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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9-04-08 13:53:53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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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18年X月XX日起,对我区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巡察,并于X月XX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高新区(XX街道)党工委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同志任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工作组成员。班子全体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并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反馈的11类59个具体问题,经过深入讨论,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从指导思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分解了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间步骤,确定了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落实。在巡察期间,全体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在集中整改阶段,主要领导亲自部署集中整改阶段具体任务,各中心主管领导及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分管范围内的部门和责任人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和个人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四)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根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情况、新问题,对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聚焦问题狠抓落实,确保整改全面完成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和原则性还需加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1)在党工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上进行教育和强调,班子成员在参加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时,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相互批评要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直视问题,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确保把问题说透、把根源挖深,触及问题实质、触及思想深处。(2)严格按照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按照高新区选派党建指导员文件规定积极到企业指导企业党建工作。班子成员经常性指导所分工挂钩的村(社区)党建工作,为村(社区)党员讲党课。

  2.关于“在提升发展质量上成效还有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

  (1)抢抓XX新城和XX大道建设的新优势,加大招商引资特别是招商选资的力度,对照高新区的产业定位,加快专业招商队伍建设,瞄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加大走出去的力度,统筹兼顾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个方面的招商工作,促进更多的实体经济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落户。(2)加大项目对接服务力度,盘活XX汽配项目,引进新项目租赁其厂房生产经营,目前已有XX恒铝科技入驻;对XX矿山机械项目,在原企业债务纠纷化解后,推动竞拍成功的企业按高新区产业定位尽快运营或招引新项目对接入驻,力争2019年一季度完成。

  3.关于“党工委议事规则不清晰,未有成文的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的问题整改情况:

  印发了《高新区(XX街道)决策推进体系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XX委发〔2018〕14号文),明确了议事决策方式及内容、议事决策程序和议事决策纪律,明确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工委会议讨论,上半年已开始执行。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从3月17日开始,取消书记办公会改为党工委会议,明确了党工委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共有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十大类内容。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民主决策的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自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每次党工委会议提前将讨论议题发至与会对象,以便提前了解、充分酝酿,同时强化党工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知识的学习,促进其讨论研究重大事项时充分发表意见。在民主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会上要求参加会议的同志逐个发表意见,意思要准确不含糊,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

  6.关于“债务规模控减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中办发〔2018〕46号,中发〔2018〕28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优化支出结构,同时盘活资金、资产,拓宽财源渠道,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今年通过土地经营、资产变现等,使债务规模已下降3.7%。

  7.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加强,领导班子部分成员落实河长制不够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1)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分工联系人,并再次明确要求。(2)统一印制了巡河记录本,要求各级河长每月开展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并交办相关村(社区)进行整改。(3)河长办定期开展检查,对未开展巡河或巡河记录不完整的,进行督促提醒。

  8.关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征地搬迁的透明度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既定的政策进行搬迁和补偿,做到一个政策执行到底,决不通过放宽政策标准来解决问题,保证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搬迁前摄影摄像,保全搬迁证据。(2)每个地块开始搬迁前,按程序确定评估公司和搬迁公司,然后召开涉及农户的动员会,向被搬迁对象宣传政策,发放搬迁通知、入户调查、评估、核对、公示、签约、交房、拆卸、选房等。召开搬迁工作会议,会上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学习上级征地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具体操作方法和细节问题,学习法律法规,纪工委进行廉政教育,通过会议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办事的意识和能力,重点,严格掌握搬迁政策。(3)对搬迁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到位;对个别不理解的,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已经发生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责任人,力争今年底化解到位。今年,我区共有3个地块进行搬迁,至目前为止仅剩5户,签约率达98.8%。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党组织抓思想政治工作严实不够,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根据要求在党工委会议和党务工作者培训会上对谈心谈话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同志以及分工联系村(社区)干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其中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必谈;要求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经常性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1月份,主要领导带头找相关领导和新提拔的4名同志进行了专题的谈心谈话。(2)每季度党建工作考核,通过查看支部台账和《我是共产党员》记实手册,检查谈心谈话制度的执行情况。(3)结合“走帮服”活动,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的心声,帮助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解决问题和困难。

  2.关于“党组织及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存在形式主义,少数同志存在‘学用脱节’”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执行《XX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皋委办〔2018〕3号)文件要求,规范完善中心组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每月开展至少1次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2)丰富学习内容,结合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等工作邀请理论专家开设专题讲座,并邀请宣传部领导现场指导。(3)为班子成员提供理论学习资料,督促加强日常理论知识学习,组织人员定期抽查学习记录。

