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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缉私局人员先进事迹

2017-02-13 06:28:1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先进事迹材料

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先进事迹材料

感悟:从一个农民的儿子成长为共和国的法官,对党对人民我有着特殊的感情。作为手握生杀予夺大权的刑事法官,我们肩负着维护稳定和构建和谐的历史重任。我们不仅需要刚直不阿、秉公执法的品行,而且需要明辨是非、黑白分明的技能;我们不仅需要惩恶扬善的浩然正气,更需要客观、谨慎、公平、务实的工作作风。用良心秉公办案,用诚心消除恩怨,用爱心排除纠纷,用真心化解矛盾,是我对事业的永恒追求。

一、爱岗敬业、成绩突出

1993年7月,同志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分配到市法院工作,并很快成为业务骨干,至今已在刑事审判工作一线干了17年。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始终将司法为民牢记在心。他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不怕困难,勇于挑战,先后办理了春天舞厅爆炸案、王子饭店故意伤害案、彩虹集团总裁挪用公款受贿案、假警车拖死的哥案、高新区土地局副局长刘某故意杀人案、郑建锋等我省最大的跨境制造新型毒品案、李占伏等通过国际互联网向境外走私毒品、兴奋剂案、我省第一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同志出生在我市周至县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纯朴的民风、艰辛的生活,从小铸就了他善良、正直、刚毅、爱憎分明的性格和品质。从走上审判岗位第一天起,他就暗自发誓: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就是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原则,要对党负责、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裁判,不愧对百姓、不愧对法律、不愧对党。他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百姓真正装进自己心里,用手中的审判权依法惩恶扬善,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在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十七年中,他先后七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三次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三次被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共青团员、两次被评为市优

秀法官,并荣立三等功一次。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同志还被评为市优秀调解法官、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市青年突击手、市青年突击手标兵、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陕西省法院系统优秀调研员、陕西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二、勇挑重担、严惩犯罪

刑事法官的首要职责,就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面对形形色色的暴力和血腥,面对一双双渴望和企盼的目光,面对自己手中的掌握的生杀予夺的大权,同志深知自己肩负的重任。他始终将匡扶正义、惩恶扬善、除暴安良视为自己的责任。特别是对那些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严重影响老百姓人身财产安全的故意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恶性案件,同志始终做到严肃执法、严格审判、严厉打击。

,同志受理了我市高新区土地局副局长刘某故意杀人案。该案被告人身份特殊,被害人亲属情绪激动,媒体关注强烈。如何做到排除干扰、秉公执法、客观判案,还事实真相,给当事人满意交待,是摆在他面前的一道难题。他加班加点,认真审查案件,深入案发地调查,调取相关资料,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驳回了被告人亲属要求精神病鉴定的申请,依法判处被告人死刑。该案顺利的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被害人亲属感激涕零,从对人民法院的最初的怀疑到最终相信还是人民法院公平、公正。

郑建锋等七被告人跨境制造新型毒品麻古案,是我省近几年破获的最大一起制造新型毒品案。本案被告人身份复杂,由籍毒贩与韩城罪犯相互勾结,在韩城建立据点,派专人出境雇佣缅甸技师为制造毒品提供技术支持。庭审中,各被告人相互推诿,企图逃避法律严惩。同志认真分析案情,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选择第二被告人为突破口,当庭对质,查清了事实,使该案顺利判处。由于该案成功审判,被市政法委评为十大优秀侦办案件。

同志办理的李占伏、田国伟向境外走私、贩卖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及兴奋剂

案,是海关缉私局破获的全国最大的个人向境外走私精神药品案。本案涉及莫大菲尼、涝拉西泮等精神药品,没有明确的量刑依据,如何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是法律适用的难题,很多地方因没有依据而对犯罪嫌疑人制作了行政处罚。同志认真查阅资料,虚心请教专家学者,仔细研读司法解释,最终对被告人以走私、贩卖毒品罪进行了判处。宣判后,二被告人均服判。无独有偶,在案件宣判一个月后,最高法院新的解释对此种犯罪如何处罚作了明确规定,与本案的判处不谋而合。该案也被评为中院重大、疑难案件。

