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救援成功一次不带血的教训
救援成功一次不带血的教训
新闻日期: 2007年08月03日
一场历时75小时的生死大营救,最终的结局,是带泪的喜剧。
7月29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河南陕县支建煤矿东风井,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造成69人被困。8月1日12时53分,随着最后一名矿工安全升井,被困矿工全部生还。这69条生命,是从鬼门关,被夺回来的,这样说,没有丝毫的夸饰。
现在,救援成功了,我们不用再为这69个生命昼夜祈祷了,这是最值得高兴的事。这世间,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尊贵,更无价了。这些天关注这场生死大营救的全中国人,也终于可以长长舒口气了。这场惊心动魄的救援工作,是对生命价值高度敬畏与尊崇的体现,是这个时代奏响的一曲以人为本的乐章。
第一名获救矿工兰建宁成功升井后,面对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他当即双膝跪地;还有,所有的获救的矿工摆脱死神后,与家人重温亲情时,流下的,是如雨的泪水。那一跪,那泪水,都是有重量的。这重量,就是一种告诫,哪怕是如此带泪的喜剧,也是不可重演的。即这种高效救援,可以视为一次范式,但更应作为一个孤本。现在,救援成功,我们除了宽慰,除了庆幸,除了缀加给救援人士一些溢美之辞,仍然不可缺少的,还是反思。
在既往的历史上,类似煤矿透水事故,大多是以制造大量罹难者告终。此次成功救援,到底凭什么?此次陕县支建煤矿事故发生后,不论是矿方,还是当地政府,都在第一时间把情况上报。随即,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事故过程中,温家宝两度批示要求全力救援矿工;此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等都坐镇现场参与营救,大量官兵的参与,都使救援力量得到保证。
既往,如此成功救援的事例少,太多的被困矿工,在矿底经历过漫久的无助的守望之后,最终残酷地被死神带走,得不到有效的救援,很多时候,就与一些地方领导在矿难发生后,害怕承担责任,着力于瞒报事故真相,结果导致救援指导与救援力量没有及时跟上来大有关联。要知道,与死神搏斗,是争分夺秒的事。宝贵的救援时机,稍纵即逝。此次高效救援的成功,再次印证,信息畅通与透明,对安全事故处理的重大价值意义。
当然,此次救援工作的高效与成功,还得益于各方面的有机配合。除却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智力与体力的有效结合之外,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这家煤矿本身具有特定的辅助救援条件。这使得诸如“一堵、二排、三通风”这样恰当的救援方案能够得以顺利实施,使被困矿工及时获得给养,也为整体救援工作提供了方便,争取到相应的营救时间。这无不说明,安全预警机制的重要性。
而众多小煤窑与非法煤矿,一旦发生矿难,相关救援工作往往很难插手,就是因为这些煤矿缺乏基本的安全设施,导致事故发生后,想要救援却只能束手无策。就此次发生险情的这家矿井而言,还存在超负荷生产的现象。虽然,此次事故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但对于灾害
性天气下的生产,也还是缺乏相应的预警。这一切,都昭示着,我们在打击非法煤矿,在相关安全监督方面,还存在相应不足。也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关的安全预警机制,真正把安监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求得相应的安全保障。
河南被困矿工最终获救,这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在为69个生命获救喝彩之余,我们谁都不愿意,再去体味如此令人心悸的一幕,而我们更不愿意承受,也无法承受的是,矿难的一再发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此次高效的成功救援,我们更愿视为一个孤本,带给我们的,是一次不带血的教训。作者:单士兵 稿源:潇湘晨报
篇二:事故案例分析
同煤集团轩岗煤电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
2006年11月5日11时38分,山西省同煤柒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7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13.03万元。
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于幼军、刚省长靳善忠、安全监竹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以及监察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同志迅速赶赴现场,指导李故抢救和善后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并慰问了参加抢险的救护队员。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报经国务院同意,2006年11月10日成立了以李毅中同志为组长,赵铁锤同志、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全国总工会纪检组组长张鸣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靳善忠为副组长的国务院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书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展开调查,并聘请4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进行事故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在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相关资料和技术鉴定,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矿井概况
