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优秀作文5篇
2011年重庆高考满分作文:外婆的糖醋排骨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还是真的,就拿我们家来说吧,老妈喜欢吃清蒸鱼,老爸喜欢吃卤猪蹄,而我呢?唯独钟情于糖醋排骨。
有人说,钟情于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而我钟情于糖醋排骨可是有理由的。在儿时的记忆里,老爸老妈生下我就不管我了,找个堂而皇之的借口就是工作忙,然后,就把我送到乡下的外婆家。所以,在儿时,最喜欢我的人就算外婆了。外婆做得一手好菜,据说,她的拿手好菜是红烧猪肉。我之所以说是“据说”,是因为我虽然也觉得红烧猪肉好吃,但自从外婆做过一回糖醋排骨给我吃了之后,糖醋排骨就是我的最爱了。
记得那天,外婆说:“乖乖,今天我们吃啥呢?”我太小,并不知道为自己点什么菜好,大概在嘴里乱嘀咕了一句,外婆就说:“乖乖,你说要吃糖醋排骨吗?好好好,外婆给你做。”
那是我第一次吃糖醋排骨,其他的细节都不记得了,但记得外婆做好起锅后,就挑出一块几乎没有斩过的猪排,吹了吹,又晃了晃,是在让它快快凉下来,然后递给我。我就这样一手抓在手里,吧叽吧叽地啃起来。那昧酸酸甜甜的,我就像吃冰棒一样,塞在嘴里舔呀,吮呀,似乎那酸酸甜甜的味永远也吮舔不尽。
自那以后,我最钟爱的菜就是糖醋排骨了。
后来我回城里上学了,外婆告诉妈妈,我最爱吃的是排骨。妈妈当然记住了,但是,不知道怎么的,妈妈就是翻开菜谱,糖呀、盐呀、醋呀、姜呀、葱呀,一一配料都按部就班,却还是做不出外婆的糖醋排骨味来,要么显得太酸,要么觉得太甜,即使酸甜适中,也吃不出口留余香的回味来。于是,我就特别地思念外婆,特别想吃外婆做的糖醋排骨。
有一次,老爸老妈带我去出席一个档次很高的宴席,席间,同桌的食客啧啧称道一道道菜品,特别是等一盘大闸蟹上桌后,大家更是掰腿取壳,又动筷子又动刀,吃得津津有味。。可是,我怎么也没吃出有外婆做的糖醋排骨那样的口感来。
现如今,物质生活越来越好,吃的品的食物越来越多,但我独独还是忘不了外婆做的糖醋排骨。后来,每次回老家,第一要告诉外婆的,就是给我做糖醋排骨。现在,外婆老了,眼花了,背也驼了,手脚也不如原来麻利了,虽然馋虫时时在喉咙里爬来爬去,但不好意思再向外婆要糖醋排骨吃了。
老妈说,嗯,我儿懂事了,知道心疼外婆了,说明你钟情的不是外婆的糖醋排骨,钟情的是外婆对你的爱呀。我会心地笑一笑。
(重庆考生)
满分剖析
这篇作文以钟情于一物而写钟情于一人,这是借物发挥,写出了外婆对外孙的爱以及外孙对外婆的爱。这种借用一种道具来写人的手法,比直接写人要有意蕴,有文采。为了体现对外婆的糖醋排骨的钟情,作者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如开篇用红烧肉与糖醋排骨对比,后半部分又将大闸蟹与糖醋排骨对比,很好地突出了糖醋排骨在“我”心中的位置。阅卷现场评分:内容分20分+表达分20分+发展分19分=总分59分
我想握住你的手
上海考生
动听的旋律,五彩的音符,对!那就是音乐。从小在音乐的环境中长大,享受着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的同时,我更享受着音乐给我带来的美妙和幻想。我一直想握住音乐的手,一直,甚至是一种渴望和迫切想握住你的手,然而却总有那一段不知宽窄的距离。
当别的孩子还在听着“外婆桥”的时候,我的身边已经萦绕着门德尔松《乘着歌声的翅膀》,当别人开始学唱周杰伦的《双截棍》时,我的身边却有着维尔第的《四季》??对于此,难道我还没有握住你的手吗?是的,没有。虽然你离我是那么的近,甚至唾手可得,但我却觉得,你的内容是那么的深邃,你有几百年的文明,可待我去追随!
