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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练习题(按内容分类)

2016-10-17 13:51:4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国际私法练习题(按内容分类)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

2.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B.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C. 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

D.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本题中ABC三项均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范畴,但D项系政府间贷款,不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3.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 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D.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4.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

C. 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

D. 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5. 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 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 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 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只要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义务)以及引起该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含有涉外因素,就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能选,因为其根本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刑事法律关系;B、C项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外国公民,具有涉外因素,因此B、C两项应当选;D项因引起该侵权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国,故也属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选。需要注意的是,D项虽然未对该法律关系的主体作出说明,未交代是否有中国公民,似与中国无关,考生容易误认为其不属中国法院管辖,也就谈不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其实这里考点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因此作答本题应完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判断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即可,而无须考虑管辖权问题。

6. 国际私法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是。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 冲突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 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国际私法由四类规范所组成:冲突规范、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涉外仲裁程序规范。其中,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是国际私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故选B。

7. 我国的国际私法主要调整何种法律关系?

A.民商事法律关系

B. 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C. 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

D. 国际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的国际私法主要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1.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 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 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 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 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通观世界各国的国籍法,基本上采用三种不同的原则予以规定:(1)血统原则。血统原则又分单系血统原则和双系血统原则。单系血统原则就是以父亲的国籍来定子女的国籍,父亲死亡时或私生子才以其母亲的国籍来走子女的国籍。双系血统原则就是根据父母双方共同的国籍来定子女的国籍。父母国籍不同时,可以根据父亲的国籍也可以根据母亲的国籍来决定子女的国籍。(2)出生地原则。就是根据子女出生地的标志来确定子女的国籍。(3)合并原则。就是同时采用血统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确定其本国人的国籍,或以前者为主,或以后者为主。本题中,(1)如果高某向甲国申请国籍,因甲国采取的是出生地原则,而高某出生在甲国,因此,高某的国籍可为甲国;(2)如果高某向乙国申请国籍,因乙国采取的是双系血统原则,而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因此,高某的国籍可为乙、丁国籍人;

(3)如果高某向丙国申请国籍,因丙国采取的是出生地原则,而高某出生在甲国,因此,高某的国籍不可为两国;(4)如果高某向丁国申请国籍,因丁国采取的是双系血统原则,而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因此,高某的国籍可为乙。丁国籍人。根据上述国际私法规则,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因此,本题应选C项。

2. 明西是甲国公民,金可是乙国公民,1995年明西和金可在丙国结婚并生小孩小西,甲、乙两国的国籍法规定两国采用的都是出生地主义,丙国采用血统主义,对于小西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不正确?

A. 甲国,因为其母是甲国公民

B. 乙国,因为其父是乙国公民

C. 丙国,因为她出生在丙国

D. 没有甲乙丙三国任何一国的国籍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出生地主义是指依出生地作为取得国籍的标准;血统主义是指依血统取得国籍。小西由于父母国均采出生地主义,而不能取得其父母的国籍;而其出生地又采血统主义,其又不能取得出生地国籍。依此,AB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3.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A. 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B.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方式。

国籍是个人与国家稳固的法律联系,是个人隶属于国家、作为国家成员的标志。由于不同国家对自然人取得国籍的方式

有不同的规定,因而就会导致一个自然人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这就产生国籍的积极冲突。国际私法中,解决其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包括:(1)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2)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住所所在国国籍为准;(3)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4)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B、C、D项。

4. 哈利伯特出生在甲国,其父亲为乙国人,母亲拥有丙丁双重国籍,甲乙两国均实行出生地主义,丙国实行单系血统主义,丁国实行双系血统主义,则哈利伯特可能拥有下列哪些国籍?( )

A. 甲国国籍

B. 乙国国籍

C. 丙国国籍

D. 丁国国籍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出生地主义意为公民出生于本国,即在出生时取得本国国籍,无论其父母是否为本国公民。单系血统主义是指公民出生时取得其父亲的国籍,双系血统主义是指公民出生时可同时取得其父亲和母亲的国籍。

5. 下列哪些外国人在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A. 中国人的近亲属

B. 任何人都可以

C. 定居中国的

D. 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由上可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A、C、D项。

6. 根据国际私法理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可能在下列什么情况下被提出?

