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百味书屋 > 范文大全 > 经典范文 > 回族人民为什么不吃驴肉 正文

回族人民为什么不吃驴肉

2016-11-20 13:37:46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

回族为什么不吃猪肉及其他饮食禁忌

回族人在饮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如奇形怪状、污秽不洁、性情凶恶、行为怪异的飞禽、猛兽及鱼类,都属于禁食范围。 大致分类

禽类:吃谷物、有嗉子、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麻雀、大雁等。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喜鹊、啄木鸟等。

兽类:反刍(倒嚼)、有四蹄、蹄分两半、性情驯善的可食。如牛、羊、骆驼、鹿等。反之则不可以,如猪、狗、猫、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鱼类:腹下有鳍,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草鱼、黄花鱼、带鱼等可以食用。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青蛙、乌龟、海豚、海豹、海狗、海狮等,还有“象鱼不是鱼、叫鱼不是鱼”的也在禁忌之列,如泥鳅,甲鱼等。

另外,不少回族人还有不食用家兔(野兔则可以)的传统。据说是因为家兔从怀孕到产崽的周期为一个月,而且母家兔在正常的气候下,每个月都可以来月经并进行繁殖,也就是说家兔可以每年繁殖十多胎。

可食动物牛羊等身上的内外生殖器、睾丸、血液、鼻须、耳朵、胰子(淋巴结)、脑、膀胱等部位不可食用。因为这些部位和物质往往是各种病菌高发滋生地,藏污纳垢的所在。所以卖牛羊肉的回族人需把牛肉、羊肉收拾干净,规置利索。肉棘、胰子、污血管、淤血块、散脏毛等各种污物,都应该给去掉,特别是绞馅尤其要洗净弄清洁。

除鱼类之外的动物须诵真主之名屠宰(回族说“宰”,忌说“杀”),自死的动物不可食用。

回族饮食禁忌来由

人们往往把回族的饮食习俗说简单的说成是受伊斯兰教影响,甚至等同于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饮食戒律,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如伊斯兰教教义中并未提到可食禽类有嗉子;兽类要倒嚼;鱼类要有鳍鳞等等。伊斯兰教的《古兰经》规定海里的动物都可以食用,但回族人却对可食水产的种类却有着明确的要求。搞清楚这个问题要从回族的族源和形成说起,早在隋唐时代,很多回族先民就已来到中国,如萨珊波斯(今伊朗一带)人、中亚诸国胡人(包括昭武九姓粟特人)、犹太人等,史书中称他们为“西域胡人”、“胡商”、“波斯胡”、“色目人”等。那个时候伊斯兰教尚未诞生,这些胡人信仰是多样的,有索罗亚斯德教(中国俗称拜火教)、摩尼教(中国俗称明教)、犹太教、景教(基督教的聂斯脱利派)等,这些宗教或派别除了犹太教是犹太人创建外,其他皆始于古波斯,这些宗教基本都和犹太教以及后来诞生的伊斯兰教有着或多或少的内在渊源,尤其是犹太教在饮食禁忌方面和回族的饮食习惯更加相似。

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早在各种宗教诞生以前,中西亚一带游牧民族就有禁食猪肉的习惯,并认为猪是一种肮脏的动物,如公元前五世纪的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公元前484一公元前425)在其《历史》一书中写道:“在埃及人的眼里,猪是一种不清洁的畜类。首先,如果一个埃及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一只猪,他立即就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第二,即使放猪者是土著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或是从牧猪人中间讨一个老婆,因而牧猪人不

得不在他们中间相互结婚。唐代《西域记》中描述西域一带不同民族的言语风俗时说到:“则虽有小异,无害大同”。可见,不食猪肉,并非始于哪个宗教,也不单单只是伊斯兰教才有此禁忌。早期东渐回回人的信仰随不尽相同,但不吃猪肉、同是中亚和西亚地区来华定居者却是他们的共同点。《四夷馆考》中说到:“回回在西域,地与天方国邻”。其中的“天方”自然指的是阿拉伯地区,而这句话把“回回”与“天方”分开,可见回回并非阿拉伯,起码阿拉伯人是很少的,而是以古波斯和中亚民族居多。