(一)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概况
山西省同煤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轩煤公司)的前身为轩岗矿务局,成立于1954年。2002年1月进人政策性关闭破产法律程序.同年6月由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整体收购,重组改制成立轩煤公司。现该公司有刘家梁矿、焦家寨矿、梨园河矿和六亩地矿四对生产矿井。
(二)焦家寨煤矿矿井概况
焦家寨煤矿届国有重点煤矿,隶属于轩煤公司,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轩岗镇。该矿于1958年7月建井。1966年10月投产,原设计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经1993年改、扩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年,2005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150万吨/年。该矿证照齐全有效,属合法生产矿井。全矿职工人数2478人。
该矿井田开拓采川立井、斜井、平炯单水平混合开拓方式,有主立并、副立并、副平硐、302回风斜井和2号回风斜并共5个井筒。矿井有221扩区、511采区两个生产采区和521接续采区,全矿现有综采队2个,高档队1个,综掘队1个,炮掘队2个,开拓队2个,准备队1个;2006年1-10月份生产原煤116万吨。
矿井采用分区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2006年瓦斯鉴定全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28.40mm?;/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1.61m?;/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15.13m?;/min,绝对涌出量为6.17m?;/t,为高瓦斯矿井。煤层有自然发火倾向性,发火期为3~6个月;煤尘爆炸指数为30.4~38.9%,有爆炸危险性。在51107工作而安装了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
该矿采用双回路供电,一趟来自轩煤公司自备电厂,一趟来自忻州供电分公司轩岗变电站。地而现有两个6KV配电室即301配电室、广场配电室。301配电室输出一趟3X95mm?;
电缆经主井井筒供给井下机轨巷配电室。广场配电室配出两趟3X150mm2电缆经副井井筒供给井下中央配电室,再通过高压防爆开关、3X95mm?;电缆与机轨巷配电室连接。矿井装设了安全监控系统。
(三)事故地点概况
51108进、回风掘进工作面布投在5并煤层.煤层厚度12-14m。两个掘进而分别由2台2X30KW对旋局部通风机供风(各有一台备用)。51108进风掘进巷设计长814m,由掘进二队从2005年10月开始施工,己施工完毕,正掘切眼;51108进风掘进工作而局部通风机安装在1060配电点。进风巷里、外口及运输联巷各安装SGW-40刮板输送机I部,中间安装ssJ-800皮带机1部,用来运送掘进煤。巷道内安装JD-11.4调度绞车6部,用来运送材料。
51108回风掘进巷设计长809m,由掘进一队从2006年3月开始施工,已掘724m,还有85m未掘。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在第一联络巷内,回风巷里、外口各安装SGW-40刮板输送机1部.中问安装SSJ-800胶带输送机1部。第一联络巷内安装SGW-40刮板输送机1部,用来运送回风巷掘进煤。
二、事故发生和抢险救灾经过
(一)事故发生经过
11月5日早班.全矿共有393名工人人井作业。发生事故的511采区共有130人作业,其中:51105工作面综采煤一队29人,51107工作而综采一队28人,51101工作面综掘队15人,51108回风石门开拓一队5人,51108回风掘进巷13人,51108回风皮带队5人。51108进、回风通风区6人.机电队绞车司机1人,安检站4人。51108进风掘进巷24人。
掘进二队当班的主要任务是在51108进风掘进巷架设开切眼台棚;掘进一队当班的主要任务是在51108回风掘进巷拆除皮带.新铺设一部40型刮板输送机。
11月5月9时许,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9时05分送电送风;9时25分,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第二次停电停风,9时33分送电送风;1111405分.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第三次停电停风,掘进二队队长高继成安排机电维修工王治光到1060配电点送电.王治光开启51108工作面动力电开关后,紧接肴就听到“砰”的一声,工作面发生了事故。
听到爆炸声音后,王治光和同班工友双小敏往工作而跑,在51108进风掘进巷皮带机头发现一名遇难矿工.又赶紧跑回溜煤眼处用电话向矿调度室作了汇报。矿调度室接到井下作业人员关于51108掘进工作而发生事故的汇报后,立即逐级进行了汇报。公司有关领导随即赶赴焦家寨矿调度室.成立了轩煤公司"11·5"事故抢险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
事故发生后.在511采区作业的130中,有81人自行安全升井,2名受伤者经救援脱险,另47人被困井下。
(二)抢险救灾经过
事故抢险指挥部立即启动了紧急救援预案.及时开展了各项抢救工作,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调集矿山救护队和救援专家,协助搜寻被困人员。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于幼军、副省长靳善忠以及省有关厅局负责人相继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11月6日凌晨开始至7日8时50份51108工作面瓦斯排放完