A. 某国在外国法院直接被诉

B. 某国虽然在外国法院没有直接被诉,但在一民事诉讼中涉及该国,该国为了维护其权利而主张豁免

C. 某国放弃了管辖豁免,但在判决作出前后可能会就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提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D. 某国在他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该国提出是否享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ABCD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可能被提出的四种情况。

7. 我国对于外国法人的认同采取下列哪些认可方式?

A. 国际立法认可

B. 国内立法认可

C. 一般认可

D. 特别认可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取国内立法特别认可。

8.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主体的选项是哪些?

A. 自然人

B. 法人

C. 国家

D. 国际组织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后两项属于特殊主体,但也属于国际私法的主体。

9. 自然人的住所是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虽然各国一般规定一个人只能有1个住所,但各国关于住所的法律规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会发生冲突,我国法律规定:

A.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为准

B.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准

C.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 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以后取得的住所和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住所的做法也是解决住所冲突的常见做法,但我国采用了更为灵活的规定,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我国解决住所积极冲突的原则是最密切联系,解决住所消极冲突的原则是经常居住地。

10.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A. 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B.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

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解决其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包括:(1)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2)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3)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据此,B、C、D项为正确答案。

11. 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 甲国

B. 乙国

C. 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D. 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父系血统原则,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12. 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

B. 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

C. 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

D. 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99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以及《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可见我国现行立法是采纳登记地主义,故应选C项。

13.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 在甲国的登记地

B. 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 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 在中国的营业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39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C正确

14. 差别待遇作为给予外国人的一种特殊待遇,在国际法上的适用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以下哪种情形是为国际法所禁止的差别待遇?

A. 基于地理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B. 基于宗教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C. 基于历史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D. 基于民族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差别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人的待遇,或给予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不同的待遇。前者一般是指给予外国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国公民或法人,但也包括有些时候给予外国人的优惠待遇,如税收减免。后者是指基于地理、历史、民族等因素给予某些国家的待遇比其他国家更优惠。国际法承认上述差别待遇,但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待遇。

15. 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02年,甲将该贸易公司的管理中心迁至中国上海市,并在北京、苏州、深圳三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公司的住所地为。

A. 东京

B. 上海

C. 北京或苏州或深圳

D. 北京、苏州、深圳及上海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法律关于法人住所地的确定的规定。我国以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即主事务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地。我国《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故选B

16.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 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 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 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 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故答案为C。

17. 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 陆某仍是中国人

B. 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 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 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考查我国具体规定,我国《国籍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中国国籍的丧失分为两类:如果是定居国外,采用自动丧失原则;如果定居国内,则必要经过批准,否则不丧失中国国籍。本题中陆某定居国内,并没有申请经过批准,因此仍具有中国国籍。又根据国籍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只要是中国公民,中国就不承认该人有双重国籍,故答案为A。

18. 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 我国目前依然是坚持绝对豁免的国家之一。但是,我国已主动放弃了所有国有企业财产的豁免权

B. 所谓管辖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的法院都不得受理以该外国国家作为被告或以该外国国家财产为标的的诉讼

C. 所谓诉讼程序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国家法院不得依其判决对外国国家的财产强制执行,如强行划拨银行存款、拍卖财产等

D. 所谓强制执行豁免,即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对国家或国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如强制提供证言、证据,或对国家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参考答案:A

篇二:国际私法练习题(按内容分类)

第一章 国际私法概述

1. 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条约

B.国际惯例

C.国内立法

D.国内判例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私法的渊源。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双重性,其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和判例,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其中,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形式,也是现今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故选C。

2.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

A.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B.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

C. 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

D.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本题中ABC三项均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范畴,但D项系政府间贷款,不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3.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

B.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

C. 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

D.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4.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

