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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体检

2016-12-24 06:24:21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201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1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来源:宁夏中公教育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七、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1.6第4)第(20)第五行“伴有心动过速史的预激综合征等”修订为“预激综合征等”。

八、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中10.3.3“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7-6.9mmol/L”修订为“本《手册》将空腹血糖受损(IFG)的界限值修订为5.6-6.9mmol/L”。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修订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第3篇第7条“关于肝炎”修订内容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7.1 条文解释

肝脏和人体其他部位一样,也可以因为各种原因而有炎症、肿大、疼痛及肝细胞坏死,表现在肝脏生化检查上就是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显著升高。引起肝炎的病因很多,临床上最常见的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肝炎,此外还有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等多种类型。肝炎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特别是病毒性肝炎已被列为法定乙类传染病,后期有可能发展成为肝硬化,因此,各种类型的现症肝炎患者,无论是急性或慢性,一经诊断,均作不合格结论。

7.1.1 病毒性肝炎 是由肝炎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具有传染性较强、流行面广泛、发病率高等特点。临床上主要表现为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肝区疼痛、肝脏肿大及肝细胞损害,部分患者可有黄疸、发热。按致病病毒的不同,病毒性肝炎可分为多种类型,目前国际上公认的病毒性肝炎有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等5种。其中甲型、戊型肝炎临床上多表现为急性经过,属于自限性疾病,经过治疗多数患者在3~6个月恢复,

一般不转为慢性肝炎;而乙型、丙型和丁型肝炎易演变成为慢性,少数可发展为肝炎后肝硬化,极少数呈重症经过。慢性乙型、丙型肝炎与原发性肝细胞癌的发生有密切关系。

7.1.2 其他肝炎 包括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缺血性肝炎、遗传代谢性肝病、不明原因的慢性肝炎等,简述如下:

1)酒精性肝炎:由于长期大量饮酒所致的肝脏损害。除酒精本身可直接损害肝细胞外,酒精的代谢产物乙醛对肝细胞也有明显毒性作用,因而导致肝细胞变性及坏死,并进而发生纤维化,严重者可因反复肝炎发作导致肝硬化。在临床上,酒精性肝炎可分为3个阶段,即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炎和酒精性肝硬化,它们可单独存在或同时并存。

2)药物性肝炎:肝脏是药物浓集、转化、代谢的重要器官,大多数药物在肝内通过生物转化而清除,但临床上某些药物会损害肝细胞,导致肝细胞变性、坏死及肝脏生化检查异常,引起急性或慢性药物性肝炎,如异烟肼、利福平、磺胺类等。药物导致的肝细胞损伤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剂量依赖性损伤,即药物要达到某一高剂量时才会导致肝细胞损伤,如酒精性肝炎;另一类是过敏性药物中毒,即个体对某些药物会发生强烈的过敏反应,一旦服用这些药物(与剂量大小无关)便可引发肝细胞损伤,这类患者多数伴随其他相关过敏性表现,如急性荨麻疹、血液中嗜酸粒细胞增多等。

3)自身免疫性肝炎:本病主要见于中青年女性,起病大多隐匿或缓慢,临床表现与慢性乙型肝炎相似。轻者症状多不明显,仅出现肝脏生化检查异常;重者可出现乏力、黄疸、皮肤瘙痒等症状,后期常发展成为肝硬化,常伴有肝外系统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甲状腺炎、溃疡性结肠炎等。

4)缺血性肝炎:缺血性肝炎是由于各种相关原发疾病造成的肝细胞继发性损害,如心血管疾病导致心脏衰竭,静脉血液无法回流心脏而滞留在肝脏,导致肝脏发生充血肿大、肝细胞变性坏死及肝脏生化检查异常。

5)遗传代谢性肝病:指遗传代谢障碍所致的一组疾病。其共同特点是具有某种代谢障碍,病变累及肝脏同时累及其他脏器和组织,故临床表现除有肝肿大及肝功能损害外,同时伴有受损器官、组织的相应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异常。如肝豆状核变性、血卟啉病、糖原累积症、肝淀粉样变等。

