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引号、书名号连用不加顿号
引号、书名号连用不加顿号
发布日期:2013-12-09信息来源: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
作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的重要成果之一,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新标准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语言文字规范应用领域的一件大事。但是从一年多的使用效果来看,不少主流媒体、语言文字工作者,甚至一些党政机关发布的公文,对标点符号用法的一个重要修订——顿号与引号、书名号的连用新标准并没有执行,依然因袭旧的使用标准。这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情,应该引起大家的关注。
新的标点符号使用国家标准出台,对一些标点符号的用法进行了充实和辨析,其中对顿号用法的新规定,即与引号、书名号连用时的新用法值得重视:“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解读》一书对新用法这样解释:“这样规定是因为从表述功能上看,并列的引号之间、并列的书名号之间无论实际上有没有停顿,不使用顿号都不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其次,当所引内容比较多或者所引内容本身已经带有标点符号时,如果并列的引号之间、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再用顿号,不仅形式上不美观,也降低了符号的表达效率。而且从编辑出版的技术处理角度来看,各个出版社也多采用并列的引号之间不使用顿号的处理方式。”
这次《标点符号用法》的修订原则有四条,其中第三条就是“经济美观”。“不仅要使用方便,还要有良好的视觉效果。”顿号的新用法,就是充分考虑使用美观的视觉效果的体现。
修订的理念是正确的,解释也是合理的,还有出版的实践作铺垫,推广起来应该效果很好吧,但是实际效果大相径庭。直到现在,主流报刊媒体上,依然没有按照顿号的新标准使用。请看——
(1)在全市范围内先后创建了“节庆文化日”、“农牧民文化日”,各旗区也定期举办各类民间文化节、艺术节、赛马节等品牌文化艺术节。(《光明日报》2013年7月13日11版《让文化甘霖浸润百姓心灵》)
(2)他被称为“陇原最美教师”、“教坛保尔”。(《中国教育报》2013年7月23日1版《教坛保尔》)
(3).......还出版了大量“世界知识丛书”、“时事问题丛刊”等时政读物,和以“青年自学丛书”等为代表的生活教育类图书。(《中国青年报》2013年7月23日10版《生活书店重新开张》)
(4)在本次非职业组表演中,人们惊喜地看到,民间还保留着一些稀有的乐器、乐种,如“软弓京胡”、“挫琴”、“锣鼓柜”、“金钩挂”、“粉蝶大套”等。(《人民日报》2013年7月23日14版《活态传承民族音乐》)
(5)这些歌谣,“描述清末民初劳动人民生活困苦之状”,当然也是难得的方志材料了,有似当年杜工部、白乐天之遗响,其中的《五台贩炭夫》、《潞城煤田矿工》等,以及记录山西民俗迁变和风物的《时兴物》、《潞城草帽辫》等,都是后来人们追想旧时山西的原始素材。(《中华读书报》2013年7月24日14版《从“神州学会”到》)
它们在涉及顿号与引号、书名号连用的时候,都违反了2012年《标点符号用法》的新标准,或者说,都还沿用了1995年的国家标准。这些例句里引号和书名号之间的顿号,其实都是应该省略的。可以说,这是一个细小的技术环节,很容易就可能被忽略了。新标准对顿号的定义、形式和基本用法没有修改,只是在这些标点符号连用的结合部作了修改,结合部往往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部位。新用法的特殊性还在于,这一修订不是纠正使用正确与否的问题,而是解决使用书写美观的问题,它或许麻痹了人们的神经,毕竟,改变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情。可以说,新标准的施行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不过,作为语言文字的使用者和传播者,我们应该认真看待、严格执行、带头维护新标准,同时积极推广宣传新标准,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保持语言文字的纯洁性和规范性。
供稿:市委办信息科
篇二:并列的书名号与引号之间要用顿号吗?
并列的书名号与引号之间要用顿号吗?
