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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青少年犯罪

2016-11-19 09:52:44 来源网站:百味书屋

篇一: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肩负着祖国未来发展的重任。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事关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事关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学校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担负着其他部门不能替代的职责,近年来,在市教育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光荣小学充分发挥教育指导职能,协同司法等有关部门以教育、引导、帮助青少年为出发点,积极行动、主动预防,认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大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及社会治安治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健全组织,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列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由校长任组长,法制副校长、德育副校长任副组长,德育主、大队辅导员任负责具体工作的领导机构,使学校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动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工作。各班级都将本项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来抓,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报送材料形成制度化、常规化。班主任、科任之间经常沟通,联系密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是以“两法一例”为核心,普及开展“以案说法”、“法制讲座”、“辩论赛”等活动。“以案说法”活动用具体的案例诠释枯燥深奥的法律条文,非常形象直观,而且易懂易记,深受全校学生的喜爱。 二是利用教育基地,大力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参观法制教育基地,听取案例等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活动。

三是将法制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大力普及法制教育,健全了管理制度,保障了每学期开设有两节法制课和一节法制报告。随着学校法制教育活动的正常化、规范化,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普遍的提高,法律素质有了明显的增强。

四是加大学生自护教育。学校举办《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讲座、交通安全法规报告、张贴安全卫生挂图、印发防灾避险安全知识守则,举办“校园拒绝邪教”、“珍惜生命、远离毒品”图片展等活动,这些活动有效地保护了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提高了学生的自护能力。

三、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为了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减少外部环境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害,我们严格防控学校周边地区乱摆乱卖、非法占道的经营摊点,严厉查处学校门前设点赌博、非法贩卖、出租淫秽音像制品和书刊等扰乱学校周边秩序的行为,维护好校门前秩序,增强师生安全感。

四、发挥“心育”作用,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并培训专门心育教师,通过几年积累,

现已成为“学校的窗口”。几年来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在师资培训方面,先后有3名兼职教师参与心育工作,并通过多角度、多内容、多形式的培训,使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都能运用“心育”方法教育学生,使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在矫正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心育”的功能,对“不良行为生”进行个案跟踪、辅导、帮助。通过几年的努力,学生中自私、懒惰、不负责任等不良习惯明显减少,犯罪率呈下降趋势。在学校德育管理过程中,心理健康教育具有相当优势和潜力。

五、校内外兼治,构建“三结合、一体化”的教育网络。

首先是加强对家长的法制宣传,利用“家长学校”这种形式,每年搞两次讲座,提高家长的法制素质。同时,学校通过聘请法制校长为全校师生讲法制课3次,并相继邀请其它执法部门人员讲法制课2次。同时还组织学生参观了“交通安全”、“预防毒品”、“卫生防疫”等图片展览,在校内还举办了多次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校会”,演讲,表演相关的文艺节目。形式系列化、规范化。使校内、外横向沟通,相互渗透,趋于立体化、科学化。

总之,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关键是提高实效 ,要有措施、有机制、有时间作为保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只是作了一些尝试。今后要不断地探索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方法,拓宽渠道,形成合力,把学校的法制教育工作推向新阶段。

南部县伏虎镇小学

2013年11月12日

篇二: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政治组 刘芳

摘 要: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现代社会犯罪中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给社会造成了很大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基础上,针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教育感化 法制教育

青少年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但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青少年犯罪日益成为全球化的社会问题时,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控制已刻不容缓。

一、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狭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从刑事法学观点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义,它一般是指14—25岁年龄段的人所实施的依法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广义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出发给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义,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了未满18周岁的少年犯罪和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青年犯罪。

青少年是最有朝气和富于创造性的社会群体,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应当肯定,这些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重视和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有明显提高,他们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出现了一些令人堪忧的新问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由于对青少年教育失当、管理失控,一些青少年精神空虚、道德失范、目无法纪,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我们从新闻报道和下基层调研中,常看到、听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有的案件是触目惊心。如发生在云南省校园内的“马加爵案件”,是一起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报复杀人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此后,新闻媒体又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披露。