6)不明原因的慢性肝炎:不是一种特定类型的肝炎,仅指目前病因、病史不明的一些肝炎的统称。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这些疾病将会找出特定的病因而逐渐减少。据估计,这类肝炎中约四分之一为病毒所致。

7.2 诊断要点

1、肝脏检查:

1)常规检测ALT及AST,这两种酶在肝炎潜伏期、发病初期均可升高,有助于早期诊断。

2)腹部B超:病毒性肝炎的声像图往往呈弥漫性肝病表现,但药物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硬化、各种代谢性疾病所致的肝病等也可呈弥漫性改变,在声像图上很难鉴别,因此,必须结合临床和其他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

弥漫性肝病声像图表现:急性期特点为肝脏肿大,肝实质回声偏低,光点稀疏,部分患者可出现胆系改变,出现胆囊壁增厚,黏膜水肿呈低回声。迁延性者呈肝脏增大,肝回声增强,不均,光点粗大,可伴脾脏增大或/和门静脉内径增宽。

2、判定标准:

1)血清ALT或AST增高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如正常参考值上限为X,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是指超过2X),不合格。

2)血清ALT或AST增高不超过参考值上限2倍,但B超声像图呈弥漫性肝病表现(脂肪肝除外),不合格。

作为一种选拔性体检,受检者的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症状及病因学资料往往不可靠,体征一般也不明显,故体检中应主要依据肝脏生化、腹部B超检查诊断或排除肝炎。

7.3 注意事项

7.3.1 所有关于肝炎的检测项目中,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篇二:公务员体检完美攻略

公务员体检完美攻略

管理提醒: 本帖被 marslin 执行加亮操作(2009-05-04)

第一部分:相关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体检表+体检通用标准)

附件一: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附件二: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

附件三: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附件四:人社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修订《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

已经验证过,4.21日去了福建省考体检,所用表格和上传的一致

第二部分:相关技巧

建议女孩子们穿宽松一点的上衣和内衣,还有宽松的裤子,最好不好穿裙子。不要带配饰。上衣最好也别有纽扣还亮钻之类的东西。

1、体检前能不能吃点东西? 答:绝对不能,会严重影响体检结果。不要开自己前途的玩笑。

2、体检前能不能喝水?答:绝对可以!而且前天晚上要喝,当天早上也要喝(可以喝)。不影响B超和血检,反而有利于尿检。本人对此言论负责。

3、体检项目? 答:大的几个:血液、尿检、五官、B超、外科、内科、X光、心电图。 其中要注意的:视力检查如果是近视的,当天要戴一副适合自己度数的眼睛;做心电图要平心静气,不要紧张;量血压前不要有任何大幅度动作。

4、感冒了怎么办? 答:会对体检结果有一定影响。在检查的时候尽量跟医生说明。

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自己如果有什么小毛病,先去问医生,医生会告诉你的。但医生不是很明确公务员体检标准,怎么办?点击论坛右上角的搜索或者检索,查查自己的问题。请牢记:在论坛发帖子问,永远是下策。一来显示你的信息获取能力稍弱,二来?!不要以为你是匿名发帖。你的任何一个不经意的动作都会让你的对手有机可乘。相信我。

第三部分: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

检查前3~5日饮食宜清淡,勿食猪肝、猪血等高脂食物和高度白酒。

48小时内不宜做剧烈运动,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体检前一天晚上20:00后禁食,可以饮少量水,检查当日晨需空腹采血、空腹B超。体检前一天晚上最好别行房事

分项目注意事项:

一、心电图检查

检查前应安静休息5分钟左右,不能在跑步、饱餐、冷饮或吸烟后进行检查,这些因素都可以导致心电图异常,从而影响对疾病的判断。作饱餐试验及双倍二级梯运动试验检查前,

还应于检查当日禁食。

三、化验室检查

抽血作生化指标检查时,应在早餐前抽空腹血,这样查出的结果较为准确。尤其是检查肝功、血糖、血脂等项目,对于空腹的要求更为严格。

第四部分:重要问题解答(将不断补充)

一、小三阳算不算合格?