步入童年,我开始了我的琴童生涯,每一天我都在你的怀抱下渐渐长大,原以为这样我便握住了你的手,已经完全走进了你的世界,但是,我错了!和你在一起的时间愈长,却愈使我感到自己的无知。
在我赏阅了许多的音乐作品后,在我欣赏了海顿的《时钟》的严谨,贝多芬的《命运》的澎湃,莫扎特的《小步舞曲》的轻悠与闲适后,我震撼了,我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充实,是肉体上的,精神上的。
我一次又一次地品尝你的韵味,十几年,几乎每一张CD都听过不下十遍,每一次都迫切地伸手想要握住你的手,但每一次却总有喜悦中的遗憾。这样的场景在幻想中就犹如宙斯想要抓住上帝的手,却被那一道鸿沟隔开,可望而不可即。或许,音乐,你就有这样的一种魅力,让我充满幻想,让我不断企求,让我大步前进去追寻。
在我十五岁那年,参加了帕尔曼的大师班。这位大师并不如我想象的一般:风度翩翩,矫健的步伐,灵活的舞台表现力,而是从小患过小儿麻痹症导致双腿残疾,下肢瘫痪。然而,他的表演却出乎我的意料,当他撑起手中的弓,灵活的手指跳动起来时,我发现音乐在他的演绎下有着别样的风情和感觉。我熟悉的音乐更具生命力和无限的张力了。此时,我明白了,音乐是需要心的演绎的,不只是技巧与音符的堆砌,而是生命的华彩,人生的篇章。
我爱音乐,我想握住你的手,或许,我现在握不到,将来也握不到,但是你的奇幻和异彩就在于不断地追求和体味,这也就是中外音乐家都用一生去追随你的原因吧。
去梦想,去寻觅,去追求。
只为了想握住你的手。
【名师点评】
这是一篇用音乐来演绎文题的考场佳作。试想,一个不热爱音乐,对音乐没有较高素养和欣赏感悟能力的人,能写出如此漂亮的美文吗?
文章开篇迅速入题。用一个对偶句深入浅出地诠释音乐,给音乐定义,在谈论对音乐的感受的同时巧妙扣题。原来“我想握住你的手”就是“一直想握住音乐的手”啊。不仅如此,作者还专门用了一个反复修辞句,表现了自己对音乐的钟情与痴迷。这就不但使文章指向非常明确,而且总领全文,为文章营造了迷人的氛围。
然后,作者直奔主题,以自己乘着歌声的翅膀茁壮成长的足迹为线索,深情地渐次深入地叙写自己与音乐亲密握手、热情相拥的经历和感悟,写得情文并茂。
文章别致深刻、感人肺腑。那份对音乐的痴迷热情令人赞赏,那份对音乐的执著坚定令人动容。你看,当别的孩子还在听着“外婆桥”,接受音乐启蒙的时候,“我”就已经浓浓地沐浴在经典音乐的朝霞中了。但是,“我”没有满足,没有骄傲,“我”始终认为,对于音乐,“我”还没有握住他的手;“我感到自己的无知”,音乐的“几百年的文明,可待我去追随!”“我”深深地懂得“音乐是需要心的演绎的,不只是技巧与音符的堆砌,而是生命的华彩,人生的篇章”。为了握住音乐的手,“我”会“去梦想,去寻觅,去追求”。可谓情殷殷,意切切,谁读了都会颔首称是的。作者独特精心的选材,别致深刻的立意,优美流畅的语言,使文章理所当然地夺得了高分的桂冠。
(唐仕伦)
广东2010年高考优秀作文:亲爱的农民工邻居
你等等,我有话想对你说。
你迟疑地停下脚步,用惊奇的目光打量着我。是的,我喊的就是你,我亲爱的农民工兄弟,虽然你我为邻已久,但我知道你并不习惯被我这样的城市人关注。请恕我冒昧,听我真心实意地讲完这番话。
你来自遥远的农村,为了谋生,来到了这样一座陌生的城市与我为邻。你我并不相识,更从来没有过交往,但您拿着微薄的薪水,起早贪黑地为我建设着我的家,阳光晒黑了你的脸,汗水打湿了你的衣裳,但你从来不喊苦不喊累。在你勤劳的手中,一幢幢高楼大厦拔地而起,一间间工厂高速运作,一条条马路连南引北,一个个公园横空出世。没有你,这个城市将不再美丽;没有你,我也没有今天的舒适生活!我感激你,我可爱的邻居,我可爱的农民工兄弟!