毕,恢复了通风系统。11月9日凌晨4时30分,施工队恢复了51108进风掘进巷运输系统。截止11月16I110时.在这次事故中遇难的47名矿工遗体全部找到。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51108进风掘进巷.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并达到爆炸界限;由于瓦斯一电不闭锁.在未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的情况下,违章送电、送风;距巷口630m处的动力电缆两通接线盒失爆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二)间接原因
1.焦家寨煤矿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1)机电管理混乱。
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票不签字、无记录;井下配电室、移动变电站没有采取有效针理措施;没有按规定对防爆电器进行下井前的检测.对井下机电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严重。
(2)通风和瓦斯管理混乱。
51108进、回风两个掘进工作而共用一条回风巷,回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不合理,造成两个工作而通风系统不稳定,也造成了此起事故受灾面积扩大。51108掘进工作而瓦斯经常超限报警。虽然进行了治理,但一直未彻底消除隐患;工作面停电、停风后工人经常不撤离,且在未按规定排放瓦斯情况下重新送电,继续违章作业;事发当天,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三次停电停风.作业人员均未撤至安全地带,瓦斯检六员也未如实填写瓦斯检查报表。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机电和瓦斯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不具体,已有的规章制度也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存在违章停送电、瓦斯超限仍作业、违章用铁丝插住开关按钮致使瓦斯一电不闭锁、探头安放在风筒出口附近等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问题;调度指挥管理混乱,事发当天,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曾三次停电,通风调度、生产调度和有关值班领份等均没有采取措施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4)超能力组织生产。
在2006年1-10月,焦家寨煤矿每月实际产量均超过轩煤公司下达月产址计划的10%以上。其中4~6月实际产量分别超过月产业计划的61%、52%和60%,分别超过核定生产能力月平均数的19%、11%和18%。
2.轩煤公司对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焦家寨煤矿通风瓦斯管理混乱、机电管理混乱、超能力生产等问题督促检查不力。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焦家寨煤矿“11·5”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
高继成,焦家寨煤矿掘进二队队长,事故当班带领工人在51108进风掘进工作而作业。2006年11月5日事故当班,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分别于9时许、9时25分和11时05分三次停电停风,不仅未及时带领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而且在瓦斯严重超限、未采取排放措施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机电维修工王治光送电,导致瓦斯爆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1.王治光,焦家寨煤矿掘进二队机电维修工,负责51108掘进工作而的刮板愉送机和开关等维修工作。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在2006年11月5日11时05分第三次停电时,王治光按照掘进二队队长高继成的安排,在工作面作业人员未撤至安全地点、瓦斯严重超限且未采取排放措施的情况下,违章送电,导致距巷口630m处的动力电缆两通接线盒失爆产生火花,引爆瓦斯。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于2006年11月19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逮捕。
2.张进德,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通风调度员,负责当班全矿井通风管理范围内的调度工作。在多次接到井下停电、停风、瓦斯超限的报告后,未立即认真处理,未及时向矿调度汇报,事故发生后更改调度记录。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于2006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逮捕。
3.郭建邦,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生产调度员,负责当班全矿的调度工作。2006年11月5日9时05分,轩煤公司调度室要求查明51108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原因,郭建邦在了解情况后.未向矿调度主任做进一步汇报并认真研究处理;事发当天,51108掘进工作而三次停电、停风和多次瓦斯超限,未立即认真处理,未及时向矿领导汇报,未全面记录调度情况。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于2006年11月21日被刑事拘留,目前已被逮捕。
以上人员中涉及应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后,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建议给予党纪、行政处分的责任人员
