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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护林员聘用合同

2016-12-30 06:18:44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护林员合同

篇一:护林员聘用合同1

护林员聘用合同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护 林员: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

管护面积(亩):

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管护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六个月。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公司职责和权利

1、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2、领导、协调、指导护林员的工作,对护林员进行培训,配备管护所需设备。

3、负责对护林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护林员工资。

5、根据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护林员的聘用、奖罚及管护区域的调整。

(二)护林员职责和权利

1、护林员的权利。

(1)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章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林场或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国有林场组织管护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项经营活动。

(2)巡护本责任区山林,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负责记载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详细填写巡山记录。

(3)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管护合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国有林场或者林业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盗伐林木、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5)协助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野外用火,督促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在发现火情时,应及时报告国有林场及县防火值班室,并组织村民迅速集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地组织处臵火情。

(6)协助国有林场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防治。

四、护林员的薪酬待遇

护林员工资暂定为 元/月,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一次。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护林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篇二:护林员管护合同

护林员管护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根据《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

一、管护区域与面积

1、 乡(镇) 村 (林班) 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 ,利用程度 ,面积 亩。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

2、 乡(镇) 村 (林班) 小班,小地名,保护等级 ,利用程度 ,面积 亩。四至界线为东至:,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责任与权利

1、乙方必须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生态公益林有关政策及管理规定,禁止一切人为破坏活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区内珍稀、名贵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实现“五无”,即无盗砍滥伐,无森林火灾,无乱征占用林地,无森林病虫害,无乱捕滥猎。

2、乙方巡山护林每月出勤应在15天以上,并认真做好巡山记录。若发现破坏公益林资源行为,应尽力制止,并及时报告甲方或有关部门。

3、乙方应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防范森林火灾,制止各种违章用火行为。若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并立即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4、乙方应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工作,发现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应及时报告甲方,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防治。5、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管护工资 元/年,管护工资与管护绩效挂钩,一月一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

三、奖惩办法

1、甲方对乙方护林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若乙方未依照本合同履行职责,造成生态公益林资源严重破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乙方管护区域内无发生森林火灾、无盗砍滥伐、无林地侵占、无乱捕滥猎、无发生森林病虫害,护林成绩突出的,甲方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

4、乙方在甲方组织的例会中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5、乙方在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被查实未巡山护林的,每次扣发工资100元。

6、管护区域内发生一般性毁林案件的,每起扣管护工资l00元,发生重大毁林案件的,每起扣管护工资500元。

四、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年 月日篇三:护林员合同

临时护林员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被聘用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我场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和自然生态平衡,促进林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高护林和防灭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根据总场要求,实行护林员聘用制。

第一条 聘用条件和期限

政治素养好,思想品德端正,无劣迹,以场为家,以林为业的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忠于护林防火事业。

分场与临时护林员签订合同,聘用期为三年,从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符合甲方护林防火有关要求且乙方愿意续聘者可以续聘。

第二条 乙方工作职责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当好护林防火宣传员,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护林防火政策,组织发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认真落实好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勤巡山,一旦发生火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补救,把火灾损失降到最小限度。

加强林木资源管理,防止林木盗伐案件发生,一旦发现森林被盗,必须及时制止,报告和妥善处理。

加强林地资源管护,防止毁林开垦、建房、采石、采砂、采矿、葬坟等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发生,一旦发现必须及时制止、报告和妥善处理。

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 目标责任

乙方管片护林防火责任区内,森林火警灾受害率应该控制在0.3%,发生火警应及时发现报告上级,且积极组织力量补救。火警发生不在岗时,处200元罚款。

2、 乙方管片护林防火责任区内,被盗林木控制在指标内(该片指标为根)。林区内严谨毁林开垦、建房、采石、采砂、采矿、葬坟等非法侵占林地案件发生,一旦发现必须及时制止、报告和妥善处理。未及时发现或不报案的一起处200元罚款。

第四条 待遇

乙方工资每月为600元,其他福利与本场正式职工同等享受,如年终奖、过节物资等。 随着正式职工工资的增加,乙方可与甲方商量适当增加工资,具体增加多少有甲方与乙方共同商量决定。

甲方: 乙方:

二01年 月 日

篇二:护林员聘用合同1

护林员聘用合同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护 林员: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有林场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

管护区名称:

管护面积(亩):

管护区域森林资源状况:

二、管护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为期六个月。

三、双方职责和权利

(一)公司职责和权利

1、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管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

2、领导、协调、指导护林员的工作,对护林员进行培训,配备管护所需设备。

3、负责对护林员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按月发放护林员工资。

5、根据护林员的工作情况,决定护林员的聘用、奖罚及管护区域的调整。

(二)护林员职责和权利

1、护林员的权利。

(1)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2)对违章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林场或林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

2、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国有林场组织管护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森林防火等各项经营活动。

(2)巡护本责任区山林,专职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负责记载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详细填写巡山记录。

(3)认真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关规定,按照管护合同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4)深入管护责任区山头地块巡山护林,及时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国有林场或者林业有关部门,协助查处盗伐林木、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5)协助国有林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负责管理本责任区野外用火,督促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在发现火情时,应及时报告国有林场及县防火值班室,并组织村民迅速集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地组织处臵火情。

(6)协助国有林场做好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在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防治。

四、护林员的薪酬待遇

护林员工资暂定为 元/月,根据考核结果,每月发放一次。

湖北中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护林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篇三:村级护林员合同书

村级护林员聘用合同书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为了全面落实天然林资源保护责任,做好林木管护、封山禁牧、

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加大管护力度,根据《合同法》、《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镇实际,明确双方权利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村级护林员聘用合同如下:

一、 护林范围

本镇 村辖区内全部山林,总面积亩。

二、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在县林业主管部门下拨的管护经费中支付乙方护林员每

人每年元。

2、协助乙方解决护林防火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指导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不定期组织乙方学习《森林法》、

《陕西省实施防沙治沙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乙方业务素质。

4、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并对管护区内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

考核,对森林防火工作失职,甲方视其情节轻重有权予以解聘乙方。

5、合同期内乙方因突发事件事或疾病原因不能承担管护责任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职责与义务:

1、接受甲方和林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做好本辖区护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秩序稳定。

2、坚持每天巡山,同时要开展不定期的集中进行巡护,切实加强责任区内的林木林地管护,做好巡山记录并按期上报甲方。

3、发现乱砍滥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和放牧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上报甲方、乡镇政府,绝不允许参与和包庇乱砍乱伐等破坏公益林等现象。

4、严格遵守有关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和封山禁牧等,及时报告突发情况和应急处置组织工作。

5、协助甲方做好造林绿化、公益林病虫害防治和封山禁牧等有关检查、验收工作。

6、在护林巡山工作中,应自身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工作。

四、聘用期间受聘人员不管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疾病等,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五、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乡镇政府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手机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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