然而,为什么在人群中我没能看清你的脸?你慢点走,不必躲躲闪闪,城市是我的家,同时也是你的家。你为这城市作出了巨大贡献,你理应为自己感到骄傲的。我们是邻居,我们应该和睦相处,友好往来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你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保持沉默不语,默默忍受着那些化学药剂和粉尘对你们身体和心灵的侵害?而直到有一天你发现自己患了病。为什么你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为什么要用“开胸验肺”那样血淋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你遇上了不顺心的事,为什么不找我倾诉?为什么要接二连三地用跳楼的方式结束自己宝贵的生命?你我为邻,无法回避,但城市人大多数是友好和善良的,你为什么不试着选择善良的城市人为邻呢?城市是你和我的,城市会保护你和你的家人的,你应该像个城市的主人翁一样,昂首挺胸地走在大路上,让我为你喝彩。
与你为邻,我懂得了“奋斗”的含义;与你为邻,我看尽了辛酸和血泪;与你为邻,我为你的伟大而骄傲,为我的渺小而羞愧。你我为邻,你离不开我,我更离不开你。我亲爱的农民工兄弟,但愿你在城市里能找到你真正的归宿,真正对这城市产生归属感,长久地与我为邻。
【点评】
这是一篇表达作者真情实感的好文章。
文章语言平实,没有那种华丽典雅却言不及义的文字。开头一句“你等等,我有话想对你说”,极为平常,但给人一种倾诉的迫切感,随后平平道来,如倾如诉,不虚张声势,给人一种亲切感。
当然,文章也有不足之处,最后一段为了照顾“点题”而用几个排比句,无论意或辞与上文都不统一。这也是近年高考文章常见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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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课标Ⅱ卷满分作文:淡抹了年华
17岁以前的我,想哭就大声地哭,想笑就大声地笑,真是不知愁滋味。
那时的我,敢这么说,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忧伤。周围有很多好同学,可以让我不开心的时候随意“打骂”以消心头之气,可她们的脸上却依然绽放着最美丽的微笑,无论我怎么任性、怎么胡闹,她们都会最大限度地包容我,也许她们会因为我过分的蛮横而生气,没关系,她们第二天照样会和我继续疯玩打闹,然后再继续忍受我的“无理取闹”。
所有的东西都是在远去之后才想转身再重复一遍来路。
在一家杂货的遇到小学时的同桌,其实,我一眼便认出了她,只是名字记不得,模样不如从前,路边疾驰的卡车掀起满地灰尘,我低头绕开,转身装作不曾认识。
远隔人海我回望,发现她望了我一眼,两人默默地背道而驰。原来她也当我是个陌生人。 时间是最无情的刻刀雕刻着我们岁月的流逝,却不允许你做任何的缅怀。无聊时,经常翻着手机通讯录里滚动的同学的名字。内心总会有一瞬间的冲动,想按下绿色的电话图标键,但最终还是迟疑地把手僵持在半空。手机却突然响起,屏幕上显示着熟悉又陌生的名字,我又惊又喜。你说:“我想打耳洞已经很久了,你到底什么时候陪我去啊!不知道要和最好的同学一起打吗?我等你很久了!”“白痴啊!你着什么急?马上放暑假了啊!到时候一起去。”
这是我们曾经有过的默契,我相信它还在,所以我非常喜欢这句话:“当过尽了千帆,你还在我身边。还有什么好奢望的美好呢?”