B.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

C. 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

D. 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5. 下列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哪些?

A.发生在美国的犯罪行为因在我国发生结果而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

B. 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C. 中国公民和德国公民之间的继承关系

D. 因发生在印度的交通事故而产生的侵权行为关系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178条:“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只要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义务)以及引起该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行为或事件),其中至少有一个含有涉外因素,就被认定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因此A项不能选,因为其根本不是民事法律关系,而是刑事法律关系;B、C项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外国公民,具有涉外因素,因此B、C两项

应当选;D项因引起该侵权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交通事故)发生在外国,故也属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选。需要注意的是,D项虽然未对该法律关系的主体作出说明,未交代是否有中国公民,似与中国无关,考生容易误认为其不属中国法院管辖,也就谈不上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其实这里考点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因此作答本题应完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判断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即可,而无须考虑管辖权问题。

6. 国际私法规范中最基本的规范是。

A.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B. 冲突规范

C. 统一实体规范

? 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私法的组成规范。国际私法由四类规范所组成:冲突规范、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国际统一实体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与涉外仲裁程序规范。其中,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是国际私法的主要组成部分。故选B。

7. 我国的国际私法主要调整何种法律关系?

A.民商事法律关系

B. 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C. 具有涉外因素的法律关系

D. 国际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我国的国际私法主要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主体

1. 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A. 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

B. 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

C. 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

D. 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通观世界各国的国籍法,基本上采用三种不同的原则予以规定:(1)血统原则。血统原则又分单系血统原则和双系血统原则。单系血统原则就是以父亲的国籍来定子女的国籍,父亲死亡时或私生子才以其母亲的国籍来走子女的国籍。双系血统原则就是根据父母双方共同的国籍来定子女的国籍。父母国籍不同时,可以根据父亲的国籍也可以根据母亲的国籍来决定子女的国籍。(2)出生地原则。就是根据子女出生地的标志来确定子女的国籍。(3)合并原则。就是同时采用血统原则和出生地原则确定其本国人的国籍,或以前者为主,或以后者为主。本题中,(1)如果高某向甲国申请国籍,因甲国采取的是出生地原则,而高某出生在甲国,因此,高某的国籍可为甲国;(2)如果高某向乙国申请国籍,因乙国采取的是双系血统原则,而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因此,高某的国籍可为乙、丁国籍人;

(3)如果高某向丙国申请国籍,因丙国采取的是出生地原则,而高某出生在甲国,因此,高某的国籍不可为两国;(4)如果高某向丁国申请国籍,因丁国采取的是双系血统原则,而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因此,高某的国籍可为乙。丁国籍人。根据上述国际私法规则,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因此,本题应选C项。

2. 明西是甲国公民,金可是乙国公民,1995年明西和金可在丙国结婚并生小孩小西,甲、乙两国的国籍法规定两国采用的都是出生地主义,丙国采用血统主义,对于小西的国籍,下列哪些选项不正确?

A. 甲国,因为其母是甲国公民

B. 乙国,因为其父是乙国公民

C. 丙国,因为她出生在丙国

D. 没有甲乙丙三国任何一国的国籍

参考答案:A,B,C

答案解析:出生地主义是指依出生地作为取得国籍的标准;血统主义是指依血统取得国籍。小西由于父母国均采出生地主义,而不能取得其父母的国籍;而其出生地又采血统主义,其又不能取得出生地国籍。依此,AB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3.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A. 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B.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方式。

国籍是个人与国家稳固的法律联系,是个人隶属于国家、作为国家成员的标志。由于不同国家对自然人取得国籍的方式有不同的规定,因而就会导致一个自然人具有双重或多重国籍,这就产生国籍的积极冲突。国际私法中,解决其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包括:(1)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2)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住所所在国国籍为准;(3)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4)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B、C、D项。

4. 哈利伯特出生在甲国,其父亲为乙国人,母亲拥有丙丁双重国籍,甲乙两国均实行出生地主义,丙国实行单系血统主义,丁国实行双系血统主义,则哈利伯特可能拥有下列哪些国籍?( )

