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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检举揭发

2016-10-15 10:22:4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当前村官腐败问题及防治

当前村官腐败问题及防治.txt再过几十年,我们来相会,送到火葬场,全部烧成灰,你一堆,我一堆,谁也不认识谁,全部送到农村做化肥。一、村官腐败的主要表现

1、以权谋私,公共权力资本化。村官虽小,却掌握着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这些权力在一定范围内被绝对化。有些村官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村里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农民不请客、不送礼,该得到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如在宅基地划分、农用物资供应、计划生育指标分配、超生罚款、山水林田承包等工作中依仗权势,损公肥私、搞特殊化。有的村官上任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私利,甚至连党员也只在亲友中发展。

2、巧立名目,集体钱物私有化。有的村官胆大妄为、套取侵占国家下拨的扶贫、救助、救灾、退耕还林等专项资金,想方设法占为己有。有的村官虚拟“为争取资金给有关部门送礼”、“招待便饭”等开支项目,套出现金满足私欲。有的村官把村办企业当成自家的小金库,乱取乱支,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有的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经营活动或建私房,有的挪用公款给亲戚朋友做生意。有的用村集体的公款为自己购买手机,安装电脑,采取变通手段入账,掩盖真实支出。有的收费不开收据,直接进入个人腰包。

3、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粗暴化。有的村官不仅不“为民作主”,反而拉帮结派,欺骗群众,在计划生育、征地等工作中,方式简单粗暴,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来解决问题。有的强迫命令,瞎指挥,随意打骂甚至抵押群众,给群众造成严重伤害,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鱼水关系”变成“水火关系”。

4、道德堕落,个人生活腐败化。一些村官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空虚,道德沉沦,“涉黄”、“涉赌”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有些地方,村官甚至带头聚赌,致使群众无心生产,干部无心工作,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在一些村出现了滥用公款的“吃喝村官”,携妻带子“参观考察”的“旅游村官”,甚至于欺男霸女的“土皇帝村官”。还有些村官为谋求连任,不惜花钱“贿选”。

二、村官腐败的根本原因

村官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因素,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和大气候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严等管理中的纰漏。据笔者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镇监管机制缺失。部分乡镇领导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认为只要他们把工作搞好,社会稳定就行了,至于廉洁方面,反正村干部手里没什么权而且实行村帐乡管了,出不了什么事。有些领导即使发现这方面的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袒护有经济问题的村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的腐败。有的乡镇承担村帐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

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有的乡镇为管理方便,推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甚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给村官中的腐败分子留下了滥用权力的空间。有的乡镇很少开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无制约村官的有效措施,导致村官思想不明、胆大妄为。

2、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村党组织战斗力本身就不强,甚至常年不开会、不组织学习、不过组织生活,至使农村党员干部在教育管理上出现了真空,接受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机会更少,不少村官对罪与非罪的界线认识不清。有的村级班子没有凝聚力,不能对村里的事务进行依法管理,导致个别村官大权在握、独霸一方,无视法律,大肆侵吞集体资金、贪污受贿。

3、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很多地方虽然推行村帐乡管,但只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绝大数村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帐目设置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官权力过于集中,所有支出全凭一把手说了算,白条自批自支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较为常见。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担心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含糊其辞;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隔靴挠痒,应付上级检查,而那些真正、实质的东西却不愿公开甚至假公开。有些村会计管账又管钱,干部批钱又花钱,为村官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导致不该支付的钱支付了,不该截留的截留了,不该挪用的挪用了。

4、村官综合素质不高。当前农村大多数有文化的人及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下来的文化水平较低,年纪也偏大。他们缺乏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法制观念淡薄,往往为利所动,一旦当上村干部,就把村集体的财物当成自己的,想花就花,想拿就拿,肆无忌惮,中饱私囊。有的认为村官不长久,要抓住在位的时机千方百计谋求一己私利。有的错误地认为,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不捞白不捞。还有一些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宗旨观念淡薄,自律意识不强,经不起金钱的诱惑。

