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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板桩租赁合同

2016-12-15 06:22:32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拉森钢板桩租赁合同

拉森桩租赁合同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出租方: 上海鸿润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租用拉森钢板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价值及日租金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提货日期

1、租赁期限暂定为2009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在本工地实际租用时间不足90天,乙方须按90天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乙方须将租赁物如数归还,如乙方因工程需要须延期归还,须在一周内办理延期手续或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押金到位后五天内提货有效,交货日期及数量提前三天以传真通知。乙方逾期提货,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保留或转租他方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押金

甲方收取乙方押金12米拉森桩1200元/支,18米拉森桩1800元/支,乙方付清押金方可提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缺损赔偿金、修理费后,押金余额三天内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物使用范围

1、租赁期间,租赁物仅供乙方本工程使用,工程地址:12米,18米 ;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用于其他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将租赁物转让,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及赔偿

1、租赁期间,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租赁物退还时,由双方检查验收。租赁物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缺损由乙方承担维修费及相应的赔偿费。具体维修赔偿标准见附表。

2、附表

第六条 租赁物的交接验收和交接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仓库地址派员到甲方仓库提货,双方在交接租赁物时应认真点验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不合格拒收。对检查出的不影响正常使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出、进库码单上,检验合格后双方的授权代表应在出、进库码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所发出的租赁物在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交接地点为 甲方仓库 联系电话:13505880785;联系人:郑静安。 3、乙方的授权提货人为: 联系电话:; 第七条 租赁的装卸运输及费用

1、乙方提取或退还货物时的仓库装卸概由甲方提供装卸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租赁物的运输及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提取或退还租赁物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至甲方指定库位装卸;

3、车上作业人员乙方自行派员承,装车或卸车费每吨10.0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4车上作业人员甲方提供,装车或卸车费每吨20元;作业人员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租金的收取

租金收取按出、进库码单实际租用时间和数量计算,租金每月结算一次,月初10号前甲方提供租费结算单报乙方复核并办理结算;乙方应在每月20日内将上个月的租费汇至甲方帐户。否责视作违约。甲方应负责及时提交正规、足额发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质量、数量提供租赁物,致使乙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现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违约期租金每日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以乙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并确保不因甲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件给乙方带来风险或造成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欠付租费0.3%的滞纳金。

2、如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或有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除有权解除合同、期限如数收回租赁物外,乙方应自违约之日起加付0.5倍的日租金,并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租赁期间,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租赁物还清,结清费用终止。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出、进库码单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盖章):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代表:出租方代表:

电 话: 电话: 日 期:日 期:

篇二:钢板桩租用合同(最新)

钢板桩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李克亭 合同编号: 20110720001 承租方(简称“乙方”):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签订时间:2011年 7月 20 日 工程名称:污水处理厂安装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乙方应施工需要,向甲方租赁拉森钢板桩等周转材料(租赁物)一批。租赁物的具体品种、规格、数量及其租费标准如下:

签订地点:污水处理厂项目部

租赁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合同双方经办人签字的收发材料单和明细码单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二、租赁期限:最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 壹 个月。超过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自合同签订日起,乙方提取租赁物后,由于乙方自身因素造成的不足最短租赁期限的返桩,乙方应按最短租赁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在征得甲方同意前,乙方不能将钢板桩转移至另外的工地。

三、保证金: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 ;,甲方在将上述租赁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深圳福永污水处理厂工地),乙方在租赁货物到场后24小时内将保证金全部打到甲方账号,租赁物归还给甲方后即办理总结算,甲方自收到由乙方确认签字的“检验报告”并在扣除乙方应付的所有款项后,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迟延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任何款项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予以扣减。乙方有义务及时补齐该扣减的金额。

四、提取与归还:双方签订合同后3天内,乙方必须提货,否则甲方有权对该租赁物另行处理。乙方提取租赁物,即认可租赁物质量合格。乙方在提取和归还租赁物事,应遵守甲方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由此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提退货应提前三天与甲方联系,均按甲方指定的仓库提退,数量、质量等由双方当场验收。乙方在其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不安全因素或应承担其它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租赁物归还时,以原物归还,应保证实物整洁完好,并应堆放整齐。

五、运输与装卸:甲方负责从甲方仓库将租赁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及费用,归还租赁物的运输由乙方自理。甲乙双方负责各自仓库场地的装卸。

六、租费结算:租费从租赁费送到工地的实际日期开始计算,每月月末结算一次,租费不能在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在每月15日内付清上个月的租费,逾期付款应按每日加收月总租费0.3%的带纳金。

七、维修和损坏赔偿:租赁物乙方不得擅自割断、改制、开洞,应保持租赁物的完好状态,若乙方将租赁物退还给甲方时,租赁物与原由甲方供应给乙方时出现偏差,除了正常的消耗外,乙方应就该偏差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维修费或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标准如下;

第1页

八、违约责任:

1、租赁物应只用于本合同所规定的工程。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移工地、或转租或转卖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2、租赁期间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签约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如果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上述合同条款正常履行,则甲方有权到本合同涉及租赁材料所在的工程现场并提回。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本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有权检查与本合同有关的工程施工点和仓储清点。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承租方:出租方:

签字: 签字:

年月 日年月 日

第2页

篇三:钢板租赁合同书

钢板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钢板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施工地点,乙方承建二、甲方出租钢板规格为/块,三、租赁单价/块每天,吊装费1-10块每次工程,租用甲方钢板,仅用于道路铺设。 乙方租赁钢板 收费叁佰元,11-20块每次收费陆佰元,以此类推。乙方自提,使用结束后归还到乙方仓库。

四、租赁费从发放之日起计算,到入库之日止,无论刮风下雨,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赁天数不足5天按5天计算租费。租赁天数超过40天需结清前一个月租赁费。逾期加收全部租金与费用总额的20%违约金。

五、乙方按每块钢板元缴纳押金给甲方,乙方还货时,钢板验收后无损坏、无短少、无不能修复的,在结账时冲抵租赁费,反之由乙方照价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壹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关于时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特别约定,乙方在还清租赁物资、付清甲方全部租金和费用后失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乙方担保单位(个人): 乙方手机号码: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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