我又想,有些东西是没那么容易就被时间打败。比如我们在不同的地方看同一部电视剧,当看见女主角离开男主角时,你发短信跟我说:“有些人我们不能拥有,却终究要学着放手,但有一些人,你打也好骂也好,他永远不会离开”。
我知道你是在告诉我你一直都在。我们心里都很青春,成长就是这样,痛并快乐着。我们不得不接受生活带给我们一切伤害,然后我们才能无所畏惧的长大。
淡抹的年华,清新怡人。让我们的美好年华刻进这永久的同学关系中,走在岁月的光影里,照亮我们彼此的前程吧!
高考作文满分作文点评:
1、新颖的角度。文章以“淡抹了年华”为标题,意在告诉我们,良好的同学关系即使被时间淘洗,也不会被人遗忘,留给我们的都会是清晰美好的回忆。
2、唯美的抒情。文章以散文化的语言,唯美的抒情,给读者呈现了“我”映象中“淡抹了年华”的清新怡人,而不是悲伤的调子,把良好的同学关系的回忆变成了一篇唯美的诗歌,读给我们听,让我们体会同学之间的关系多么值得珍重啊!
3、巧妙的构思。文章紧紧围绕散文“形散神聚”的特点来行文,但又不拘于此,考生是善于在关节点处语出惊人,如“所有的东西都是在远处之后才想转身再重复一遍来路”,不仅在结构上承上启下,在内容上,也点破了散文的“神”
2012新课标满分作文:漆工的担当与品质
船主雇漆工,只要求漆工刷船漆。漆工刷船漆,顺手补了漏。补漏是额外任务,并不是漆工必须要完成的,但是漆工顺手完成了,举手之劳后来却救了船主的儿子,额外的付出为自己赢取了额外的报酬。
顺手补漏又没有钱拿为什么还要去做?漆工或许会答:“顺手而已。”漆工并不能准确预测到船主的儿子要驾船出海,也并没有想到自己的顺手补漏会为自己带来额外的巨额收益,随手补漏,也就是他的习惯。如果行善对自己来说是举手之劳般的习惯,那么行善必然会成为习惯性的担当。积小善而成大德,有善心支撑着的担当,可以培植出人性的美丽。这样的美丽,只是开放在自己的心房中,让自己的心灵更加纯净,并在他人需要的时候,把人性之光普惠给每一个需要的人。
象漆工那样做一个有担当的人,其实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漆工的专业和与人为善的品质,确保了他行善的成功。假设漆工不具备补漏的能力,他就有可能发现不了船有漏,或者发现有漏但无法有效补漏,那么漆工的行善就只有善始难得善终。只有漆工有了行善的心,他才在行善的时候没有考虑这善举是不是属于自己任务范围之内,他的专业技能才发挥出了最大的功效。即便是没有船主后来的额外奖励,漆工也会顺手补漏,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个小善而已,只要有善心,都会去做。
不过,任何技能都可通过学习获得,通过学习得到提高和拓展,但善心却需要我们不断战胜一个个“小我”和“心魔”,才能逐步成为我们心中坚定的信念。有担当的人,会比其他人有更多的额外付出,而且不被人理解,但是,如果把漆工的技能看作是一把枪,那么他的担当就是枪上的瞄准准星,而他那些额外的付出就是对枪的日常维护保养,枪有了准星才有用,但是如果没有日常的维护保养,这把枪就几乎等于废铁一块。因此,我们在学习漆工的担当与品质的同时,还应该时刻记住“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古训,在自己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尽可能地去自觉做一些善事,不计较个人得失地去积善成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甚至是有贡献的人。
篇二:介绍自己作文600字
在家里,虽然我老是和爸妈闹,可我还是一个很乖的孩子,很听话,不会只顺着自己的性子来。因为我知道,爸妈生我们养我们不容易,又那么的爱我,我不能惹他们生气。有时我做错了事,我也会跟父母道歉,何必要计较那么多呢?就算是父母做错了事,我也会很大度的,不会倔强的要求他们必须道歉。毕竟父母也不是成心的嘛。我的父母是个很开明的父母。所以,我想告诉爸妈,我爱你们,在学校里,我是一个听老师话,不和同学打架的人。上课认真听讲,遵守纪律。下课和同学玩耍嬉闹,和和气气。作业按时完成,考试成绩也还可以,在老师心目中是个听话的好学生。当然我也不会亏待自己,累了也会出去和小朋友们玩,跑的大汗淋漓,脸上却荡漾着开心的笑容。