5、村民监督意识淡薄。尽管《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多年,但在一些地方由于没有进行有效宣传,许多村民不懂此法,加上大多数村民自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素质低、综合能力不够强,如何进行自治,如何参与监督也就无从谈起。有的地方村民忙于自家发展生产,对村里事务不闻不问,有的村民虽对村里事务有意见,又怕村官打击报复,也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由此,大多数村民难以发现村干部的越轨行为,即使发现也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村虽成立了村级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往往是村官的圈内人,裙带关系比较严重,再加上理财小组每年的报酬还要由村里发放,这种利益关系直接影响到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6、盲目追求灯红酒绿。一些村官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村官,较之普通农民,有更多机会接触城市里的一些奢华生活。经常与银行、建筑、政府的审批部门等一些经济违法案件高发领域的人打交道,看到的多是开宝马、坐奔驰、吃海鲜、泡小姐的现象,难免产生不平衡的心理,继而产生向他们的生活方式靠拢的思想意识。因此,一些自身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的村官,便打着为村民谋取利益的旗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欺上瞒下,假公济私,利用手中的权力繁衍出各种措施自肥其私。

三、村官腐败的防治措施

农村是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所以,对村官腐败绝不能小视,必须政治、行政、经济、法律和教育多管齐下,多种手段并施,综合治理才能见效。

1、加强思想教育,使村官不想腐败。要把村官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内,形成正常的、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一是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乡镇党委作为村干部的直接管理者,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实施典型引路。要大力发掘正面典型,宣传优秀村干部的先进事例,发挥榜样的作用,引导广大村官既要干事又要干净。在推荐评选优秀村支部书记、村干部时,要把廉洁自律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标准予以考察。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乡镇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要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结合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其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教育。此外,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进行曝光。

2、完善监督机制,使村官不能腐败。一是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在党组织内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防止权力过份集中,自觉抵制利己主义思想,预防腐败。二是执行述职述廉制度。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人,每年要在规定的范围内述职、述廉一次。通过进行述职、述廉,加强对村官的监督。三是发挥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的监督作用。由县纪委在各行政村聘请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并规定村纪检监察信息员对村组重大事项拥用知情权、咨询权、建议权、反映权;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特别是对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进行深入监督检查。四是强化乡镇对村官的监督。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审查,避免村干部直接管钱管物,杜绝贪污、挪用及不合理开支。要针对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加强各项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健全,如完善村民选举制度,强化村务公开制度,创新和完善支农资金的运行管理机制等。要提高农民法治和民主意识,推进依法治村的进程,特别是要增强村民敢于检举揭发村官的种种非法行为,依法随时罢免腐败村官。对村官实行目标量化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对工作不负责而出现重大差错的,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

的免职,提高村官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3、强化财务管理,使村官不易腐败。一是完善村帐乡管制度。村帐乡管制度推行以来很多地方没有真正实施,仍是由村里会计做帐,然后送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中心存留,村帐乡管只是管几本帐本,没有实际意义。对于这种情况,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村帐乡管制度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对不严格执行村帐乡管的责任人追究其责任。二是完善民主理财制度。理财小组成员不能由村干部指定而必须真正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其年终报酬由乡镇统一发放,以摆脱对村里的依附关系,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规范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形式,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按制度规定,做到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公开管理监督等五个方面的统一。加强督促和反馈,对不按时公开或公开不规范的,应弄清情况,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建立村级财务审计制度。目前,村级财务处在一种“民不告,官不理”的现象,经管和审计部门要对各村的财务进行一年一审计和一任一审计,把村级财务纳入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村级财务的监督。另外,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加强民主监督,保障村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4、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县、乡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要把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等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检、法、司、审计以及“三农”工作部门的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形成立体预防和惩治网络,确保各项处理执行到位。针对农村线长、面广的特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应大力开展廉政文化下村组、入农户活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村规民约,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通过典型案件,加强法制宣传,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纪案件的积极性。对于已查实的村官违法违纪案件,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肃查处,不包庇、不护短、不袒护,不疏通关系说好话,营造打击村官违法违纪的社会氛围,形成强大的震慑力量,使少数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官不敢以身试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村官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5、完善用人机制,使村官不愿腐败。当前要着力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一是公平公正选人。选任村干部要实行公推公选,真正实现民主,让那些能力强,作风正,品德好,群众信得过,能真正带领农民发家致富的人担任村级干部。村干部在选任途径上,重点要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高中、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挑选知识型人才;面向私营企业骨干、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挑选经济型人才;面向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挑选管理型人才。对本村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可从邻村物色合适人选或从乡镇干部中选派。二是充实年轻力量。要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入农村干部队伍,以改变目前农村干部年龄渐趋老龄化、学历偏低及其他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规范村官报酬。根据该村的经济发展状况,经群众讨论,村党支部、村委会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数额,并与工作任务、工作实绩挂钩。对经济条件比较差的村,乡镇