A. 甲国国籍

B. 乙国国籍

C. 丙国国籍

D. 丁国国籍

参考答案:A,D

答案解析:出生地主义意为公民出生于本国,即在出生时取得本国国籍,无论其父母是否为本国公民。单系血统主义是指公民出生时取得其父亲的国籍,双系血统主义是指公民出生时可同时取得其父亲和母亲的国籍。

5. 下列哪些外国人在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A. 中国人的近亲属

B. 任何人都可以

C. 定居中国的

D. 有其他正当理由的

参考答案:A,C,D

答案解析:《国籍法》第7条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由上可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

A、C、D项。

6. 根据国际私法理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可能在下列什么情况下被提出?

A. 某国在外国法院直接被诉

B. 某国虽然在外国法院没有直接被诉,但在一民事诉讼中涉及该国,该国为了维护其权利而主张豁免

C. 某国放弃了管辖豁免,但在判决作出前后可能会就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提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D. 某国在他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对方当事人提出反诉,该国提出是否享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ABCD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可能被提出的四种情况。

7. 我国对于外国法人的认同采取下列哪些认可方式?

A. 国际立法认可

B. 国内立法认可

C. 一般认可

D. 特别认可

参考答案:B,D

答案解析: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取国内立法特别认可。

8.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私法主体的选项是哪些?

A. 自然人

B. 法人

C. 国家

D. 国际组织

参考答案:A,B,C,D

答案解析:后两项属于特殊主体,但也属于国际私法的主体。

9. 自然人的住所是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虽然各国一般规定一个人只能有1个住所,但各国关于住所的法律规定不同,自然人的住所也会发生冲突,我国法律规定:

A.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后取得的住所为准

B.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准

C. 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

D. 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参考答案:C,D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以后取得的住所和以当事人现在居住地为住所的做法也是解决住所冲突的常见做法,但我国采用了更为灵活的规定,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准。我国解决住所积极冲突的原则是最密切联系,解决住所消极冲突的原则是经常居住地。

10. 在当事人所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各国解决国籍积极冲突的做法有以下哪些?

A. 以当事人最先取得的国籍为准

B. 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

C. 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

D. 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

参考答案:B,C,D

答案解析:解决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

在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均为外国国籍时,解决其国籍的积极冲突的方式包括:(1)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准;(2)以当事人住所或惯常居所所在国国籍为准;(3)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为准。据此,B、C、D项为正确答案。

11. 甲国国籍法采出生地主义,乙国国籍法采父系血统主义。李某为甲国妇女,在乙国生下丙,则丙的国籍为:

A. 甲国

B. 乙国

C. 既不具有甲国国籍,又不具有乙国国籍

D. 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取决于丙父是否为乙国人

参考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出生地原则,某人出生于哪国即具有哪国国籍。甲国对国籍问题采出生地原则,而丙并不出生在甲国,故丙不具有甲国国籍。又根据血统原则,子女的国籍由其父或母的国籍决定,父或母具有哪国国籍子女即具有哪国国籍,这一原则又可具体分为父系血统原则和母系血统原则,即子女的国籍分别由父亲和母亲的国籍决定。乙国采父系血统原则,故丙是否具有乙国国籍就取决于其父是否具有乙国国籍。

12. 依照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某一外国法人到中国从事商业活动,应以哪一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A. 主要营业地国的法律

B. 主要管理地国的法律

C. 注册登记地国的法律

D. 资本控制国的法律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第199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以及《民通意见》第184条第1款的规定:“外国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依其本国法确定。”可见我国现行立法是采纳登记地主义,故应选C项。

13. 在甲国登记的法人A,其章程中规定的住所地在乙国,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丙国。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涉及法人A在中国业务的案件。请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应以哪里作为该法人A的住所?

A. 在甲国的登记地

B. 在乙国章程规定的住所地

C. 在丙国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D. 在中国的营业地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39条,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C正确

14. 差别待遇作为给予外国人的一种特殊待遇,在国际法上的适用是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以下哪种情形是为国际法所禁止的差别待遇?