二、青少年犯罪突出的原因

在一些地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教育失误,对学生管理不严。有的学校只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忽视品德和法制教育,有的虽然也开设了法制课,但缺乏师资和教材,多数采取上大课、念材料的办法,内容枯燥乏味,学生普遍不感兴趣。有的学校对“问题学生”是指责、体罚的多,甚至动辄采取停课、罚款、开除的办法,把他们推到社会上去。有的学校与家庭教育脱节,老师很少与家长联系,很少过问学生在家的表现,致使一些顽皮学生逃学、旷课,甚至从家中骗钱到外面看录像、上网吧、搞赌博,家长、老师都不知道。有的学校团组织、少先队活动不正常,团结教育后进学生的工作未做好。

二是家庭教育失当,对子女监护不力。有的家庭父母重智轻德,只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很少过问他们的思想、心理要求,一旦学习成绩不好就遭到咒骂、毒打。有的家长素质不高,对子女或娇纵、溺爱,或简单粗暴,对孩子缺少思想上的交流与沟通,对他们的品行和在外交往很少过问,特别是离异家庭、单亲家庭的子女,他们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和管教,有的因无钱无食,到处流浪乞讨,有的被不法分子拉拢、利用,进而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不良文化严重侵蚀了青少年。一段时间以来,不良文化、腐朽生活方式对社会污染极为严重。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游戏机房、录像厅和一些出版物,传播暴力、色情、迷信等内容,严重侵蚀青少年的心灵。一些分辨能力、抵抗能力差的青少年往往被蒙骗、被侵蚀,从而走向犯罪的边缘。这方面的例子不少,教训也极为深刻。

四是社会不良风气、腐败现象对青少年带来负面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失守、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现象屡有发生,这些也都给青少年成长带来不良影响,使他们产生消极的心态,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一旦受到坏人的挑唆、引诱,有的青少年就会摆脱道德规范的约束,放纵个人行为而误入歧途。在农村,“黄赌毒”的侵蚀,超现实的消费欲,也是导致农村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

五是法制教育抓得不紧,法治手段相对滞后。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校园内的法制教育工作跟不上形势的需要,教育效果不佳;农村普法教育不深不透,一些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有的根本没有法制观念,他们在不良文化的影响下,在宗族观念、哥们义气的驱使下,拉帮结伙、争强好斗,为争一口气,为得一点利而不惜以身试法。

六是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预防犯罪工作没有跟上。有的学校、乡村,综治组织不健全,治安保卫人员不落实,没有制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措施;对有劣迹和失足青少年帮教工作抓得不紧,对青少年不良行为、犯罪苗头的预测、预防工作不到位,不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制止犯罪。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的几点建议

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既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整体环境的因素,可见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多种因素形成的综合病症,是一项社会工程,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必须由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来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第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要紧紧抓住影响青少年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青少年进行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公民道德规范为着力点的思想道德教育,把“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灌输到青少年头脑中,使之成为全体青少年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在思想道德教育中,要认真抓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这三个重要环节,正确处理三者的关系,加强沟通,相互促进,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抓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要广泛开展青少年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参加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冬夏令营、

节假日参观、环保旅游等社会实践活动,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入到生动有趣的社会实践活动之中,使青少年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第二,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青少年由于自身的弱点和受外界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如有的因家庭贫穷或父母离异而产生自卑心理;有的因接受不了父母或老师的批评而离家出走;有的因遭到他人讽刺打击而产生报复心理;有的因辩不清是非或经不住诱惑而误入歧途。许多事实证明,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否,对其成长成才有很大影响。因此,学校老师、学生家长、青少年工作者要十分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平时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交流与沟通,了解他们的心理要求,对不健康的心理进行正确引导和矫正,教育、帮助他们逐渐养成开朗大方、诚信待人,承受挫折、意志坚强的良好心理素质。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健康教育,倡导推广心理咨询和心理指导,定期举办心理、生理健康讲座,帮助、引导青少年在精神和心理方面健康发展。

第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要切实把法制教育引入学校和广大农村,改进教育方法,开设适应不同年龄段、重点内容不同的法制课,有针对性地对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在各类学校特别是在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的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政法部门要为学校选配好法制副校长,积极配合学校和农村基层组织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做到学法、懂法和遵纪守法。