1.栗年生,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机电科科长,负责机电管理工作。对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工作票不签字、无记录问题管理不力;对井下配电室、移动变电站没有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对井下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严重问题排查整改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张忠贵,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通风区区长,负责通风和瓦斯管理工作。对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瓦斯经常超限等严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现场管理不力,对51108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后工人经常不及时撤离,且在未按照规定排放瓦斯情况下违章送电作业问题监管不力;对瓦斯检查员不如实填写瓦斯检查报表行为未予以制止。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王利槐,焦家寨煤矿通风区党支部书记,通风区事故当班值班领导。事故当班,接到通风区调度员报告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三次停风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该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崔文明,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安监站站长,负责全矿安全监管等工作。对全矿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监管不力,未能有效监管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经常停电停风且不撤人、违章停送电、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等违章行为;对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严重失爆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董未田,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矿长助理、调度室主任。事发当日轩煤公司调度室要求查明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原因并及时报告,策未田将此事安排给当班调度员后.未进一步核实是否查清原因并向轩煤公司调度室报告;在接到当班调度员报告51108进风掘进工作而局部通风机停风后,未采取措施及时组织将该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撇至安全地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分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郎全红,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总工程师,主管通风、瓦斯管理等工作。参与决定在51108进、回风两个掘进工作而之间布置两条联络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对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瓦斯经常超限等严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事故当班,接到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停电、停风报告后,未及时组织将作业人员撤到安全地带。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李俊怀,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副矿长,主管机电管理等工作。对全矿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经常无计划停电监管不力;对井下机电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对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严重问题失察;没有按规定严格要求对防爆电器进行下井前的检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田欢泽,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副矿长,主管生产等工作。签字同意在51108进、回风两个掘进工作面之间布置两条联络巷,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现场管理不力,致使51108进风掘进工作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严重;违反规定超能力组织生产;对生产调度管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王彦怀,中共党员,焦家寨煤矿副矿长,主管安全等工作。安全管理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51108进风掘进工作而经常停电停风且不撤人、任意停送电、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等违章行为;对51108进风掘进工作而机电设备严重失爆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李万怀,焦家寨煤矿矿长、党委委员。对全矿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不力;违反规定超能力组织生产;对矿井经常无计划停电、51108掘进工作面瓦斯经常超限、机电设备失爆严重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建议吊销其矿长资格证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贵人安全资格证,5年内不得颁发。