要帮助落实村干部的报酬,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四是建立激励机制。要建立一整套面向村官的激励机制,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官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的村官,要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按年发放一定数额生活补助,工作25年以上的年老时视同国家工作人员领取退休金。

篇二:村官腐败问题的社会调查事件报告

关于村官腐败问题的社会实践报告

摘要:

村干部是国家庞大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直接面对着基层的农民,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应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的“村官”是好的,他们常年工作在艰苦的第一线,服务群众,任劳任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近年来,腐败犯罪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其中引人关注的是,腐化堕落不再是那些有权有势的部门和单位的“头头脑脑”的“专利”,一些“村官”虽然手中权力不大,可调配的资金不多,但也存在着严重的以权谋私现象。此报告就当前社会村干部腐败问题作以调查。该问题如今已成为农村工作的内伤,阻碍农村经济发展。近年来村干部涉嫌贪污、侵占、挪用、贿赂等职务型经济犯罪的腐败案件日见增多,已成为基层反腐败的焦点问题之一。

正文:

村官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员(主要指城市社区居委会管理人员和农村村组干部)是国家行政机器中的“末梢神经”。村官,也称村干部。是由党员、群众选出来的,是一村的领导者、带头人。村干部虽是一级组织干部,却不是我国行政意义上的党政干部;虽是执行公务人员,却不是通过正规考试由国家政府认可的公务员;

虽是村民自治机构的法人,却又不具备主体资格。他们不归各地纪律委员检查会管,没有被监督和被双规的资格,《国家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对他们也属于无效。他们处于最基层,处在国家反腐败真空地带,真是名副其实的“三不管”人种。但根据市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来看,在检察院受理的举报线索和查办的职务性犯罪案件中,绝大部分都涉及这些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

别看这村官官虽小,可这贪污腐败的人可不在少数。在村干部腐败案中,村干部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并不鲜见。在不少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这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屡见不鲜。”张虎林这样形容村官腐败现象。

调查显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国家对农民税费的减免,当下,在经济发达的城乡接合部地区,村干部腐败多集中在土地补偿款、企业改制等方面。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腐败则多发生在截留国家下拨款物、私分集体资产上。

据权威部门统计,在当前查处的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中,村官占据了案件数量的70%以上,由村官腐败引发的群众信访已占农村信访总量的50%以上。

输入“村官腐败”百度一下,就会出现19.9万篇的相关网页。遍及全国各地的村官腐败可谓“触目惊心”。分析相关报道可以看出,

近年来农村最突出的腐败问题就是“村官将黑手伸向集体土地”。

辽宁省沈阳市纪委办公厅曾公开披露,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望花村村委会主任徐宝文非法占有国家和集体财物1000多万元,还骗取国家土地出让金,非法转让国有土地从中获利,其违纪违法金额共计3000余万元。

来自人民网的报道称,陕西省岚皋县堰溪村原村支书王显正隐瞒收入不入账,先后将转让土地款19万元据为己有;江西省丰城市阳坊村6名村干部从2001年开始,短短3年,挥霍公款达36万多元;浙江省慈溪市界牌村原村支书朱晓其,在其任职的13个月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村集体资金609.6万元。

人民网转载安徽法制报的报道称,安徽省含山县昭关镇潭泉村3名村官在协助昭关镇政府协调、处理华东电网50万伏输变电滁州至马鞍山线路在潭泉村境内施工过程中,利用经手、管理施工占地、青苗等给予各种补偿费之机,采取收款不入账、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公款3.75万元后私分。

据统计,自2004年以来,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2条,涉案金额330余万元;立案侦查涉农职务犯罪案17件28人,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13件22人。

