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经典句子 >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正文 本文移动端: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08:00 am

下面给大家收集整理的《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写作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本文简介: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根据县XX局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一、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情况(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审批程序。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州、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本文内容: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
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根据县XX局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投资项目审批改革情况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精简审批程序。实现目录管理,确保省、州、县三级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内容规范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有效承接落实省州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全部做到了无缝对接,落实对位。
(二)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对同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原则,实行并联审批。扩大集中办理并联审批事项,尤其是对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事项,通过集中办理、并联审批等方式明显提速。
(三)逐步推行网上审批。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大厅管理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网络平台,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不断提高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率,推行政务服务大厅与电子政务大厅的同步运行。
(四)突出“三个优化”。一是优化审批事项。按照“能取缔的程序和事项坚决取缔,互为前置、重复审批的坚决精简”的原则,对照国省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全面清理出错项、漏项和职能交叉项目,确保审批事项名称高度统一。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有利于高效便民、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原则,重点围绕项目招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完善清理事项登记备案制度,坚决防止变相保留、变更、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围绕“审批环节最优”和“办事效率最高”目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杜绝违规审批问题出现。三是优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发改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打造“阳光发改”。
(五)承接审批项目情况。2013年以来承接上级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X项已纳入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管理;2013年保留实施行政审批项目X项,不再保留实施X项。不再保留的按照国家、省、州要求,非行政许可事项不再作为县级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内部审批或管理服务事项,县发改局按照工作职责加强监管。
二、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流程情况
(一)编制了进驻政务中心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进驻事项服务指南一份,进驻事项6项(行政许可5项、其他行政职权1项)。

(二)推行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生产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认真贯彻落实《XX县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目录》、《XX县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负面清单》,并在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外商企业投资严格按照《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第18号)执行。
(三)投资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核准转报、企业备案的法定时限为15个工作日,承诺7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建设工程审批。投资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
(四)外商企业投资投诉处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理法定时限为5个工作日,承诺3个工作日受理;完成投诉处理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20个工作日办结,办结率达100%。
(五)企业投资备案具体规定。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为企业服务。按照文件要求,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实行一口受理,提供快捷服务,坚决杜绝人为设置任何备案前置条件。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投资建设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对办理手续进行减化。
2017年1月以前,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需先行取得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在完成项目可研、环评、土地、规划、维稳等前期工作手续后方可办理。
云发〔2017〕7号文件出台后,我局及时调整简化了企业备案手续,将原来前置条件全部简化,目前,企业仅需提供下列报件,就可办理投资备案手续:
一是企业基本情况(注册时间、企业概况、经营业务等,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是项目业主单位关于项目备案的申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填写《云南省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备案申请表》(办理时由我局提供);三是项目业主对备案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需说明项目符合产业政策情况)。
通过加快“放管服”改革,大大促进了项目落地,解决了审批难问题,切实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服务,缩短了办理周期,深得企业好评。
三、减少涉企收费情况
《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53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6分;《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85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25分;《云南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扩大跨省区电力交易规模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106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2分;《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云价价格〔2018〕107号)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04分。以上四次降价合计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6.75分。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33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要求,将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6分,2019年4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文件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19〕454号)规定,将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每千瓦时降低8.7分,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7分,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四、
投资项目审批清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州、县关于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规定,梳理完善我局投资项目清单和内部审批清单。
五、
积极推进社会信用监管情况
积极配合县公安局、市管局、工信局等部门完善人口和法人基本信息库(公民基本信息共享、企业基本信息共享、事业单位基本信息共享、社会组织基本信息共享)。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本文关键词:贯彻落实,改革,情况,发改,报告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相关关键词:贯彻落实 改革 情况 发改 报告,怎么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修改即用。

来源:网络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仅限学习分享,如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XX县发改局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282316.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相关文章
推荐范文
公文驿站 公文集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