三、情系百姓、司法为民

在人们的习惯想像中,刑事审判法官总是严肃威严,盛气浩然。然而,在同志身上,不仅体现着这种浩然正气,更体现着一颗心系群众、心系人民的火热柔情,使二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不忘尽量帮助受害弱者,帮其将伤害损失尽量减少。不仅如此,在办案中,他还坚持耐心宣传疏导,做思想工作,尽量化解矛盾纠葛,避免“一朝对薄公堂,世代为

仇结怨”的局面,倾情构建和谐社会,为我市的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同时,同志也没有忘记法官定纷止争的职责。对于一些事出有因的恶性案件,因细小琐事转化、激化而引起的刑事自诉案件,他耐心做疏导规劝工作,尽量减少甚至消除被害人与被告人对立的情绪,化解双方的矛盾,作出一个双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公平判决。尽力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

和,他先后受理了朱鹏举和付满亭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朱鹏举和付满亭于5月15日凌晨驾驶面包车行至本市太华路先锋村村口,将骑自行车的曹录安撞倒后,不是送人去医院抢救,而是将伤者丢弃,致曹录安因得不到抢救而死亡。二被告人的行为由一般的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在审理此案的过程中,他了解到死者曹录安的妻子姚利平是陕棉十一厂下岗女工,曾经是厂里的劳动模范。死者的儿子曹雾是电子科技大学的学生。姚利平生活非常困难。而本案的两名被告人家庭情况也不好。如果案子简单的判决,很有可能使判决的赔偿数额成为一纸

空文。如何能够给姚利平挽回一点经济损失,使曹雾顺利完成学业,一直在煎熬着他。他找到被告人的亲属,把姚利平面临的困难讲给他们,一方面使他们对自己亲人的不良行为进行反思,另一方面希望他们能尽最大限度的代替被告人赔偿一点损失。经过他苦口婆心的做工作,最后朱鹏举的亲属赔偿了5000元,付满亭的亲属赔偿了10000元。虽然钱不算多,但总能对曹雾顺利完成学业起一点帮助作用,他感到很欣慰。

初,同志受理了曹文仓被伤害致死案。被害人父母系麟游县山区农民,家境十分贫寒,来一趟先要用两天时间。为了让被害人少跑路、少花钱,同志将民事调解工作做在被害人未到之前,他苦口婆心给同样家庭困难的被告人亲属做工作,最终将本案的民事部分调解。下半年,该案在逃的二被告人归案,按理说,民事部分已调解,可以不再通知被害人,但考虑到被害人家庭太困难了,失去顶梁柱的他们急需经济上的安慰。他再次给被告人亲属做工作,当庭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使被害人只到法庭一次,就解决了所有问题。3月,该案又有一被告人归案,他又一次做工作再为被害人赔偿了8000元。前后三案均调解,原被告双方均服判。

,同志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了80%,审执率达到90%。他也被评为市优秀调解法官。上半年,他又调解多起附带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深入群众、倾听民声

作为法官,不能仅仅局限于坐堂问案,必要时必须走近群众、走进现场,听取民声、反映民意。

发生在我市西郊的郭天宝故意杀人案,被告人因为母亲赡养费问题,杀死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在庭审中,辩护人提交了一份联名信,建议给郭天宝留一条生路。什么人要写联名信,案件到底有什么隐情?

带着这些疑问,同志三进社区,调查了解。经调查,郭天宝是一个有名的孝子,夫妻二人均下岗,儿子正在上大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而他的三个妹妹家庭条件相对较好,因为母亲的赡养,发生家庭冲突,郭天宝一时冲动,用斧头先将小妹打死,再继续加害另外两个妹妹的过程中,幡然悔悟,在拨打120后,自杀未遂。社区老百姓反映,郭天宝特别孝顺,将一个孝子判处死刑,社会效果不好。在听取了老百姓的意见后,结合郭天宝拨打120,当庭认罪悔罪的情节,同志建议审委会对郭天宝留一条生路,判处其死缓,该意见被审委会采纳。案件判决后,在社区引起强烈反响,一位社区干部说,总认为法律是冷冰冰的,通过该案看,法律还是充满真情的。