11.郝焕金,焦家寨煤矿党委书记,负责全矿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等工作。未能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对干部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教育不力,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岁如明,轩煤公司机电处处长、党支部书记.负责机电设备、供电等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煤矿机电管理的规定制度不力,对焦家寨煤矿经常无计划停电、机电设备失爆严重等问题监管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篇三:检察官的忠告
检察官的忠告(与大家共勉)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绷廉政之弦。
廉政教育经常化,保护干部在出事之前。干部出事之后,各级组织将爱莫能助。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要敬畏法律。从那些被揭发出来的腐败分子心迹来看,其所以会肆无忌惮地“忽悠”法律,作恶事,行腐败,其思想根源在于他(她)们对国家法律无敬畏之心,根本没有好善疾恶的人生观指导其生活。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大家执法守法,时刻绷紧廉政和勤政之弦。如唐文峰案,一个在官场摸爬滚打几十年的正厅级干部,只知道受贿是犯罪,竟然不知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属犯罪行为。这种法盲现象在政府官员中是普遍现象。要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工作不负责将面临的严重后果。要让法制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刻骨铭心,入脑入心,要敬畏法律、敬畏生命。
2、保持良好的心态,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失去自由、失去亲情、失去人格。近日,我们对重庆监狱和九龙监狱的65名原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服刑人员,进行了调查。这些调查对象一度时期都是位高权重、“呼风唤雨”的风云人物。而现在,这些原本“不平凡”的人,最大的愿望和追求就是几乎每一个自由公民都拥有的“最平凡”。集中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望自由。身陷牢笼,周围是高墙电网,狱内的活动被限制在几个点和规定的线路,天地都变成了方的,“不大的天空”只能看到偶尔飘过的白云,想干的事干不了,想见的人见不了,想去的地方去不了,人生的最大痛苦莫过于失去人身自由。调查中,100%的对象都表达了对人身自由的强烈渴望。原某区房管局长熊某(2005年6月因贪污被判刑10年)现年已70岁,刑期还有8年,其第一个愿望就是“活着出狱!”,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还提出了“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那就是“多挣分,早记功,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冲满刑期!”。原某市局副厅级干部吴某(2005年因挪用公款被判刑14年),现已经75岁,刑期还有12年,但仍表示要“坚定不移地走立功减刑的道路”。原中行某支行行长魏某(2003年4月因受贿被判刑13年)在三个愿望栏内都相同地写着“努力减刑,早获自由”。有30%以上的服刑人员还把有机会多做事、有机会多挣工分、有机会立功作为主要愿望之一,因为这样就有可能减刑。作为宪法赋予并保护的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成为这些“不平凡”人现在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令人嗟叹。●望亲情。他们对亲情有强烈渴望或不尽的忏悔,自己使家人蒙羞侮、受影响,“抬不起头、说不起话、挺不直腰”;或不尽的挂念,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家人,想象家人生活的艰辛,祈祷和祝福儿女成才、父母安康、妻子平安;或不尽的愧疚,为以前忙于应酬忽视对家人关爱而深深自责;或不尽的盼望,希望能早日尽自己作为人子、人夫、人父应尽的义务;等等。工行某主城区支行行长黄某(2000年8月因贪污被判刑14年)在调查表的三个愿望栏都是简单的“回家”两个字,思亲之切由是可见。原某县经贸委主任冉某即将获释,他现在的最大愿望就是“自己病情不要恶化,父母还能见到我,能够在膝下尽孝”。原某区副区长康某(2004年11月因受贿被判刑10年),博士学位,高级地质专家,一直是家中的骄傲,一提到父母他眼圈就红,“想给父母打电话,又害怕给父母打电话,因为父母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哭得不行’”。原市某集团公司副总谭某(2002年8月因职务侵占被判刑9年6个月)的愿望之一是“好好孝敬父母,好好报答家人的关爱,因为他们太辛酸,操了太多的心”。这些有相当身份的人,入狱前都有幸福和美的家庭,但并没有感到要特别珍惜,牢狱生活的亲情阻隔,才使他们刻骨铭心地感受到平凡亲情的无价和珍贵。 ●望人格。入狱前,65名调查对象在工作、生活和业余时间,都拥有太多的鲜花和掌声,拥有太多的笑脸和谦躬,“风光无限”,享受着大大超过一般人“平均数”的人格尊重,可能无暇思考也用不着担心人格尊重的危机。入狱后,形势急转直下。狱中,作为接受教育对象,人格肯定受到相当限制。如,笔者数人在监狱教学楼的楼梯间偶遇10余名服刑人员下楼,可能是狱中的统一规定,他们见到我们后,立即齐整地统一面向墙壁并低头让我们先走,这自然与平民百姓的人格平等相
