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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2016-11-26 14:46:50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工作日程安排

201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时间安排

(一)奖助学金政策宣传、综合素质积分整理公示阶段

9月7日—9月11日,综合素质积分整理与公示。各系成立综合素质积分评定小组,安排综合素质积分评定工作。学生须填写并按时上交《学生综合素质积分鉴定申请表(2015版)》。申请表须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按时上交鉴定表者综合素质积分为零(有扣分项的学生未按时上交视为主动放弃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资格)。各系按时统计学生综合素质积分,并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各系应于9月11日11:00前将《学生综合素质积分鉴定申请表(2015版)》(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列)和负责人签字的综合素质积分统计表纸质稿交学生工作部备案,9月14日-18日在科技馆前公示综合素质积分评定小组、综合素质积分统计表等。

(二)学生资助系统维护阶段

9月11日,院自律委勤工部根据当年新生专业情况维护学生资助系统。

(三)在校生数据整理完善和新生基本信息数据录入阶段

9月14日—9月18日22:00前,各系整理完善在校生信息,在院自律委勤工部指导下准确录入新生基本信息。

(四)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与数据录入阶段

9月14日—9月18日,各系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5年版)》、低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5年版)》,并按时上交。

各系应于9月18日11:00前将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年级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和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电子稿发至信箱,将各系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稿连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须用当年最新版,新生除外。复印彩印以前的无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一并交学生工作部备案备查。9月21日-25日公示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人员名单、年级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和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在院自律委勤工部指导下及时将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资助系统。

(五)综合考评成绩与学习成绩整理、国家奖助学金系内评定公示阶段 9月21日—9月25日,各系整理学习成绩、学生综合考评成绩等相关资料,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稿报学生工作部备案。9月28日-10月9日(节假日除外)公示学习成绩、学生综合考评成绩。

各系应于10月9日11:00前在院自律委勤工部指导下将评定数据准确录入学生资助系统,并将各系负责人签字的奖助学金评定公示名单纸质稿、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公示名单电子稿发至信箱。各系负责人签字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于10月9日11: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六)学院审核公示阶段

10月12日—10月16日(如省资助中心时间有变动,我们将做适当调整)。

(七)国家奖助学金发放

根据往年惯例,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资助中心批复后,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春季、秋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一半;学校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国家奖助学金参评资格:

1.院自律委检查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警告处分及以上学生(处分计算日期自上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之日起,至本学年奖助学金评定结束之日止)。

2.未按期注册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缓交申请手续交清剩余学费后,贷款学生交清学费余额后视同按期注册)。

3.学籍异动未满一年或学习成绩(含考查课)不及格学生。

4.在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困难生认定、学生资助、组织发展中弄虚作假、严重违纪学生。

5.学校规定的其他不符合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的情形。

三、注意事项

1.根据河南省资助中心文件精神,原则上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综合考评成绩、学习成绩须分别控制在评选范围内的30%、25%以内。国家助学金评定按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修订稿)》进行,在校生助学金三档与新生助学金对学习成绩不作要求,但须严格按照程序评定。

2.基本信息录入、困难生信息录入、获得资助学生信息录入等资助系统信息录入在院自律委勤工部统一安排下进行,钥匙由院自律委勤工部统一管理。

3.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系初定获得资助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与《学生综合素质积分鉴定申请表(2015版)》按比例审核。

在综合素质积分鉴定、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整理中弄虚作假、严重违纪的学生或学生干部,一经查实,取消本年度奖助学金评定资格。

4.各系应在各年级、各专业间按比例分配名额,禁止出现畸轻畸重现象。

5.上述所交材料截止时间以学院设定为准,各系不得自行设定。如该系相关材料未上交学院,学生均可提交相关材料。

6.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请务必于奖学金公示期间至发放之日止绑定一卡通银行卡,在规定期限内未绑定银行卡者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7.各系禁止“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的名义,拒绝学生个人上交相关材料。

四、举报信箱及电话

举报信箱:rwxg11@163.com;举报电话:3300508。

安阳师范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篇二:助学金发放方案

助学金发放方案

目标:合理界定贫困,将助学金发给最需要的人。

基本步骤:学生基本信息采集 贫困生资格认定 贫困生等级选拔 贫困生助学金发放 贫困助学金监督

步骤一:学生基本信息采集

在新手入学时期,依据下表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具有属实性 步骤二:贫困生资格认定 有以下两套方案进行选择 1综合分析法

将学生的贫困程度、消费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品德素质作为评定因子。

(1)假设学生每月从银行卡中提取的金额p1为该月的总消费金额,而每月饭卡上消费的金

p2

Ep额为p2。利用恩格尔系数n=1定义贫困因子D1。

若每月饭卡上的消费金额不少于该月总消费金额的50%,则认为该生贫困;若每月饭卡上

的消费金额少于该月总消费金额的50%,则认为该生不贫困。

D1?

?

0,En?0.51,En?0.5

(2)假设大学生月消费平均金额为p,定义节俭因子D2

若学生每月总消费金额不多于大学生月消费平均金额,则认为该生相对节俭;若学生每月总消费金额多于大学生月消费平均金额,则认为该生相对不节俭。

D2?

D3

?

0,p1?p1,p1?

(3)假设学习情况主要体现在学习成绩的排名以及是否进步,定义学习因子将

D3

分为A、B两部分,一方面,若学生各门课程均及格或排名位于总体前2/3,则认为该

生学习认真,否则不认真;另一方面,若学生进步了h名以上(h为总体人数的10%),则认为该生学习认真,否则不认真。将两者运用“或”算子,只要该生成绩优良或者取得一定的进步,便认为该生学习认真。令

(4)假设德育情况主要体现在档案中是否有处分、警告或批评的记录,定义德育因子D4。

综合考虑贫困程度、消费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品德素质,采用“与”算子,令

D=D1D2D3D4

为贫困生资格评定的指标。

若D>0,则认为该生具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 若D=0,则认为该生为非贫困生。

2 ISM法(Interpretatives Structurac Mideling Method)

步骤三:贫困生 贫困生等级选拔

运用评分的采取贫困生等级认定体系 附表一,贫困生等级评分体系

步骤四:贫困生助学金的发放 按月发放——监督作用

有偿劳动——节省学校开支,顾及学生尊严,避免投机行为 助学金直接冲入饭卡——拉动内需,达到发放目的 步骤五: 监察机制

补充:关于方案的合理性,由于时间仓促,未能达到严谨,比如在对助学金的监察以及信息的采集方面都有或多或少的漏洞。当然,每个方案都不会十全十美,我们的目的只是让其达到相对的严谨,企图用制度去代替人格达到相对公平。下面是关于方案的一些修改

1.建立特殊情况认证机制。具体来说就是针对家庭发生特殊变故的同学,我们应该在其有相关证明之后对其助学金的选举提供部分方便以达到人性化,以达到能够对最需要的人进行援助。

2.完善监察机制。每个选拔单位挑选一部分人作为监察人员,在一个选拔期间内对所有获得助学金者进行公正观察,对情况严重不符合者进行记录,取消以后参选资格。

附表一:贫困生等级评价体系

篇三: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图

附件三: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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