  3.关于“少数下属部门和同志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的意识不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1)利用集中会议和学习的机会,加强对中心人员及村(社区)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2)明确社会事业局职责,加强印章管理,杜绝违规审批。(3)由分管领导对现任社会事业局局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新华和宋家桥两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村(社区)干部会上进行了强调。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和不注重实效的倾向”的问题整改情况:

  (1)今年开始每季度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排名在最后三位的区党工委组织委员找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加强督促指导。对于薄弱村(社区)实行党员干部联系制度,安排党政领导和优秀机关人员共3人到薄弱村(社区)任第一书记,加强督促指导。(2)开展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要求各村(社区)至少培养2名后备干部,下半年我区招收了村(社区)后备干部20名,为培养专职的党务干部打下坚实基础。对于人手少的支部,确保在2019年6月30日前到位。(3)从2018年开始,年底将对本年度的党建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回顾,总结全年的成绩的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进行分析,认真谋划下一年的党建工作计划,其中党建工作计划部分要进行发文。(4)今年来机关党建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机关各支部按时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纪律教育活动,活动创新,记载详尽。南通市委组织部10月份来我区检查时,对抽查的机关支部和村(社区)组织工作台账给予了高度肯定。(5)加强文件执行的指导、督促、检查。目前在党组织建设这块出台的最新的文件是皋组发〔2018〕47号关于印发《村(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9+X”体系》通知,文件下发后,党工委第一时间进行了转发,并在申徐村召开了试点现场会,逐一到各村指导党组织建设,后期并进行了统一的检查,目前除了个别村(社区)由于硬件条件缺失,不能达标外,其余已经根据要求建设到位。

  2.关于“党组织‘三会一课’不够正常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1)我区与智途科技联合开发了智慧党建APP,该软件即将上线,在软件中设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和带头上党课板块,要求领导干部要及时上传参加活动情况,以平台展示倒逼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活动,发挥好先锋模范左右。(2)每季度对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以此进行督促;目前各支部按月收取党费,存在少数党员提前缴纳党费的现象,各支部按月将党费缴纳至党工委,没有迟交或不交现象。(3)强化党员管理,对党员意识淡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党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经教育未能整改的,将根据组织程序按不合格党员进行处置。

  3.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的《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严格使用新式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通知》说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确保规范完整。今年来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全部规范。对前期发生的,按要求整改到位。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不规范,存在不严格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把关不严等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

  (1)将2013-3017年发展的党员档案全部取出,进行一一核对、完善。(2)严格发展程序,按照《发展党员工作全程记实手册》加强对今后发展党员材料的把关审核。

  5.关于“党组织和党员‘双评’工作走形式”的问题整改情况:

  (1)从今年年底的党员双评开始,结合双评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总结,切忌内容空洞,敷衍了事,使评议达到预期效果,并及时上报组织部。(2)加强对不合格党员评议的把关,纪工委及时提供受处分党员的名单,杜绝受处理党员或不合格党员被评为合格的现象。对将受处分人员仍评为合格党员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3)目前我区各支部严格按照皋组发〔2016〕36号《关于在全市党员中推行“积分制”管理“星级化”考评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党员实际表现如实填写《XX市党员积分制管理“星级化”考评报告单》,并按季度公示。党群办在季度组织工作考核中,将此项列入了考核项目,并进行考核打分。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立即整改,对所列事项逐一梳理,向经手人或审批人了解情况,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进行完善;在职的,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已调离的,要求当事人对当时的情况进行详细说明。(2)对涉及的当事人,由各中心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对财政分局各岗位人员由中心主管领导进行了集体谈话。(3)严格制度执行,在今后工作过程中,接待办对照公务接待制度,财政分局对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核、审批流程,杜绝同类现象再次发生。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大额支出未有领导审批,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已核实清楚,完善了审批手续。(2)今后,财政分局按要求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先审批后支出,无审批不支出,杜绝审批手续不全的现象再发生。

  2.关于“在强化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上存在薄弱环节,审计发现一些政府工程存在管理方面问题”的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制度。对每个工程付款实行全口径核账,严格对照合同拨付资金,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延迟付款,待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再行付款。(2)强化工程管理,

  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加强现场管理,每周每个项目到场检查不少于1次。加强对监理的考核管理,对因监理不力,造成因质量问题的,发现一次给予处罚,发现第二次则立即中止合同,勒令中标人限期撤出并赔偿损失。加强对业主代表的考核管理,将履职情况列入月度考核,同时实行工程质量业主代表终身负责制。(3)建立工程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工程立项、预算、招投标、施工、竣工验收、审计付款等环节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工程管理规范化、程序化,2019年一季度开始运行。