五、认真调研、学以致用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发展,一大批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同志深感业务学习越来越重要。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他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的同时,又发扬“钉子精神”抽时间、挤时间学习业务知识,考上了硕士进修班,经过艰苦努力,顺利取得了硕士学位。至此,他并不满足,自加压力,结合审判实践,深入开展了调研工作,埋头钻进了法理、案例、新情、理念等等无穷无尽的社会存在与意识冲撞之中,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孜孜不倦地探索着破解、平衡方案。

针对市法院近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大幅上升的现状,特别是新旧法律的脱节导致审判难度加大的情况,作为交通肇事案件专业化合议庭的一员,他与合议庭的成员一起,走访了市统计局、交通局、交警支队、出租车管理处以及一些运输车队,搜集第一手资料,对我市交通肇事案件多发原因进行了理性的分析,同时对审理此类案件的难点问题,逐一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共同撰写了《交通肇事案件若干适用法律问题的调研报告》。该报告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报告一等奖。论文发表后,在许多基层法院产生了强烈的反响,对指导我市法院办理此类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

篇二:浅谈湛江海关缉私局侦办

浅谈湛江海关缉私局侦办“9·03”走私冻海产品案侦办经验

正 文:2016年5月6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湛江海关缉私局侦办的海关总署缉私局一级挂牌督办案件——“9·03”湛江东海科隆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公司)走私冻海产品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科隆公司等7被告犯走私普通货物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依法判处相关犯罪嫌疑人三到十二年不等徒刑,以及20至4300万元不等罚金。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3年以来,科隆公司在境外订购去头虾等货物后,并不以科隆公司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而是以该公司自已控制的香港大东行贸易公司的名义与外商签订合同等单据,要求外商将货物发送到越南海防港。然后由苏某荣团伙安排人员在越南接货,运至中越边境,根据提单上的货物信息开柜验货。确认无误后,苏某荣团伙利用边民每人每天8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在广西爱店、里火等口岸的边民互市点租借大量边民证,雇佣边民将原产地于印度、泰国等地的货物“化整为零”,伪报成边民互市贸易方式走私进境,再发送给科隆公司,共计偷逃应缴税款6149万元。此外,科隆公司还将自己公司生产的冻虾仁报关出口到香港或台湾,然后安排人员在香港、台湾更换集装箱后发送到越南海防港,由苏某荣以同样手法走私进境,以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共计3295万元。 二、走私特点 (一)假借边民身份,伪报贸易方式走私。 1996年,国家为了鼓励边境地区积极发展与毗邻国家间的边境贸易与经济合作,出台了边民互市贸易政策,以扶持、鼓励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其中,针对广西中越边境居民,国家规定在批准设立和开放的边民互市贸易区(点),边民每人每日可以在不超过 8000元人民币价值的额度范围内,进口原产于越南本地的商品,免

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该案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国家这一针对边

境地区、边民本人的优惠政策,大量租赁边民证,将本应以一般贸易

进口的货物分散成货值低于8000元的货物,采取集中申报、代理填单

的方式,向海关伪报为边民互市贸易货物走私入境,以偷逃巨额应缴

税款。

(二)采取中性包装,伪报原产地走私。

边民互市贸易要求进口商品原产于毗邻国。该案犯罪嫌疑人在走私预

备阶段,即要求外商将拟进口货物全部采用中性包装,以空白纸箱包

装,或在外包装箱上隐去产品商标、原产地、非越南文标识等。对于

部分包装上存在非越南文标识等不符合边民互市贸易的商品,苏某荣

团伙安排人员在中越边境进口时就地更换外包装,以空白箱代替,从

而向海关伪报成边民互市贸易规定的越南产商品,以便走私入境。

(三)采取虚假贸易,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

该案科隆公司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以假出口合同将境内货物以一般

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发往香港、台湾、澳大利亚等地,货物出境

后再在香港或台湾换柜,或直接更改目的港后发往越南海防。其中,

在香港利用自己控股的公司来作为中转,进行换柜换包装并且洗单;