A. 基于地理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B. 基于宗教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C. 基于历史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D. 基于民族的原因给予的差别待遇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差别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人的待遇,或给予不同国家的外国人不同的待遇。前者一般是指给予外国公民或法人的权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国公民或法人,但也包括有些时候给予外国人的优惠待遇,如税收减免。后者是指基于地理、历史、民族等因素给予某些国家的待遇比其他国家更优惠。国际法承认上述差别待遇,但禁止基于宗教种族等原因的歧视待遇。

15. 甲于2000年在日本东京登记注册成立了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2002年,甲将该贸易公司的管理中心迁至中国上海市,并在北京、苏州、深圳三市开设营业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甲公司的住所地为。

A. 东京

B. 上海

C. 北京或苏州或深圳

D. 北京、苏州、深圳及上海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我国法律关于法人住所地的确定的规定。我国以法人管理中心所在地,即主事务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地。我国《民法通则》第39条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故选B

16. 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原始住所。现甲在英国及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住英国,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中国和英国。甲在中国住所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法院应以何地为甲的住所?

A. 甲的原始住所,即在加拿大国的住所

B. 甲常住地的住所,即在英国的住所

C. 与产生该纠纷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在中国的住所

D. 同时以其英国和中国的住所为住所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民通意见》第183条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故答案为C。

17. 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A. 陆某仍是中国人

B. 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C. 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

D. 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

参考答案:A

答案解析:考查我国具体规定,我国《国籍法》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第11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中国国籍的丧失分为两类:如果是定居国外,采用自动丧失原则;如果定居国内,则必要经过批准,否则不丧失中国国籍。本题中陆某定居国内,并没有申请经过批准,因此仍具有中国国籍。又根据国籍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只要是中国公民,中国就不承认该人有双重国籍,故答案为A。

18. 下列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管辖豁免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篇三:国际私法练习题(一)及答案

国际私法练习题(一)

资源来源: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一、单项选择题

1.一个住所在甲国的19岁甲国人,未取得父母同意,在乙国与一位住所在乙国的妇女结婚。后来,丈夫以未取得父母同意为由认为他没有结婚能力并经甲国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因此,妻又在乙国与一在乙国有住所的乙国人结婚。在本案中,原告(乙国男子)以他与该妇女结婚时,该妇女尚有合法婚姻存在而请求乙国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解决本案的前提是要确定该妇女前一婚姻的有效性;而这又取决于对该甲国男子未满25岁且未获得其父母同意就结婚这一事实作出定性。那么,关于判断父母同意是甲国男子婚姻有效性的形式要件还是婚姻能力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法律冲突

B.识别

C.准据法的选择

D.外国法的查明

2.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支票,如果乙公司在德国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双方约定该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付款地法,丁公司在向丙银行要求付款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

B.该支票的背书争议应当适用德国法

C.该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付款后,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

1.甲是A国驻B国大使,其妻子乙是B国国民,其女儿丙具有A国国籍。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A.乙在B国驾车违章,可以免除行政制裁

B.丙在B国参与一起谋杀案件,但B国不能对其进行刑事审判

c.甲离任后回国,则其在A国所享有的豁免权应在离境时终止

D.若甲在A国死亡,丙在离境前可继续享受与甲同样的豁免权

2.中国人海某1998年在柏林留学毕业后,在柏林购买房产并定居于此。2000年,海某取得德国国籍。2002年春节海某回国探亲期间因交通事故丧生,未留遗嘱。海某在柏林留有房产一套及若干股票,在上海留有10万元存款及一处房产,其居留于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则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全案适用德国法律

B.全案适用中国法律

c.股票的继承适用德国法律,存款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

D.在德国的财产适用德国法律,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3.下列有关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法律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A.俄罗斯的两艘船舶于公海上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B.俄罗斯的两艘船舶于公海上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俄罗斯法律进行审理 c.中国船舶和美国船舶于公海上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D.中国船舶和美国船舶于中国海域内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

