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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

08: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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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 本文简介:

XX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州食品安委办:2013年度,我县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品投入源头、加工生产、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经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根据《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

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 本文内容:

XX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
?州食品安委办:
2013年度,我县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品投入源头、加工生产、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经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根据《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现将我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和制度建设
为搞好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我县成立有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明确其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我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日常事务,制定有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制定发布有《XXXX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年初,县人民政府下发了《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三府办发〔2013〕129号)和《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三府办发〔2013〕145号),与各有关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我县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做为今年工作重点之一,下发了《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我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网络的通知》(三府办发〔2011〕47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对重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县食品安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使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正常开展;

二、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检验工作。
2013年,我县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抽样检验检测工作得到加强。
农业部门农产品监管环节开展农残检测31批次,共抽检蔬菜、水果968个样品,合格967个样品,合格率99.9%。其中,蔬菜抽检19个品种627个样品,合格率99.8%;水果抽检10个品种341个样品,合格率100%。采集养殖场(养殖小区)、屠宰场猪尿样256份进行快速检测“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合格率100%。
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共抽检食品样品41个批次,检验结果合格率达91.11%。
食品流通环节抽样检测检验食品1000个批次,不合格2各批
次,合格率99.8%。
三、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取得成效
2011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我省食品安全整治的安排,我县重点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二是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营养餐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整治工作;三是各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县有线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开展宣传食品安全。部门间积极互相配合,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加以严格执行,进一步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工作。2013年我县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开展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我县没有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工作重点是加强了饲料经营和养殖户的监管。
一是严禁在养殖饲料、食品加工、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二是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三是建立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长效机制,要求每个涉食品企业或单位建立相应的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签订《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承诺书》,强调采购时要对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要做到索证索票,专人管理,专帐登记。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我县有关部门的历次监督检查中,我县均未发现非法使用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积极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营养餐监督检查工作。
2013年我县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学校209所,参加学生49303名,参加学校食堂102个。我县成立了中小学校营养餐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学生营养餐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三府办发〔2013〕115号),明确责任分工、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县教育局、农村工作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和食药监局等加大对实施学校营养餐及学下周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累计268个次,发出整改通知累计102份,并进一步督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了我县中小学校全年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
3、各监管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县农村工作局围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整治,高毒、高残留农药整治,“饲料专项整治”、“兽药专项治理”、打击非法添加“瘦肉精”和违禁药物等专项治理,以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蔬菜、水果等为整治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跟踪监管督查。与农药经营户签订
“关于禁止售卖高毒违禁农药、不合格农药的承诺书”41余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联合执法大队对当地蔬菜生产地、农贸市场、水果市场、各大超市生产和销售的蔬菜、水果进行全面巡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13年末发生农牧产品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加工生产环节整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开展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督促小作坊进行基本条件改造,落实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建立等制度,提高小作坊保证质量能力。牵头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面条质量专项整治”等。建立企业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食品加工生产单位制度建设和诚信建设,与4家获得许可证的企业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与41户无出厂检测手段的小作坊签订了《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100%。重点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生产加工过程各种生产质量安全控制记录;对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和作坊全部实行使用登记和备案制度,实施动态管理。
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整顿。县工商部门结合本县、本部门实际,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食品经营行政许可783户,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发现不合格的产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二是督促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退市和质量承诺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三是加大监管工作力度,特别是重点整顿了农村食品流通市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万元。
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顿。县卫生和食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审批,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全面实施了餐饮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深化、细化和量化各项指标要求。今年以来,新受理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202户,培训从业人员885人次。
二是在全县范围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店厨房的功能分区和食品的加工流程,监督完善餐具消毒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使餐饮业的基本卫生条件和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加强全县中小学生营养餐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指导认真整改。四是全面加强餐饮服务业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和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行餐饮服务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13年度年以来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加强定点屠宰和酒类安全管理。县工信局认真开展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监管工作。一是采取联合执法、群众举报、源头追溯检查等多种形式,打击非法“私屠滥宰”窝点,加强牲畜定点屠宰管理。二是加大肉品市场巡查工作力度,严禁未经检疫白条肉、病死肉、注水肉上市销售。三是加强定点屠宰场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把好活畜准入、场内消毒、牲畜宰杀三大关。2013年,定点屠宰场完成屠宰量17549头,无害化处理检出的病害猪174头,处理率为100%,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同时,认真贯彻商务部和XX省酒类经营管理有关法规,实行就来经营登记备案和溯源制度,登记备案28户,备案率100%。对主要超市进行酒类流通专项执法检查,批发企业实行“随附单”使用率100%,对不规范经营者,给予书面整改通知,进行限期整改。
四、加强《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和宣传
我县始终把食品安全法律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组织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以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二是2013年6月11日上午10时,县食安委办牵头,协调组织相关部门部在县城都江路建设银行门前街道与省州同步举行“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和“食品安全宣传万人签名活动”,参加宣传活动单位发放有关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累计12500多份,发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小手册2300余册,展出展板16块,接待群众咨询1680人次;县有线电视台派记者报道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三是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宣传,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传授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全年累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手册3800多册,印发食品安全资料累计3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累计19500多人次。
四、评估考核自评结果
根据《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对我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考核,自评打分结果得分95.3分(详见《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细则》各栏考评得分),各项得分情况如下: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19分):扣1.7分,合理缺项
5
项,实得分17.3分;
(二)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46分),扣2分,合理缺项
3项,实得分44分;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13分),扣1分,实得分12分
(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20分),合理缺项
1项,实得分20分分