无独有偶。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自2003年建院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4人,其中涉及农村干部的案件就有

6件12人;重庆市政法机关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村干部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村官腐败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根源。

“在村干部腐败案中,大权在握的村支书兼村主任的一把手犯罪占非常大的比例。另外,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这‘三大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的情形也并不鲜见。涉案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数百万,甚至几千万元。”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董钊曾对媒体这样表示。

“在不少地方,腐败村官富得流油,集体却一贫如洗。这直接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阻碍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张虎林说,村干部本应为农民的“带头人”,有些却蜕变为农民身上的“寄生虫”,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

村干部违法犯罪屡禁不止,这些情况是造成基层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矛盾激化,以至影响社会稳定、妨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也是目前农村的一个政治和社会问题。所以,要认真研究当前村干部职务型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才能对症下药,有效的预防和治理村官腐败,利于农村经济发展。

据调查村干部职务性犯罪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 部分村官综合素质水平低,缺少系统的法制教育,乡镇监管机制缺失。部分乡镇领导有“村官不算官”的思想,认为只要他们把工作搞好,社会稳定就行了,至于廉洁方面,反正村干

部手里没什么权而且实行村帐乡管了,出不了什么事。有些领导即使发现这方面的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袒护有经济问题的村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的腐败。有的乡镇承担村帐乡管的村级财务管理服务中心,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有的乡镇为管理方便,推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甚至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给村官中的腐败分子留下了滥用权力的空间。有的乡镇很少开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无制约村官的有效措施,导致村官思想不明、胆大妄为。比如有些地方上级党组织因为村干部难当、人选难找等问题,就随意降低村组干部人选的要求,有些人甚至利用手中的暴力压住反抗声音,在当地一手遮天,令一些本身政治素养不高的地痞流氓等混入村干部队伍。再加上本就薄弱的法制观念,更让他们在侵吞国家财产集体财产时肆无忌惮。

(二) 村民缺乏监督意识,村级民主、村级监督流于形式。“村委会权力太大。”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焦洪昌告诉记者,按照法律规定,村民自治主要权利应当体现在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8个方面的事项应该由村民会议决策,但实际上这种民主决策权并没有落实到村民会议中,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委会自治,这就使腐败有了潜在的可能。有些地方虽设有民主小组,但依旧是听村委书记的话,有些地方则是村主

篇三:浅谈村官腐败的预防与惩治 经验文章

浅谈村官腐败的预防与惩治

**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步伐加快,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为维护农村稳定,推动新农村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村官腐败问题亦呈现上升趋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潜藏着一股激流,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稳定发展。“村官”腐败危害基层政权建设,危害农村稳定,影响党和国家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加强村级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惩治“村官”腐败,势在必行。

一、当前“村官”违纪违法案件的主要特点

1、从违纪类型上看,“三农两资”现象突出。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开发、支农惠农资金管理、林业资源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是“村官”违纪的“高发区”。

2、从违纪人员上看,呈现“一多一低一老”。一是窝案串案多。往往是两人以上共同作案,集中在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等村干部相互勾结。二是“低素质”村官是违纪违法的重点人员。部分村官是小学或初中文化,“凭经验干工作,拍脑袋做决策”,政策法律水平低,容易走上违纪道路。三是“老村官”工作时间长,在村中威望高,倚老卖老,为所欲为。

3、从违纪形式上看,形式呈多样化。作案手段不断翻新,具有很强的隐密性,如果没有知情人举报,难以调查取证。

二、村官腐败的原因及危害

村官违法违纪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上的因素,

也有客观上的原因;既有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也有制度不健全、查处不严等管理中的纰漏。据笔者调查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村官综合素质不高。部分村官为官“动机不纯”。有的为了光宗耀祖;有的则更加直接,为了发家致富;有的甚至认为,村集体的财物就是我的财物,我想怎么处臵就怎么处臵;有的认为当上村官就有权,“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上任捞一把,捞完就走人;有些村官甚至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干部,即便贪点钱财受点贿,也构不上职务犯罪等等,归根到底是法制观念缺乏、综合素质不高的表现。