4.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A.美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的合作生产电脑配件的合同,厂址建在北京

B.我国某公司与非洲某国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探开发该国自然资源的合同

c.中国人李某与法国人王某签订了服务提供合同,但并未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D.我国某企业与德国某企业签订合同,共同投资在南京设立食品生产厂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下列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分割论和单一论对不同性质的合同如何确定准据法的分歧在于:单一论主张不分类型统一确定准据法,分割论主张适用不同的法律

B.不得排除强制法的适用往往成为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c.英国学者提出的合同自体法理论完成了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分割论与单一论的协调与结合

D.雇佣合同中受雇人提供劳务的履行行为属于雇佣合同的特征性履行

2.法国某法院在审理一涉及我国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则以下可能适用的法律中,哪些是国际私法上所说的准据法?

A.法国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强制性规定

B.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某国际条约

c.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与该民事关系有关的我国法律

D.法国冲突规范指向的我国法律,但法国法院在此民事关系上接受反致

3.在意大利拥有住所的英国公民查某未留遗嘱死亡,之后其独子向英国法院要求继承查某在英国留下的动产。按照英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而根据意大利冲突规范,动产继承应当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如果英国法院最终决定适用英国法,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适用了国际私法中的哪项制度?

A.直接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4.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特征性履行?

A.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履行代理义务的行为

B.加工承揽合同中,加工承揽人对材料进行加工的行为

c.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D.仓储保管合同中,仓储保管人对货物进行保管的行为

5.2006年3月,墨西哥人卡洛斯与中国星美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星美公司在广州起诉。而卡洛斯提出抗辩,理由是依据墨西哥法律,他是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但如果依中国法律,卡洛斯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应认定卡洛斯为无行为能力人

B.应认定卡洛斯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c.双方合同无效

D.双方合同有效

6.我国G公司与荷兰H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决定如何回应此方案之前,G公司向其律师请教。下列关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方式的调解的表

述错误的是:

A.民间调解的调解人只能是个人,不能由组织来担任

B.在国际上,有一些专职的国际民商事争议调解机构,如中国的“北京调解中心”和美国的“纽约调解中心”

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调解纳入仲裁程序,由仲裁庭主持,调解成功后即结案,调解不成时则继续仲裁

D.法院调解也必须遵守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国际私法练习题(一)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 B。父母同意是甲国男子婚姻有效性的形式要件还是婚姻能力问题是国际私法上的识别问题,故B项正确。

2.【答案及解析】 B。参见《票据法》第97、98条规定。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 BCD。首先,除使馆馆长及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系非接受国国民,亦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A项错误。丙属于与甲同一户口的家属,且其国籍为A国,因而可以-g受与甲相同的刑事管辖豁免,B项正确。其次,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据此,CD均正确。

2.【答案及解析】 ABCD。股票及存款的继承应当适用德国法律,在柏林的房产适用德国法律,在上海的房产适用中国法律。

3.【答案及解析】 BCD。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4.【答案及解析】 AD。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44条。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此AD是当选项。B项中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在我国境内履行,C项中,当事人未约定服务提供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答案及解析】 ABD。合同自体法理论是由英国学者提出的,它完成了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主观论与客观论的协调与结合,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和有关国家的利益。所以,合同自体法理论实现的是主观论与客观论的统一,而不是分割论和单一论的协调与结合。C项表述不正确。

2.【答案及解析】 Bc。首先准据法必须是经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法律,因此A选项不是准据法;其次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因此在法国法院接受反致时,指向我国的法律是我国的冲突规范,因此D选项也不是准据法。

3.【答案及解析】 A。双重反致即当英国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根据英国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冲突法又指向适用英国法,此时英国法院就应该站在该外国法院的立场上决定哪个国家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4.【答案及解析】 ABDo所谓特征性履行,又称特征性给付,是指双务合同中代表合同本质特征的当事人履行合同的行为。

5.【答案及解析】 BD。我国关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的规定为《民通意见》第180条。

6.【答案及解析】 A。民间调解是通过调解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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