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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产假国家规定2016

2017-03-16 06:30:41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2016年浙江产假新规定

2016年浙江产假新规定

近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二孩不用办理准生证,女方在法定产假期满后可再享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二孩无须办准生证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杨敬介绍,《条例》2002年9月3日公布施行,2007年和2014年分别作出过修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现行生育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后,为适应新形势,浙江有必要对《条例》进行及时修改。”

对比之前版本,《条例》最大的改变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删除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等规定。

条例同时规定,对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登记服务的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卫生计生委的相关专家表示,符合规定的夫妻生育两个及以内子女的,只须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婚育情况承诺书,即可去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均无需办理准生证。

失独家庭可按规定自主安排生育

不只可以生“二孩”,在某些情况下一家也可以拥有三个孩子。

《条例》规定,符合一些特定情况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比如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再比如已合法生育的子女中,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也可以再生一胎。

不过,这些情况都需要省卫生和计生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

《条例》也关注到了“失独”家庭,规定因子女死亡而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条例规定自主安排。

杨敬说,关于生育调节中有一条需要注意,就是依法收养的,并不影响家庭按照规定生育,但“公民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由再生育”。

产假可以再多休30天

未婚生育半年后仍不结婚的要挨罚

自从国版计生条例实施,关于产假的猜测就有很多,浙江将如何执行呢?《条例》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妇,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待遇:

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的优惠奖励。

不仅是女方,男方也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这期间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修改前的条例曾对晚婚晚育进行的奖励和照顾被删除了。

如果小夫妻表示,只有一个孩子挺好,不再生育第二胎了,奖励怎么办?杨敬解释,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过申请,仍可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不过,如果“超生”了还是要狠罚的。违反规定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的,按照2倍至4倍征收。杭州201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632元,如果不符合规定,多生了一个,那么按照最高标准4倍罚款,就要罚178528元,夫妻双方都要罚,也就是357056元。

条例对未婚生育行为的处理也有了更细的政策。对于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6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0.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第二胎的,按照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1.5倍至2.5倍征收。

篇二:苏州产假相关政策一览

苏州产假相关政策一览 苏州保胎假

保胎假规定

保胎假不是国家法定规定的必须享受的假期,但如果单位同意,可以请保胎假。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现在苏州的医院这方面管的很严格,一般是不会一次开几个月的证明。保胎假一般少的只能几天,多的两个星期,时间到期后可再去医院续开。

如果你的情况确实需要休息,可以让医生酌情多开些,如果医院有熟人有关系的话,也可以开一到两个月。

保胎假期间的待遇

由于保胎假期间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即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是最低保障,不是支付标准)。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苏州产检假和产前假

苏州产检假相关规定

中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第一胎孕妇职工产检假如下:

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

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这是国家规定的,且应该按正常上班的工资给予假期,但也要结合自己的身体和公司的情况,要与公司协调,很多公司都是不放产检假的,所以要产检时就只能向公司请病假、事假甚至年假。

苏州产前假相关规定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这个其实也要看公司的,不是硬性规定,公司不批准是不能享受的。

要是想休产前假,必须写个书面申请向公司提出申请,一般写些有同情意义的理由(例如交通不便、行动不便或者诸如此类的原因吧),如果公司不批准,你只能继续上班。除非你可以取得二级以上医院开的证明你有习惯流产、严重的妊娠综合症等情况的,公司才应当批准你的产前假。总之意思就是你好端端的开不到

这个证明,公司也完全可以不批准产前假,那就要坚持上班到生。

产前假的假期待遇

产前假休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苏州产假

产假规定

苏州产假规定大致是: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一胎加15天。(注:中国政府网5月7日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并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坐等苏州具体政策出台~)

其中,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如遇上国定假日可顺延(当然,也看各个公司具体规定)。 女职工流引产假:

1. 怀孕3个月内自然流产者,依据医疗单位证明,给予20-30天假;

2. 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给予42天;

3. 怀孕满7个月后流产的,给予正常产假天数。

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等津贴照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

但是在实行中具体看公司了,有些会扣掉奖金补贴之类。 苏州护理假

护理假规定

护理假即陪产假,针对的是男性员工。女方符合晚育条件者给10天陪产假,非晚婚晚育的一般只有3天。

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

护理假期间,此工资是全薪的~ 苏州哺乳假

哺乳假规定

女职工生育后,若哺育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规定如下: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请哺乳假6个月,1. 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 生育第二个子女,可请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

子女的)。

3. 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

如果没有哺乳假,那可以有授乳小时。授乳时间上是从生宝宝的那一天起,一年以内每天1小时。

有以下几种休法:

1. 上午/下午各半小时;

2. 并为一小时,可在上午使用,也可在下午使用;

3. 每天连续上班8小时,这样一周就可休息三天(含双休) 。

以上是国家有规定的,公司必须遵章执行。

另外,也可以和公司商量,把一年的哺乳假折算成天数,一次休完,不过这个就要看该公司的领导是否通情达理了。

苏州女职工哺乳假期工资待遇请3个月、6个月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请一年(含法定产假)哺乳假的,工资照发,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停发。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篇三:安徽省2016年产假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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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6年产假新政策

金柚网社保知识资讯: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各地的相关政策也随之改变。《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取消 20天的晚婚假。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60天产假,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的产妇,都将享受产假延长60天 的优待。据了解,《草案》今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一旦表决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将在我省正式落地。

政策内生育延长60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取消晚婚晚育假,同时对合法生育的人群给予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延长多久则由各省自己规定。

安徽省此次《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草“案》既维护了生育一孩夫妻的利益,也体现了提倡生育两孩的立法导 向。”省卫计委主任于德志表示,我省将原来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产假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

根据规定,对符合《草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草案》还规定,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产妇能多少天休产假呢?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我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

据介绍,在新条例实施之后,安徽省产妇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60天产假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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