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关于确定入党时间和计算党龄的规定
关于确定入党时间和计算党龄的规定
手续完备的《入党志愿书》,应在上级审批意见中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何时开始计算党龄。因此,确定入党时间和计算党龄,应以《入党志愿书》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入党志愿书》中未加注明的,可根据我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入党和预备期的不同要求予以确定:
1921年7月1日至1923年6月9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23年6月10日至1927年4月26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起算。 1927年4月27日至1928年6月17日,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三个月。 1928年6月18日至1945年4月22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45年4月23日至1956年9月14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956年9月15日至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69年4月1日至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
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开始计算。
1977年8月12日至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
篇二:有关入党日期和党龄的规定
篇三:如何计算党龄和入党时间
如何计算党龄和入党时间
1921.7.1--1923.6.9,入党时间为上级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计算;
1963.6.10-- 1927.4.26,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之时,党龄从转正之日计算(转正之日等于入党时间加预备期,劳动者为3个月,非劳动者为6个月);
1927.4.27--1928.6.17,工人、农民、手工业者、店员、士兵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计算;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计算,预备期为3个月。
1928.6.18--1945.4.22,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计算;1945.4.23--1956.9.14,入党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计算(工人、苦力、雇工、城市贫民、士兵预备期为6个月,中农、职员、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预备期为1年,其他人员预备期为2年);
1956.9.15--1969.3.31,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且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预备期为1年;
1969.4.1--1977.8.11,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无预备期,党龄同时计算;
1977.8.12--1982.9.5,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党龄从转正之日计算;
1982.9.6至今,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党龄从转正之日计算,预备期为1年。
《党龄和入党时间》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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