这一企图当然是很违背人性的,和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让人联想到历史上的“通奸罪”。

事实上,目前世界上仍有一些国家和地区保留通奸罪,如韩国、台湾地区及美国的一些州。2008年,韩国女明星玉素利被裁定犯有通奸罪,判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2005年底,台湾地区的

台联党前立委林志隆(46岁)和29岁的女助理发生婚外情,被妻子揭发,林妻控告两人通奸。女助理为求自保,反控林志隆利用职权强奸她,否认有通奸行为。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女助理提不出遭强奸的证据,却让法院证实二人确有通奸。于是强奸罪部分,林志隆获判无罪,而在通奸罪方面,由于林妻决定原谅丈夫,撤销对丈夫的告诉,只单单对女助理提告,女助理最后被判坐牢5个月。

目前中国大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刑法》而规定的几百个罪名中,没有“通奸罪”这一罪名,但中国有“重婚罪”,情节较之通奸有更为严格的要件要求。台湾立法机关也曾希望废除有关通奸罪的法律条款,但在妇女运动兴盛的台湾,每当动议废除通奸罪时,妇女团体就上街游行。她们认为通奸罪是悬在丈夫头上的尚方宝剑,对花心的丈夫还是很有威慑力的。近年来,韩国国内对于刑法中规定的通奸罪也有过几次是否违宪的争论,韩国的宪法法院在三次违宪审查中,分别作出了通奸罪合宪的判决。虽然宪法法院始终认为通奸罪的规定是合宪的,但是主张其违宪的人越来越多。

由此可见,提出惩戒第三者的立法诉求,虽然与现代文明的总体趋势相悖,但也不至于像一些媒体评论的那么简单和大而化之,至少还是一个严肃的学术争论。所以,很有必要在这场纷乱的争论中冷静下来,理性地分析中国社会目前的价值紊乱及其导致的这一系列足以引发激进立法反弹的社会崩溃现状。

吊诡的价值紊乱

大概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样产生如此多样的带有对女性污名化的专有名词,如“剩女”、“圣女”、“灭绝师太”,还有“小三”、“二奶”等,前者对暂时不婚或高知女性施加文化暴力,潜台词是认定女性的核心价值是嫁人,独立的或有学识的女性必然是怪物;后者对女性成为他人婚姻的介入者嗤之以鼻,施加一定道德压力。

但吊诡的是,前者这一系列的污名化和文化暴力,在现实中大行其道,颇有买方市场,不少女性自觉臣服于这一价值体系,剩女焦虑和知识女性故作幼齿状成为文化景象中的常态,而后者呢,却未必对当事人或社会的价值生态产生真正的道德规制,君不见,无论是做了第三者的女性还是有了婚外情的男性当事人,无不在公众舆论面前“坦荡荡,趾高气昂”,丝毫不受所谓的社会“主流”价值系统的制约。

当一种社会“主流”价值观连对当事人都失去约束的时候,这种价值观早就不主流了。基于此,才有焦虑的法学家试图讨论如何从法律角度对社会的道德失范进行追究。除了指责法学专家的迂腐之外,人们却懒得进一步拷问,究竟“中国式第三者”与西方很多国家也不罕见的婚外情有何区别,另外,中国式婚姻与西方文化中的婚姻又有哪些根子上的差异,再继而追问,究竟是哪些根源导致了目前中国社会的这种怪现状:美国人如果有了婚外情,当事人并不以这是私事而拒绝面对公众,而是必须面对公众诚挚道歉;中国人的婚外情当事人

却利用话语权在媒体大张旗鼓地写文章,对外宣称“道德一定是个人的选择”。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09年,美国最著名的民调公司--盖洛普民调机构对民众的调查显示,高达92%的受访者认为,已婚男女有婚外情是最不道德的,能够在道德上接受婚外情的民众只占6%。美国人认为最不道德事情排在第二位的是一个男人同时拥有一个以上的老婆(也就是一夫多妻),91%的受访者认为一夫多妻不道德,认为在道德上可以接受一夫多妻的人为7%。

以弱者的名义堕落

也就是说,中国人眼里性开放的美国人其实保守得很,居然有九成民众对道德问题作出了一致的选择;相反,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却早已分崩离析,成为一些个体眼中的“道德自定义”,无论是男性当事人,还是成为第三者的女事主,他们均无耻感。所谓的价值体系,在他们那里,是可以任意打扮的,譬如,当男方的钱用来与“小三”挥霍的时候,他是出手阔绰的魅力男,当“转正”无望的时候,男方的钱就是贪污腐败,这个男人转瞬间成为了“流氓、无赖”。

