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16年河南省各专业统考时间及注意事项
2016年河南省各专业统考时间及注意事项
2016年河南省各专业统考时间及注意事项
美术类专业
一、统考时间
二、考试内容和命题安排
1、命题的范围
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人物与场景组合;
素描: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色彩:静物组合、风景。
2、考试形式
写生;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
2.考生素描、速写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色彩用水粉或水粉颜料;
3.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的绘画工具;
4.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
5.表现手法不限;
6.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7.素描、速写、色彩三科答卷作画部分规格为:32cm×30cm;
8.考试结束后试题随试卷上交,不得带出考场。
音乐类专业(含声乐、器乐、舞蹈)
一、统考时间和考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考生于2015年12月19日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招办、省直管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开考前15分钟(即8:15前)进场完毕,之后禁止考生入场。 个体测试包括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两部分。主科和视唱分设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名、考试。按主科集中分批进行考试,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cn)查询专业个体测试具体分批时间。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
(一)声乐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钢琴伴奏)。
声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
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考生自选一首曲目(乐曲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等。
舞蹈主科考试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剧目片段表演。
舞蹈基本功测试包括集体测试和个人测试两部分。集体测试内容主要有软开度(下竖、横叉,下竖叉同时搬后腿;下腰)、控制(面向一点分别搬前、旁、后腿并控制)、点翻、四位转。个人测试由考生将舞蹈的基本技巧动作大跳、平转、倒踢紫金冠、串翻、双飞燕,男生另外加旋子等技术技巧组合展示。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剧目片段表演由考生自选,剧目时间控制在2-3分钟以内,考生自备音乐伴奏CD(考试用舞曲应为A面第一首)。
舞蹈主科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舞蹈基本功测试要求考生必须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
(四)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分值及难度标准:最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
(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五)听音记谱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三、考试要求
(一)声乐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
4.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5.按照所抽视唱试题的节奏、速度演唱,90秒内完成;
6.可选择试题A、B、C、D四个等级中其中一个等级。
(五)听音记谱(给标准音)
1.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2.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辨根音和冠音。
3.听记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六)乐理
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播音主持专业
一、报名时间与安排
2016年播音主持类统考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报名及考试地点为郑州轻工业东风路校区(郑州市东风路5号),考试将分批进行,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cn)查询具体分批报名时间。
二、考试科目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读(1分钟左右);
2.新闻播报(1分钟左右);
3.主持人话题评述或材料(或图片)评述(依据给定的材料或图片,完成完整的口语表达,时间为2分钟左右);回答评委问题(评委依据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提出问题,考生当场回答)。
三、考生须知和注意事项
1.考生需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具体分批报名时间。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报名处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并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
3.考生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决定自己的入场顺序,每组10人,由第一位考生抽出本组的考场号。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进入考场后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收到两张成绩单的考生立即离开考场。
6.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不得重报重考。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直接降低等级。
8.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在报名最后一天到报名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模特空乘类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服装模特类: 2016年1月12日;空乘类: 2016年1月12-13日。报名地点: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二、报名条件及类别
模特空乘类专业省统考分为服装模特类、空乘类,考生可以任意选报一类或两类。 报名条件:1.服装模特类男生身高1.80米以上,女生身高1.70米以上。
2.空乘类男生身高1.70-1.85米,女生身高1.60-1.72米。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服装模特类: 1月13日;空乘类:1月14日开始。
考生应严格按照《河南省2016年模特空乘类专业省统考信息表》上安排的时间参加考试。 考生点名时间:上午7:30和9:30;下午12:30和14:30。
点名及考试地点:中原工学院北校区主教学楼
四、考试内容
1.形体测量:报名当天考生持《专业准考证》、《河南省2016年模特空乘类专业省统考信息表》、身份证,泳装(自备)进行形体测量。
2.形体观察、台步表现和口试:考生5人一组,着泳装登台,集体上前进行正面、侧面、背面展示,再逐个做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考生不得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台步表现为考生着生活装,女生须穿高跟鞋,逐个登台进行行走表现。模特类考生根据提供的两段音乐进行台步表现。
口试为考生随机抽题应试。
3.才艺表演(含舞蹈、器乐、声乐、健美操和艺术体操)限时2-3分钟以内,自备服装、磁带或光盘。
服装模特类考生在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
空乘类考生在舞蹈、声乐中任选一项。
编导制作类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1月13-14日
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具体报名分批时间。
地点: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郑州市文化路79号)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月16-17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时间为准。笔试时间3个小时。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考点为准
三、考试科目
2016年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全部科目采用笔试的形式(满分2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先看录像资料后答题。考试科目为:
1.文学、文艺常识(中学教学大纲规定范围)(60分);
2.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60分);
3.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80分)。
影视表演类