伊斯兰教《古兰经》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章节:

(2:173) 他只是对你们禁忌自死的、 血、猪肉、与宰割时不以安拉的名高呼的。其非背叛,也非越范,被迫无奈的人,于他无罪。安拉实是多恕的,特慈的。(5:3)对你们列为禁品的,是自死的,血,猪肉,未经朗诵安拉的尊名宰死的。以及掐死的,打死的,摔死的,碰死的,毒兽吃剩下的,你们所宰割的不在禁例,在石上被宰的与你们用签子分的。这是背谬。……

(5:96)“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 (6:121)你们不要吃那临宰时未记念过安拉之名的。那实是罪恶。

(6:145)你说:(对于食者禁不可食的,依我所得到的默示,不外是自死的或外溢的血,或猪肉——因为那是秽物或是临宰时未朗诵安拉之名的非法的,其非背叛,也非越范被迫无奈的人,你的养主实是多恕的,特慈的。)

(7:157)“他命令他们行善,禁止他们作恶,准许他们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们吃污秽的食物。”

(16:14)“他制服海洋,以便你们渔取其中的鲜肉,做你们的食品;或采取其中的珠宝,做你们的装饰。”

(16:115)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的肉、血和猪的肉,以及凭安拉以外的名字所屠宰的(牲口),倘若是迫不得已,不是存心违叛,也不过分,那么安拉是多恕的、至慈的。

显然,《古兰经》中对于饮食禁忌的章节不能完整的说明回族传统的饮食习俗。

犹太教和基督老教经典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章节:

犹太教“摩西五经”(〈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的通称,属于《圣经/旧约》前五卷书)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章节: 利未记 第十一章

3 凡蹄分两瓣、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6 兔子因为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7 猪因为蹄分两瓣,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

8 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

9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在水里、海里、河里、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10 凡在海里、河里,并一切水里游动的活物,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1 这些无翅无鳞、以为可憎的,你们不可吃他的肉;死的也当以为可憎。12 凡水里无翅无鳞的,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13 “雀鸟中你们当以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头雕、红头雕、14 鹞鹰、小鹰与其类;

15 乌鸦与其类;

16 鸵鸟、夜鹰、鱼鹰、鹰与其类;

17 鸮鸟、鸬鹚、猫头鹰、

18 角鸱、鹈鹕、秃雕、

19 鹳、鹭鸶与其类;戴鸻与蝙蝠。

20 “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们都当以为可憎。……

“申命记”中的第14节中也有提到:

(申14:3) 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

(申14:4) 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绵羊、山羊、

(申14:5) 鹿、羚羊、母鹿、野山羊、麋鹿、黄羊、青羊。

(申14:6) 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你们都可以吃。

(申14:7) 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兔子、石獾(或:岩狸)、因为是倒嚼不分蹄、就与你们不洁净。

(申14:8) 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

(申14:9) 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

(申14:10) 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是与你们不洁净。……

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把伊斯兰教的《古兰经》、犹太教《摩西五戒》(基督教《旧约全书》)中关于饮食禁忌的特点、西域游牧民族的一些饮食习俗和回族所处大环境等因素的综合起来,就能比较完整的解释回族饮食禁忌习俗的形成原因。可见,回族人的饮食习俗来由除了宗教的因素外,与回族的形成和渊源有着更密切的关系,随着回族的发展以及所处大环境的影响,形成了鲜明的回族特色,并成为历代相袭的回族传统之一。