对于这一类女性,我并不认为有任何值得同情之处,以弱者的名义堕落,现实中践行的,却既非爱情也不是浪漫,而是赤裸裸的一盘生意。既然是“高回报”的交易,自然也是“高风险”的,从投资收益比来说,这一类女性早已铺垫好她们心目中的“天堂”通途,至于

突然间从坦途变成天堑,那也是题中之义,预料之中,大张旗鼓维权虽然有利于反腐,但从性别视角来看,以受害者自居在逻辑却难以自洽,从程序正义来说,也是极度欠缺说服力的。

如果不把第三者现象、二奶问题和这个国家的权力结构放在一起考察,那是极其局部和片段的“偶然”。美丽的邂逅或迟到的灵魂伴侣需要的是双方独立的人格,那完全是另外一个议题,诸如美国传奇的新闻人李普曼中年时遭遇迟到的爱情,如海德格尔遭遇伟岸得一望无垠的阿伦特,那是人性的一场较量,是灵魂深处的撞击,呈现的是生命的开阔性和无限可能。

而当下的“中国式第三者”现象则有其显著的“中国特色”。将形形色色的“第三者”植入权力和利益格局当中,得出的结论显然并不仅仅是一场性别战争的问题。诸多充当第三者的女性,本身与这个体制同构,她们只不过是下一个层级的媾和者,往上追溯一级,便是她们所依附的男性及其背后的权力系统。女性在这场利益博弈当中充当的角色,与男性在向权力献媚而获得实惠方面,本质上并无人格的高下之分,甚至也难以分出施害者和受害者身份来。他们捆绑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在诸多场合和条件下,诉求是高度一致的,但是,一旦分赃不均或欲壑难填的矛盾爆发,处于利益格局下端位臵的女性一方,便以受害者身份跳出来维权了。这一类女性,已经形成了一种具有显著象征意义的“第三者人格”特质,她们依附于男性生存,进行

篇二:心理案例

心理案例:婆婆为何爱”插足“?

无论在生活中或是新闻媒体上,婆婆与儿媳争夺“男人”的故事屡见不鲜。最近网上又传出一件“90后夫妻度蜜月,婆婆插足当第三者”,让小夫妻苦恼不已的故事。

且来看媒体的报道。去年5月办完婚礼,小杨和老公打算去海南度蜜月,可婆婆却提出要和小两口一起去。“你俩太年轻,从来没独自去过那么远的地方,我不放心。整个旅行的费用我都包了,到时你俩好好玩,我负责照顾你们。”

无奈之下,小杨也只好答应,整个旅行她都闷闷不乐。结婚不到一年,婆婆几乎每天都到家来。早上6点还没起床,婆婆就自己用钥匙开门来送早饭。进屋后直接来到睡房,替儿子掖被子、拿衣服、倒洗脸水,弄得小杨特不自在。趁他们白天上班,婆婆还经常来家收拾家务,有时晚了干脆就住下,弄得小两口几乎没了独处时间。

“我觉得婆婆就像插足在我们夫妻二人生活中的‘第三者’,可老公听我这么说,竟然发火了,说我没良心。他也不理解我,我这日子过的挺憋屈。”小杨说。

根据沈阳市婚姻家庭咨询师协会的统计,有80%以上的婚姻矛盾,直接或间接因婆媳关系(或岳婿关系)引发。尤其是如今“85后”、“90后”年轻人的婆媳关系,更呈现出新的特点,年轻人的婚姻生活因此备受困扰。

对此,著名心理专家武志红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表示,家庭中居第一位的,应该夫妻关系。如果亲子关系(包括公婆与丈夫、丈夫与孩子、妻子与孩子)凌驾于夫妻关系之上,就会产生最常见的两个问题:糟糕的婆媳关系和严重的恋子情结,最终形成不健康的家庭模式——

不健康的模式1:烦丈夫,爱儿子

前不久,我在北京大学心理系的一个研究生同学路过广州。他两个月前刚结婚,话题很快转移到了婆媳关系上。他也遇到了这方面的麻烦。他在老家举行了婚礼,之后在家里待了数天,他妈妈和他妻子数次发生争执,起因都是很小的事情。 但心理学不是白学的,他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妻子认为我最爱她,而妈妈也一直把我当成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现在当然受不了。于是,两人免不了要战争,谁胜了,我就是战利品。”

当然,他不会让战争继续下去,方法是玩“失踪”。他会对妈妈和妻子说,你们就好好吵吧,我出去一会儿。“她们的目标是我,我一走了,她们当然就吵不下去了。”他说。他知道吵架的主要动力来自妈妈。从小到大,他一直是妈妈的心头肉,“对妈妈来说,我绝对比爸爸重要。”这种被妈妈重视的感觉曾让他很自得,但等慢慢长大后,他发现这成了一种压力。

