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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里兰大学留学回国导师证明信范本

2016-10-18 16:26:32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马里兰大学留学回国导师证明信范本

EARTH SYSTEM SCIENCE INTERDISCIPLINARY CENTER 5825 University Research Court, Suite 4075 University of Maryland College Park, Maryland 20740-3823 USA TEL: FAX:

To whom it may concern

The purpose of the letter is to certify that Mr. XXX has been visiting my laboratory as a visiting scholar starting from XX April XXXX to XX October XXXX in the ESSIC (Earth System Science Interdisciplinary Center), University of Maryland. During this period, Jianbing has been working on microwave and raindrop spectrograph data analysis, and research the mechanism of specific terrain and clouds in affecting the precipitation. He has been a valuable member of my research group and his English proficiency has been improved substantially during his stay. I expect that he will continue to have a productive career.

Please let me know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

Sincerely yours,

XXXXXX,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Atmospheric & Oceanic Science and

Earth System Science Interdisciplinary Center, University of Maryland

5825 University Research Court, Suite 4001, College Park, Maryland 20740-3823

Phone:

Fax:

Email:

篇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

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材料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

DS-2019表(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期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国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的申请者,或在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本科2年获得学位),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详见常见问题解答第15条)。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 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 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

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

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Mail(Over Night)

(2)美国境内Ground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Mail(2-5天)

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如果使用中国银联卡支付,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

(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

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备注栏注明您的护照号码及姓名。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

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答”,力求完全、清楚、准确地了解申请要求。

篇三: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说明

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

请说明

2011年7月20日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 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纽约中心”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点击材料名称可查看材料样本)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应该在旧护照上)。2、(“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或(原IAP-66表)等(详见问题解答第4、5条)。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期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只需提供最后一份。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后、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明信,合作教授的聘书、美国学校/单位证明信复印件等(详见问题解答第11-14条)。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的申请者,或在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本科2年获得学位),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明信复印件。

(详见常见问题解答第15条)。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材料: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其它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New York Service Center for Chinese Study Fellows17 Battery Place, Suite

929New York, NY 10004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五、《回国证明》的邮寄方式选择、邮资支付及更改回邮地址目前《回国证明》在线申请系统在全美范围运行,中心将提供以下几种邮寄方式供申请人选择:

(1)美国境内Express Mail(Over Night)(2)美国境内Ground Mail(4-5天) (3)中国境内Express Mail(2-5天)邮资支付方式有2种:

(1)信用卡支付。(如果使用中国银联卡支付,请确认带有visa或mastercard标志)(2)Money Order支付。请将Money Order连同申请材料一起邮寄至我们中心。注:选择Money Order支付的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提示的邮资购买Money Order,支付抬头请写New York Service Center并在备注栏注明您的护照号码及姓名。

从目前Money Order受理情况来看,Money Order存在未邮寄及遗失等情况,给审理带来不便及延误,因此,希望申请人能尽量用信用卡在网上支付。 我们强烈建议申请人在提交《回国证明》申请前再次检查回邮地址是否正确,并且尽量保持回邮地址不做改动。

六、联系方式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请详细阅读申请说明,并参阅下面的“常见问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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