在台湾通过给予好处费利用他人公司来假冒出口贸易。这样表面上形

成一个完整而且合法的贸易。然后以边民互市贸易方式将原申报出口

货物走私入境,并回流到科隆公司。之后,科隆公司以正常出口为名

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税,骗取退税款。经查,该案中科隆公司甚至

将部分货物重复出口后再走私入境,多次“境外游”骗取大量出口退

税。

(四)进出口环节均违法,走私进口与出口骗税构成牵连犯。

我国刑法条文中并没有关于牵连犯的明文规定,我局在办案过程中也较少遇到。该案科隆公司及相关犯罪嫌疑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假出口贸易的方式骗取177柜货物出口退税款,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而科隆公司及相关犯罪嫌疑人为了降低骗取出口退税的成本又实施了将虚假出口的177柜货物走私入境的行为,又构成了走私普通货物罪。其骗取出口退税与走私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同时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

三、案件侦办经验

(一)保密条件下立案,暗中侦查取证。

该案经前期经营后,我局认为存在走私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立案侦查。立案后,我局未采取常规办案模式立即采取抓捕,而是在保密情况下对案件的主要证据进行了收集,依照法定程序调取了相关犯罪嫌疑人之间相互往来的大量电子邮件,提取了大量走私货物的单据,整理出两百多柜走私货物详细清单,把握了充分的开案条件和明确的侦办方向。随后该案成功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其中科隆公司负责人及广西走私入境团伙头目面对强大的证据,无法狡辩,供认了所有犯罪事实,并交待了其他人员参与犯罪的线索,为案件成功扩线提供了帮助。该案保密条件下立案侦查创新了案件办理的新模式,其经验在我局后续多个挂牌督办案件中得到了很好的推广和应用。

(二)固定犯罪行为模式,弱化对部分证据的要求。

该案走私货物数量巨大,共计212柜,因走私行为跨越时间长,部分细节事实因时间久远导致无法补齐所有证据,且每柜货物均涉及租借50到80个边民的边民证,一一追查难度太大,各种原因造成每柜走私货物证据参差不齐。为避免检、法机关以完美证据的要求来认定案件事实,造成大量走私货物无法认定,侦查人员将侦查思路确定在固定走私行为模式上,即证明在特定条件下该案各犯罪嫌疑人均会按照相互之间约定的模式实施固定的、特定的走私犯罪行为,在能够证明212柜走私货物具体品名、规格、重量的情况下全部予以认定,最终获得检、法机关的司法认定。

(三)准确进行案件定性,确保管辖权。

该案既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又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法院最终认定相关犯罪嫌疑人骗取出口退税共177柜货物3295万元,走私35柜偷逃应缴税款990万元。海关缉私部门若要确定管辖权必须确定走私犯罪为主罪,若单纯以骗取出口退税与走私偷逃应缴税款作为确定主罪的依据,缉私部门的管辖权存疑。为避免检、法机关对管辖权的异议,办案人员在与检、法机关沟通及在相关法律文书中将具有牵连关系的走私行为与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割开,对于骗取出口退税同时具有走私的行为并未以牵连犯从一重处断,而是以同时触犯的走私普通货物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分别移送审查起诉,法院最终认定其中同时触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177柜货物以牵连犯从一重处罚,未对管辖权提出异议。

篇三:个人事迹材料模板

李彤事迹材料

李彤,男,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参加海关工作,曾先后在大连海关财务处、督查审计处工作,2009年任保税区海关副关长至今。

多年来,李彤同志坚持脚踏实地,默默奉献,以正直廉洁的品格魅力、敏锐坚定的大局意识,务实创新的领导能力赢得了领导、同事们和服务对象的赞誉,在基层领导岗位上取得了骄人的工作业绩。他曾经获得“全国海关财务装备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8次获大连海关嘉奖,3次获得“大连海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1年获大连海关十大“国门先锋”称号,还曾被选举为大连海关机关工会经济审计委员会主任。

一、注重学习,廉洁从政树理念

长期以来,李彤同志十分注意加强自身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加强学习,正确树立廉洁从政理念作为搞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前提。正是因为树立了正确的理念,李彤才能在财务、审计和隶属海关副关长的位置上不断充实自己,在不同岗位上都能胜任自己的工作。在被任命为保税区海关副关长后,面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业务复杂性,他认真钻研特殊区域海关业务,广泛进行现场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了《贯彻“四好”要求 努力做好大连保税区优化升级改造后的海关监管工作》的政研文章,在大连海关政研参考被刊载,引起良好的反响和关注。