由于回族人多以小聚居的方式散居在中国各地,和缺少正确的宣传等原因,这些饮食禁忌的风俗习惯历来比较容易受到外界的误解,甚至嘲弄和污蔑,给各方带去无谓的心理伤害,所以对于回族人来说,坚定的保持本民族注重饮食清洁和身心健康的饮食习俗还有着反对民族歧视、抵制民族同化的意义。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提倡民族平等、保护民族文化、尊重民族风俗习惯,有很多伟人理解并尊重回族生活习惯的风范被各族人民传为佳话。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中,也有越来越多的汉族等兄弟民族同胞在与回族人的交往时,对此表示理解甚至在就餐时迁就回族一方,使回族人民感到了由衷的温暖,各族人民互相尊重的美德加深了彼此间的情谊。

注:中国境内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民族除了回族以外,还有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但各族因为民族历史、所处环境等的不同,在饮食禁忌方面往往具有本民族的一些特点,总的来说大同小异。

2、

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有禁食猪肉的习俗。由于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繁殖,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为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

腊历史学家希罗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在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的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也讨厌牧猪人。公元一世纪犹太教创立,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列入《古兰经》中。《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生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把禁食猪肉的习俗带到了中国。元代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穆斯林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信,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了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现在我国回族群众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万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民连“猪”字提也不提,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泾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族聚居地的回族穆斯林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的些属猪相的人自称属黑,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

篇二:各民族生活禁忌

满族 不打狗、杀狗,不吃狗肉,不戴狗皮帽,不铺狗皮褥;忌讳戴狗皮帽或狗皮套袖的客人。 朝鲜族 忌讳人称“鲜族”,婚丧、佳节期间不杀狗、不食狗肉。

赫哲族 不能跨火、骂火,不能蹲在火堆上;挂在树桩上的吊锅不能乱碰;不许敲打有声的器物;禁止用刀铲锅,否则认为会割断打猎的好运气;集体狩猎时,任何人遇到不顺心的事,都不许说怪话。

蒙古族 骑马坐车接近蒙古包时要轻骑慢行,以免惊动畜群;马鞭子要放在门外,以示对主人的尊敬;到别人家里做客,不要自己动手,须等主人盛给;吃肉时给人递刀,刀尖应向自己,刀把递给对方;见到门前有火或挂红条等记号,表示这家人有病人或产妇,不要进入;不食自死动物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来客不让坐西炕,因为西炕是供佛的方位;丧事忌红色和白色,而喜事忌黑色和黄色。

达斡尔族 忌别人在自己的炕上横卧;忌手执马鞭、弓箭、刀枪等器物进入室内;忌用刀、剪等物指人;家中有病人时,忌外人来访。

鄂温克族 不准骑马进庭院,不得拿马鞭进屋,而应把它放在房门外;不许抛洒奶类;不得宰杀或出卖未停奶的母畜;产妇未满月前,不许带枪或钥匙的人进屋;忌用有刃的东西指人;忌背后说别人坏话。

鄂伦春族 禁止晚辈直呼老人的名字;出猎前不许将去向告知他人;不许在山谷、绝壁和岩洞外大声喧哗;任何人不得往火堆上倒水,也不许用刀或木棍拨火。

回族 忌食猪、狗、马、骡的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或自死的畜禽,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在吃馒头、烙饼、馕时,忌囫囵吃,一定要掰作两半或更多的小块吃;禁用食物开玩笑;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在人面前袒胸露臂;忌讳背后诽谤和议论别人的短处。

东乡族 忌食猪、狗、马、骡、驴肉及一切自死动物;不食动物的血, 禁带污浊之物进入墓地和清真寺;忌用食物开玩笑;忌在人面前袒胸露臂;禁忌递烟敬酒。

土族 忌吃圆蹄牲畜(马、畜、驴)肉;忌在畜圈内大小便,认为这会影响牲畜的发展;忌讳用有裂缝的碗给客人倒茶。

撒拉族 不吃猪、狗、骡、驴肉,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的动物;严禁在清真寺内及附近随地吐痰和大小便,或携带污浊之物进入清真寺。做礼拜时,禁止行人在面前走过。

保安族 忌食猪、狗、驴、骡等肉;忌食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的动物;忌用食物开玩笑;忌在水源附近大小便;禁在他人面前坦胸露臂;客人不能进厨房,不能进女人的寝室。