篇三:介绍自己作文600字
介绍自己作文600字
我是付来鑫,今年13岁。我有一张又圆又胖的脸蛋,一双大眼睛,一个翘鼻头,一张红彤彤的小嘴巴,头发又黑又亮,笑起来时,眉毛就想玩玩的月牙儿,我还有一口白白的牙齿。
我不喜欢穿裙子,喜欢穿黑色短裤,或蓝色牛仔裤。我走路一扭扭的,就像男生一样,有一次还引得全班哄堂大笑。为此,我很苦恼。我很“特殊”,不会跳绳,不会跳皮筋。偏偏打仿-真-枪不错,铁环滚得不错。
我非常喜欢吃公鸡肉。这可苦了奶奶家的那些细皮嫩肉的公鸡们。没回家一次,一只公鸡就会丧命。所以那些为同伴打抱不平的“幸运者”,就会对我乱啄乱 叫,气愤之极。结果,那些鸡们不知道我喜欢吃蛋炒饭,便推选了一名鸡去越过栏杆,向奶奶说理。嘻嘻!奶奶理也没理它,径直去了那鸡的窝,把里面的蛋全部拿 出来,去做蛋炒饭了。从此,那些鸡再也不敢嚣张了。
我学习还 行,作文写得还行,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但我也常常受到批评,因为我有丢三落四的毛玻比如老师让我拿一本需要背的书,我老忘了。老师说了一个星期,还是忘 记。我左思右想,用钢笔写在手背上。可那天作业重,我背着大书包,一摇一晃的跑在路上,跑着跑着,一下子绊倒了,手背被弄破了好几处,回家洗了洗手,又洗 掉字迹。不过三天之后拿了来。
这就是我。
瘦小的个子,圆圆的脸,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笑就露出了不整齐的牙齿,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这就是我――鲁山三中的一名初中生付来鑫。 你知道我的名字的来历吗?还是我来告诉你吧。付是我的姓,我爸爸说:“爸爸取了一个字是鑫,所以叫付来鑫。
我很喜欢运动,最喜欢跑步踢球,没个星期天都个小朋友踢球。我们学校举办的秋季运动会,我每次都参加,男子100米赛跑我都已经三连冠了呢,为班级争得了不少的荣誉。
我特别喜欢看书,我让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有:《十万个为什么》、《少年儿童百科全书》等等。我最喜欢看优秀作文书,因为可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 瞧,这就是我。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
高高的个子,圆圆的脸,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一笑就露出了不整齐的牙齿,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这就是我――襄樊市第一实验小学的一名小男生路文辽。
你知道我的名字的来历吗?还是我来告诉你吧。路是我的姓,我爸爸说:“三国时有一员大将叫张辽字文远。”爸爸取了两个字是文、辽,所以叫路文辽。
我很喜欢运动,最喜欢跑步踢球,没个星期天都个小朋友踢球。我们学校举办的秋季运动会,我每次都参加,男子100米赛跑我都已经三连冠了呢,为班级争得了不少的荣誉。
我特别喜欢看书,我让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有:《十万个为什么》、《少年儿童百科全书》等等。我最喜欢看优秀作文书,因为可以提高我的写作能力。 瞧,这就是我。欢迎大家和我交朋友。
《介绍自己的作文,5篇》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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