第四,要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做好劣迹和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农村、社区关工委、老年协会要动员和吸纳更多的老同志加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来,组成强有力的思想道德教育队伍、校外德育辅导员队伍、失足青少年帮教队伍,对后进学生、劣迹和失足青少年进行矫治和帮助,切实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

第五,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要综合运用各种执法手段,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出版物市场,坚决查缴和封堵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查处含有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和宣场色情、暴力的玩具、饰品,清除各种不健康的“污染源”。要抓好对网吧的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对网吧进行整治和管理的各项措施,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六,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要建立综治工作责任制,领导负总责,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强化治安防范工作;派出所干警、农村的治安人员以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周边治安环境的调查研究,发现青少年中的不良苗头和矛盾纠纷,要及时疏导、调处,防止事态扩大;对那些“问题学生”、劣迹青少年要跟踪防范、跟踪帮教、跟踪管理,防止他们误入歧途。公安政法部门要加大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力度,一旦发生违法犯罪案件,要出警迅速、处置及时,严格依法处理。特别对那些组织、教唆青少年犯罪的犯罪团伙及其头目,一定要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第七,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形成教育、管理青少年的整体合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预防犯罪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共青团、妇联、工会以及各级关工委、老年协会等群团组织要负起责任,在教育、挽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地各单位

要根据本地实际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具体措施,并认真督查抓落实,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篇三: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班级: 姓名: 学号: 指导老师:

首先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2011年10月13日,北京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其奶奶当场砍死,将其爷爷砍成重伤。——《法制晚报》

案例二 2003年4月25日,浙江永嘉县黄田中学学生团买枪对抗黑社会。——《浙江日报》

案例三 2002年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建省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陈某(16岁少女)绑架并要求其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福清时报》

案例四1月28日深夜,年仅15岁的广州市花都区某校初三女生王某掐死祖母后,并纵火焚烧房屋。——摘自《中国青年报》 案例五 马加爵,22岁,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生。2004年春节单独在宿舍过夜,开学初即2月10日其与同窗唐学李,邵瑞杰和杨开红等打牌,因杨开红说他作弊而发生争吵,与2月13—15日间,他便采取用铁锤锤其头部将其四人全部杀害,并将尸体藏于宿舍衣柜内,后拿走受害者身上手机钱财银行卡等物品于2月15日晚乘火车逃离昆明。2月25日 云南省公安厅发出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马加爵。3月15日被海南三亚公安机关抓获归案。4月24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面对这样的一个个案例,看了真让我们为之感到惋惜……

梁启超《少年行》曾说:“少年强则国强”,可如今骇人听闻的青少年暴力犯罪事件 时有发生,中国青少年的成长状态让人担忧。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就成为时下中国重大课题。

下面就谈谈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其如何预防。

青少年犯罪是指14至25岁的人实施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据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而其中青少年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自1990年以来的近10余年,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65%以上。这中间,十五六岁青少年犯罪案件占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上,也经常看到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

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引起了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和社会的共同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结合当前的社会实际,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要采取的预防对策试作以下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一)、从犯罪形式来看,共同犯罪、合伙作案多

这是由于青少年年龄小、感情脆弱、依附性强,容易形成“小团体”,容易互相影响,其中一人有犯罪意识,就可能形成共同作案,也容易得逞。

(二)、从犯罪性质来看,严重犯罪多,手段残忍,后果严重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看待事物、处理问题往往存在偏差容易走向歧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严重伤害、行凶杀人,或暴力抢劫、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三)、从犯罪动机来看,突发性犯罪多,动机单纯,带有盲目性。

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做事往往不计后果,容易丧失理智,引发犯罪。考虑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四)、从犯罪年龄来看,逐渐趋向低龄化

从有关统计数据来看,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甚至,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力量的有机结合,构成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网络,形成整体合力,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针对前文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分析,试总结并做出以下预防对策:

(一)、自身预防

青少年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应该是预防青少年。罪的根本性措施。高尔基曾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才能使他们用理智控制自己的情绪,用法规规范、道德规范和约束言行。当然,这需要和后面要谈的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相结合,才能产生更好的效果。

(二)、家庭预防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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