(四)加强信息管理(2分),合理缺项2项,实得分2分;
五、存在问题
1、至2013年3月底,我县食品安全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完成;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公室人员不足(现在此岗工作仅1人),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2、为单列成立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工作有局限性;
3、政府未把食品安全作为相关部门、各乡镇的考核内容或食品安全方面的考核内容所占分量太小;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还不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较薄弱;
5、乡镇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难以做到常态化巡查监管;。
6、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不足,没有明确纳入财政预算;
7、一些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个别
涉食品加工、经营、餐饮单位采购检查、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严,台账记录不完整,食品加工作坊普遍没有食品检验能力;小餐馆餐饮服务人员流动性大,个别上岗人员无健康证明。

8、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人员不足,设备简陋,检测能力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
特别是深入广大农村基层,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建立和落实
“各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各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最大程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能力建设。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队伍建设,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投入,整合各部门检测检验、监管资源,提高检测检验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不足、监管手段落后等问题。
六是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源头治理,加强从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及时查处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逐步加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投入,有效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隐患,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县的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齐心合力、努力拼搏、真抓实干,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保障全县人民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
?
?
?
?
XXXX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
?
?
?
?
?
?
?
10
?
评分说明:
1、各栏目已经注明应予自评分的部门,只填“结果”栏和“得分”栏,不填“小计”栏;
2、在“结果”栏填“有”、“无”或“合理缺项”,有百分比的填百分数;
3、栏目有要求,但该项工作不属于县级本部门开展的,考评结果为“合理缺项”,得分为设定分值。

xx县食安办

?
2013年3月12日
?
?
附件2
2013年XX省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
?
填报部门:?
XXXX县食安办

?
考评内容和指标
考评方法和结果
考评得分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评方法
结果
设定
分值
得分
小计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9分)
?
县级以上政府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
市(州)设立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机构级别、核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合理缺项
1
1
3
县级设立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机构级别、核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未成立
1
-1
建立综合协调工作制度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3.建立工作规则;4.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6.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县食安办评分)
查文件、查记录

2
2
梳理并解决监管职能交叉或空白问题
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尽快出台《XX省食品安全条例》。(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0.5
0.5
1.3
县级以上政府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出台监管办法。(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0.5
-0.5
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县级政府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食品安全职责,并在其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现场抽查

0.5
0.5
?
农村集体用餐申报备案率达80%以上,指导率达100%。(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资料
现场抽查
未达
0.5
-0.2
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受理并核实举报信息,反馈处理意见。(县食安办评分)
查看文件