譬如,妈妈不愿意与他分离,考大学的时候,妈妈做了很多工作,要他一定不要去外地读书,他先同意了,但最后报志愿的时候,却一狠心报了外地的一所大学。 “正确的选择。”我说。“当时并不知道是为什么,只是隐隐约约觉得,一定要去外地。”他说。木已成舟,他妈妈也只好认了,但要求他经常给家——其实是给她——打电话。

现在,他已经在北京买房子,妈妈也多次要求和他一起住。“我坚决不同意,但我会很温柔地劝妈妈。”他说。“夫妻关系是家庭中的No.1,这是家庭中的‘第

一定律’,我现在是真正明白了这一点。”他说,“如果一开始,妈妈爱爸爸胜过爱我。那么,她就不会那么离不开我,也不会现在和我老婆过不去。” 不健康的模式2:“没”丈夫,靠儿子

我这个同学,他妈妈是比较强势的那种,因丈夫比较老实,一直对丈夫不太满意,于是将主要情感倾注在儿子身上,难以割舍儿子走出家门,最终不免吃起儿媳妇的醋来。

这是糟糕的婆媳关系比较常见的一种模式,另一种最常见的模式是,现在的婆婆以前做媳妇的时候,因为受到了她的婆婆的严重排挤,一直融不进她以前的家庭。她和丈夫的关系退居第二位、第三位甚至家庭中的最末位,这让她倍感孤独。于是,等儿子出生后,她发现儿子是她唯一的依靠,于是,她自然而然地与儿子建立起了最为亲密的关系,丈夫在她心目中甚至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这种情况下,她更加不能接受与儿子的分离。

我一个朋友阿冲,在有了小孩后,把妈妈接过来带小孩,但不料本来尚可的婆媳关系却迅速恶化。阿冲向我描述冲突的具体情形时,显然他、太太和妈妈的关系,有很强的“三角恋”意味。譬如,当阿冲和太太去小区花园散步时,妈妈一定要求一起去。一次两次就罢了,但次次都如此,自从婆婆入住后,阿冲和太太就再也没有单独散步的机会了。

再如,看电视的时候,如果看到媳妇和阿冲一起坐在沙发上,他妈妈也会坐过来,并且必然是阿冲坐中间,太太和妈妈坐两边。除了这些特殊情况外,阿冲家也有一般的糟糕的婆媳关系的普遍问题,譬如经常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个不停。每当这个时候,阿冲就觉得特别难办,一边是最亲的太太,一边是最敬的妈妈,他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原来,阿冲的家乡非常传统,男尊女卑的情况很严重。妈妈嫁到他家后,当时是一大家子住在一起。从地位上讲,一直是最卑微的,丈夫敬父母,远胜过敬她。大家倒对她很客气,不会欺负她,但都不够重视她,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孤独。她对阿冲说,直到有了他以后,她才不再觉得孤单,并觉得自己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劲头。

后来,她的小家庭从大家庭中脱离出来,开始单独生活,丈夫从此以后对她越来越好,但她想起当年受的很多委屈,对丈夫很是怨恨,两人的关系一直没有得到改善,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一直还是儿子。

谈到最后,阿冲问我:“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善她们两人的关系?”“改善她们两人的关系,而不是你们三个人的关系?”我反问他。“你的意思是??”阿冲沉思道。我解释说,绝大多数婆媳关系的核心不是婆媳关系,而正是那个被夹在中间的儿子和丈夫。这个夹在中间的人,总想着要么妻子对老人家敬一些,要么婆婆对媳妇疼一些,然后问题就OK了。但他却很少想,解决问题的关键,就在他自己的身上。要想很好地处理婆媳关系,这个人必须承担起责任来,努力去协调这个三角关系。“并且,绝对没有灵丹妙药,也没有那种一点就灵、一说就通的绝招,你必须用头脑和智慧去解决这个难题。”我说。

不健康的模式3:太愚孝,轻妻子

忽略夹在中间的那个男人,而把焦点集中在“婆媳”两个字上,是我们面对婆媳关系时最常犯的错误。曾有一篇名为《老婆和父母不和,最终导致要离婚》的帖子在网络上热传,作者表示,结婚前,父母不想给聘礼,而且他每月的工资都交给了父母,这些钱父母也不想给。举行婚礼的当天,妈妈先说想要礼金,被拒绝后当场被“气晕”。