去甚远。对于刑满后,人格尊重问题更是他们现在最大的煎熬:人们会不会长期把他们与“牢改犯”联系在一起?亲人每次出门是否要有意躲过熟人?怎样面对老部下、老同事、老故人?亲朋在世人面前能不能“抬得起头”?儿女前程会不会受影响?等等。调查中,多数服刑人员都强烈希望“不受社会冷眼”、“减少社会歧视”、“人格受到尊重”、“得到社会认同”、“社会能够宽容地接纳自己”。但是,现实生活能真正如他们的愿吗?!一度时期大受尊重的他们,现在却感到平民百姓的人格平等成为了奢求,令人叹息! 世界上很多简单的道理,往往要经过惨痛的代价才会引起人们的警醒。一度“辉煌”的服刑人员用残酷的监狱生活甚至是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生代价,带给在位人员一个简单而深刻的启示:坚守平凡,珍惜拥有。坚守平凡是指在个人生活上做一个普通人、平凡人,过普通老百姓地日子,这种看似安分守己的低调人生,实则大智慧、大勇气、高境界,是一种合算的人生,更能享受真情幸福。
3、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撇开张武胜受贿行为看,张武胜案後,心理很不平衡,埋怨副职和手下的执法人员。他给反贪干警抱怨说:“我造了工作计划,喊他几爷子去检查,但他们不去。只要下井检查了,就不会出事,我也不会遭抓。强烈要求你们去把他们抓起来,开庭和我一起站起,我要踢他们每个人一脚。” 为什么一些煤矿超能力组织生产、擅自修改设计、井下特殊工种长期违章作业无人制止?管理混乱、有章不循,重大安全隐患无人问津?带着同样的疑问,我们再看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原因同样也是责任事故,属于“人祸”。 对存在的隐患视而不见,对发现的违章听之任之,对排查出的问题不落实整改,最终导致了矿工死亡悲剧的不断上演,难道说我们的安全管理者有责任心吗?前任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多次说过:“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是安全生产中的痼疾”。其实,“落实不下去,严不起来”,说到底也是安全管理者缺乏责任心,重庆同华煤矿2007年实现了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谈到安全时该矿矿长陈再斌深有感触地说:“只有增强责任心,加大检查和监控力度,严格控制现场,把存在的问题一个个解决了,才能实现安全生产”。 在这次同华煤矿矿难中,副局长赵铁锤在事故现场提出五点意见,其中有三点均提到违章操作等问题。 工作责任心是老生常谈的问题,然而,对此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理解是: 首先首先首先首先,,,,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对工作要有责任心。。。。古人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说法,现在的人也爱说“在其位、谋其政、做其事、尽其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是一名工作人员起码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每个人的岗位不尽相同,所负责任有大小之别,但要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精益求精,却离不开一个共同的因素,那就是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了责任心方能敬业,自觉把岗位职责、分内之事铭记于心,该做什么、怎么去做及早谋划、未雨绸缪;有了责任心方能尽职,一心扑在工作上,有没有人看倒都一样,做到不因事大而难为、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多而忘为、不因事杂而错为;有了责任心方能进取,奋力拼搏。 工作责任心缺失给我们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影响是巨大的,无法估计的,是以人的生命作为代价的。诱发安全事故的隐患,看起来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反映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缺失,乃至矿工生命的逝去。 其次其次其次其次,,,,怎样怎样怎样怎样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的工作责任心 一是要抓日常安全教育,要切全实际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要摆正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注重细节,从细节入手,对煤矿常见、易于反复发生的违章行为以及监管过程中容易疏忽的环节,逐一罗列出来,制定采取相应的防范处罚措施,设置“高压线”,从员工思想上震慑麻痹意识。 二要加强监督。平时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的时间周期还可以缩短,检查执法力度还可以加强,检查应明察秋毫,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将就凑合。 三要完善有效的过程控制方法,落实管理人员不作为行为的处罚制度,促使管理人员走一方、管一方、负责一方,杜绝跑马观花,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好人”。 古人云:受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综上仅仅是我结合自身从事法律工作的一点体会。不足之处,希望大家在受此启发后能够给我更
多的启示。让我们共同年努力,为我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赵铁锤》出自:百味书屋
链接地址:http://www.850500.com/news/111499.html
转载请保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