0.5
0.5
2
各地各部门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及时查处举报线索,并根据查实情况兑现奖励。(县食安办评分)做到
0.5
0.5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并明确申报审核程序。(县食安办评分)
未设
1
0查阅案宗
走访群众
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各级监管部门及时受理并核实举报信息,反馈处理意见。(县食安办评分)
查看文件

0.5
0.5
2
农村集体用餐申报备案率达80%以上,指导率达100%。(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资料
现场抽查
未达
0.5
-0.2
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县级政府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食品安全职责,并在其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现场抽查

0.5
0.5
?
县级以上政府针对小作坊、小摊贩、前店后厂、现场制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出台监管办法。(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0.5
-0.5
梳理并解决监管职能交叉或空白问题
各地各部门积极配合省人大尽快出台《XX省食品安全条例》。(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0.5
0.5
1.3
建立综合协调工作制度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2.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3.建立工作规则;4.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6.明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职责。(县食安办评分)
查文件、查记录

2
2县级设立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机构级别、核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未成立
1
-1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9分)
?
县级以上政府明确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
市(州)设立市(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明确机构级别、核定人员编制,落实工作经费。(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合理缺项
1
1
3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指标
考评方法
结果
设定
分值
得分
小计
考评内容和指标
考评方法和结果
考评得分
查阅案宗
走访群众
县级以上政府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并明确申报审核程序。(县食安办评分)
未设
1
0
各地各部门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及时查处举报线索,并根据查实情况兑现奖励。(县食安办评分)
做到
0.5
0.5
?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19分)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
落实风险监测经费
县级以上政府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年度拨付。(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
合理缺项
1
1
3
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计划。
各辖区监测机构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报告给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同上
0.5
0.5
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同上
0.5
0.5
监管部门及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处理(各监管部门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做到
0.5
0.5
县级以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有关监测机构组织实施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食安办评分)
查记录和有关资料
做到
0.5
0.5
及时完成食品安全监测计划
各地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情况(县食安办评分)
省CDC提供完成率(低于85%不得分)
95~100%
合理缺项
1
1
2
90~94%
同上
0.7
0.7
85~89%
同上
0.3
0.3
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报告
各辖区监测点发现食源性疾病问题及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做到
0.5
0.5
2
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做到
0.5
0.5
监管部门及时对问题食品进行处理(各监管部门评分综合)
查阅文件资料
做到
1
1
着力提高检验人员素质
县级以上检验机构举办检验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各举办部门评分综合)
查阅举办培训班的通知、签到、课件和总结等资料
开展
1
1
1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和查处机制
各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建立
0.5
0.5
2
县级以上政府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1
1
各地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评估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县食安办评分)
查阅文件资料
合理缺项
0.5
0.5
加强食品安全科技研发
积极推动研发食品安全重要技术和装备
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县工商部门评分)
查阅资料
实地查看
合理缺项
0.4
0.4
1
商务部门要推进肉菜、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县工信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开展
0.3
0.3
县级以上政府逐步更新辖区内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评估、食品中非法添加物检验筛查、溯源控制及预警等重要技术和装备。(县农工局评分)
检查装备
有增添
0.3
0.3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
政府部署工作情况
市(州)、县级政府部署排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县食安办评分)
查文件资料

1
1
8
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的监督检查(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1
1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发现的滥用抗生素和禁用药物违法行为(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处理记录
做到
1
1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企业无证生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评分)
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数及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处理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合理缺项
0.5
0.5
90~94%
同上
0.3
?
85~89%
同上
0.2
?非法添加行为源头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对化工厂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未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问题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卫食药局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查处记录
合理缺项
1
1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评分)
查市场巡查记录
已经开展
1
1
85~89%
?
0.3
?
90~94%
?
0.7
?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治理(县质监、农工、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生产经营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6%
1
1
85~89%
?
0.2
?
90~94%
?
0.3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在餐饮环节开展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餐饮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7%
0.5
0.5
85~89%
?
0.2
?
90~94%
?
0.3
?
保健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企业违法添加化学成分的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保健食品企业数及监管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6%
0.5
0.5
85~89%
?
0.2
?
90~94%
?
0.3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评分)
查食品企业数量及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处理记录。排查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8%
0.5
0.5
85~89%
同上
0.2
?
90~94%
同上
0.3
?
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企业无证生产和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评分)
查食品添加剂企业数及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处理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合理缺项
0.5
0.5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及时处理发现的滥用抗生素和禁用药物违法行为(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处理记录
做到
1
1
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滥用抗生素及禁用药物的监督检查(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1
1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深入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
政府部署工作情况
市(州)、县级政府部署排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县食安办评分)
查文件资料