裕固族 忌食马、驴、骡、狗、骆驼肉和鸡、鱼等尖嘴圆蹄畜禽肉。

维吾尔族 禁食猪肉、驴肉、狗肉、骡肉、骆驼肉和自死的牲畜及一切动物的血,在南疆还禁食马肉、鸽子肉;衣着忌短小,上衣一般要过膝,裤腿达脚面,忌户外着短裤;屋内就坐切忌坐床,忌双腿伸直脚底朝人。

哈萨克族 禁食猪肉、驴肉、狗肉、自死的牲畜和一切动物的血;忌讳客人在门口下马,更忌讳骑快马到门口下马,因为这意味着报送丧事或其他不吉利的消息。

柯尔克孜族 禁食猪、驴、狗肉和自死的牲畜及一切动物的血;严禁在住宅附近大小便;谈话时不能擤鼻涕;忌讳骑快马到门口下马,因为这意味着报送丧事或其他不吉利的消息。

锡伯族 禁食狗肉,忌穿戴狗皮制品。

塔吉克族 禁食猪、狗、驴、马、骡肉,自死动物及水产品;忌把剩茶、剩饭倒在地上;交谈时忌脱帽。 乌孜别克族 禁酒和忌食猪、狗、驴、骡肉、自死的牲畜和一切动物的血。

俄罗斯族 忌食驴、马肉,有的不吃猪肉和狗肉。

塔塔尔族 禁食猪、狗、驴、骡肉和自死牲畜,禁食一切动物的血。

藏族 忌吃奇蹄类畜肉,最忌吃驴肉、狗肉,一些地方不吃鱼,忌讳捕杀野生动物。

门巴族 猎人出猎的前三天,家里不能煮酒,外人不得进屋;家里有病人,在门口压上带刺的树枝,忌外人来访;施肥使用厩肥,忌人粪;门隅北部的门巴人不食家里养的禽畜,只用作交换,认为牛为主人们耕作和产奶,不忍食其肉,只吃买的、别人杀的和猎捕的兽肉;客人吃饭时不要吃光喝尽,最后必须让主人家的锅里、碗里都剩下一些食物。

珞巴族 最忌生人来访时走错了门;外出打猎前一天,在家门前插树作标记,禁止亲朋入内;家有病人,便在门前插树枝,禁止外人进入,即使远方来客也不能进屋。

羌族 忌坐门坎和楼梯;饭后不能把筷子横放在碗上,也不能倒扣酒杯。

彝族 男人的蓄发,最忌人触摸;有的地方忌食马、驴、骡肉。

白族 访友或探病人不要在上午;年节正月初一这天,不能到别家串门;斟茶只能斟半杯,喝完再续;妇女分娩,忌外人上门。

哈尼族 有的地方遇到寨内死人、野兽进寨、发生火灾等不吉利的事,都认为是忌日;产妇分娩,忌讳外人进室内;进村时不能披衣服;不能用火塘上的三脚架烘湿鞋;不许砍伐龙树或在龙树下大小便。

傣族 忌讳外人骑马、赶车、挑担和蓬乱着头发进寨子;进入傣家竹楼,一定要把鞋脱在门外,在屋内走路要轻;忌讳在家里吹口哨、剪指甲;衣服不能用来当枕头,枕头不能坐;进佛寺前要在门外脱鞋。忌讳摸小和尚的头顶。

傈僳族 家里来客人,不能扫地;出远门的人必须在年前赶回家里;不能伤害蜘蛛,据说是蜘蛛教会人们织布;丧死期间,死者的亲友和同村人都禁止吃辣椒,否则认为对死者不敬。

佤族 忌别人摸头和耳朵;忌讳送人辣椒和鸡蛋;忌任意进木鼓房;忌讳送给少女装饰品;门口放一木杆,说明家里有病人,忌外人进去。

拉祜族 春节初一这一天,任何人都不能说不吉利的话;男女客人,即使是夫妇,借宿时不许同住一室;有些地方的拉祜人禁止饲养马和羊;拉祜人认为谷种是狗尾巴带来的,有谷种大家才有饭吃,所以对狗十分珍爱,他们不打狗骂狗,禁止杀狗,忌食狗肉,狗死后还要很好地埋葬。