2、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当前,大多数村还没有形成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账目设臵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村官权力过于集中,白条自批自支的现象在村级财务管理中还较为常见。有的村官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担心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工作,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含糊其辞;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隔靴挠痒,应付上级检查;有些村会计管账又管钱,干部批钱又花钱,为村官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

3、乡镇监管机制缺失。部分乡镇干部存在“村官不算官”的错误思想,认为只要他们把工作搞好,社会稳定就行了,加之实行了村账乡管,不会出事;有些干部即使发现一些问题也是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袒护有经济问题的村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官的腐败。虽然很多地方都推行村账乡管,但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

现象,而对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有的为管理方便,推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权力高度集中,给村官中的腐败分子提供了滥用权力的空间;有的很少开展村官廉政勤政教育,更无制约村官的有效措施,导致村官思想不明、胆大妄为。

4、村民监督意识淡薄。首先是自治意识、自治观念淡薄。村民奉守明哲保身的处世原则,只忙于自家生产生活,对村务不闻不问,只要自己利益不受损失,对村官的违纪违法行为也就视而不见,避免得罪村官;有的村民虽然发现村官的不法行为,但找不到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又怕村官打击报复,只好听之任之。同时,在社会经济日益开放的背景下,农村人口流动增大,村民外出务工较多,出去的大部分是村里的精兵强将,对村务无力关心,而留守的多半是老人、妇女、儿童,对村务无法关心,甚至需要村官对他们给予关照,于是对村务更是漠不关心,这就给“村官”独断专行开了方便之门。其次是监督机制不健全。部分村干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造成人、财、物集中在个别人手里,而上级机关疏于管理,缺乏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实质性检查监督;有些村虽成立了村级民主监督小组,但其成员往往是村官的“圈内人”,裙带关系比较严重,故此,直接影响到了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使村民无法监督、无从监督。

5、查处力度不够。涉农案件涉案金额一般不大,关系错综复杂,村民因乡里乡亲、拉不下面而不配合,取证比较困难,客观上助长了村官职务犯罪的侥幸心理。法院对村官职务犯罪的“缓刑”判决率较高,刑罚的威慑功能有所削弱。被判处缓刑的村

官返回村后,还炫耀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扬言要打击报复。而纪检监察机关因职务犯罪的村官没有职级,又非党员,只能查处,惩治乏力,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三、治理村官腐败的主要对策

1、建立健全思想教育机制。一是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镇党委的年度计划之内。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村干部依法施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从根本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针对一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加强培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使其在思想上打牢防范根基。通过举办法律、业务技能培训班,帮助村干部掌握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三是强化警示教育。针对村官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镇党委主要领导及纪检部门对症下药,进行警示谈话,及时提醒,警钟长鸣。结合办理的案件,通过以案说法,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使其受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示教育。此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腐败分子进行曝光。四是组织“村官”开展述职述廉活动,选拔一批公正廉洁,在村务、财务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村干部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以起到教育示范作用。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堵塞漏洞。一是继续深化“村财镇管”制度。制订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如票据管理、报账程序、内部控制、现金管理、工作流程等,通过严密的制度杜绝和防范经济类违纪行为的发生。加强对村级收入、财务公开和财务管理

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管,坚持实行定期加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审核审计,实现农村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二是加强党务村务公开,将财务公开作为重点,规范公开形式,实现公开内容逐项逐笔公布,坚决纠正不公开、假公开、漏公开、迟公开等现象。三是严格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把离任审计制度延伸到村级班子,村干部离任后必须接受镇离任审计小组的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追究,防止干部“带病”上岗或离任。

3、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大查处力度,使村官不敢腐败。市、镇两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村官贪污、截留、挪用、侵占等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将支农资金、粮食直补款的发放和征地拆迁等领域作为预防、打击的重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预防和惩治网络延伸至农村的每一个角落。只有惩处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威慑力。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在党内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培养党员反腐倡廉的优良品德,提高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的责任制,明确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镇党委书记则为镇域范围内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腐败,坚决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加强群众监督。引导群众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监督权力,积极学法、用法,敢于检举揭发村官的种种违法行为,依法随时罢免腐败村官。另外,积极健全和完善村民的权利行使机制,保护与腐败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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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检举揭发》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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