1
1
8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评分)
查食品企业数量及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处理记录。排查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8%
0.5
0.5
90~94%
?
0.3
?
85~89%
?
0.2
?
保健食品、餐饮环节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企业违法添加化学成分的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保健食品企业数及监管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6%
0.5
0.5
90~94%
?
0.3
?
85~89%
?
0.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在餐饮环节开展在火锅底料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餐饮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7%
0.5
0.5
90~94%
?
0.3
?
85~89%
?
0.2
?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企业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治理(县质监、农工、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生产经营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处理率
95~100%
96%
1
1
90~94%
?
0.7
?
85~89%
?
0.3
?
流通环节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监督检查(县工商局评分)
查市场巡查记录
已经开展
1
1
非法添加行为源头监督检查情况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对化工厂和药品生产企业开展未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问题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卫食药局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查处记录
合理缺项
1
1
?
?
?
?
?
?
?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制定或执行抽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质监、农工、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监督抽检和检验及查处记录
条件具备的单位有
2
2
8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清理整顿企业单位数和处理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督促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控能力(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现场查看、走访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政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县食安办、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现场查看
未开展
2
-2
?
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县级制定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看文件

1
1
6
?
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理、取缔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并严惩“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2
?
各级监管部门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1
1
各地各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举办培训班的资料、抽查案件卷宗
开展
2
2?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管人员的执法素质
各级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查拨款凭证
为专门明确
2
-1
3
?
学校食堂持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馆单位持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现场抽查
100%
1
1
?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现场认定记录
开展
1
1
?
建立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县工商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开展
1
2
?
县级以上粮食部门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评分)
查监督检查人员派出、查监测记录、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抽检频次,进一步完善快速检测机制。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督检查人员派出、现场检查记录、抽检记录
开展
2
2
8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13分)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保证执法、司法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案件卷宗
贯彻执行
2
2
2
?
?
85~89%
?
0.2

90~94%
?
0.3
?
?
加强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用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生产经营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5%
0.5
0.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加强对使用不合格餐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使用不合格餐具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8%
0.5
0.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
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
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数及检查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1.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调味品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发现问题单位数,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处理率
95~100%
100%
0.5
0.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发现问题数,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处理率
95~100%
96%
0.5
0.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
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调味品标识标注检查(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调味品生产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率
95~100%
合理缺项
0.5
0.5
1.5
?
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管理规定(县工信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1
1
?85~89%
?
0.2
?
?
90~94%
?
0.3
?
?
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对屠宰场所开展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县工信局评分)
查屠宰企业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9%
0.5
0.5
1.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工信、工商局评分综合)
查出售和屠宰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的问题(县工信、工商局评分)
查加工、出售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加强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监督检查(县工信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1
1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强化农药生产经营监管,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记录,查制度、计划和环评资料等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县以上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现场走访
开展
1
1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全过程监管。(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现场走访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行为和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黑窝点”行动。(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1
?
开展农药兽药专项整治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制定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县农工局评分)
查阅文件

1
1
6
?
各级监管部门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1
1
?
县级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并严惩“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理、取缔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2
?
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县级制定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看文件

1
1
6
?
县级以上政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县食安办、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现场查看
未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现场查看、走访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督促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控能力(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清理整顿企业单位数和处理记录
开展
2
2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制定或执行抽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质监、农工、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监督抽检和检验及查处记录
条件具备的单位有
2
2
8
?
开展农药兽药专项整治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制定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县农工局评分)
查阅文件