纳西族 禁食狗肉;翁媳之间、夫兄与弟媳之间,不能对坐和谈笑;岳母和女婿也不能随便谈笑。

景颇族 骑马到寨时,必须在寨门外下马;进门先脱鞋,如果到有晒台的人家,可以在过道间门前脱鞋;妇女不能托下巴而坐,托下巴意味着哀悼;妇女就座忌讳跷二郎腿;主人身边佩挂的刀枪忌讳外人触摸。 布朗族 进佛寺要脱靯,佛寺内禁止吸烟,不能用手摸佛爷或和尚的肩膀、头顶;有的地方,在关门节到开门节期间,禁婚娶, 忌肉食,停止一切文娱活动。

阿昌族 正月初一过年,禁止杀家畜和伤害动物;妇女生小孩未满七天,忌讳别家男子进入院中。 普米族 禁止打狗,不食狗肉,也不出售狗;靯子不准放在门口或楼梯上。

怒族 有些地方忌讳杀鸡招待客人,所以到怒族人家做客,不能提出吃鸡的要求;不能用脚踩火塘中的铁三角架或锅庄石,更不能从火塘上跨过;火塘上方的神位不能坐人,也不得经过;主人家里间的卧室外人不得进入;老人的东西不得随意乱动,不能从老人面前走过,不直呼老人的名字;怒族崇拜大自然,视村寨边的山林和道边的古树为神灵之所举,禁止砍伐,禁止在其中大小便;忌讳别人踩踏自己的影子;生了孩子以后十三天内谢绝外人进入产妇家, 尤其不准外人于晚上出入产妇家。

德昂族 被头和被尾不能颠倒盖,不能坐在帽子、上衣和枕减小 ;外人不许拍摸男人的肩头,也不能触摸妇女的包头和衣物;在德昂人家借宿时,即使来客是夫妇也不能同居一室,还要分开住;德昂人供奉的大青树,禁止砍伐。

独龙族 出殡时,尸体不能直接从大门抬出,面呈只能从住房的后壁或地板处另开一洞口出。 基诺族 不准砍伐路旁的树木;严禁毁坏原始森林;忌人触摸祭品。

苗族 “四月八”这天,各家不能役牛;有的地方过年节不许杀狗, 更不许吃狗肉;同辈男女都以兄弟相称, 最忌“姐夫、妹夫”之称。

布依族 外来夫妇忌在主人家同宿。

侗族 生小孩三天内,忌生人入家。

水族 忌在家里随地吐痰、吹口哨、跨火塘,不能在长者面前翘腿;忌杀白鸡和狗待客;产妇家三日内忌生人进入。

仡佬族 平时不能站立或坐在门口;有分娩和丧事的人家,外人不得入内。

壮族 正月初一不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不吃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小孩头三天(有的是七天),外人不得入内。

瑶族 妇女生小孩满月,忌我个来方;男女对唱山歌时,双方必须各在一方,忌同坐一条凳子;当女人面不能说粗话;堂屋内不准吐痰。

仫佬族 外出经商忌讳煮饭不熟和打破碗盘;忌食猫、蛇肉, 有的忌食狗肉和猪心。

毛南族 正月初一不能说粗话和骂人;家有病人,要用两个棍子叉在门口,忌外人进入。

京族 渔网放在海滩上,忌人跨过;新造尚未下水的竹筏,禁止人在上面坐;请人装鱼箔时,忌煮生鱼、焦饭;在船上忌将碗覆置;坐般忌双脚垂在船外。

土家族 节日不
回族人民为什么不吃驴肉》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27394.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

查看更多相关内容>>回族人民为什么不吃驴肉
相关文章
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