答:大小三阳都算合格。按照规定,乙肝两对半是个人隐私,不要求检验。公务员体检的项目中也不包括。只需要做肝功能,就是三个转氨酶的水平。但是,由于中国特色,一般招考单位都会自行要求两对半的检测,供更好的开展考核工作。

(我体检的时候开的项目就是:公务员体检项目+乙肝两对半)

二、什么叫空腹?

答:空腹指的是: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三、对视力、听力的要求

答:简单说,非公安类的职位,只要不是双眼失明、双耳失聪,都可以过关。官方的要求是:校正视力能达到4.9,带着助听器能听见3米之内的声音就算合格。

参考:尿酸高可以提前2天喝大量大量大量的水,不停的喝,不停的尿,到时候尿酸自然会下来。注意休息,不要熬夜,坚持过了体检就没问题了

窦性心律不齐:这是一种正常生理现象,它的特点是随呼吸的变化而变换,吸气时心率可增加数跳,呼气时又可减慢数跳,其快慢周期恰好等于一个呼吸周期,屏气时心律转为规则

于体检的温馨提示

体检前

1、对待体检环节应本着重视与藐视相并存的态度,即做好体检前相关准备(如提前自己做好预检等),以放松的心情前去体检。预检可以在弄清楚对方真实成绩、确定能进入体检环节后再到当地三甲医院去做。

2、体检前饮食要尽量清淡,体检前前三日开始不要吃菠菜、猪血、鸭血等食物(以免引起大便隐血假阳性)。

3、体检前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尽量少上网,避免熬夜!

4、体检前一晚尽量禁食牛奶、豆制品、饮料、糖类等食品,避免饮酒。

5、体检前一周尽量不要服用西药(化学药)。

6、如果转氨酶高了,不要急,吃清淡点的,多休息。

7、男性考生应24小时内无排精液现象。

8、考生体检前一周内尽量不要有性生活。

9、体检前一周,尽量不吸烟饮酒。体检前三天严禁烟酒。

10、体检前几天争取每天多喝开水,这样会易于排毒。

11、正式体检前一定要保证8-12小时的空腹,即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后就不要再吃东西了,可以喝一些水,

第二天早上起来水都不要喝了。

12、建议体检前每天吃一个苹果(体检版助版皮里阳秋推荐) 。

13、体检前一天要洗澡,里外要换干净的衣服。

14、如体检前公告或通知要求带照片,一定不要忘记。

15、慢性病史者,请携带病历,并及时向医生提供既往病史,手术史等,如正在服用某些药物也应及时告之,便于分析体检资料作出结论。

体检中

16、检查当天要穿轻便服装,女生不要化妆,不要穿连衣裙、连裤袜。不要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不要戴贵重饰品和隐形眼镜。

17、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早喝水,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餐。

18、体检时应如实填写个人疾病史,并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19、请配合主检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20、心电图和测量血压时要放松,避免精神紧张,保持情绪稳定。

21、妇科部分检查仅限于已婚考生。妇科检查前应排空小便。女性生理期期间,不要做妇科检查及尿检,等待补检。在体检现场要提前告知工作人员。

22、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受检者,请先告知体检医生,勿做胸部 X 光。

23、做尿常规留取尿标本时,需要保持外阴清洁并请留中段尿标本,以确保化验结果的准确性

24、体检时如果工作人员不告诉结果,就要多说好话、善于观察。

25、主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可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26、要以谦虚、谨慎、嘴甜、超级尊重体检现场医务人员为本。在体检当天如遇见漂亮的或帅的医护人员,要格外尊敬、尊重,不要盯着对方。

体检后

27、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

29、因需做X线等检查,建议已婚考生半年内不要生育。

29、一次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

篇三:公务员体检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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