篇二:2016年河南高考实施规定 (1)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5〕36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 来源:高考网Www.GxeDuW.com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录取不报到的事实)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高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和考场记录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市、县(区)招办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省招办颁发的信息标准制定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生确认制度。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
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负责。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9.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10.体检工作由县级教育行政、招生部门会同当地卫计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须指定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有条件的省辖市可设立中心体检站,组织所辖县(市、区)考生统一体检。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中心体检站)对考生体检作出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审核签字并加盖体检医院(站)公章方为有效。体检标准要向考生公布,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告知考生,并由其本人确认签字。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我省指定河南省人民医院为终检医院,省招委会负责协调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1.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除患有传染性疾病、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者以外,考生的身体状况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习,高校不得以身体状况为由拒绝录取或加以专业限制。
五、考试
12.全国统考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并由其制订答案及评分参考。
13.全国统考试题(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副题,下同)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
省级统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
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14.省、省辖市、县(市、区)招办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昼夜值班巡逻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省招办,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省招办接到报告后须立即报省招委会和教育部。
15.考点设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增设考点的,须报省招办批准。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我省的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16.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总分满分为750分。
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文化科目考试外,还须通过相应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省招办组织安排。
17.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我省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考生听力部分的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非听力部分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考生听力成绩作为单列的一项成绩在投档时提供给高校参考;在平行志愿投档中,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分别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进行排序。
我省今年暂不组织报考外语专业考生的口试工作。
18.全国统考于6月7、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19.所有统考科目均实行网上评卷。评卷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招办负责组织实施。
20.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准考证到市、县招办指定地点领取本人的高考成绩证书,也可在省招办公布的网站上查询本人的成绩。
21.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登记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工作由招生部门组织进行,核查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办领取复核结果。
22.考生答题卡由省招办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保存至考试成绩发布后半年。未经省招办批准,任何人不得接触考生答题卡。保管期满按秘密级材料处理办法集中销毁。
六、招生章程
23.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我厅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要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从今年起,我厅启用“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备案系统”,省内高校务必于5月15日前登录上传招生章程备案申请材料。招生章程备案通过后,方可依据招生章程的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高校须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主管部门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所属
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工作。
24.高校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办学地点及所含培养专业类别等均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5.高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招生章程在本校网站公布,并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网上核对系统”填报本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我省招办向社会公布高校招生计划时一并公布高校网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cn)链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以便考生查阅高校招生章程等有关内容。高校未按时在“阳光高考”平台传送招生章程或其内容不全、未经高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而产生的有关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七、填报志愿
26.考生志愿分为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含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别招生)、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士官直招、航海等有特殊要求的专科)和高职高专批等八个批次。
27.考生志愿在网上填报,分三次进行:第一次在6月25日-28日,填报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专升本志愿;第二次在6月30日-7月4日,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第三次在7月6-10日,填报本科三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网上志愿以保存的为准,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须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即:由县(市、区)招办依据考生网上保存的志愿信息打印出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并存入考生档案。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放弃;考生确认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改动,否则,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8.考生依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院校的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办和中学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篇三:2016年河南高考分数线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6河南高考查分时间》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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