新婚当天,父母回家要一个小时,于是他妹妹说路太远要父母住在新房??最后,这位网友想当然地觉得,这是妻子和他家人之间的矛盾,他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于是,他的做法就是,在家人面前,觉得妻子的确不对;但在妻子面前,又觉得家人的确过分。至于他,则是什么都做不了。

其实,他是连结妻子和家人的枢纽,他也是妻子和家人争夺的对象,他才是化解这场冲突的根本所在。当他只是一味逃避责任,希望做好好先生并尽可能满足双方的要求的时候,这场冲突当然会继续下去。

这3个案例,都违反了健康家庭的第一定律——夫妻关系才是家中的No.1。要想营造一个健康的家庭系统,必须将夫妻关系置于家庭中最重要的位置。我们的文化传统的确有这样的倾向:重亲子关系而不重夫妻关系。就好像夫妻关系只是完成传宗接代的工具,只是给长辈和晚辈服务的载体。

但是,不管你多么敬爱父母,你终究要离开他们,去过你自己的生活。不管你多么爱儿女,他们也终究要离开你,去过他们自己的生活。而配偶,才是那个真正陪伴你一生的人。所以,势必要割舍的,不要让它成为最爱。如果是儿子,就要对自己说,爸爸才是妈妈最爱的人,自己不是;如果是女儿,就要对自己说,妈妈才是爸爸最爱的人,自己不是;如果是父亲,就要对女儿说,我爱你,但妈妈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如果是母亲,就要对儿子说,我爱你,但爸爸才是能陪伴我一生的。这才是健康家庭之道。

篇三:自我管理之清醒法则----给自己当“第三者”

自我管理之清醒法则----给自己当“第三者”

一个人在职场中,有时会跟自己的同事、下属、上司产生严重的分歧;有时会觉得下属言听事从,工作非常顺利,很有成就感;有时候决策的时候没有不同意见,倒觉得心中不安。没有人商量怎么办?没有不同意见怎么办?这时候,应给自己找个“第三者”了。

------分歧的时候,会当旁观者。工作中,与同事、下属、上司出现矛盾的情况是常有的事,许多时候,作为当事人的自己,常常在自己的思维定式里钻不出来,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这就想起了我们下棋,两个人站在各自的立场和角度上奋力厮杀,陷入僵局。而站在旁边的第三者,客观分析双方的态势,一目了然的看清了双方局势的发展,于是演变出“当事者迷,旁观者清”的谚语来。

其实,在矛盾和冲突的时候,我们自己应冷静下来,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和角度上,暂时抛弃自己的一己之见,客观的分析自己的和对方的观点,没准能找出其中存在的困结,做到了“旁观者清”了。

所以,把“遇到矛盾和分歧时,站在对方角度分析自己和事件”,应作为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思维方法。

------顺利的时候,为自己找对手。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自己辉煌的时期,班子团结,群众拥护,下属佩服自己并言听计从,事业发展一切顺利,仿佛前途一片光明。

其实,当你最风光、最顺利的时候,也是你最危险的时候。因为你这时最容易忘乎所以,躺在胜利的摇篮里沾沾自喜,没有对危机的思想准备,万一出现重大危机时会措手不及。

所以,在顺利的时候,一定要头脑清晰,为自己找个千方百计破坏你的“对手”:分析自己此时被胜利隐藏着的问题和漏洞,发动对自己在营销、质量、客户、声场、研发等方面的攻击战役,对自己当头棒喝,让自己真正的清醒起来。

春风得意时,小心沙尘暴;阳光普照时,当心太阳雨。在职场中时刻做到居安思危,任何时候都不头脑发热,,实属不易,必须时刻加强自身的修?,才能达到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这一较高的思想境界。

------决策的时候,给自己当裁判。我们在职场中,会作出许多决策。无论你在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要果断决策,还是在上下观点一致的情况下要顺利决策,都要给自己一个当“裁判”的机会。

为自己的决策找漏洞:冷静想一想这样做会出现什么问题?出现这些问题怎么办?出现的最大负面效应是什么?能不能接受和承担?

正反问题提出来后,就要给自己当“裁判”:利大于弊、出现最坏现象可以承受,就可以坚决果断执行。若出现最坏现象难以承受,按照稳健学派来说,就应慎重考虑了。

决策是自己跟自己的一场博弈,也是自己和自己的一次“赌?”,高回报和高风险是并存的,关键是你的承受能力和决心了。

总之,真正达到跳出自我看问题,给自己当好“第三者”,是自我管理发展到“大师级”的境界,非常不容易,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炼成的。必须加强长时间的有意识的修?,经过思想上、分析方法上脱胎换骨的变化,让“第三者”的出现程序化,才能真正达到这一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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