1
1
6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行为和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黑窝点”行动。(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1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全过程监管。(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现场走访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县以上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现场走访
开展
1
1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强化农药生产经营监管,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记录,查制度、计划和环评资料等
开展
2
2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加强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监督检查(县工信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1
1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的问题(县工信、工商局评分)
查加工、出售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
90~94%
?
0.3
?
?
85~89%
?
0.2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工信、工商局评分综合)
查出售和屠宰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
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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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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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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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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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对屠宰场所开展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县工信局评分)
查屠宰企业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9%
0.5
0.5
1.5
?
90~94%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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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89%
?
0.2
?
?
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管理规定(县工信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1
1
?
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
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调味品标识标注检查(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调味品生产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率
95~100%
合理缺项
0.5
0.5
1.5
?
90~94%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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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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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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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发现问题数,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处理率
95~100%
96%
0.5
0.5
?
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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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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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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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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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调味品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发现问题单位数,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处理率
95~100%
100%
0.5
0.5
?
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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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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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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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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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
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数及检查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1.5
各地各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举办培训班的资料、抽查案件卷宗
开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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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管人员的执法素质
各级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查拨款凭证
为专门明确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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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食堂持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馆单位持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现场抽查
10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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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现场认定记录
开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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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县工商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开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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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粮食部门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评分)
查监督检查人员派出、查监测记录、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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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抽检频次,进一步完善快速检测机制。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督检查人员派出、现场检查记录、抽检记录
开展
2
2
8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13分)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保证执法、司法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案件卷宗
贯彻执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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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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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用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生产经营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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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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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使用不合格餐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使用不合格餐具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8%
0.5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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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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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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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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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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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餐具、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
加强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检查(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数及检查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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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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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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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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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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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调味品单位(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发现问题单位数,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处理率
95~100%
100%
0.5
0.5
?
85~89%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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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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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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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调味品虚假标注问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酱油、料酒等调味品行为(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发现问题数,处理率低于85%的不得分
处理率
95~100%
96%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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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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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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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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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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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调味品专项整治
严格实施调味品生产许可制度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调味品标识标注检查(县工商、质监局评分综合)
查调味品生产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查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查率
95~100%
合理缺项
0.5
0.5
1.5
?
进一步完善牛羊禽类屠宰管理规定(县工信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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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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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94%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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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对屠宰场所开展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畜禽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检查(县工信局评分)
查屠宰企业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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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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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9%
?
0.2
?
?
90~94%
?
0.3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工信、工商局评分综合)
查出售和屠宰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
85~89%
?
0.2
?
?
90~94%
?
0.3
?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发现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肉品的问题(县工信、工商局评分)
查加工、出售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100%
0.5
0.5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开展畜禽屠宰专项整治
加强活禽、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私屠滥宰和屠宰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监督检查(县工信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1
1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强化农药生产经营监管,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开展产地环境监测评价工作。(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记录,查制度、计划和环评资料等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把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县以上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现场走访
开展
1
1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全过程监管。(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现场走访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行为和打击无证无照生产、销售“黑窝点”行动。(县农工局评分)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1
?
开展农药兽药专项整治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行为,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无证无照生产、销售的“黑窝点”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制定农药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方案。(县农工局评分)
查阅文件

1
1
6
?
各级监管部门排查治理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隐患。(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1
1
?
县级监管部门全面排查并严惩“地沟油”、“瘦肉精”、利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清理、取缔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检查和案件查处记录
开展
2
2
?
开展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食用农产品和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工地、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单位等薄弱部位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县级制定重点场所专项整治方案(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看文件