二、公道正派,严于律己作表率

作为领导干部,李彤同志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坚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海关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多次顶住说情风、人情风,多次拒绝企业的宴请、礼物等。一次,辖区一家加工贸易企业涉嫌走私违规,拟移交缉私分局处理。企业负责人多方找人说情,表示“只要不移送缉私局,什么事情都好谈”。李彤同志不为所动,严辞拒绝。企业仍不死心,借口咨询业务又来到李彤办公室。看到四周没人,企业负责人拿出一个厚厚的大信封要塞给李彤并请求关照。李彤严肃地拒绝并宣讲了海关的相关政策。看到企业人员执意要送红包,李彤把办公室人员叫来,表示企业如不收回钱物将按照规定上缴并要通报企业行为,企业负责人见状只好灰溜溜地收起信封走了。该企业也按规定被转缉私处理,罚款补税50万元。

作为分管加工贸易的副关长,他严把审批关,对涉及风险担保金的征退单据、余料结转等业务均亲自过目审批,注重规避工作风险,曾先后多次发现审批单据中的具体问题并对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整改。他积极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实际监管,亲自指导外勤稽核查工作,2011年共稽核查企业100余家,移交缉私23起,整改企业36家,有效提升了该关加工贸易监管水平,弱化了廉政风险。

身为班子成员,李彤坚持落实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实责任制和业务工作要同步进行,按照党组“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分担起分管范围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他带头遵守各项廉政规定,重大事项向党组汇报。同时他还对

科室严格管理,经常与各科长及现场业务人员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并对出现的业务和廉政风险苗头予以揭示,及时提醒关员。注意畅通沟通渠道,多次通过走访企业、组织座谈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推行服务对象问卷评议制,增强了关员廉政意识,在区内营造了诚信、和谐的关企关系。保税区海关也先后获得驻区先进机构和文明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创新进取,真抓实干创佳绩

李彤同志工作经验丰富,讲究工作方法,他认真分析特殊区域业务现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业绩:队伍建设上,结合创先争优,以“纠短板、促提高”为落脚点,大力推进学习行组织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业务建设上,从基础着手,狠抓业务规范化建设,修订完善30多项规章制度,保证了业务规范统一。

在实际工作中,他深入业务一线调研,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工作经验,钻研新时期海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提出纪检干部参与实际监管的廉政工作理念。通过纪检干部参与风险小组工作,实现对廉政风险实时监控,杜绝廉政隐患;通过纪检干部参与实际查验,从廉政角度发现业务漏洞,加大了走私违规案件查发的力度;通过开展季度业务自查自纠,全面发现监管漏洞,避免监管盲点。上述业务与廉政深度结合的做法得到大连海关监察部门的认可,并参与了总署的廉政经验交流。

他还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在总关的指导下,积极协调管委会推动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A区升级改造;建立起通关环

节数据监控、卡口、查验环节现场监管、仓储、加工环节企业核查“三位一体”的业务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同时采取措施规范特殊区域的围网、卡口治理,提升加工贸易监管水平,规范辖区企业单损耗管理,净化特殊区域经营和执法环境,有力推动了监管工作水平的提升和特殊区域规范化建设。

四、热忱高效,服务大局促发展

作为基层海关领导,李彤同志能够正确认识海关工作与特殊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始终以服务企业,服务地方为己任,将宏观服务经济发展与细节服务企业相结合,提出了“服务行为标准化、服务方式人性化、服务手段现代化、服务事项限时化、政策宣传日常化”的新举措。为此,他组织编写了《海关特殊区域优惠政策汇编》、《海关服务指南》等手册;率先推出了互联网QQ“特殊区域管理系统群”实现“无站式”办公;推行重点企业专项服务组,为奇瑞汽车等大型企业提供“人性化”服务;首推常态加班制,为企业提供通关应急便捷措施;在东北地区首家实行加工贸易银行台账联网试点;实现进出区账册备案、进出区货物申报、卡口放行的信息化联动作业。这些举措拓宽了特殊区域优势,推动了两区产业集聚和运作效率提升,促进了特殊区域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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