杨飞
并列的书名号或者引号之间是否用顿号?历来说法不一。标点符号的用法,自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到1996年6月1日国家公布实施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经历了三次变革,虽然在使用规则后面都增加了一个附录说明,但是都没有提到“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之间”应该怎样停顿的问题。这样,就使得人们在运用时出现了不同的用法:有人认为应该加上顿号;有人认为加上顿号是多余的;还有人认为可以加上也可以不加,都不影响表达。
我们来看几个例句:
1.请《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以及其他有关报刊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选自1986年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
2.巴金,原名李芾甘,是我国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散文家。小说《灭亡》《家》《寒夜》及散文集《随想录》等都是他的代表作。(2000年语文高考试题第一大题第7小题)
3.常建《破山寺后禅院》:“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看到山光、潭影,体会到“悦鸟性”“空人心”,即自然界的风光适于鸟类的生活,使人忘掉各种烦恼,这种道理,结合景物来写,写得比较含蓄。(《谈艺录》读本作者周振甫,冀 勤 编著)
4.“为了家”是个很管用的口实,有了它可以做出一切“自我”“利己”的弊情而不会令人生气,因为顾家的爸爸就是好爸爸,不管他在外面如何不守公共秩序,如何见死不救,如何为了赚钱而贪赃枉法,瞒上欺下。(《中国人当然不生气》罗肇锦)
对于并列的书名号与引号之间是否要用顿号的问题,按照现行语法标准,应该是一个很容易规范的问题,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两种迥然相异的使用方法竟能如此“并行不悖”地使用。可以这么说,在编辑界、出版界、语文学界内部存在不同的语法标准。不同出版机构、编辑机构之间各自为政、各行其道,被迷惑的却是众多读者和受教育者。当2004年全国高考的语文考试说明把标点列入考查范围后,标点符号题进入越来越多的省市高考、中考题后,这一问题更加引人关注。那么,这个顿号到底用不用呢?笔者以为还是不用为好。
2000年教育部主管、语言文字报刊社主办的《语文建设》杂志,就曾为配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出过一期增刊。在该增刊的《标点符号用法40问》一文中就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并列的引语之间要不要用顿号?”并作如下解说:“从理论上说,并列的引号之间有停顿,应该用顿号,但由于各引语已经加了引号,看起来很醒目,不会造成混淆,所
以,可以不用顿号。有人愿意用,不能算错,但是以不用为好??同理,并列的书名之间也以不用顿号为佳??并列的括号之间也最好不用顿号。”
苏培成先生在其《标点符号实用手册》的“顿号”部分也提出同样的观点,并作了更详细的解释。该书不仅援引了吕叔湘、朱德熙在《语法修辞讲话》中的权威见解作为自己观点的佐证,还从对1990年版的《标点符号用法》文段的分析中得出“不用为好”的结论。语言的实际运用也是如此。如果在书名号或引号之间用了顿号,阅读文本时人们会觉得十分刺眼。李行健先生在其主编的《现代汉语应用规范手册》中则明确指出:“书名号和引号已经起到了把并列的各项隔开的作用,再用顿号总觉得多余,因此顿号还是删去为宜。” (现代语文(语言研究) 2006年第3期 杨飞,江苏省宝应县下舍中学)
篇三:并列的书名号或者引号之间是否用顿号
并列的书名号或者引号之间是否用顿号?
咬文嚼字编辑部
并列连用的书名号或者引号之间,可以短暂停顿,也可以不停。不停,当然可不用顿号。对此,基本上没有分歧。麻烦出在短暂停顿中,用顿号?不用顿号?双方各执一词。
从讨论中看,肯定方与否定方都有一定道理。根据目前颁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在此处用顿号表示短停是绝对可以的,但在实际运用中为了方便和美观,存在着大量用例在此不用顿号表示短停,而且这种用法已经为不少权威教材和文件认可,有了非常广泛的影响力。
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等标号标明了句中词语的性质或作用,使这些词语自然地在线性的语流中区分为不同的意义片段。意义片段是语气停顿的重要依据,交际中的合理停顿必然出现在语流中的意义片段之间。因此人们很容易将由并列的书名号或引号等标明的意义片段的界线和停顿联系在一起,认为在这些地方是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停顿的。停顿,固然表意清楚;不停,也不会有什么问题,没人会在这些表示并列的、已由书名号或引号标明性质的意义片段上产生理解障碍。当然,不排除在此有必须要停的情况,否则会有歧义,但那只是极少数,完全可以个别处理。
因此,我们认为,从表达上看,只要不会产生歧义,并列的书名引或引号之间是否用顿号是两可的;而在阅读中,此处加顿号的应一律理解为有停顿,不加顿号的应一律理解为不停顿。我们不赞成在理论上认为书名号和引号有表示停顿的作用,因为那样可能会混淆标号和点号的区别,产生逻辑上的混乱。
2007-07-03 选自《咬文嚼字》2004年第6期
《并列的书名号(引号)之间不用再加顿号吗?》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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