1
1
6
?
县级以上政府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县食安办、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现场查看
未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重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现场查看、走访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督促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履行自检义务,提高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控能力(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清理整顿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清理整顿企业单位数和处理记录
开展
2
2
?
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
(46分)
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治理
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综合治理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制定或执行抽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质监、农工、工商、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监督抽检和检验及查处记录
条件具备的单位有
2
2
8
?
?
90~94%
?
0.3
?
?
85~89%
?
0.2
?
?
加强对使用不合格餐具的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使用不合格餐具、自行消毒不符合规范等问题(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使用不合格餐具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8%
0.5
0.5
?
90~94%
?
0.3
?
?
85~89%
?
0.2
?
?
加强食品用纸、塑料等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用包装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取缔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包装材料的“黑窝点”
(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生产经营单位数及监管记录,排处率低于85%的不得分
排处率
95~100%
95%
0.5
0.5
?
90~94%
?
0.3
?
?
85~89%
?
0.2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13分)
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深入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程序,保证执法、司法互联互通,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确保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到位。(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案件卷宗
贯彻执行
2
2
2
?
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和抽检频次,进一步完善快速检测机制。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频次、范围,深入排查食用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餐饮服务、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督检查人员派出、现场检查记录、抽检记录
开展
2
2
8
?
县级以上粮食部门强化收购粮食质量监测和库存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评分)
查监督检查人员派出、查监测记录、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
建立完善流通环节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制度。(县工商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开展
1
2
?
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现场认定记录
开展
1
1
?
学校食堂持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餐馆单位持证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5%。(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
现场抽查
100%
1
1
?
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管人员的执法素质
各级政府加大食品安全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行政监管和刑事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查拨款凭证
为专门明确
2
-1
3
?
各地各部门强化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规范执法程序,提高监管执法队伍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侦查办案水平。(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举办培训班的资料、抽查案件卷宗
开展
2
2
?
?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题责任(20分)
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严格许可审查
市(州)、县级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资料、查许可卷宗
按程序开展
2
2
4
市(州)、县级监管部门制定农村义务教育供餐准入制度,开展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查监管处理记录
开展
2
2
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
建规立制,强化企业生产经营监管
市(州)、县级监管部门执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规定情况,严防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阅资料
开展
1
1
4
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制度、查现场落实情况
开展
1
1
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现场走访、查看
开展
2
2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信用档案。(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档案资料

2
2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记录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县质监、农工、工商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看“黑名单”记录和处置质量
合理缺项
2
2
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加快推进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县食安办评分)
查信用信息发布记录,现场查看信息平台

2
2
8
加强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培训学习资料

2
2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
督促企业建章立制,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阅文件
建立有
2
2
4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工商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建立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制度、查现场落实情况
开展
1
1
建立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制度
建规立制,强化企业生产经营监管
市(州)、县级监管部门执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合格食品召回、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退市和销毁的管理规定情况,严防过期、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生产经营环节(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阅资料
开展
1
1
4
市(州)、县级监管部门制定农村义务教育供餐准入制度,开展对集中供餐单位的源头监管(县卫食药局评分)
查文件资料、查监管处理记录
开展
2
2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题责任(20分)
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严格许可审查
市(州)、县级监管部门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认真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查(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文件资料、查许可卷宗
按程序开展
2
2
4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标签、说明书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工商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监管人员派出、监督检查记录
开展
2
2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管理
督促企业建章立制,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健全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阅文件
建立有
2
2
4
加强培训,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培训制度。(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培训学习资料

2
2
加强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县级以上政府加快推进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加大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发布力度(县食安办评分)
查信用信息发布记录,现场查看信息平台

2
2
8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记录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县质监、农工、工商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看“黑名单”记录和处置质量
合理缺项
2
2
县级以上监管部门全面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信用档案。(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查档案资料

2
2
县级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县质监、农工、工商、工信、卫食药局分别评分综合)
现场走访、查看
开展
2
2
?
加强信息管理(2分)
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
食品安全信息经评估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县食安办评分)
查公开信息资料
合理缺项
1
1
2
信息报送
每年度向省政府食安办报送信息不低于12期(县食安办评分)
查报送信息资料
合理缺项
1
1
扣分项目:市(州)政府辖区内在本年度每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1起扣1分;较大食品安全事故1起扣5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1起扣10分;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1起扣20分。以上扣分从总分中扣完为止。
?
合计得分
95.3分

扣4.7分)

说明
xx县2013年度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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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 本文关键词:食品安全,自评,考核评价,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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