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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0-01-07 23:15:35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10月18日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

  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在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全面领会全国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充分认识到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困难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有效手段。要将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作为正在进行的第二批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成立工作专班,夯实工作责任,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按照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的工作要求,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在全面落实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和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一)开展全面排查。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是全社会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必须做到不漏一人,实现应保尽保,各镇(街道、场)要组织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排查。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低保全面排查,对农村低保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逐一入户走访,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要申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是对家庭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一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申报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三是全面落实《岳阳市君山区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岳君民字[2018]42号)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参照单人户申报将其纳入低保。四是对2018年以来退出农村低保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进行全面复核,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脱保”对象重新申报纳入低保。五是进一步排查农村低保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认真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规定,是否存在不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救助的程序,是否存在类似“七不保”“七不纳”“一刀切”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可能造成“漏保”风险的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做到边梳理、边规范、边完善,及时调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内容,堵塞制度漏洞。六是对相关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坚决纠正将贫困县“摘帽”时允许存在的贫困发生率2%或3%等同于农村低保覆盖面的错误认识和政策规定,及时纠正通过行政性手段强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退出低保范围的错误做法,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复核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重点对象应保尽保。

  (二)畅通举报渠道。各民政所要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完善投诉举报电话接听处置规程,加强值班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原则上电话值守时间不得少于当地规定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一步建立完善信访机制,通过群众信访、12345热线、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回应群众诉求。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领域群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分析,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分类处置,挂图作战,对帐销号,xx月底前处置率达到100%,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民政局设立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加大查处力度。农村低保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生存钱、救命钱,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驻民政局纪检组将集中力量查处一批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向低保专项资金及其他扶贫救助资金“伸黑手”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中纠正解决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与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联查通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列,集中公开通报,加大曝光力度,增强震慑作用。强化警示教育,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资金监管。要针对基层低保经办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农村低保资金拨付、卡折发放、资金发放等各环节运行情况,深入查找分析监管盲区、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监管的政策措施,堵塞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漏洞。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救助资金运行监管制度机制,确保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运转安全。

  (五)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大整改力度,利用主题教育契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解决有关难点问题。对在深化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抓好落实。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落实到位不到位的标准,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行立改和持续整改相结合,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增强整改落实的实效。要加强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开展对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查看各级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列入整改的问题是否按期解决,整改效果群众是否认可。对整治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治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地方,民政局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明确部门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民政所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监管等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民政所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政治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深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推进力度。

  (二)实施项目化推进,强化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强化项目化推进,按照确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紧扣各项任务量化指标,加强过程管控,完善台帐式管理,逐条逐项推进落实。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按时报,重要情况和重点案例随时报。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镇(街道、场)、各村(居)委会要设置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专栏,整治内容让群众关注、整治过程让群众参与、整治效果让群众评判,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各镇(街道、场)要继续加强民政政策宣传“阳光行动”,通过张贴公开信、悬挂横幅、设计板报、发放宣传册、电视报纸网络滚动宣传、开通微信公众号、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等方式对低保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滚动播放兜底保障、城乡低保等政策动漫宣传片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句半”,做到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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