  3. 关于“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将涉及的工程项目进行分类,对涉及的村(社区)和相关责任人,由中心主管、分管领导一是在会议上进行通报并教育;二是对涉及工程较多的,由中心领导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个别涉及金额较大的,由纪工委按规定处理。(2)进一步完善村(社区)中小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要求5000元以上项目必须先申报立项才可实施,未经申报并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入账,未经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3)农经部门强化对经管员的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同时对村“两委”负责人开展履职教育,规范支出行为。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对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并做好履职记录。每季度由纪工委代表党工委对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不足部分及时反馈到个人。对市党风廉政建设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党工委会上予以通报。(2)及时传达市纪委《关于加强对受处分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新文件精神,各支部切实负起责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党工委、纪工委定期对教育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受处分党员进行回访,同时收集汇总好受处分党员教育管理台帐资料。(3)党工委每季度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进一步强化压力传递,落实了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并对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今年年底,各部门、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将向党工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同时组织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会,会上主要领导将对落实情况予以点评。11月份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了问责。(4)除在每年年初统一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外,针对日常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会及时出台或完善相应制度。重点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由督查办、督办室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在季度点评会上予以曝光。

  2.关于“纪工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够及时坚决,监督执纪问责不够有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1)纪工委聚焦主责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每季度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及时向党工委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2)明确基层纪检委员和监委职责,加强对纪检委员和监委主任的教育,提升其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考核,督促其履职尽责。10月份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再次明确。

  3.关于“金融业务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整改情况:

  (1)由财税中心主管领导对财政分局经办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并要求今后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费用报支时,必须有正式票据和完整的审批手续。(2)今后所有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与银行签订正式协议,明确综合费用具体金额。防范金融业务廉洁风险。

  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相关凭证进行了梳理,对手续不全的,完善相关手续;对不能完善的由当事人写情况说明。(2)根据分工,由经办人所在中心主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3)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招投标等制度,并强化执行。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和财务制度执行。近两年,我区无所列问题现象存在。(4)强化工程过程监管和验收,严把验收关,规范验收证明出具,不得以章代替签字。(5)对以前采购未使用的物品,已按照上级要求全部封存,今后不再购买。

  5.关于“费用报支存在异常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所列问题对照凭证,查明情况,由当时的经办人写情况说明;对报支附件存疑的,一方面由当事人写情况说明,另一方面由当事人所在中心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2)今后,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制度,重申财务报支相关要求,对不符要求和要素不全的不予报支。(3)对公务用车的维修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维修单位。

  6.关于“往来未及时清理”的问题整改情况:

  (1)财政分局对所有往来进行梳理,逐笔分析往来成因,及时追回。对因年限已久,历史原因产生的往来,经核实后无法收回的,按财务制度规定和程序核销往来。(2)个人往来,现职人员已清理到位;已调出的人员电话通知和书面发函至当事人,基本清理到位;离职人员因联系不上,还在联系过程中。(3)今后将严格按皋高新委发〔2017〕37号文件精神,执行往来款管理制度。

  7.关于“‘三资’管理需要”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与当事人了解当时情况,并说明情况。(2)在产业园、起步区、人才公寓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产业园和起步区对租金、物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了再排查,对未缴纳单位进行了追缴或清退,对个别既不缴费又不搬离的企业,将通过诉至法律。人才公寓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了清理,并重新明确新的入住标准。(3)严格执行财政资金预决算制度,从今年开始实行资金月度申报制,每月底将下月需使用资金计划汇总,报经有关领导审阅确定,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支出。(4)要求各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年度建立合同资料及资产管理台账。

  8.关于“‘三资’管理需要”的问题整改情况:

  (1)对手续不规范的,完善相关票据及附件。(2)对往来核算不规范的,按要求调整帐目,做到核算规范。(3)由主管领导对财政分局全体人员开展集体谈话。(4)组织财政分局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业务进行专题学习,并明确要求,今后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不符要求不得予以支出。

  9.关于“未及时收缴租金”的问题整改情况:

  财政分局列出欠款单位及欠款金额,交由相关中心负责清收到位。到目前为止,土地租金除新丝路因倒闭外已基本清收到位;房屋租金已全部清收。

  10.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重复支出的考核奖凡在职人员已全部整改到位,调出人员通知后也已整改。(2)个人所得税的整改,由财政分局通知涉及人员自行补缴,今后个人所得税按市要求缴纳。

  下一步,高新区(XX街道)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组要求,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以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和精神,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巩固深化整改成效,运用好整改成果,不断开创高新区(XX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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