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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库房安全规章制度

2017-06-28 05:31:17 来源网站: 百味书屋

篇一: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及产权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已实行数字化扫描的权属档案由档案室负责人专人负责,认真保管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将档案带出库房,严防遗失。

二、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临时保存的档案,业务经

办人员进入库房须有档案管理专人陪同并进行登记。

三、档案管理人员非工作时间一般不准进入库房,在库房内不允许从事与库房管理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库房内吸烟、吃东西)。

四、进入库房内严禁携带烟火、易燃、爆炸物等物品。

四、每日下班前,由库房管理人员切断电路,认真检查,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对库房应加强日常性安全维护,特别是门窗、开关。钥匙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六、消防设备设施应配备齐全,定期检查(由大厦后勤负责人负责)。

七、库房内应保持整齐、清洁,并时常观察库房内温度计的变化情况,随时注意通风,调节库房内的温湿度。

八、严格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鼠、防虫、防霉、防光等措施,

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安全。

九、每月由所主任牵头对库房实施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本制度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

二0一三年八月一日

2

篇二:档案室安全管理规定

受控

Q/MASYC 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标准

档案室安全管理规定

2012-B.0

2011-11-16发布

2011-11-16实施

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结合了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的管理特点,依据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制定、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384-2011),明确了市局(公司)卷烟配送中心空压机房安全管理要求。

本标准由马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的批准人:张树华。

本标准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耀华。

本标准的审核人:杜平。 本标准2011年11月16日首次发布。Q/MASYC?BG-G?AQ 24-2012。版本/现行修订状态分别为: □A、■B、□C、□D、□E、□F??。

■0、□1、□2、□3、□4、□5??。

档案室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档案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档案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消防安全控制程序》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无术语和定义,保留此条款的目的是保持标准结构的一致性,便于今后的修订。

4 职责

4.1办公室

负责市局(公司)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4.2各县级局

负责本单位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5 工作程序及要求

5.1 档案管理基本要求

5.1.1. 严格遵循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管理好局(公司)的全部档案。

5.1.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补充和组织贯彻实施。

5.1.3. 加强对局(公司)相关文档材料的收集,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及时做好整理归档上架工作,力争实现鉴别明确、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登记目录清楚。

5.1.4. 组织档案案卷的期限划分、划密、鉴定销毁工作。

5.1.5.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室设备、档案的安全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八防”要求,确保档案室的清洁、安全。

5.1.6. 帮助需要部门查找所需档案,使档案有效地服务于局(公司)中心工作。

5.1.7.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催办以及制作等工作,实现准确、及时。

5.1.8. 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应入内,进入填写《进出登记表》。 5.1.9. 档案库房内资料柜、办公用品等应定置摆放。较重的资料宜存放在底层。

5.1.10. 档案室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跌倒等基本保护条件。

5.1.11. 档案库房内不应存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

5.1.12. 档案室无人时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并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电的关闭情况。

5.2电气和消防要求:

5.2.1. 室内不应使用照明、电脑以外的电气。 5.2.2. 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5.2.3. 悬挂明显的禁烟、禁火等标示。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任何人不准在档案室内吸烟。

5.2.4. 现场电气、消防的通用要求,具体执行《消防安全控制程序》和《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6 报告和记录

6.1 《进出登记表》

7 规范性附录

8 发放范围

市局及各县级局(营销部)档案室

篇三: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制度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设专人负责管理,非保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违者追究责任。

二、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档案库房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三、按时进行检测和记录,认真做好档案库房温湿度记录,搞好档案库房卫生。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坚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鼠、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各项工作。

四、档案库房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五、按照温湿度记录表显示数据,对室内温湿度进行控制调节。 积累库房温湿度变化数据,每年进行一次综合分析,以便掌握温湿度变化规律,制定综合管理计划

六、档案柜架应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一般柜背与墙不小于10CM,柜行距不小于60CM),成行的垂直于有窗的墙面摆设,便于通风降湿。

七、新接收、归档的档案需经除尘后方能入库,配备除尘设备,除尘与防尘相结合。

八、档案库房应放置鼠药,并建立定期虫霉检查制度,发现虫霉及时处理。

九、档案库房做到经常检查、掌管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档案室二零一四年一月

档案库房防火与防盗制度

一、档案库房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二、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用明火照明和取暖,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品。

三、保持走道畅通,文件柜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走道门厅不准存放物品。

四、档案库房设专用电闸,电线、电灯与文件柜保持30cm以上的距离。

五、管理人员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七、档案库房宜安装火警及防盗报警装置,并有切实可行的防盗措施。

档案室 二零一四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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